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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形成逻辑、内涵与特征审视

2023-08-09张璐斐张艳丽

关键词:伦理理念科技

张璐斐,张艳丽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

全球科技创新空前密集活跃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迅猛发展,给现实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1]4-1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先手棋”、“牛鼻子”、“杀手锏”、“命门”、“定海神针”、“宝藏”、“撬动地球的杠杆”等比喻,深刻阐释了科技发展的重要意蕴。科技发展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其潜藏的不确定因素与风险也不容忽视,从“基因编辑婴儿”到“代孕母亲”,从“大数据杀熟”到“人工智能机器是否会威胁人类的安全和隐私”,各种疑问和担忧从未间断。在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下,如何避免由科技引发的社会与伦理问题,推动科技向善向好发展,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2]。2021年9月24日,习近平向2021中关村论坛视频致贺时提出要“塑造科技向善理念,完善全球科技治理”[3]。同年12月17日,习近平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时再次强调,要“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4]。习近平以高瞻远瞩的政治智慧审时度势,紧扣科技发展的新态势,把握科技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规律,以辩证的眼光看待科技未来发展的方向,提出“科技向善”的发展理念,对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科技伦理难题进行了强有力回应。因此,准确把握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相关论述,分析其形成来源,全面阐释其内涵和特征,对于新时代科技活动的开展和建设科技强国具有战略意义。

一、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形成逻辑

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生成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基于深厚的学理支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既与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一脉相承,又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借鉴新中国推进“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发展经验,又结合自身治国理政实践,具有独特而深厚的生成来源。

(一)理论逻辑:对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指出了科技发展的动因,阐明了科技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形成提供了理论支撑。马克思论述科学技术发展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影响的相关著作蕴含着丰富的“科技向善”思想。马克思指出:“感性(见费尔巴哈)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这两种形式的感性出发”[5]194,可见,“感性需要”是全部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科技的产生正是基于人的“感性需要”。马克思将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那么科技就成为了人能动地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手段,是人的本质力量在现实世界中充分展示的对象化的结果,因而人不仅是创造科技的主体,同时也是享受科技成果的客体。“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5]193,在马克思看来,科技本身就是为人所创造并为“现实的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的,从这一角度来看,无论科学以何种形态呈现,其最终都是要符合人类社会生活的利益诉求,即使过程中会出现曲折与误区,最终也要体现出其善的价值趋向。因此,“向善”与科技诞生的初衷不谋而合。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6],这也为“科技向善”提出了具体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也意识到科技的应用不一定总是朝着善的方向发展的,“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7]776,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与资本的结合使得其成为了一种从外部对人进行统治和压迫的手段、服务于资本的独立力量,科技不再是“向善”、“为我的”,而是“趋恶”、“反我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才能实现为所有人的解放而服务,正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指出的,“只有在劳动共和国里面,科学才能起它的真正的作用”[8]204,才能真正保证科技真正实现“向善”、“向好”的发展。

(二)文化逻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科技伦理思想的凝练与传承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9]313。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科技文明发源地之一,在长期的科技实践中,孕育了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思想。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科技伦理思想的凝练与传承。

“向善”就是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原始社会的神话传说中就有端倪。传说中黄帝“伐木构材,筑作宫室,上栋下宇,以避风雨”,使人们可以不再穴居野外,抵御风雨;“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周易·系辞传》),通过伐木造舟帮助人们可以远航,沟通有无;“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周易·系辞传》),发明了杵臼等工具,以利民食。这些无一不表明,“向善”、“为人”是科技最初产生的原因。

先秦时期的儒家学派虽然作为“士”的阶层不直接参与生产实践,远离科学技术,但他们也意识到科技在“治国平天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其“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论语·子张》)。儒家将“益于生灵”、“利于庶物”作为评判科技的价值尺度,即科技发明必须在“善”的指导下进行,要有利于国计民生。《周礼》也提出“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指明“百工”的职责就是使科技为民所用。《尚书·考工记》也有云“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10]25,这里的“水、火、金、木、土、谷”即水利等农业科技,儒家把这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科技活动看作的“善政”的实现方式。

道家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辩证地分析科技善恶伦理二重性的学派,首先给予了科技以善的价值规定,提出“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水行莫若用舟,路行莫若用车”,肯定了技术在人类日常生活中“向善”、“造福”的重要作用。同时,道家也看到技术进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指出“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11]234因此,要求在发展技术的同时要有相应的伦理要求,提出了“以道驭技”的观点。他们认为“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12]196,科技发明的应用要符合“道”的基本精神和特性,不能破坏人的生活以及与自然之间的平衡。这种“以道驭技”的理念体现了其科技伦理的最高指向,即在允许科技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善”的作用。

