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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对基层普法宣传影响研究
——以某民办高校普法实践队为例

2023-07-12彭江炜

法制博览 2023年18期
关键词:三下乡普法村民

彭江炜

广州新华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自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我国乡村基层的变化日新月异,同时也出现一些新问题,基层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推动乡村的“法治同行”,规范乡村治理的模式,着力建设法治乡村,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最本质的要求。

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中的中坚力量,具有综合素质高,知识储备丰富,政治认同感强等特点。大学生深入乡村基层治理有其必要性。第一,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三年的熏陶与洗礼,大学生具有极强的政治认同感,为乡村基层的治理提供了思想政治保障;第二,大学生成长于经济和科技高度发展的时代,普遍拥有较强的科学文化素养及创新意识,能为乡村基层的治理注入新的活力;第三,大学期间的专业学习缺乏系统、有效的实践锻炼,大学生通过深入乡村基层锻炼,促进了高校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及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融合。综上所述,大学生参与乡村基层的治理是有意义的[1]。

高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参与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渠道,是大学生们接触乡村基层,将专业知识付诸实践,了解国情的有效途径。其中,法治建设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普法宣传是高校学子们参与其中的主要途径与方式[2]。法治思想的传播与推广是法学专业学子开展乡村基层治理的首要任务,本文以某民办高校法学院暑期“三下乡”普法宣传活动为例,为高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探索提供了一定的经验。

一、某民办高校实践队普法调研现状

此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进行了一系列调研活动。有效回收问卷1043 份,有效回收率为90.04%。根据调研结果,该地区的法治建设现状有以下特点:

(一)基层群众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

1.当地村民法律意识淡漠

通过问卷调查及采访当地村民,了解到当地村民法律意识淡漠,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主要表现在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和内化欠缺,对法律知识认识程度不足,也无法主观判断法律与风俗、道德等概念的区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为例,17.49%的村民“没听说过《民法典》”,25.41%的村民表示“只听说过名字”。这一数据反映出村民们对基本法律的了解程度不容乐观(见图1)。

图1 村民对《民法典》了解程度调查

2.当地村民法律信仰程度不高

乡村基层地域小、人口密集,往往会形成以“地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因此村民在受到侵犯、遇到矛盾与纠纷时,往往不会主动采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民们未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法律至上的意识。调研过程中,43.56%的村民认为“矛盾应该在家庭内部解决”,24.75%的村民“对社会工作缺乏信任”。反映出当地法律权威的不足,村民们法律信仰程度不高(见图2)。

图2 村民法律信仰程度调查

3.当地村民存留“厌讼”思想

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乡村基层的群众缺乏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驱动力,对于纠纷、矛盾的解决方式往往采用“私了”的方式进行,久而久之,村民就会产生“厌讼”的思想。在调研过程中,50%的村民在遇到纠纷时,第一时间想到的解决方式为“私下协商”,仅仅只有18.57%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数据表明村民们对于法律缺乏信任,法律意志不坚定(见图3)。

图3 村民维护自身权益方式调查

(二)“三下乡”实践对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化存在不足

1.普法内容难以吸收

此次“三下乡”实践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如发放普法宣传册,悬挂普法横幅、标语等。虽然活动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活动现场的村民热情主动,但是我们发现由于普法宣传活动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宣传过程中所讲解的法律条文、案例并不能很好地被村民理解与吸收,不能到达预期的宣传效果。

2.普法过程存在困难

普法的目的在于使村民们能够掌握生活中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意识。在普法过程中除了给村民输出法律知识,村民们也会咨询一些生活中遭遇的困难与纠纷。但是由于法律种类繁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在实际的咨询过程中常会出现难以解答的专业问题。这种“小插曲”往往会造成村民对普法队伍的专业性失信,从而影响普法活动的开展。

3.普法后缺乏有效反馈

乡村基层普法工作的成效如何要通过村民后续的反映才能得知,由于大学生普法实践队为临时组建的队伍,具有人员不稳定、普法地点不固定、时间不确定等特点。因此在完成普法宣传后很难得到有效的反馈,以至于难以形成具有整体性和长效性的成果。

