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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的学理依据、政策取向与现实挑战

2022-03-15孙凤敏

职教通讯 2022年2期
关键词:学士学位质量保障

摘 要: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是促进职业教育结果公平的关键举措,是完善我国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促使学生产生学习动力的积极期待。《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是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第一个专门性文件,体现出学位地位平等、地方主责、突出特色等鲜明的政策取向。但在具体实施方面仍面临多种挑战,包括社会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认识不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存隐忧、警惕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漂移”和“同质化”等,急需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学位授予;质量保障

基金项目:2022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乡村人才振兴视域下浙江高职院校服务供给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2N113);2020年度上海市浦江计划资助课题“美国大学技术学位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0PJC033)

作者简介:孙凤敏,女,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比较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2)02-0019-06

学位是体现被授予者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志,不仅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对规范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1年,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迎来重大改革机遇和“落地”发展的全新时期。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已有33所职业技术大学或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此,急需建立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学位制度。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学位授予的政策依据和工作范围等,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指明了方向,但地方和院校在政策落实、落细方面仍面临各种挑战。因此,本研究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为研究对象,从学理层面对其进行循证分析,并结合具体政策分析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的政策取向,深刻剖析其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应对策略,旨在为我国进一步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工作、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提供参考思路。

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的学理依据

目前国内各界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因此,急需从学理层面进行循证,为其设置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

(一)公平理论视角:促进职业教育结果公平的关键举措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教育结果公平是“教育实质公平”[1],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教育者在接受一定阶段的教育后大体上都能获得相当的知识与能力水平,个性获得相应的发展,潜能得到有效的挖掘;二是受教育者在教育收益与回报方面获得与其投入相对均等的教育预期效果,走入社会后取得平等的经济或社会地位。[2]我国的职业教育以就业为主要导向,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是衡量其教育结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结果公平方面,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处于劣势地位。一方面,由于高职院校毕业生获得的是专科学历,他们在就业方面承受了极大的不公平,常被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拒之门外,在转岗、晋升和职业生涯发展方面也受到限制,这影响着他们一生的发展;另一方面,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升学深造渠道不畅通,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高职毕业生专升本的难度较大,他们攻读研究生的机会更是渺茫,体现出极大的不公平。学位公平是教育结果公平的重要内容。学位不仅可以形塑和规约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和层次,还具有“人才识别和信号导向”功能,是“个体知识身份的重要彰显”[3]。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设置是对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成果和职业能力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也是改变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及家长对职业教育认知的重要信号,有利于形成普职公平的竞争环境,为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生涯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供可能。

(二)系统理论视角:完善我国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一环

系统理论是由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他提出,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机械组合,而是“相互作用的多元素的复合体”[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是教育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是在产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从系统理论视角来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是我国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其质量决定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水平,对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自1981年学位制度建立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学士学位为基础、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学位并重、学术博士學位为主、专业博士学位补足的教育学位体系[5]。但同时我国教育学位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职业教育长期被排斥在既有的学位体系之外,高职院校没有学位授予权,这不仅影响了年轻人的择校、择业观念,也给职业教育毕业生的继续深造、职业生涯发展带来极大的困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缺失,导致学士学位结构处于一种失衡状态,也导致本科层次普通教育学士学位处于竞争缺乏的环境。而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则有助于促进我国教育学位体系整体结构的优化,使学士学位在竞争中得到进步和发展,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学士学位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性。

(三)期望理论视角:促使学生产生学习动力的积极期待

学位是国家给予获得者的一种荣誉和激励,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目标价值和期望值,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潜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职业院校学生学习动机不足的问题,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习动机是引发与维持学生的学习行为,并使之指向一定学业目标的一种动力倾向,是直接推动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内在心理动因”[6],包含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等心理成分。影响学生学习动机和学习努力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期望,没有期望就没有动力。依据维克托·弗鲁姆的期望理论(Expectancy Theory),激励的强度取决于个人通过努力达成组织期望的目标与个人目标相一致的程度[7]。当目标价值和期望值都比较大时,个体实现目标的动机就会越强。不管是普通高校还是本科职业院校的学生,都期望通过学习达到一定目标、取得一定成绩之后能得到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家长的赞许。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设置让职业院校的学生有了“盼头”,让他们在职业教育轨道也能“上好学”。这是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的一个积极刺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他们的学习期望,推动其转变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学业,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就读职业教育,走上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发挥正向“螺旋效应”。

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的政策取向分析

政策取向是政策分析的一个重要范畴,对推动政策“落地”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是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第一个专门性文件,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权限、申请基本条件以及学位的授予方式、基本程序、授予标准、授予类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出学位地位平等、地方主责、突出特色等鲜明的政策取向。

(一)明确地位平等: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

地位平等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的基本前提,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根本要求。《意见》明确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正式纳入我国现有的学士学位工作体系,释放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士学位价值等同、地位平等的强烈信号。《意见》还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这表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位证书与本科层次普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在就业、升职加薪、职称评聘、考公考研及出国留学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此外,《意见》还提出,“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赋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与本科层次普通高校一样享有同等学位授予权,这更加体现了平等原则,有助于确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自主办学和自治的地位,从而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

