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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课程思政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塑造

2023-08-23严孝珍邓钧戈杨升赵长莉秦守刚

河南农业·教育版 2023年7期
关键词:法治国家法律信仰课程思政

严孝珍 邓钧戈 杨升 赵长莉 秦守刚

摘要: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面推进。立足于中国国情,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民法律信仰的建立健全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课程思政和大思政的概念被广泛认同接受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价值观等不同视角切入,以课程思政出发点可以强有力塑造我国公民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信仰;课程思政;法治国家

目前,我们对民主权利与民主法治的价值观培养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滞后,民主精神、宪法权威、法律意识尚未深入人心,还存在权力至上和官本位的思想。因此,从校园教育入手,从课程思政的角度构建塑造现代国家公民的法律信仰的路径在当下依然任重道远。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

法律信仰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这是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最广泛、最容易被接受的意义上论述法律信仰的观点。法律见成效需要两点:一是国有良法;二是人民全部遵循。

法律的信仰是一种世俗化入世的信仰[2]。法律信仰是公民对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态度,是公民自愿认同法律、忠于法律、接受法律统治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信念在接下来公民与法律的互动中继续得到强化与累积,进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公民坚信法律至高无上,发自内心认可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治理手段之一;认为它优于人治,在实践中自觉将法律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并以日常行为去爱法、护法、守法。

二、课程思政的内涵及地位

课程思政,实际上是思政化的专业课和专业化的思政课的相互融合,是大部分高职院校将思政课向外延伸到“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地方通识课”和“实践实训课程”等课程中;在开展课程思政时,依托或借助教育部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地方通识课等课程,将之融入部分专业课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课程环节的全校全方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课程思政作为一种新的教学观,其地位由以下三个方面决定。

(一)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方案中,高职学生的就业定位为产业工人和工匠式工人,其在校期间主要以学习专业知识和掌握实践技能为主。思想政治教育仅仅依靠教育部设定的思想道德与法治和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及形势与政策等必修课程和一部分高职学院开设的以自编教材为载体的地方通识课程等相关课程。这使得高职生的思想极有可能在外部思潮和部分不良自媒体的刻意歪曲引导下误入歧途,严重者甚至可能引发犯罪行为。

2016年12月7日至8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3]。一系列的文件和讲话要求高职院校全面促进思政理论课、专业教育课以及综合素养课的相互融合,从而使所有课程通过课程思政实现对受教育者能力培养、价值塑造和知识传授的功能。

(二) 应对国内外多元社会思潮挑战的必然措施

高职生处在青年阶段,是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在近年疫情防控期间,借助当前发达的互联网科技,各种社交软件、自媒体公众号以及书籍成为人们居家隔离期间的不可或缺的生活要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单一经济和文化被政治多元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所取代,多种价值观在高职学生中间传播,多元社会思潮甚至资本主义价值观也能通过各种营销号和自媒体实现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从而使部分大学生在行为上体现出西方思潮中的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读书无用论等错误价值观和金钱观。高校必须加快推进课程思政体系建设,其重中之重在于通过其他所有课程传播正能量、马克思主义和国家法治文化。

(三) 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当代工匠的必然之举

高职院校培养人才不仅要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还要重视思想品德的培养,追求把在校高职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产业工人和工匠式人才。课程思政提倡构建全员育人机制,把学校、家庭、社会、学生全部纳入在内,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师范和示范作用,打造全程育人的模式[4]。

三、人治观念是我国公民法律信仰缺乏的主要原因

一个国家要真正实现法治,不仅需要适宜法治发展的经济基础、政治环境、文化传统,还需要法制基础上、社会公众观念上的法律信仰。法治是近现代“西法东渐”的舶来品。由于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比较漫长和1840年开始的近现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殊国情,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障碍与问题。

封建社会制度强调家天下,君主至上。在这种环境里,以封建农民为主体的社会民众很难通过国家治理和国家制度得出法律至上、法的统治的结论。自西方学者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法律应如何与专制政体的原则相适应”一节中提出,“中国专制政体的原则就是恐怖”[5],“专制国家的原则是恐怖”[6]。但孟德斯鸠却忽视了在这种中央集权的统治下,中国江南地区,尤其是吴湖松江一带出现了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清初资本主义萌芽得到了发展,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形成。虽然资本主义的发展不足以形成一个对抗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但当时的中国却并不是毫无“荣誉”可言的。

對当前民众而言,新中国建立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法治文化发展较慢。一方面,我国包括法治在内的很多制度都仿效前苏联。例如法权理论模式,强调法律的专政工具性质,使得法律失去了本来的公平正义色彩,染上了浓重的暴力色彩。现代意义的良法在当时的我国始终无法找到适合生长的土壤。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期内,我国的法制和法治体系建设不完善不平衡。刑法受到重视,出现一枝独秀的局面。相比之下,民法、经济法及程序法的相对滞后。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遇到冤情,找地方或者单位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出面调解解决成为社会民众的选择,而非通过正当合法公平的司法途径。此时,伦理道德的作用依然大于法律的作用。久而久之,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无从谈起。

四、高职校园公民法律信仰培育的途径

(一)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治文化最初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与现代国家的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市场经济是孕育法治的良好土壤。市场主体的自由和竞争规则的公平公正成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市场经济要求参与市场经济的所有主体必须遵循相应的富含契约精神的市场游戏规则,对规则的服从可以保证市场的有序发展,否则就会受到应有的制裁。