墨家讲兼爱、非攻,以科技“利天下”为目的。他们对技术善恶好坏的评价标准是“利人谓之巧,不利人谓之拙”,即合乎人民和国家利益的科技就是善的,否则便是恶的。从“向善”、“利人”的角度出发,墨家反对科技沦为少数贵族奢靡享受的工具,提出了“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的“节用”思想,将科技的应用限定在能给人民生活带来实际物质利益的范围内。针对部分国家将科技运用到谋取私利、侵略他国的非正义战争中,主张用先进的技术来制止战争,提出了“交相恭”、“交相利”的思想。

(三)历史逻辑:对新中国科技发展实践的借鉴和总结

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从党的历代领导人推进“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发展实践中汲取经验,是对新中国科技发展历史及现状的准确把握。

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使得科技摆脱了私有制的桎梏而获得解放,由剥削人、压迫人的手段,变成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造福的事业,显露出科技本身“向善”的特性。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意识到科技是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重要工作,指出“自然科学是很好的东西,它能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13]269,倡导成立了延安自然科学研究会,促进了根据地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明确指出科技发展的思想定位,即科学技术要服务于生产和人民大众。他在驳斥美国政府发布的《中美关系白皮书》中指出,“美国确实有科学,有技术,可惜抓在资本家手里,不抓在人民手里,其用处就是对内剥削和压迫,对外进略和杀人”[14]1495,强调要将科技掌握在社会主义国家及其人民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让科技服务于人民,向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在关注科技发展的生产力功能的同时,也强调科技发展的价值取向。邓小平指出,“我们引进先进技术,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15]133他反对保守主义和教条主义,认为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无产阶级国家和资产国家都可以使用,但无论是谁来使用,利用科技实现现代化,改善人们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的长远利益都是科技发展最核心的元素。为了确保科技造福于民,邓小平主张科技的发展与应用要主要体现在民生领域,而不应仅仅集中在增强军事实力方面,提出了“军民结合、民用为主”的方针,鼓励利用和借助国防工业的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民用生产,增进人民的福祉。

江泽民指出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再次突出了科技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他认为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利用应该符合各国人民共同的利益,强调“科学技术进步应服务于全人类,服务于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的崇高事业,而不能危害人类自身”[16]217,坚持“推进科学发展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16]207,倡导建立完善而高尚的科学伦理规范,主张科技工作者应当将“知识造福于人民”贯穿其科研活动始终,将科技发展始终朝着祖国富强和人民幸福的方向推进。

进入新世纪,胡锦涛对科技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强调必须将“以人为本”贯彻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让科技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17],要求科学技术不仅要在高新领域取得突破,还必须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结合起来。同时,立足于“科学发展观”,提出不仅要让当代人民共享科技发展的成果,还要让科技成果的应用保障后代的生存与发展。

二、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内涵意蕴

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内容丰富、结构完整,在整个论述体系中,“以人民为中心”是其论述的立足点,科技发展的风险治理是其论述的核心内容,将科技伦理教育贯穿于科研工作者培养全过程是其论述的逻辑顺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科技成果为更多国家和人民所及、所享、所用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对未来的展望。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根本立场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9]18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造福人民,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也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所秉持的根本立场。

早在十八大以前,习近平就提出了“要把科技创新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18],此后习近平在诸多重要场合论述了科技发展为了人民,科技发展依靠人民、科技发展成果理应由人民共享等观点。习近平始终把人民作为科技创新的受益主体,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科技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是科技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强调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最终要落在惠民、利民、富民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与此同时,科技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要手段,归根结底是来源于人类的理性认识和实践经验的,因此科技的发展势必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最后,人不仅是科技创造的主体,也是享受科技成果的客体。科技创新和应用发展的成果只有最终回归到服务于人民中去,才能真正实现其“向善”的价值,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因此,习近平要求科技工作者秉持人民至上的原则,紧贴新时代社会民生现实需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难,为人民之所需,要多研发面向人民群众需要的产品,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上加强科研攻关,将科技创新成果的运用聚焦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根本立场既是对新时代科技“为谁发展、为何发展、怎样发展”的时代之问的最好解答,也为新时代引导科技发展朝着保持自身“本真”,遵循“向善”的道路上前进提供了指引。

