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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2022-10-21胡学文

四川文学 2022年3期
关键词:少妇前妻丽江

□文/胡学文

黑色塑料袋,缠着黄色胶带,我扯了几下,未开,于是寻了剪子豁破。老枪寄来的杂志,发表了他的小说。我扫扫目录,心跳突然变快,手指有些不听指挥,翻了一下。翻至第31页,标题《南方》,感觉有些熟。我阅读量还可,没什么目的,乱读,《红楼梦》《三国演义》《天龙八部》《盗墓笔记》……能列出一长串,也读外国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洛丽塔》这些都读过。想起来了,有个叫博尔赫斯的,写过同样题目的小说。自认读懂了,后来搜了网上的解读,反糊涂了。从此不再关注他人的评论,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反正不搞研究。《南方》的主人公叫达尔曼,我名胡尔曼,或许是这个原因,我对这篇小说记忆较深。

老枪的《南方》是写我的,当然没用真名。年龄、身高、长相与我高度吻合,背的包也是墨绿色,也断了一根背带,旅程更是如此,从昆明乘坐直达丽江的长途大巴,卧铺,晚八点始发。我读了几百部小说,成为其中的角色还是第一次。但往下读,发现不大像我了,越往后越觉得离谱。

放下杂志,我立刻给老枪打电话。我并不恼火,只是有些失望。老枪嘎嘎笑着,喉咙里好像夹了竹片。老枪说他写的是小说,没有虚构和想象,还是小说吗?我的讲述只是个引子,他可没答应替我写个人传记。我哑口。老枪又一阵嘎笑,说他是按艺术逻辑写的,而不是生活逻辑,况且并没有丑化人物。这倒是,小说中那个人跟令狐冲有一拼。我尴尬至极,舌头就有些僵硬。老枪说改天请老兄喝酒,便挂断电话。

我有些后悔。不该给老枪打这个电话,又想,原本就不该跟他讲的。老枪是皮城小有名气的作家,还在省里挂着什么虚衔。老婆弄了个酒厂,他没参与,一门心思写小说。某个机缘,我和老枪相识,之后喝过几次酒。那天老枪要送我两瓶,毫无来由,我自然不收。旁边的朋友劝我,说老枪并不白送,是要用酒换故事,你讲个故事,就当资费了。我顺口道,真装一肚子故事呢。孰料次日老枪便约我见面。我原本觉得好笑,但老枪水波样的目光浸湿了我,遂讲了心中如野草生长的丽江之行。那些野草日渐蓬勃,搞得胸腔鼓胀胀的。讲出来,感觉确实好多了。如果仅仅是这样,我或许并无太多的期待,但老枪极其兴奋,连连说牛,是好小说的料,为此还专程去了趟丽江。玉龙雪山、束河古镇、泸沽湖、玉水寨……甚至比我转的范围还广。老枪不靠稿费生活,不然,写一篇小说,大动干戈,天晓得喝多久西北风。是的,正是老枪这份投入激起我的渴望,但……

权当玩笑,权当没这事吧。可我心里分明堵着,那株野草又蠢蠢欲动了。我推开窗户,深深地呼了口气。忽有人影闪过,再望,只是树枝在摇曳。一只灰色的鸟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叫声略显急促,似乎在呼唤同伴。

那个念头就是这时翻涌起来的。是啊,为什么不写下来呢?好与不好无关紧要,至少能做到真实叙述。

飞往昆明时,我并没有前往丽江的计划。并非抽不出时间,我所在的单位半死不活,钱不多,闲倒是富余。我的缺点或曰优点是不爱动,更喜欢安静地待着,沉迷于小说世界即是最大享受。再者,我也没那份心情。

前妻的地址我费了些周折才搞到,但不知真假,万一有误,可能就白跑一趟。我当然不想白跑,就算大海捞针也要试试。捞上来,怕要几个月甚至更久。我只打算待半月左右,不超过二十天。我相信命运,如果两三周仍一无所获,那就是上苍的意思,我把下半辈子全搭进去也没用。

