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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社联动”的实践反思与优化对策

2021-11-24马肖曼

现代交际 2021年22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社工居民

张 军 马肖曼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 长春 130118)

社区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文件,各省市陆续制定和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以此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然而,在基层社区治理和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待解决,如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社区主体之间职责不够明确,社区服务水平与居民需求不协调等。另外,社区工作人才流失严重,社工队伍不稳定也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由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三社联动”机制成为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实践证明,推进“三社联动”机制,不但可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在完善社会服务方面也弥补了以往社区独当一面的不足。

一、“三社联动”研究现状

“三社联动”模式是各地方、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动和发展的结果。并且在实务领域发展较快。基于不同地区的实践路径,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看法。闻英等基于河南省J社区服务中心的实践探索,提出“三社”服务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党组织服务应从粗放型向个性化的转变。[1]吴江从社区治理模式的背景、研究历程和理论基础方面总结“三社联动”模式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2]罗帅虎从社会资本视角分析“三社联动”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并提出培育社会资本来引领“三社联动”的发展。[3]曹海军等基于合作网络理论,从权力结构和互动程度两个方面出发,对不同地区“三社联动”的社区服务模式进行了比较和总结,提出了共享型、领导型、枢纽型和休眠型四种互动模式。[4]一些学者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审视“三社联动”的运行理论和机制建构,从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出全新实践框架。[5-6]

二、吉林省“三社联动”实践成效

近几年,吉林省长春市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有效链接,实践惠民政策,建立“三社”之间良性互补,协调共建的局面。一些社区实行街道“1+3”大工委和社区“1+1”大党委制模式,吸纳社会组织和社工参与。吉林省吉林市在推动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方面,实施多方共治、减负增效,政策支持,推出“三社联动”治理模式,以项目示范的方式,助力“党建引领、三社联动”的发展。鼓励本土一线社工人员抓住机遇,在工作中积累实践经验,提升专业能力。

吉林省长春市探索以居民服务需求为主要目标,社区为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社会工作为服务手段的“三社联动”机制,共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的提升,推进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局面。自2016年吉林省全面推进“三社联动”机制以来,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形成了多元社区治理的良性格局。长春市宽城区开展“幸福学堂”线上居民需求调研和收集居民个人建议专栏,社工人员利用网络平台为居民自主生活提供需求化服务;为了保证社会组织服务治疗,宽城区还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工是服务社区居民的专业社工人才,为了使专业社工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长春市政府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职业考试,加强教育培养,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工转化,同时鼓励各级慈善组织、民办机构组织专业社工培养。

三、吉林省“三社联动”面临的困境

(一)“三社”主体协同共治中存在障碍因素

1.各主体地位不等

基层政府作为社区服务的主导者,在现代社区和治理中承担着关键指引作用,但基层社区领导不能包揽一切服务事项。尤其“三社联动”机制实施以来,过于依赖政府的推动,使“三社联动”呈现出行政化工作模式,尤其在社区养老项目中,基层政府干涉较为频繁,限制了“三社联动”机制的优势发挥,使“三社”自主性较弱,处于附属地位,不利于协同治理。

2.各主体之间连接不畅

“三社联动”的运行中,政府起主导作用,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在接收到政策信息后,由于各自工作方式和具体目标不同,在连接和互动方面契合度比较低。彼此之间只是被动联系,在协调共事上存在障碍。在为居民举办服务活动时,主体之间“各行其是”,容易出现重复性行为,既影响服务效果,又造成了资源浪费。另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职责划分不清晰,有些社区一人兼任多项工作,直接影响“三社联动”的深度融合,同时也阻碍了社区协同共治的发展。

3.“三社联动”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互动效果

目前我国“三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而运行机制还急待改善。首先,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以购买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服务的方式进驻社区,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资金支持、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三社”主体如何分配各自职责都需要有具体可行的规章可循。

(二)社会工作者在联动中作用发挥不足

虽然我国社区急需大量社工人才,但由于社工在社区服务中的形式多以政府购买劳动力的方式出现,社区居民对社工角色的认可度相对比较低,加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一线社工的数量比较小,而社区工作人员多数没有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支撑,因此很难承担职责任务,在“三社联动”机制中,社会工作本应该作为专业支撑,为社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但实际社会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专业性的活动比较少,如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活动,造成社会工作专业在“三社联动”中被边缘化。