(二)突出省级统筹:实行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管理体制

学位管理是学位制度落实的重要构成部分,不仅奠定了整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系统运行的制度基础,也有助于协调诸多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意见》可以看出,我国实行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管理体制,学位管理涵盖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等。其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省级学位委员会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管理的重心,主要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对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等;学位授予单位是学位管理体制中的独立主体,是学位管理的基层一级,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等。综合来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管理强调以省级统筹为核心,这也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区域经济建设的教育类型的必然要求。

(三)坚守类型特色:在学位授权、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强化职业教育育人特点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既要具备学士学位的一般特性,“更要坚持职业性、应用性等职业教育特色”[8],这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本质属性。早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提出,“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門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将“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完善学位制度”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因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不能丢失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9],坚守类型特色是职业教育学位授权、授予的根本导向。《意见》中也多次提到“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具体体现在: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要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育人特色;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学位授予标准应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等。如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没有坚守类型特色,学位的含金量必然会因“职业”特色不鲜明而“成色不足”[10],长此以往,就会被本科层次普通教育“同质化”,在高等教育场域将没有立足之地。

三、当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设置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当前,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核心任务是“高质量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是关乎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是衡量其办学水平的重要尺度。尽管《意见》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设置指明了方向,但在具体实施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急需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认识挑战:社会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认识不足

当前,“重道轻技”“重普轻职”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职业教育仍被视为学习“失败者”的教育、“二流”的教育[11]。尽管国家致力于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但社会对其认可程度并不高,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仍然无法与传统普通高等院校相匹敌。为了消除这种偏见,《意见》明确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普通教育的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同样的效力。但是,要真正做到完全等同还有很大难度,消除用人单位的歧视和社会偏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同时,由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是一个新概念、新事物,社会公众对其认识还较为模糊,缺乏较为全面的了解,今后如何扭转长期以来社会上形成的鄙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强化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和整个社会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认知与认同,将是一项重要任务和挑战。

提高认识是改变社会偏见、让社会认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第一步,为此,当下急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一方面,要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和理解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相关政策的初衷,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另一方面,要增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好各项政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网站、公众号、直播平台、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家长、学生、用人单位等认识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在学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消除思想偏见,放下担心顾虑。三是夯实研究支撑。要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认识、深化、研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厘清其蕴含的学术逻辑、理论逻辑、话语逻辑,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质量挑战: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存隐忧

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较为复杂,办学主体多样,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全国共有3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其中包括21所民办专科层次职业院校升格、1所公办专科层次职业院校升格、1所独立学院独立转设、10所独立学院与公办专科层次高职学校合并转设。这些学校在基础建设、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生源质量、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内涵特色发展、经费保障及资源支持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且由于长期的高职或独立学院办学实践,教学培养过程普遍较为松散,学业考核总体不够严格,在学位授予质量上将面临极大挑战。同时,这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处于初设阶段,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和质量保障等相关规章制度也处于缺失状态。

学位授予质量是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塑造自身形象和品牌的基本保障。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必须始终重视学位授予质量,牢牢抓住这根“生命线”。一要夯实人才培养过程。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之中。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要尽快补齐教育短板弱项,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夯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主动学习,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要加强学位授予管理。学位授予管理是人才培养的最后出口,也是影响学位授予质量的关键关口。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要落实学士学位授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完善学士学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公开本单位学士学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三要严格保障授予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质量监督纳入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建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学士学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第一主体,要建立严格的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学位的含金量。

(三)特色挑战:警惕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漂移”和“同质化”

职业本科教育学位授予标准是体现不同学位授予单位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标志,对提高社会和学生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这一教育类型的认可度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意见》提出在学位授予标准方面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但是如何真正体现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其与本科层次普通教育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有所区分,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我国学位制度一直是一个“以学术为主导的体系”[12],高等教育场域也是高度同质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制定学位授予标准时面临“特色坚守”与“学术漂移”的挑战;同时,学位授予标准是由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负责制定的,学校与学校之间在把握《意见》的尺度上可能会有差异。此外,由于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基础不同,学位授予标准很难统一起来,学位授予率和授予质量也会出现较大悬殊。

为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要“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的原则,既要把握学位的本质属性特点,也要兼顾职业教育的特殊性”[13]。一方面,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政治要求,明确课程学分绩点、英语水平、毕业答辩等授予条件。另一方面,學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注重学生的实习(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实训,特别要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导向,其选题应来源于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将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发明专利、案例分析及管理方案等作为主要内容,确保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实现职业性与学术性的有效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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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崔延强,吴叶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制度功能及其构建[J].教育研究,2015(9):84-91.

Academic Basis, Policy Orientation and Practical Challenges of Bachelor's Degree Setting in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UN Fengmin

Abstract: Setting up the bachelor's degre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t undergraduate level is a key measure to promote the fairnes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ults, an important link to improve China's education degree system, and a positive expectation to promote students' learning motivation. Opinions on the Authorization and Awarding of Bachelor's Degree in Undergraduate Vocational Universities is the first special document for bachelor's degree in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which reflects the distinct policy orientation of equal degree status, local responsibility and prominent characteristic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challenges in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including the lack of social understanding of the bachelor's degre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t the undergraduate level, the hidden worries about the uneven running level of vocational colleges at the undergraduate level, and the vigilance against the "academic drift" and "homogenization" of degree awarding standards, which urgently needs to take positive and effective measures.

Key words: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bachelor's degree; degree awarding; quality assurance

342850033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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