在现行高职教育过程中,就思政课而言,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内容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部统编教材的“邓小平理论”和“四个全面”部分章节。大部分思政教师侧重于讲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而忽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其他后续改革。就专业课而言,有部分专业会开设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课程。针对此,应当在课程思政改革中,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政治制度改革纳入其中。同时,制作小型微课堂视频在平台进行共享,以打破专业课和思政教学的壁垒,使师生对法律的认知不再局限于“法治课堂”。

(二) 全覆盖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二年来,立法工作逐步进阶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巨大的成绩,法律体系经历了从有到优的过程。在不断完善中,很多法律做出了适时的修订,立法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宪法》进行了修改,使其更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颁布了第一部《民法典》,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更上一层楼。但我国立法的速度和数量远较立法质量领先,即部分立法质量有待提高。

完善的法律体系则是法律信仰生成的前提条件,同时,法治之法必须是“良法”,恶法非法。因此,立法工作中如果所立之法本身就是欠缺公正的,不符合“法”的本质要求,实际上就是违反民意或者落后于时代的步伐。

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将人们的社会生活元素融入到法律中,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立法,设立立法联络点,以使法律更加贴近生活。据此,在高职学校管理规定中,应当建立由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牵头、学院法律顾问为主要成员的学院管理规定修改小组,对一些不再适用当下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同时,第一时间将初步定稿下发给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工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和学工处教师进行学习,形成由一至两名思政教师和一名学工处教师的管理规定宣讲小组,到各院系进行宣传解析,并设置意见邮箱,根据师生提供的意见进行再次研究修改,以形成良性的、师生认可的学校管理规定。学校对管理规定的宣传使大部分学生建立认可管理规定、遵守学院管理规定和维护学院管理规定的信仰。进而通过此类活动,建立起对市级规定的信仰。这样逐步层层递进,有利于学生接受。

在此基础上,鼓励学院教师参与地方立法专家库的遴选,邀请法治宣讲团成员和学院法律顾问针对十八大以来的法律精神问题、宪法、民法典和校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从而形成良好的学校法治氛围。

(三) 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

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建立的关键在于作为守法、用法、尊法主体的公民是否具有权利意识以及权利意识的强弱。曾经,我国大部分公民的权利意识非常淡漠,但伴随宪法的修改,尤其是将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写入宪法,以及在此基础上《物权法》的颁布,进一步使公民的权利意识得以提升。权利意识的提高可以通过法治教育。学校、社会和家庭法治教育的开展可以使公民对自己的法定权利全面知悉,再通过权利意识和守法意识的增强形成对法的信仰。

目前来讲,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课程思政改革:针对大一新生,在入学教学时可由班主任辅导员带领对学生管理手册进行学习。针对在校生常出现的权利侵害案件,如校园霸凌、校园火灾、校园偷盗等案件,需要班主任和思政教师在授课时明确告知学生以上行为皆为违法行为,教导学生如遇到此类行为应该怎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三毕业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找工作,这一时期是最好的权利意识教育时期。首先,学校可通过由法律顾问开设的《劳动法》和《合同法》专题讲座,丰富学生与劳动权利相关的知识。其次,班主任可通过指导学生详读“三方协议”和相关用工合同等,开展权利意识教育。

(四) 深层次培养公民的积极守法精神

公民积极守法的第一步,应从守法观念的强化和守法行为的示范做起。短时间内增强法律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减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执法违法、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国家强制力在制裁违法行为时的司法公正、执法必严,可以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促使公民积极守法的观念逐步形成。公民通过新闻媒体看到所有不法行为和犯罪分子均受到法律应有惩罚,才可能积极守法。这些都为塑造公民的法律信仰提供社会氛围。

近年来,高职院校深耕校园文化建设,注重文化育人。

如,有些高职院校从马克思主义学院抽调了部分思政课教师和学院法律顾问参与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相关教育,使廉洁从业、安全用电、德法结合的观念深入人心,极大减少了校园小型违纪违规行为。除此之外,要大力改进教辅部门和行政部门的服务,让工作人员按照学院管理规定进行答疑和服务工作,以为全院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示范。全院皆师,全院守法的风气将在校园逐渐形成。

(五) 全方位加强和完善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是快速高效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最直接的途径,对建立公民的法律信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代法律教育的目标不能仅仅停留在培养法律实用和研究人才的层次上,要通过课程思政的推进加快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的普及教育,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法律意识体系,塑造公民对现代法律的信仰。

参考文献:

[1]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粱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3.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81+199.

[3]王寒.办好思政课,习近平这样强调[EB/OL].(2022-03-24)[2022-11-25].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8140554143678157&wfr=spi?der&for=pc.

[4]张铨洲,第天骄.课程思政的价值意蕴及引导策略[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9(01):63-66.

[5][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刷馆,1982:63+193.

基金项目:2020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基于课程思政论我国公民的法律信仰塑造研究”,项目编号:LX2020094。

作者简介:严孝珍(1988-),女,山东枣庄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理论;邓钧戈(1987-),男,山东枣庄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杨升(1990-),男,山东枣庄人,讲师,研究方向:学生管理;赵长莉(1973-),女,山东枣庄人, 副研究馆员,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育; 秦守刚(1972-),男,山东枣庄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 张萌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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