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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空间的语义逻辑

2022-03-17吴海龙

贺州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存在物费尔巴哈自然界

吴海龙

(铜陵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21 世纪以来,随着城市空间的快速扩张,交通技术的普遍提升,人力资源的频繁流动等等,环绕着人类社会的自然空间不再保持原来的断裂、分离的存在状态,而是融入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历史进程之中。就当下中国而言,“一带一路”倡议的空间延展,城乡空间的整合重组,中国版的自然空间的社会影响正得到前所未有的放大。在此境遇下,研究自然空间思想就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自然空间的诸多研究中,自然空间被赋予更多的社会内涵,学者们将生产、资本、私有制等社会要素纳入自然空间的范畴之中,使得自然空间的研究从自然领域不经意间滑向社会历史领域,如列斐伏尔首倡“空间生产”概念、大卫·哈维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索亚的三元空间理论、弗兰克的资本霸权空间理论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遮蔽或忽视了自然空间的本真意义。基于此,本文从贝克莱、康德的唯心主义到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再到列斐伏尔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最后到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沿着叙事逻辑和语义逻辑,从不同层面剖析自然空间这一概念,从而揭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功绩在于凸显人的实践活动对自然空间的生成意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中,自然空间正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体现“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建构着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的辩证统一。

一、唯心主义的自然空间观

贝克莱认为,我们所能感知到的,仅仅是我们的观念(如色、香、味等),除我们的观念之外,我们不能感知任何外在的东西,因为人的理性无法证明外在的东西与我们的观念之间存在必然联系。通过人的感觉,我们可以确认第二性的质(色、味)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那么第一性的质(运动、广延)是否也存在于人的内心呢?在贝克莱看来,第一性的质也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因为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紧密相连,密不可分。既然第二性的质(色、香、味)是人们心中的观念,那么第一性的质(运动、形相、广延)也就是人们心中的观念。贝克莱由此推论说,既然我们所能感知到的一切都是观念,那么物就是观念的集合体。依此逻辑,在贝克莱那里,自然空间不是我们感知的外部对象的排列秩序,而是我们观念的集合,离开能感知它们的心灵或思想,便不能得以存在。他在《人类知识原理》中就特别指出:“我写字用的这张桌子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我看见它,摸着它……”[1]23因此,在贝克莱的理解中,离开知觉之外而绝对存在的自然空间,那似乎是完全不可理解的,自然空间就是我们的观念。

康德不赞成贝克莱的观点,认为外部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在康德看来,一切观念皆始于经验,是外部对象(自然)作用于人的感官的结果,从内容上来说,它是经验的。例如颜色、味道、大小等观念只能从经验中得来,凡是从经验中得来的质料(现象的内容)就是现实的,因此能被我们感觉到的外部对象(自然)就是现实的。但是,康德并没有把这种唯物论坚持下去,而是走向休谟式的唯心主义。康德认为,当外部对象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感觉时,必须借助空间这种感性直观形式,才能得到有序、有规则的排列和组合(位置、长短、大小等),从而形成感性对象。这种直观形式“不是从外在经验中派生出来的,反之,必须首先通过这些先在的时空观念,那外在的经验,才可能有”[2]265。也就是说,空间——这种感性直观形式,既不是外部对象(自然)的本质规定,也不是观念与外部对象的关系规定,而是我们感性的主观条件,是一切外部现象的先天形式条件。依据康德的话语逻辑,外部对象(自然)作为表象,存在于空间之中;空间作为先天形式,整理并建构外部对象使其成为认知对象。从这种意义上,自然空间就是现象的感性直观形式,存在于自在之物之外。可见,以贝克莱、康德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观念或形式当作看问题的“基地”和出发点,从纯粹的意识出发解释自然空间,而不是相反。正如黑格尔所描述的那样,“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3]10。然而,上述理解是经不起追问的。“主体或意识”并非是概念的根据,相反,它是概念的产物。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唯心主义根据纯粹意识来考察自然空间,而没有根据现有的经验材料来考察和阐明自然空间的在场状态,也就是说,没有从自然空间的形成、变化和发展的客观现实出发解释作为自然空间的概念,而是“用头立地”的倒置方式来解释一个现实的客观问题。