地址是对的,次日上午便找到了前妻。半年未见,她竟胖了,或许是剪了短发的缘故,脸半圆而不是细长。我突然立在面前,她没有丝毫惊讶,只是朝我身后望了望,或以为我带着浩荡的队伍杀来的。计划的时日整个作废,半天都不需要。从见面到离开也就二十分钟,若不是那个男人礼貌地递给我一支烟,而我强装镇定,硬是将烟吸尽,也许几分钟就结束了。

突然就归心似箭。要说,半年前我和她就已结束,可我始终怀着一丝歉疚,当然还有别的。我做了种种假设,但没有……回到宾馆即收拾东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水杯、洗漱用具,还有读了一半的《罪与罚》。这时才发现背包的右肩带断了。我愣愣地盯着,感觉颇为诡异。昨天出机场还背着,直到进房间。不知怎么就断了,什么时候断的。盯了好一会儿,我暗嘲自己过敏。也许早就断了,或将断未断,没发现而已。这么个工夫,我改了主意,去丽江玩玩。不是想去丽江散心,更无其他幻想,而是觉得来回飞近十个小时,只为吃个大嘴巴实在是太亏了。当然,要说是自我慰藉或犒赏,也未尝不可。

我没有告诉老枪我去昆明干什么。老枪倒是问了,我说这不重要,老枪倒也识趣,没有追问。我的讲述从昆明长途汽车站开始。

我买的是晚八点始发的长途大巴,双层卧铺。我在距车站三百米远的餐馆吃了一碗牛肉米线。中午吃的是排骨米线,这或许是昆明之行仅有的收获,然后将断了一根背带的包斜挎在肩上,目光漫无目的。还不到七点,早着呢。昆明之行让我不快,但不得不说春城之名不虚。三月中旬,我所生活的城市树未顶芽,而昆明的街头花朵飞艳。来时穿了毛背心,去见前妻时仍穿着,那是她织的。现在,背心在背包角落窝着。秋衣夹克,仍有些热呢。

快至车站时,呵斥声刺入耳朵。路人引颈,我的目光也追过去。车站人流稠密且杂,中国的大小车站都如此。我在某个城市的火车站买了把伞,被讹一百块钱。我并不想围观,可恰巧经过,遂驻足。

斥骂的是个四十开外的汉子,身材魁梧,头发杂乱,脸色红赤,显然喝高了。被骂的是穿绿衫的少妇,也就三十岁的样子。脸瘦长,竟与前妻有几分像。汉子似西北口音,粗涩沙哑,听不清骂些什么,只看出他要拖拽少妇离开。少妇不肯,没有凭依,只是紧紧抱住男人的腿,给人的感觉,是她不肯放男人走。她一声不吭,就那么吸附般扎在地上。男人拽她,她便抱得更紧。

围观者低声议论,但无一人劝阻,个个袖手。我往前挪了一点,看得更清楚了。我当然不是为了看得更清楚。我说不上是出于什么缘由。显然,少妇的余光瞥见有人靠近,她抬起头,目光飞快扫了一圈。眼睛倒挺大的,这使她的目光柔弱中夹杂着难以描述的冲击力。我几乎要冲上前了,只需两步便可站在她和男人身边。此时,男人又是一声暴喝。我听清了,他说的是走。他更怒了,先前只是揪拽少妇的衣领,现在扯住少妇的头发。少妇的脸仰起来,目光正和我相对。没了冲击力,如狂风中的枝条,没有章法地抖。但她的手臂并未放松,男人几欲倾倒。

在老枪的《南方》里,“他”见义勇为。后来的故事基本与我没什么关系了。我是那么想过,但终究还是往后退了。七点半就要检票,我怕误了车。这当然是表面的理由。我是个懦夫,向来如此。博尔赫斯的《南方》里,达尔曼捡起了高乔人扔到脚下的刀,而胡尔曼,就是有人把刀塞进手里,恐怕也是先吓到自己。

