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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提升研究

2022-08-24姚丛笑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2年11期
关键词:高层监督管理吉林省

姚丛笑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长春 130600)

0 引 言

企业治理效率是选择治理方式的基本标准,不同的治理方式、治理手段具有不同的治理效率结果。企业治理效率也是伴随科学治理的产生而被提出来的,同一种治理方式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治理效率结果也不一样。因此,吉林省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要解决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必须选择适合的治理方式与治理手段。

1 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

1.1 战略定位不明确

现阶段吉林省国有企业种类纷繁复杂,国有企业的定位也存在巨大差异。吉林省国有企业大多属于基础性的服务业以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产业,面对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和满足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时,吉林省国有企业很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平衡两者的关系,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吉林省国有企业会选择完成国家下达的经济任务,从而忽视追求企业利润的增长,由此便会降低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

1.2 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是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重要保证。良好的市场竞争可以对社会资源进行最优配置,从而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不能公平竞争。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体制不完善。国家在市场竞争中充当“裁判者”的角色,这使国有企业长期缺乏竞争压力、缺少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

1.3 考核体系激励不足

影响企业经营者工作努力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考核体系的报酬激励程度。吉林省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对较低,且增长幅度不高,加上高层管理人员的持有股份的方法也没有起到激励人员努力工作的作用。此外,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由政府官员担任,不在企业领取薪酬,只领取财政工资,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治理并不十分上心,执行敷衍了事。加之,国有企业中的薪酬安排往往不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只要不出现重大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都不会受到较大影响,薪酬比较稳定,甚至一些亏损的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仍旧照常领取薪酬和奖金,这使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失去激励作用,也降低了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

1.4 监督管理机制失效

针对吉林省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说,股权所有人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国有企业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力度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体制“形大于实”,企业内部监督过度注意形式;而企业外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又很难发挥作用,从而影响国有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效率,甚至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有效措施

2.1 优化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

国有企业是特殊形态的企业,承担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因此,国有企业要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扬长避短,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吉林省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方案的落实,必须要有战略整体规划和产业拓展的配合、业务整合和企业重组的跟进以及持续的资本扩张,才能对投资者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因此,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势必需要做出调整,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其一,优化国有企业在竞争性产业中的地位。国有企业尽量不涉足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在战略性的竞争行业中,国有企业可以成为不可忽视的存在,通过国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增强该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其二,在国有企业进入的垄断行业中,引入非国有企业。当前如铁路、石化等垄断行业依然存在,并且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虽然能够保障行业的安全,但是这种垄断行业的形成,并不是自然出现,而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干涉形成的,为此,国有企业要更加积极提升自身的经营和创新能力,不排斥非国有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并跟非国有企业“同台竞争”。其三,要树立先进的企业治理理念,治理理念作为企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在治理效率提升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决策和行为进行规范,采用集体商议和民主决策的方式;另一方面要构建公平、公开、透明的企业文化,通过构建有利于企业治理的良好环境,提升国有企业治理的效率和水平。完善履责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从而有效提升企业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2.2 创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政企彻底分离”,是指政府应该彻底转型成为市场竞争中的“裁判长”,这样才更加有利于创设科学、公平、自由的竞争市场环境,进而使劳动力市场、产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等充分发挥作用,让吉林省国有企业全体人员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感,努力工作,从而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

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首先需要约束政府的行为,确保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同时,持续完善反垄断制度。反垄断制度对抑制市场垄断、保证竞争的持续和充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后,提高国有企业主体法治意识。国有企业主体法治意识的加强,可以提高其维护公平竞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对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政府商业活动进行简化,主要通过分离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业务的方式,有效避免对公平市场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还要在国有企业之中建设有利于信息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通过加强成本监管和控制的方式,避免国有企业利用自身便利压低或抬高原材料价格,从而形成不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最后,国有企业的政府公益性补贴,一定要在透明和可问责的方式下进行提供,并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税收调整与监管环境完善,逐渐与私营企业的税收环境和监管环境趋于一致,从而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的提升。

2.3 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体系

针对吉林省国有企业业绩增长瓶颈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构建多种形式、兼顾短中长期的激励体系。

其一,对于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适度采用股权激励制度,在原有工资和奖金的基础上,增设股份奖励,有效提升高层管理者对企业的认同感,激发高层管理者的工作热情,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不断发展。同时,要把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挂钩,增加风险报酬的比例,保证高层管理人员和国有企业股东的目标一致,实现长期激励。此举也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使代理成本下降,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

其二,对于国有企业普通员工的考核,要实行按年、季度、月时间段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普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新型经营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实现薪酬的动态化管理,打破以往按照员工人数核算工资的方式,实现员工薪酬和经营业绩相挂钩、和职位晋升相挂钩,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员工积极转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同时,需要科学公平地制定高层管理人员与基层员工薪酬管理机制,以保证吉林省国有企业绩效激励体系的合理性,确保对整体员工的激励效果,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

其三,要确定绩效激励体系的评价指标。在原有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迎合时代发展趋势,动态调整绩效激励体系的评价指标,实际的评价指标应当包括:国有企业经营前期执行的财务预算、经营后期的财务决算情况等重要指标,并且评价指标完全是由基本项和加分项组成的,在确定评价指标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分这二者的不同,在评价过程中分数所占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其四,建立经营绩效考核评价表,并依据经营绩效考核评价表开展评价。经营绩效考核表的建立要根据吉林省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吉林省国有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指标进行评价。在评价的过程中,第一要确定评价依据,即经营绩效考核表;第二要确定评价等级,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并根据评价等级确定考核结果,依照考核结果对国有企业的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2.4 推进监督管理机构的改革

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是保证吉林省国有企业提升治理效率的重要条件。促进监督管理机构的改革发展,从根本上杜绝国有企业内部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现象的产生。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对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大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监督效能。

首先,吉林省国有企业要注意对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物料采购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等关键岗位,避免企业内部人员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的现象出现,推进监督管理机构的改革,增强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财产监督力度,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透明化,接受国有企业内部员工的监督。在实际进行内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内部建立监督小组与第三方审计机构相配合的方式,实现对企业内部的全面监管,从而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的提升。

其次,建立外部监督管理体系,使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形成以群众为坚实基础的外部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管理的融合与一体化发展,推动监督管理机构的改革,加大对吉林省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不断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2.5 迎合时代发展趋势,加强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科学技术的优势,加强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促进企业信息共享,有效推动企业治理效率和治理水平的提升。首先,在硬件方面,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和远程网络连接相互的配合,加强计算机设备与移动终端的普及,这不仅是资金与设备上的投入,更为关键的是国有企业员工整体信息化意识的增强,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信息化治理的应用效果,从而为企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发展提供基础,真实有效地提升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其次,软件层面,通过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内部治理平台,基于信息交互、日常管理、人事转接、业务对接等多个模块,构建一体化办公平台,从而为国有企业治理插上信息化“翅膀”,有效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最后,通过外部信息交互平台的构建,创建与完善国有企业官网的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与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有企业治理效率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 结 语

总而言之,当前吉林省国有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治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只有优化吉林省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创设公平市场竞争环境、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机构的改革,才能提升吉林省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从而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吉林省的经济发展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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