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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宪法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创新

2022-05-30黄敏仪

师道·教研 2022年8期
关键词:第二课堂宪法公民

黄敏仪

近年来,我国逐步普及小学宪法教育,全国各地的小学宪法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为小学生初步认识宪法发挥了重要作用。纵观各地小学宪法教育活动,其教学方法主要采取宣讲宪法内容、浏览普法网站、师生宪法晨读、宪法宣誓、宪法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在学生群体中传播宪法知识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未能很好地契合小学生身心特点。因此,很有必要创新小学宪法教育的教学方法。

一、创新小学宪法教学方法的必要性

(一)创新宪法教学方法是适应小学生身心特点的基本要求

在人的一生当中,小学阶段是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更是宪法教育的关键阶段。从教育学的角度看,小学宪法教育应当符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国外的一些小学生公民课堂也会涉及宪法或法律认知,老师一般会引导着学生从现实生活出发,将学生身边的各种鲜活例子与宪法建立起感性联系。例如,人是从何处来的?为什么人要遵守法律?人为什么能够彼此安分守己?等等。国外小学教师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引导学生认识宪法。我国现行宪法约17000余字,如果机械地让学生死记硬背宪法条文,那是无法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更重要的是,宪法的精神并非通过死记硬背就能够得到灌输。小学生的宪法教学应当以认知教育为主,以国旗、国徽、国歌等简易直观的认知内容为主,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小学生直观地感受到宪法的存在,逐步引导小学生培养起正确的宪法观。

(二)创新宪法教学方法是提升教学效果的客观要求

宪法教育需要以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依托。如果教学效果不佳,宪法教育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生也无法对宪法形成感性认识,遑论树立正确的宪法观。良好的教学效果必然离不开有效的教学方法。伴随宪法教育的深入推进,教学方法同样需要与时俱进,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因材施教。而且,创新宪法教学方法,还有利于将小学建设为每一名公民的宪法启蒙园地。

(三)创新宪法教学方法是宪法教育纵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史无前例地强调依法治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宪法知识的普及就成为依宪治国的前提基础。在全国公民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就成为当前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基础性工程。伴随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宪法教育日益走向纵深化。小学宪法教育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走向纵深化,创新教学方法就是其中的关键突破点。

二、当前小学宪法教学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形式而轻内容

当前,小学宪法教育主要有浏览普法网站、师生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等形式,部分学校还尝试开展国歌、国旗和国徽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对宪法有一个初步认识。然而,大多數的小学宪法教育活动都显得过于形式化,小学生在宪法教育活动中更多只是关注一些新鲜的元素,而没能很好地学习宪法内容。例如,部分学校组织小学生浏览普法网站,让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最新的宪法知识,但大多数学生只是将注意力放在计算机操作或者浏览其他网页上,而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宪法知识的学习上。活动结束后,学生掌握的宪法知识并不多。实际上,这与当前小学宪法教育过于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做法有直接关系。宪法教育并不是要从形式上强调宪法如何重要,更不是搬弄“花架子”,搞形式主义,不同的学习途径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而非目的本身。就目前来说,很多教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没能将宪法教育方法和宪法内容做好有机结合。

(二)重临时突击而轻常态化教育

宪法教育既是实现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教育部曾下发过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宪法教育体系建设,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从各地方的实践来看,不少学校都会选择在每年的12月4日即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教育活动,这无疑有助于推进小学宪法教育,然而在其他教学时间里,宪法教育基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从学生个体学习的角度看,这明显不利于宪法知识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这更表明当前的宪法教育并没有真正融入到小学的日常教学当中,宪法教育更多只是一种临时突击,缺乏长效机制。在很多小学校长和教师心中,宪法教育更多只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上而下的“摊派任务”,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让教师将宪法的精神以及相关知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育人活动当中。这种重临时突击而轻常态化教育的宪法教育活动,自然难以发挥宪法教育活动的应有作用。

(三)重知识背诵而轻素质培养

如果从公民精神的产生历程看,公民的法律素养需要从小培养,从小就要把对法律的信仰融入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追本溯源,宪法是关于公民的基本法律,宪法条文的字里行间无不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如平等、自由、安全、财产等。宪法是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高法,通过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预设和规定,让每一位公民可以有尊严地生活。宪法教育的目的应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基本宪法素质,在实际的宪法教育活动中还需要权衡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启迪学生的公民意识并熏陶学生的宪法素养。反观现实,目前不少教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只是简单地传播宪法条文,让学生背诵宪法内容,很容易给学生留下干巴巴的刻板印象,也无法提升小学生的宪法素质。  三、小学宪法教学方法的创新路径

(一)宪法教育活动与小学生身心特点有机结合

尽管全国各地小学已经在开展宪法教育活动,但有一个共同的弊病就是忽略了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过分追求活动的形式化,生搬硬套宪法知识。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学习能力和知识面的限制,小学生不好理解这一条文内容,理应从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将宪法中的条文进行“翻译”,转化成小学生能够理解的语言,让小学生更容易理解,且不会产生厌倦感。在知识的选取上、精神的宣教上和语言的运用上,都需要深入浅出,通过典型故事的引入,立足小事情讲出大道理,让未来的中国公民从小就对宪法形成良好印象,从宪法教育中确立对公民责任的感性认识,而不是把宪法变成一本很难背诵的课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地可以自行探索编写类似于新三字经的小学生宪法读物,将我国新时期的各种先进人物及其事例融入其中,图文并茂,帮助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宪法背后的故事。

(二)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

目前的宪法教育活动过于偏重第二课堂,基本上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割裂开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小学宪法教育难以常态化。宪法精神的深入人心需要一个系统的过程。在此建议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起来,把宪法知识全面融入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当中,注重不同课程衔接的系统性,打通各学段、各学科的限制,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认知规律,科学规划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就第一课堂而言,在语文、思想品德等课程中适当穿插宪法知识,而非将宪法教育完全放在第二课堂当中,割裂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联系。

(三)日常生活与宪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宪法教育活动应该要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直接接触宪法这个词语的机会不多。对于很多人来说,宪法文本往往高高在上,很少人能对它有充分的认识,更遑论宪法精神和宪法素养。这是当前我国宪法以及宪法教育的尴尬之一。所以,在课堂中,老师要学会引导学生进行宪法认知,尤其是将日常生活与宪法联系起来,帮助学生与宪法之间建立起感性的认识,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起法律思维,这样就容易将宪法教学“活”起来。

责任编辑 龙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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