胡尔曼是安全了,但……

床铺很窄,勉强躺得下。车上发了一次性鞋套,目光随意溜溜,整车人应该都套了,但气味还是不大好。更难受的是我摆脱不了少妇的目光,平躺侧卧,睁眼闭眼,纷乱的枝条噼啪乱响。顶灯熄灭,她没有消失,而是更近了,我几乎能听到她的呼吸。

车到丽江,已是清晨。我不知自己睡着了没有,似乎眯了那么一会儿。有一个瞬间,似乎看见前妻了。她坐在地上,被粗蛮的男人扯拽着头发。明明是揪她的头发,我的头皮开裂般地疼。正要护头,手指触到玻璃。我仍旧摸了摸脑袋,确信自己在车上。

走出出站口,便有手持木牌的男女围上来,问要不要住店,我说不要,余人散去,只有一位妇女尾随,说农家旅店,如何如何。我没理会,径直走。她仍跟着我,执着地介绍。一路颠簸,腹中空荡,我本欲离车站远些再进食。妇女黏得紧,便拐进旁侧的餐馆,要了一碗粥,一屉包子。吃饱喝足,看看表,二十余分钟。出餐馆特意扫了扫,没看见招揽生意的妇女,走出不足两米,她突然现身,似乎刚刚在某处藏着。我甚感惊讶,故意笑了笑,我说了不住的!妇女说,别看是小店,条件不差,很干净的。我问多少钱,妇女说六十,管早饭。倒是不贵。见我迟疑,妇女立即道,大哥去看看嘛,好就住,不满意可以不住。我盯住她,圆脸,弯眉,肤色略黑,嘴唇微厚,眼神活泼,面相透着朴实。她不再推销,摆出满脸的笑。我再问远吗?她说不远,有三轮载我过去,旅店距四方街不到一百米,去酒吧街也近。我点点头,弯眉妇女欢喜道,大哥等我一分钟,我这就来。

从车站到旅店有相当一段距离,但我并不觉得远。阳光温煦,空气鲜净,杂乱的脑袋顿时清爽许多,我倒宁愿弯眉妇女多绕一段。砖拱式门楼写着“水云间”三个字,不由想起琼瑶,有那么一年,我狂读她的作品。走进院落,眼睛,不,应该说整个人突然被照亮。是一座四合院,古朴典雅。但照亮我的并不是房屋,而是院子四周盛开的花朵。多是菊花,雪白、金黄或浅粉、深红,花瓣不大,密密匝匝,随时炸裂的样子,若不是被根茎拽着,或许就飞到空中了。我的目光移到角落,翠碧肥厚的叶子间,几朵零零星星的紫花。花瓣的颜色边缘深中部浅,花蕊是凹进去的,像五角形的酒杯。我问弯眉妇女这是蔓长青花吧,她点点头,说看来大哥养过花。我没承认也没否认。前妻喜欢养花,从阳台到客厅,大面积被花盆挤占,几乎无法下脚。我奚落她就差在卫生间养了,没料次日卫生间一角就长出了绿叶。看够,吸够,目光终于滑移。院子中间石子铺就,周围四只蝙蝠,当中是个福字。弯眉妇女说这是四蝠拜福图。又恭维说瞅大哥的面相就是有福气的人。登记住宿时,我问弯眉妇女,你读过琼瑶的小说?弯眉妇女茫然地看着我,我赶紧道,没什么,随便问问。暗忖店名该是她丈夫起的。忽又觉得妄猜好笑,没读过琼瑶,未必就想不出店名。我倒是读过,可若是开店,恐怕也想不到水云间。

原打算躺一会儿即出去游逛,可能是太疲倦了,当然也可能是太放松了,竟然沉沉睡去,醒来已是午后。手机显示有个未接来电,陌生号码。不出门,手机常常数日聋哑,你想安静它偏要嘶鸣。回拨的瞬间,我突然想,可能是前妻打来的。自从用上手机我就没换过号,她定然记得。接通那一刻,心脏骤停,如罪犯等待宣判。挂断,我摇摇头,自嘲神经过敏。