(二)“风险治理”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重要内核

科技发展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求,服务于人类的福祉。但在现实的发展和应用中,科技已经超越“生产力领域”,甚至“被一些人用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19]15,基于此,风险治理成为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中的重要内核。

习近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很早之前就意识到科技发展的两面性。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专题讲话中就指出:“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1。2021年5月28日,习近平再次强调“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我们必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21]。同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再次了提出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前瞻研究……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4],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防范化解科技活动风险的要求。

针对科技风险的普遍性,习近平指出:准确预判科技活动可能带来的技术暴力、技术失范以及伦理道德问题是确保科技发展向上向善的前提,科学地预见科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发展走势是增强科技活动安全性,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一方面,要看到科技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类福祉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更要看到当前科技发展过程中时有发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好应对科技风险挑战的准备。

习近平指出,“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最根本的保证还是党的领导”[22]。共产党的领导是防范化解科技活动风险的最根本政治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对科技发展事业进行统筹布局、整体规划和系统推进,确保科技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20]223,各级下属的党组织、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是科研活动风险防范化解过程中的重要执行力量,要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贯穿于科技活动风险防范化解的全过程,把科技风险防控和治理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三)将科技伦理教育贯穿于科研工作者培养的全过程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逻辑顺延

人是科技活动的主体,也是科技发展和应用中最关键的因素,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观念和价值取向不仅影响到科技创新的动机和目的,也会改变科技应用的实施与效果,因为科技本身无所谓善恶,设计人、使用人的向善之念最重要,科技工作者只有把向善的价值取向置于核心价值的位置,并以此作为科技创新的奋斗目标,才能保证“科技向善”的整体导向。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因此,加强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建设,将科技伦理教育贯穿于科研工作者培养的全过程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逻辑顺延。

结合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科技工作者伦理道德规范的论述,科技伦理教育应该包含以下三点内容。第一,科技伦理教育要引导科技工作者树立正确价值目标。“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9]270,要引导科技工作者摈弃对世俗名利的追逐,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将个人的理想同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相结合,主动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第二,科技伦理教育要培养科技工作者的人文关怀精神,引导他们在开展科技活动时要自觉把握科学研究方向,秉承国家利益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将“四个面向”贯彻于科技活动的始终,理性评估科技活动的风险,使之明确有边界的创新才是负责任的创新,从而归正科技的价值目标,最大化科技正能量,最小化科技负效应。第三,科技伦理教育要帮助科技工作者树立崇高的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要帮助科技工作者扣好学术生涯的“第一粒扣子”,使从其学术生涯起步之初就熟悉掌握学术科研的基本准则和学术规范,将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养科技工作者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能够沉下心做学问、搞研究的意志品格以及诚实守信、科学严谨的学术作风。

(四)让科技成果为更多国家和人民所及、所享、所用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未来展望

科学技术是世界性、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让科技成果为更多国家和人民所及、所享、所用是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对未来科技发展态势的展望。

随着科技资源全球流动不断加快,各国之间科技发展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人类从闭塞走向开放、从隔绝走向融合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20]473,全世界正在逐渐融合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基于此,习近平提出,科技创新的成果不应该只是“埋在山洞里的宝藏”,仅仅局限于造福本国人民,还应该在掌握关键领域核心科技的前提下,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进行科技创新成果的共享。习近平指出,“服务人民是科技创新的本质要求,各国都有权通过自身努力和国际合作从科技创新中受益。科技创新成果不应该被封锁起来,不应该成为只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20]458,主张通过建立面向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政策制度体系,打破制约科技发展和创新的知识、人才等壁垒,实施互惠互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加强国家和国际间科技创新合作和创新成果共享,以此“超越疆域局限和人为藩篱,集全球之智,克服共性难题,让创新成果得以广泛应用,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20]474。

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推动科技增进人类福祉也需要世界各国共同的努力。从这一角度审视,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封闭起来,自己解决科技创新中的一系列问题乃至风险。在面对肆虐全球、给人类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危害的新型冠状病毒时,习近平始终倡议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及时地将科学数据、防治经验、医疗技术与世界各国共享,推动科研攻关,为防控这场危及全人类的疫情提供了中国智慧。面对全球科技发展不平衡和不平等的形势,习近平指出要推进科技和制度创新,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普遍繁荣,着力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科技差距问题,让更多国家和人民享受科技发展红利。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呼吁各国要认清世界发展大势,通过科技创新与合作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和时代挑战,实现普惠均衡、协调共赢的全球发展。