二、直观唯物主义的自然空间观

与唯心主义思想家们相反,费尔巴哈的正确性在于,他承认自然空间的感性对象性,也即客观性。在费尔巴哈看来,康德承认自在之物是真实的物,即离开人的存在的自在世界,这无疑是正确的;他的错误在于否认自在之物的客观物质性,而把它看作单纯的思想物。费尔巴哈指出,现实的存在是具体的存在、感性的存在,是有限的确定的实际的东西,而不是纯粹的空洞的存在。不确定的纯粹的存在只是一个抽象的东西,与实在的存在完全不符合。费尔巴哈接着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和自然界的一部分,依赖于自然界而存在,自然空间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在费尔巴哈看来,人是依靠身体而存在的,身体是自然界的,人首先就是依靠身体同周围自然界发生关系(呼吸空气、吃喝等等),同时,人的精神、灵魂也同周围自然界发生关系,周围世界就是我们思维的内容。例如,人喝水或吃食物,水或食物就变成为人,人只有借助它们才能再生产自己。费尔巴哈由此证明,自然空间不仅是人的感觉的对象,也是人的存在的基础,是人的存在方式。从这点上看,费尔巴哈无疑比唯心主义前进一大步。事实表明,自然空间就是人生活于其中的空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但遗憾的是,费尔巴哈没有将自己的唯物主义贯彻到底,而是陷入直观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究其原因,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费尔巴哈作为直观的唯物主义者,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物的正确理解,而又不真正了解现存的事物,不理解现存事物背后的实践动因,就必然停留在对事物的感性直观上,把直观表象看成是事物的内在本质。马克思认为,自然空间作为人的存在基础,人依赖于自然空间,但是人的感性活动又反过来影响自然空间的变化与重构。费尔巴哈只承认自然空间的感性对象性,也即客观性,但他看不到人的感性活动对自然空间的生成意义,因而他所说的自然空间是非人的、与人无涉的自在空间,是人的活动尚未触及的先在空间,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抽象空间,而不是现实的人的活动空间。因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这种抽象的自然空间进行了无情地批判。马克思指出,自然空间作为一种关系性存在,是为我而存在的,那种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空间,不是费尔巴哈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空间,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4]157自然空间,那么对人来说就是毫无意义的。

其次,费尔巴哈对自然空间的理解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直观或单纯的感觉,结果是,空间的历史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中排除了,因而费尔巴哈眼中的自然空间是一成不变的,是非历史性的。马克思也不满意这点,他指出,自然空间“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4]155。马克思举例说,“樱桃树几乎和所有的果树一样,只是……由于商业……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4]155-156。由此可见,一切事物、现实和感性都不是本来的模样,不是天然形成的东西,从最简单的樱桃树,到整个感性世界,都毫无例外的是工业和历史的产物。樱桃树如此,自然空间也如此。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在历史问题上的“滑铁卢”,导致费尔巴哈成为半截子唯物主义者,正如马克思尖锐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在外”[4]158。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也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人的一切活动得以在自然空间中展开;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总是作为关系的存在,人的一切活动都在历史空间和社会空间中得以展开,自然空间、社会空间和历史空间构成了人的生产活动的空间总体。