吃过午饭,我溜达到四方街。早闻四方街四季洁净,纤尘不染,果然名不虚传。细观石条,竟然隐约有身影,堪比铜镜了。但终有细纹,不至于滑。转了一圈,周围多成双结对,不免心生寂寞,随便钻进古巷。小巷也有游人,但安静许多。走走停停,目光拉长或缩短。父亲是木匠,对家具榫卯、房屋结构均有研究,他若来丽江,定能说出其中机关。我没那个本事,仅仅是走马观花。街巷星罗棋布,迷宫一般。我倒不急,没人等我,我也无须等人,消磨时光,也任时光削我。

黄昏时分,我返至四方街。问了几个人,不然只能在迷宫中打转。中午吃得简单,晚餐奢侈了一把,点了两菜,酸菜鱼,鸡豆凉粉,灌下两瓶啤酒。弯眉妇女在门楼下站着,我和她闲聊了半刻,她推荐了几个景点,还说如果需要租车,她可以帮着联系。我说没想好,明日再说。确实没想好。没那么急的。

弯眉妇女没有诓我,水云间距酒吧街很近,站在院里隐隐能听到歌声。那声音仿佛有魔力,终将我牵拽过去。河水静淌,两岸皆是酒吧,行数十米便有一座流彩小桥。左顾右盼,品酒的演唱的弹奏的,声音飞出来便汇成另一种河流。浸于这样的河流,人多半会兴奋的吧,但我不会。我不属于这里,感觉一下足矣。

我寻出《罪与罚》,漫长的夜晚,小说无异于珍馐。还好有这一爱好,不然生活将更加无趣。反过来讲,或正是因为痴迷小说,我成了无趣的人。

读了几页便放下。前妻不时闪出来,搞得我总是串行,昆明之行掐灭了我仅存的一丝幻想,我与她不会再有任何瓜葛。她将从我的生活和记忆中彻底消失,我以为。孰料她不管不顾……其实是我,终究是放不下。在街巷溜达那阵儿,她就时时闪出来,我硬是摁回去,已经结束,再无意义。此时我无能为力,任由她来回飘荡。过往如衣袖带起的风,挟着沙粒飘拂。谁都有鬼迷心窍的时候,我踩空了。或许是小说读多了,那一刻我中了邪。我不想细说,回忆很痛。

午睡起来冲过澡了,我决定再洗洗,把杂念冲进下水道。水花乱溅,我轻声念着拉斯科尔尼科夫、阿廖娜伊凡诺夫娜……初涉外国小说,人物的名字就如打了结的绳索,怎么读都是疙瘩。读得多了,不再感觉那是外国人名。冲洗完,我长长地舒口气,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但刚捧起小说,利箭突然射入,不是前妻,而是绿衫少妇。我吓了一跳,《罪与罚》差点掉落。我阻止不了,不敢阻止,任由利箭穿行。她与前妻极像,某一刻,她竟真的变成了前妻。

就在那时,伴随着利箭,我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想。前妻定是受了恐吓或中了咒语,我虽找到了她,但她不再是先前的她。她话外有音,我却未能明白。那个男人的眼神、他点烟的样子都有些古怪。我在昆明长途汽车站前遇到的场景并非偶然,而是上苍的暗示。我甚至有给前妻打电话的冲动,令我焦躁的是,我不知她现在的手机号。

明天一早即返至昆明,我如是想。但清晨,我即意识到念头的荒唐。中咒的不是前妻,或许是我。又没睡好,一半是杂念兀横,一半是午夜隔壁住进一对男女。男的不停地打电话,嗓门又高,我两次敲击墙壁。

吃早饭时,我在楼下撞到那对男女。东北口音,均五十上下。男的搭讪,聊了片刻。饭后,我与男女拼车到虎跳峡。来回两百,比住店贵多了,拼车还划算些。男女均拎着包。男的解释,老家有事,必须赶回去,晚上的飞机,正好玩一天,不然白来了。我想到昨夜他说航班来着,原来在订票。男人说昨晚吵着你了吧,不好意思啊。我轻笑,没事的。