社工作为“三社联动”模式主体之一,既要受主管部门领导,又要受到用人单位、社工机构等领导,而具体执行服务任务中接触最为直接和频繁的是社区居委会,社工既要考虑项目评估结果,又要为社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着想,在资本相对不足而专业人员又稀缺的情况下,社工与社区的联动无疑处于弱势地位,表现出来的关系也不是完全双向互通的关系。因此,在与服务对象接触方面,社区直接掌握对象资源使得社工重要性无法得到凸显。

(三)居民参与形式化,参与意愿被动

1.参与人员结构不合理

社区活动针对的是所有居民,活动覆盖面越广,参与人员越多,越能推进社区融合与发展。目前,吉林省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参加活动的多数为妇女、老人和儿童青少年。参与社区类型主要表现在老年类社会服务、儿童四点半课堂和一些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中青年男性群体参与度不高。

2.社区居民主体意识淡薄

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活动的意识不强,尤其中老年居民习惯于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单向的输出信息和传达通知,处于被动状态。在活动内容上,多数居民更热衷于社会文化活动,对于政治性活动和公共事务参与度较低。

四、对策建议

(一)政府转变职能,鼓励协同治理理念的发展

首先,建立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各层级部门积极主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联动力度,并对“三社联动”过程中涉及的资源共享、项目设计及实践试点等方面信息进行沟通交流,来提升联动效率。政府应依法确定社区工作负责事项、以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治理中提供可参与空间。

其次,在“三社联动”机制的运行中,政府作为政策推动者,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即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才是整个“三社”实践的责任主体,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是追求公共利益的合作关系,而不是上下级行政领导关系。社区在“三社联动”中起到枢纽的作用。上承政府部门,下接居民群体,同时链接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机制中起到组织保障的作用,在现代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在志愿服务、慈善互助、传达民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社会工作者是“三社联动”机制的人才支撑。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是一支年轻的团队,他们除了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外,在智能社区迅速发展的今天,可以帮助社区和居民解决网络信息难题。

(二)大力推动社工专业人才建设

推进“三社联动”建设,人才发展是关键。政府方面,应积极推动和构建多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体系,为“三社”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加快基层党务人才建设,加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化教育培训、技能训练、能力水平综合评价来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及各相关志愿服务水平。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面,首先,积极鼓励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工作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将社会工作课程纳入相关专业的基础课程范围。对于高等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应依据当前社会工作实践形式进行教学培养模式的改革,完善社工专业教材和授课方式,增加实践教学在整体教育中的比重。积极联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教学,建设实践基地,鼓励学生向应用型社会工作人才转变。由于社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丰富多样,涉及妇女、青少年、老人、就业、社区矫正等各领域服务需求,因此培养专业特长的社会工作人才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加大社会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力度。对基层党组织人员、街道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并进行阶段性能力测评,以鼓励和支持他们运用社会工作理念、知识和方法来服务和解决基层群众难题。

(三)基层组织还权,激发居民内生动力

居民是“三社联动”的建立的基础和原动力。建立“三社”的根本即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为社区居民服务。只有调动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联动机制才能顺利、高效运行。因此,要立足于当前吉林省社区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社区特点,把握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前提下,加强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自治的指导工作,完善社区评价机制,以吸纳更多的居民参与。

首先,加强政府对社区议事的指导。社区党委的议事应包括党委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流动人口代表等各类主体参与;实施积分制度,鼓励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来获取积分,以积分兑换社区优秀居民奖励。

其次,借鉴深圳市龙华区实践经验,推行社区居民的议事会议,搭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平台,社区居民议事会议的成员来自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社区物业人员等与社区利益相关的各类群体。在具体讨论事宜上,秉持政策意义上的大事靠政府主导,社区小事基层协商办理,居民私事依法有序自理的原则。每月定时开展议事活动,推动居民参与讨论,反映居民关心的热点民生话题及活动项目,不仅激发了居民的参与热情,也提高了社区服务质量。

(四)加快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

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推动下,社区治理要看到大数据、智能网络平台带来的便捷服务,通过智慧社区建设推动“三社联动”的发展。首先,借鉴智慧社区管理体系的优势完善社区人口及住房等基本信息。建立统一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综合性、共享式的社区数据,以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避免各服务主体重复性工作。其次,建立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将社区需要转移给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其他服务部门的项目清单通过社区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出去,以广泛吸引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项目,并通过平台全程接受居民的监督。再次,大力推广群众参与智慧社区服务的渠道,统筹便民服务终端网络建设,建立不同需求服务模块,尤其在养老、医疗、救助等重点公共事项方面建立“一站式”服务,以提高为居民办事的效率。

五、结语

总之,需要重点解决“三社”主体协同共治中存在的障碍,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基层组织与居民内生动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社区现代化建设,以提高吉林省“三社联动”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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