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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过程动态监管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2022-02-07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22年15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财政资金

●本刊评论员

近年来,因落实事权财权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和应急管理的需要,中央转移支付规模不断增加,据统计,2015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率达7%,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规模超8.3万亿元,约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7%。同时,转移支付结构和方式也有相应的调整。按现行分类计算,目前已形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的新格局;2020年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的冲击,依据中央部署,财政部研究建立“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这一具有突出政策效果的新型转移支付制度自2021年开始“常态化”。

中央转移支付比重越高,管好用好这笔钱就显得越重要。现实情况表明,中央转移支付“面广、线长、层级多”,监管难度大,基层管理存在“重分配、轻执行”“重支出、轻绩效”之弊,财政部门存在“鞭长莫及”之难。无论是原有的转移支付方式,还是“直达”这一新生事物,都难以避免违法违纪、绩效存疑等问题的挑战。

财政资金产生绩效要保证投入方向精准,更要防范资金运行过程“跑冒滴漏”,杜绝使用中铺张浪费、违规挪用甚至贪污舞弊。因此,财政部门的监管必须嵌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运行和使用的全过程,从预算编制和评审、资金分配和拨付到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制度、执行财经纪律,以全过程监管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让财政制度安排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政治理能力”。

财政部门充分尽责履职,不当“甩手掌柜”,主动嵌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加强动态监控,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通过自身职能的发挥,使中央转移支付真正夯实党和国家的治理基础,使中央直达资金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等方面取得实效,是财政部门职责所在,也是作为“政治机关”的底线要求。做事不关己、被动应付的“过路财神”,还是按照党和人民要求,不受部门利益影响、不计个人得失守护好每一分财政资金,做勤政务实、具有职业忠诚的“掌柜”,是检验每一个财政干部及其集体政治成色的标准。

动态跟踪、全过程监控不是口号,不能流于形式,需要财政工作者沉下身子,深入实际,把握财政规律,提高专业能力,充分掌握监管所需要的信息,及时发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突破专业能力、信息“瓶颈”的约束,找到监管的薄弱环节,寻求到解决各种监管难题的方案。特别是要盯紧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环节,把监督力量更多地投入到财政资金运行的终端和基层单位,因为财政绩效是资金使用中形成的,财政监督也应将重点放在终端上,消除“重分配、轻执行”“重支出、轻绩效”之弊端。

落实全过程动态监控的工作机制,不能只靠财政部门,更不仅仅是专职监督机构的事。财政监督工作者应主动与业务部门融合,与其他监督机关、专业部门和财力使用单位联动,克服监管链条过长、“鞭长莫及”的困难。具体财政业务、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和部门、单位更靠近资金终端,都蕴藏着大量的财政信息,也是财政资金运行风险之所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同样需要财政业务部门、各专业部门等方面的信息支持和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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