崖壁如削,涛声如雷。特别是水浪与状如猛虎的石头冲撞那一刹,震得耳膜发颤。因相貌欠佳,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照相,但彼时想留影了。四顾,忽然瞥见一个人影,不禁呆住。旁边有游客让我让让,我挪了挪,那个身影已然不见。我没有再寻,更没有发愣,那一绺杂念转瞬被水浪冲得干干净净。

我和那对男女在定好的时间会合,返至束河古镇,各自游玩。我没待太久,不到五点便返回水云间。这一天,真是累呢。

斜阳染抹,花香腾漫。客店有几分粉艳和虚幻。院里静静的,只有一只黑猫在矮凳上卧着。我赏了一会儿花,慢慢挪进屋。待我拎壶换热水,弯眉店主正好接了客人回来。弯眉店主和我打招呼,我应着扫一眼,正好与那位女客的目光相遇,不由愣住。以为挥之不去的杂念又让我生出幻觉,可那细瘦的脸分明是绿衫少妇,虽然她换了紫色衬衫。她的目光平静,稍一顿便移开了。

回到房间,才发现壶是空的。但我没有马上出去,敛息屏声,听得绿衫少妇——就这么称呼她吧——入住了,才轻手轻脚移出去。不仅鬼祟,而且紧张。

夜晚,我在旅店对面的餐馆随便扒拉一口便急匆匆溜回,仿佛有什么紧要事等着。寂寥、大把的时间、骨白的灯光及那本《罪与罚》,无它。没听到绿衫少妇离开,也许她要等夜色更浓一些才出去,也许她累了,已经躺下。她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我控制不住,思绪被狂风挟卷,漫天飞舞。她没与那汉子同行,两人自是分开了。他没困住她,她甩脱了他,也许她是偷偷逃离。我突然一凛,那汉子有可能追来,她再次被擒。推理小说中的情节纷至沓来。

午夜过后我才躺下。她没有出去,也没听见他人入住。此时的客栈只住着我和她。我非俗恶之徒,没想怎样,就是觉得安静如此的好。

我起了个大早,没往远走,就在门楼外转悠,直至阿婆喊吃早饭。白米粥、馒头、咸菜,与昨日一样,没见绿衫少妇,我问没旁的住客吗?阿婆说还有一位,已经喊了。粥极烫,我边嚼馒头边和阿婆闲聊,问她丽江好玩的地方。丽江的男女老少,每个人都说得上,但排名不同。阿婆说蓝月谷最好。我问她怎么个好,她正欲回答,绿衫少妇出来了。她面色微黄,似有倦意,目光亦不似昨日那般平静,含着忧虑或别的。我冲她点头,她回点了一下。我后背开始冒汗,每有心慌便是如此。至那时我并没有蓄谋,但再问阿婆,我揣了念想。我问得详细,阿婆讲得认真。间或瞅瞅少妇,知她听进去了,甚感欣喜。平素我没什么心机,不然何至于落到如此这般?况且,总归是陌路,心机有什么用?所以,我并无把握,暗祈老天相助。

阿婆力推蓝月谷,我于是感慨道,不到蓝月谷,丽江还真是白来了呢。绿衫少妇似有所思。我看着她,告之昨天与人拼车去了虎跳峡,景点都挺远,最好拼车去。绿衫少妇轻哦一声,既不冷淡也不热情。我趁机问她愿不愿意拼车到蓝月谷。绿衫少妇似有犹豫,看着阿婆,似乎征询。其实哪里都好,阿婆补充。少妇转了脸,问需要多久,我说看你,早回晚回都可以。绿衫少妇问吃过饭就走?我迟疑着,如果你有别的事,也可以……绿衫少妇问,去哪里找车?阿婆抢先答了。