三、列斐伏尔的自然空间观

列斐伏尔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的奠基人,通过《空间的生产》一书,将空间问题置于现代社会理论的中心,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空间转向。在《空间的生产》中,列斐伏尔坚决抵制那种认为空间是先在的空无,是一个等待填进内容的容器的观点。他认为,空间从来不是空洞的,它往往蕴含着某种意义;空间不是抽象的存在物或静止的容器,而是人们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为此,列斐伏尔把空间一分为二,作为作品的自然空间,作为产品的社会空间。在列斐伏尔看来,作品和产品是不同的。在作品的创造中,劳动者处于次要地位,而在产品的形成中,劳动者则处于主要地位。那么作为作品的自然空间是从何而来的?是自然产生的还是意识的产物?列斐伏尔认为,它是大自然的杰作,是自然界无意识创造的产物,因为自然界不会劳动,也不会加工生产,只能创造。列斐伏尔认为自然空间作为自然界无意识的创造物,是不带有任何主观目的的,因而对人来说仅仅是显现和呈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前自然界的作品不是千篇一律的,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花是特别的花,树是特别的树,草是特别的草。列斐伏尔认为,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因为花儿不知道它自己是谁,也不知道树为何物。显然,列斐伏尔得益于马克思的思想启发。马克思认为,以土地为载体和根基的自然空间,具有无限延展和伸张的特性,这一特性是大自然赋予的。对于人来说,自然空间是本源性存在,也是对象性存在。从发生意义上看,自然空间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作为自发的、自在的、盲目的力量而存在。当人猿揖别之后,人便以异化的面貌出现在自然面前,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的状态才发生断裂,至此,自然空间才成为有意义的存在,成为人的对象性存在,成为人的一切活动赖以存在的空间。

其次,列斐伏尔认为,自然空间具有优先性,是社会空间的质料和源头。相对于自然空间,社会空间是一种社会性的产品,是在“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不管是“自然的人化”还是“人化的自然”,都离不开人的生产实践活动。正是在人与自然的物质交往活动中,作为质料和原材料的自然空间才逐渐转化为作为产品的社会空间。对此,索亚总结为:“自然界是被天真地赋予的语境,而看成第二自然的空间性,是业已转换的并在社会得到具体化的空间性,缘于人类有目的的劳动的应用。”[5]122因此,作为各种空间生产的原料和源头,自然空间正面临着被消耗殆尽的危险。列斐伏尔认为,在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后资本主义时代,人工的、人造的东西已占据市场,把自发的、自然的东西从各个领域中彻底赶走,产品完全击败了作品。当前,作品已经被“产品”所谋杀,主要依靠以下手段:技术、劳动、话语以及符号。简而言之,自然空间正远离我们而去,使其仅仅成为活动的背景。列斐伏尔由此宣称,自然已经死亡。人类不仅杀死了心中的上帝,也杀死了赖以存在的自然界,并且在相互博弈中选择自杀。人们对自然界的改造形成了人化自然,并创造了第二自然,所以“自然空间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列斐伏尔关于自然空间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观点无疑是合理的,但“自然空间逐渐消逝说”不太符合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在全部著作中都首先承认外部自然空间对人的“空间存在的优先性”,并一再声明自己是唯物主义者,而且是实践唯物主义者。马克思认为,人之为人的根据与源头也在于实践活动,抽象的、纯粹的、与主体无关的自然空间或先验的、精神的、观念的意识空间,都只是理论假设。人在物质生产为核心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将自然空间打上人的活动烙印,创造出属于人的自然空间,即社会空间。至此,空间也实现了二重化: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和活动能力的提升,空间二重化不断发生变化与重构。列斐伏尔看到了问题的表象,却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在马克思眼中,自然空间不会逐渐消逝,而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无限拓展、延伸,“直至撒哈拉沙漠、喜马拉雅山峰以及深不可测的海底世界,都会成为人类活动的自然空间”[6]107。社会空间不会逐渐取代自然空间,不过是在“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过程中不断扩大自然空间的基本内涵。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相辅相成,相互依赖,二者贯通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空间