二、“扬法远航”社会实践队普法调研现状分析

根据调研走访,我们分析了实践队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化存在不足的原因。总体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概括:

(一)当地村民认知有限,法律意识淡薄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调研对象多为老人或幼童,并且大部分老人为文盲或半文盲,难以理解艰深晦涩的法律条文。在日常生活中,他们遇到困难,往往会舍弃法律条文,用“习惯”来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当地村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薄,无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导致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二)实践队力量薄弱,专业指导不足

虽然普法实践队的队员皆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且也有专业老师进行指导,但是在普法过程中还是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在于大学生的专业学习还未形成体系,难以形成法律体系,并且也缺乏实践经验。指导老师由于其科研任务繁重,并不能前往实践地进行指导,无法时刻关注实践队普法工作。

(三)实践队普法宣传内容及形式有待加强

在此次普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些法律所涉及的领域与村民的生活毫不相关,并且村民也不感兴趣。因此,与其花大量时间精力去普及多种类的法律,还不如有针对性地去普法,让村民能在短时间内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这也说明了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的重要。此外,我们发现此次普法宣传的形式相对单调,如发放宣传册、讲普法故事等,往往难以形成深刻的记忆,无法起到长足影响[3]。

三、经验与启示

乡村基层的法治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工程,不同类型的高校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存在差异,以某民办高校普法实践队为例,总结此次基层普法宣传的经验与启示。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能

推进乡村基层的法治体系建设,难点不在于立法,而在于后续是否能够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推进法律的落实,将“平面的法律”变为“立体的法律”。传统普法形式具有成本低、易于开展等优势,但是缺乏新意,难以引起普法对象的共鸣与兴趣。如何将传统“高压式、灌溉式”的普法模式向“以人为本、因需普法”的人文渗透方式转变,是我们需要努力探索的。近年来,新媒体、“互联网+”的发展为我们的宣传模式提供了更多选择与可能。如建立普法宣传公众号,定期发布接地气、有针对性的普法文章,并利用后台加强与普法对象的互动,从而提升普法宣传的效能,真正做到普法宣传的艺术感染与精神浸润。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性发展

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是推动普法宣传效能的重中之重,高校普法实践队虽然具有综合素质高,知识储备丰富,政治认同感强等特点,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最主要体现在大学生群体实践经验不足,知识体系不全面等方面。在前期补足短板,加强队伍的专业素养极其重要。第一,在大学生思政教育过程中,培养大学生形成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成长为特点的持续发展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创造性、主动性以及积极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第二,专业教师的指导与参与是提升实践队伍专业性的重要保证,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应加强专业教师的参与深度,通过前期培训、过程中实地指导、后期总结等为普法宣传提供稳定可靠的专业支撑;第三,充分挖掘实践地可用资源,促进普法队伍协调发展。实践地党政机关、驻村律师等是普法过程中可利用的宝贵资源,加强与实践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有利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健全的普法队伍是普法宣传的基础与源泉。

(三)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提高普法宣传整体性

普法宣传对乡村基层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而普法宣传并非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长年累月的浸润才能起到效果。高校普法队伍由于组成人员变动性较大,其长效机制仍需研究与探索,在此提供几个方向予以参考。第一,加强普法实践地与高校的合作,建立专门普法实践基地,从短期、中长期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第二,推动普法宣传指导教师队伍“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制度的建立,提高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加强指导教师黏性;第三,设立专门工作小组,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对工作有总结、有反馈、有回访,形成普法宣传的长效机制。只有从点、线、面多方位结合,完善普法宣传体系,才能提升普法宣传的长效性,全面有效地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4]。

四、结语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大学生队伍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到乡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成为一种趋势,一方面推动了乡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同时也提升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了高校育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尽管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因为实践队伍及乡村基层固有特点会产生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实践的长效性与整体性,但是只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深入探索与思考,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以专业的态度服务人民群众,高校大学生就能为乡村基层的治理贡献出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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