那是一段美妙的旅程。胡尔曼坐在副驾位置,绿衫少妇坐在后排。胡尔曼就是我,可我总感觉在司机、少妇和我之外,还有第四个人。或许那是我的影子,抑或是我飘荡的灵魂。我痴傻木讷,胡尔曼倒是欢脱,一面和司机聊天,一面谛听着少妇的动静。他什么都未听到,绿衫少妇寂哑无声,但他知道她就在身后。偶尔,他假装看两侧的风景,用余光扫扫那个存在。他想搭讪,却又怕惊扰她沉思默想,于是强压下去。

司机是话篓子,一个问题,能扯出一长串应对,而且思维跳跃,从一桩到另一桩,没有任何过渡,但他衔接自然,仿佛在一条线上系着。本来讲木府,不知怎么就扯到乡村磨坊。磨坊老板挣了些钱,被人撺掇到城里做生意,结果遇害。可磨坊老板不知道自己死了,身无分文、几经周折回到村庄,打算继续开磨坊,不料磨坊已有新主,老板质问新主为何霸占他的磨坊,新主说你已经死了呀。磨坊老板连说荒唐,我死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新主说如果不信,可询问村里人。磨坊老板逢人便问,都答他死了。磨坊老板这才相信自己死了,从此消失。

胡尔曼读过聊斋,虽然司机描述得活灵活现,言其老舅就是那个村庄的,可他根本不信,本要拦住,让司机说点儿别的。胡尔曼担心吓着绿衫少妇,讲什么不好,非要扯鬼!但一直寂哑的少妇突然开口,问磨坊老板怎么回到村里的,徒步还是乘车,用了多长时间?胡尔曼这才知道少妇不但不怕,还极感兴趣。他就不好再拦。司机更来了兴致,说回村的方式很多,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回去了,人变成了鬼,还是人的记忆。

再没出现过?绿衫少妇追问。司机说他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鬼也不讨嫌的。绿衫少妇问村庄的名字,司机打着哈哈说老村了,早就没人住了。少妇固执,你老舅呢?司机说他呀……怎么说呢,好久没来往了。胡尔曼没想到绿衫少妇如此着迷,这故事漏洞百出,她一点听不出?他扭过头。他终于逮着了机会。他笑着对绿衫少妇说,我们村也有类似的故事,其实吧……绿衫少妇盯住他。司机让胡尔曼讲来听听。胡尔曼倒是想和绿衫少妇对话,但不愿用这种方式。犹豫间,司机说快到了,回程讲吧。胡尔曼松了口气,想回程讲个有趣的故事给她。

下车后,胡尔曼礼貌而又恳切地提出和绿衫少妇互留电话,万一司机的打不通,他和她好联系。胡尔曼确实有这方面的考虑,与东北男女去虎跳峡,亦互留了电话。当然,胡尔曼也揣着自己的心思。绿衫少妇没有任何犹豫。

胡尔曼跟随在绿衫少妇身后,走了几步,意识到不妥——她回头看看他,他停住,随即往另一个方向。待再回头,已觅不到那个绿色的身影。胡尔曼溜达了一会儿,在其中一个湖边坐定。

按说,这是极美的享受,阳光如瀑,湖水清碧,细风丝绸般柔软缠绵。但胡尔曼满脑子胡思乱想,与风景格格不入,有些暴殄天物。他在想绿衫少妇。当然不能称之为思念,而是担心担忧。绿衫少妇甩脱了那个男人,胡尔曼自然是高兴的,可她目光里蕴含着忧郁,这说明……不错,这就是胡尔曼担心所在。男人会不会追来?除非……他打个寒战,立即将可怕的猜测赶走。她只是摆脱了他,没有意外。哪怕是暂时的。司机所讲的鬼故事滑移入脑,他仍迅速地没有任何情面地驱离。如果仅仅是暂时摆脱,男人很有可能追来。不过这次胡尔曼不会袖手旁观。他巴望绿衫少妇彻底摆脱男人,但又怀着、应该说是刚刚跳闪的可鄙念想。那个男人现身,这样他才有机会。即使男人手握利刃,他赤手空拳,也不会惧缩。哪怕高乔人扔过来短刀,他也不会捡拾。他要的就是不公平对决。湖水平静,胡尔曼脑里上演着惨烈的决斗。他生性懦弱,但《南方》给他注入了能量。