马克思认为,自然空间是人的活动空间。在马克思看来,人与动物之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正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外在的自然开始分化,产生了区别于“自在自然”的“人化自然”。当人把自己与自然相区分的时候,自然便作为空间形态而存在,是人的一切活动赖以生存的活动空间。这时的自然,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然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建构了自然空间。“这种活动……这种生产,真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4]157。或许有人要问,难道自然空间是人创造的,而不是自然界的产物?马克思的答案是否定的。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空间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但是,人的活动未涉足之前,自然空间只是作为潜在性、可能性的自然空间而存在的。当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后,自然空间便打上了人的活动印记,成为人的活动的对象化空间,自此,自然空间才成为现实的、有意义的空间。因此,在马克思的世界观中,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创建了“现实的、属人的”的自然空间。当然,马克思并不反对潜在性的自然空间的优先地位。这种先在性不仅表现为自然空间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而且还表现为自然空间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场域和对象。马克思认为:“人为了生活,必须要不断占有和支配自然空间中的动物、植物、空气、石头等生产或生活资料,维系着自己的生命活动。”[6]106成为人的无机身体的自然空间,作为一种要素参与到人的活动之中,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认为,自然空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存在方式。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空间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物,而是人的活动场域,离开了这一场域,人的活动便无以依附;反过来,离开了人类活动,这个活动场域也无由存在。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全面阐释了这种关系:“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一个存在物如果本身不是第三存在物的对象,就没有任何存在物作为自己的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7]106马克思的意思很明确,人作为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人的身体就必须占有和依赖一定的自然空间。如果一个存在物离开了自身所依赖的自然空间,就不是自然存在物,换句话说,人只有凭借对象性的存在才能表征自己,只有在自然空间中才能确证自己,一旦离开自然空间,就是非存在物。反过来,自然对人的一切限制和约束,都是以自然空间的形式出现的。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自为存在物,必须在自己所处的自然空间中确证并表现自身。为了使自身得到满足,必须从自然空间中获取满足自身所需要的能量,然而,这种获取并非是恣意妄为的,而是在自然空间限定的范围之内和给予的物质条件之下,才能够从中获取所需的养料、能量及资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靠自然界生活”[4]55。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不断从宏观或微观等层面拓展自然空间,突破自然空间对于人的限制和约束,重新塑造与建构自然空间。

马克思认为,自然空间是生产方式的表现形式,自然空间是人的活动空间,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得以形成,并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第一,自然空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无限拓展。马克思指出,在农耕文明中,生产力十分低下,受制于原始的交通方式,人们只能局限在狭小、分散的地域,利用最粗糙的生产工具进行简单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维持着人类的生产和物种的繁衍。这使得自然空间呈现出“分散”和“多样”的发展格局,按照各自发展的轨迹缓慢地向外拓展。19 世纪开始,生产力取得飞速进步,资本主义社会进入了先进的机器生产阶段,通行了航道和铁路,行驶了轮船,制造了飞机。自此,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创造出巨大生产力。这种巨大的生产力摧毁了一切农耕文明自发形成的空间样态,突破了狭小的自然空间的羁绊和束缚,加速了自然空间融合和拓展的进程,并尝试把自己的触角向世界范围扩展,伸向全球的每一个角落。资本主义在生产力和资本的双轮驱动下,自然空间拓展的趋势不断加速,终成“燎原之势”,形成一个洲际版图。21世纪伊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生产力的发展日新月异,人类活动的自然空间突破了平面式的扩张和拓展,呈现出立体式的拓展和延伸,无论是从深度、广度和维度上都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而且这种拓展趋势永无边界、永无休止。第二,自然空间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演变。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空间乃是人的生存空间,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然空间异化了,人与自然空间的关系也变得疏远与对立。自工业革命以来,资本在超额利润的驱使下,到处开疆拓土,到处建立联系。这种贪婪的本性在逐利的过程中无节度地拓展着自然空间,肆意掠夺和占有自然空间中的有限资源,严重破坏着人与自然空间的和谐关系。自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空间生产的美好愿望远未实现,自然空间的异化却日趋严重,就像是一条有去无回的单行道。资源枯竭、冰川融化、水土流失、雾霾弥漫、气候异常、灾害频发……此类事例举不胜举。反之,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然空间与人实现了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基本要义是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合理统筹自然空间规划,综合考量自然空间的承载能力和自然空间的有效利用率,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一体化战略,积极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自然空间生产机制,推动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样态。

总之,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自然空间的范围会更加宽泛,浸透着资本、科技、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承载着人的观念和意志,不断演绎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篇章,以更加快速的态势融入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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