三、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理论特征

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是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思想与当代科技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涉及到新时代科技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核心与重点、关键与保障、未来与归宿,具有鲜明的战略性、系统性和辩证性特征。

(一)战略性

战略性,是指为达成重大目标进行根本性、全局性长远谋划的规定性。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战略性特征,就是习近平敏锐捕捉科技发展趋势,把视野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针对我国科技事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科技发展的战略地位、职责使命和价值旨归而作出的统筹谋划和行动部署。

首先,着眼于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笃定战略地位。习近平以科技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立足点,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维度以及“四个面向”的战略高度,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同时,立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主张对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超前部署,指出科技发展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多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成果,使科技创新助力于国家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其次,着眼于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握职责使命。习近平强调科技工作者必须胸怀人文关怀精神,既要懂得应用科学,又要懂得关心人的本身。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将创新与负责任结合,让科技更好增进人类福祉。要开展科技伦理教育,确保青年一代形成正确的科技伦理观,并自觉主动将将科技伦理贯穿于科学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最大限度内降低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再次,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明晰价值旨归。人民是历史的谱写者和创造者,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体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也是科技发展的价值旨归。习近平始终坚持人的作用是第一位,坚持科学技术的工具性地位不动摇,反对科技进步对人的异化和奴役,强调利用现代科技为人类造福,减少人的劳动时间,扩充人的自由时间,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系统性

从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内容要素来看,统筹兼顾,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全面、长远的眼光看待科技活动发展趋势,系统地谋划国内科技发展的全局,将“科技向善”思想贯穿于生态环境、扶贫事业、生命安全、疾病防控、网络安全以及军事国防等各个方面,既整体布局又突出重点,力求发挥“科技向善”的综合积极效应。

在生态环境方面,习近平强调要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提出把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技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等作为重点发展方向[23]55-56+170,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在脱贫攻坚方面,习近平指出,精准扶贫离不开科技支撑,坚持科技扶贫、科技兴农,提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以科技优势带动产业提升,使科技助力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发展难题。在生命安全、疾病防控方面,习近平指出要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物安全等领域科研力量布局,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疫情防控、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在网络安全方面,习近平强调要“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24]197,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和安全感。在军事国防方面,习近平强调既要“向科技创新要战斗力,为军队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25]18-25,也要坚决反对利用先进的军事科技搞军事霸权主义,提出启动应对恐怖技术支持倡议。由此可见,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是一个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而非个别、部分的论断。

(三)辩证性

系统思维本质上是一种辩证思维,辩证性是系统思维的基本特征。[26]331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的辩证性特征,就是运用矛盾、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思维分析科技活动在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运行过程,在辩证协调、统一推进中擘画出科技向善、造福于民的宏伟蓝图。

首先,辩证地看待形势。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立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坚持从当前中国现实出发,分析和思考当前我国科技发展形势。既看到当前我国科技事业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为国家发展、人民幸福带来了巨大的福祉,也看到道德物化、工具理性等对“科技向善”理念的消解,提出“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要关注科技发展本身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以及生命伦理等问题,强调要坚持正确的大局观和发展观,努力把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理念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

其次,辩证地掌握重点。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牢牢抓住科技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将工作重点聚焦于推动“科技向善”不同层级的关键主体,提出“科技向善”的实现需要多元主体协同行动,形成“科技向善”的强大合力。党和政府是推动科技向善的最根本保证和最强大支撑,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履行党和政府作为推动“科技向善”发展的政策引导和管控主体的责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科技工作者是从事科技活动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强化科技工作者的伦理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学术道德规范,提高其政治站位,引导其在承担国家急难险重科研任务和以身作则推动“科技向善”发展中做好表率。企业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先行队伍,要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在爱国、诚信、社会责任等方面不断提升,通过技术赋能为人们提供产品服务,帮助人们解决现实问题,提升人们的生存发展能力和质量。公众是实现“科技向善”的重要基础,要将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开展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的科技伦理意识,对于可能带来的科技风险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对科技政策的关注与监督,推动公众参与到科技决策和科学后果的评价中来。

总之,习近平关于“科技向善”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科技伦伦理思想,以历代党的领导人探索科技发展的规律和经验为借鉴,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凝练而成。习近平“科技向善”理念以辩证的眼光重视和看待科技发展的正面效应,同时正视和抑制科技发展的负面效应,引导科技朝着为人类服务的方向前行,具有鲜明的战略性、系统性和辩证性特征,它不仅是消解不断出现的科技伦理问题的利器,更是引领中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提供了价值遵循和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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