司机打来电话,血淋淋的厮杀才算终止。日已西斜,早到了约定时间。胡尔曼跳起,急急往停车场赶。他倒不在乎司机抱怨,但绝不能让绿衫少妇久等。待他赶至,绿衫少妇还没到呢。他稍稍松了口气,举目四望。孰料司机说绿衫少妇有事提前走了,她已付了一半车费。胡尔曼发懵,问什么时候,司机说还不到中午。胡尔曼又问她怎么回的,司机说我哪里知道。胡尔曼怔怔地立着,似乎突然间中了暗箭。

回程只有我和司机。这无疑是废话,我是想说,后排无人,胡尔曼汹涌的豪情也随之不见,老子说一生二,还真是。司机也少了兴致,我又不搭腔,他便闭口。我沉默,因那一箭射得太深,我痛得呼吸都困难。不知她有什么紧要的事,我挖啊挖,几乎将脑壳捅破。

她已退房。我料到了,但又不愿相信,问了阿婆一个极蠢的问题。一夜无眠,我打算次日离开。好像专程为她而来。清早,我又改了主意。我在水云间住了十天,晨离暮返。整个白日我都在游走,可去的可不去的,都去了。与别的游客不同,我不只是游山玩水。她留了电话,其实极其简单。怯懦如铐,我宁愿用笨拙的极其渺茫的方式。抑或,我想寻找一个理由,可找不出来。

第十一日,我退了房,前往泸沽湖。以丽江古城为中心,逐渐外扩。如果有扫描仪,我愿把每个角落都查找一遍。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可笑,甚至愚蠢。绿衫少妇很可能已经离开丽江。她会选择一个偏远的地方,男人纵有三头六臂也追寻不到。可我仍有一点儿不甘,揣着比发丝还细的念想。念想是温暖的词,被我糟蹋了。我实在是没这个资格。但心里的野草蠢蠢欲动,我有什么办法呢?

立在丰腴的泸沽湖前,我听到了目光撞击的声响。湖水的颜色呈立体状,下部深碧,中部微浅,水面由于被正午的阳光映射,则闪耀着一缕缕青白。湖面不是镜子,而是无数镜子的碎片叠加在一起,瞬间的感觉,那是碎片的相恋相拥。沿路往下,立于岸边,又是另一种感觉。与惊涛拍岸的大海不同,湖水温柔地推搡着,轻手轻脚。我暗暗感激绿衫少妇,若不是她,我多半不会跑这么远的路,来看传说中的湖。也许她就在湖边的某个村庄住着呢。

我入住的农家旅店距泸沽湖稍远了些。其实开始想住在紧靠湖岸的客栈,临时起念,转了转,结果改了主意。与价格、设施没有任何关系,吸引我的是院里开得正艳的白色玉兰。另有一盆虎头兰,也是我极喜欢的。剑叶墨绿,花瓣鹅黄,花蕊扁宽,确如老虎舌头般鲜红。无可救药,我总是容易被细小的东西吸引,从来抓不住重点。小学中学,我写的每篇作文都因跑题而不及格。或许,那就是我人生的预演。

夜晚,我再度来到湖边,溜达了一会儿,在长椅落座。或许是太静了,我听到水波撞击的声响。很轻,像母亲哄孩子入睡。暗夜的湖是另一面镜子,映衬得群星格外璀璨。我仰起头,一下就逮到了北斗星,被惊喜击中的同时,也有尖锐的利器刺进身体。

胡尔曼用薄毯裹着她往帐篷走,她则挣扎着,仍要留在草地上。他蓄谋已久,如愿以偿。两人都是初次,慌乱笨拙。他想去帐篷里,在灯光下,再次。草原的蚊子太凶残,贪欢的工夫,遍身大包。他没松手,她威胁他要喊了。她的气息扑到他脸上,黏腻如胶。他抱得更紧了。如果她真想挣脱,他不可能迈开大步。尽管惶急,尽管花草勾连,他的步子还是稳的。没料她真的喊了。也不是全真,半真半假,“哎——”暗夜,在空旷的草野,这拉着调子的“哎”极为刺耳。他突然一抖,胳膊松脱间,她滑落下去。他急伸双臂,没接住,随她一起倒在柔软的草地上。他气急败坏,她则笑得前仰后合。她试图捂她的嘴,仿佛她的笑亦是求救的信号。仿佛她的笑扩散开,他即有牢狱之灾。那一刻,他像极了做贼心虚的歹徒。她躲闪开,俯卧在地上,笑声没那么响了,似乎被大地吸纳。他仍然紧张,四下张望,生怕有身影围拢过来。好一阵子,她终于坐起,抛出一句,原来你是个胆小鬼啊,骗我到这么个地方,还以为你有多少花招呢。他这才明白她早识破他的伎俩。其实他早该明白的,她若没做好准备,他不会得逞。这就是她和他的合谋。既然在一起了,就痛痛快快的,她为何如此违拗?他讨好地解释,草地蚊子太多了。她说活该,谁让你……他说蚊子不只咬我,也咬你呢。她说你可比蚊子坏多了。他讪笑着,抓住她的手,欲拥她入怀。她甩了甩,说既然你把我骗来,那就骗到底呗。他摸不着头脑。他只揣那一个目的。你不是要领我看北斗星吗?你不是说草原上的北斗星又大又亮吗?我可什么都没看到……原来你都是装老实啊,一肚子弯弯绕。他恍然大悟,当真忘了,不过是临时编的。你看!他有些激动,仿佛这是对他的赏赐。哪里?她仰起头。他抓住的手,指着。她的手指温暖而柔软。太多了……我看不到啊。勺子……你看星星排列成的勺子。她终于捕见,惊喜地数到七。他说七颗星按照顺序分别被命名为天枢、天璇、天机、天权、玉衡、开阳、摇光,然后告诉她从斗口即天枢和天璇方向,向上延长五倍就可以找到北极星。北斗七星自东向西转,而北极星则不会动,永远在北方,所以夜间行路,只要认清北极星,就能认清北方的方向而不会迷路。那时,他已读了大量杂书,给她讲了几个靠北极星辨路的故事。她半晌无语。他以为被他的故事迷住了,正欲推她,她突然抛出一个问题,干吗一定要往北走?他笑笑,不一定要往北走,是北极星指向北方。她说,你刚才讲的故事,那些人都是往北走的啊。他想了想,确实。他说确定了方向,往哪儿走都可以。她说,看不出来,你懂得还挺多呢,如果是我,就往南走。他笑问为什么,她说跟大雁学呗。他说那我就做一只公雁,领头的。她捶他一拳。

他再次抱着她往帐篷走,她紧紧偎着他。后来她嫁给了胡尔曼。再后来,她独自去了南方。

我在泸沽湖住了七八日。究竟是七日还是八日,记不清了。湖边的几个村庄都转遍了,白日暴走,夜晚则在湖边独坐,静望北斗星。在丽江古城,我的目的是比较明确的,寻找突然现身又突然消失的身影。在那个黄昏,我与她初见,彼时,我从围观的人群溜掉了。但在泸沽湖的日子,特别是夜晚和北斗星相看两不厌时,我对自己怀疑起来。寻找绿衫少妇仅仅是借口,我不敢直面自己。我以为放下了。记忆是极顽固的,如生命力强盛的野草,一缕风一朵花一张笑脸都能把我牵扯回去。我割得断,但挖不绝。也许,绿衫少妇根本就没到丽江,没住在水云间。那段奇异的旅程只是我的想象。可那个电话呢?难道也是虚幻?我没敢拨,只是不敢面对现实?越想脑子越乱。

我终是离开泸沽湖,飞回了北方。来去都形单影只,如掉队的孤雁。

有些事,我终于想明白了,或者说死心了,而疑团始终亘在脑里。那天,我打了那个电话。你们猜猜看,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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