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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退役军人创业利用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2021-10-13杭叶飞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11期
关键词:退役军人税收政策创业

杭叶飞

摘要;为促进我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国家相继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创业贷款和税收方面给予了较大优惠,但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适用条件上还存在一定限制。本文分析了退役军人创业利用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退役军人;创业;金融政策;税收政策

一、利用金融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军人在退伍3年内申请贷款可以享受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的政策,即国家补助贷款产生的全部利息,自身无须承担贷款利息,从而有效降低了退役军人创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也可帮助退役军人规避采用其他方式融资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清楚受理贷款申请的机构,应持退役证件向创业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二是要经得起层层审核,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的初审、县级以上担保机构对借款人贷款资格的审查和放贷银行对贷款资料的审查。因此,退役军人应当提前做好准备,将相应资料、证件准备齐全,以便尽快通过审核取得贷款,尽快开展创业活动。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务支出

税法针对不同税种有相应的税收优惠,但不同创业形式具体可享受的优惠内容存在区别。若退役军人创立公司制企业,可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3个。一是适用企业所得税低税率,降低所得税负担。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退役军人应知道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50万元以内,若为工业企业从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若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应控制在80人以内,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退役军人创业初期应适当控制企业规模,以适用优惠税率,减少税务支出。二是利用抵扣优惠规定,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100%加计扣除,即安置残疾人的工资支出可加倍扣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可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置残疾人入企工作;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即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均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因此,退役军人创立的企业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安置退役士兵,享受其他税收优惠。小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000元的定额扣减税收优惠。因此,退役军人创立的企业要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招收安置退役士兵,以享受由此带来的税收优惠。若退役军人进行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3个。一是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降低增值税负担。自国家全面停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增值税地位日益突出,相较于一般纳税人16%的增值税税率和5%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可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务负担明显下降。二是选择合规行业创业,以享受免税优惠。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因此,退役军人可选择限制性行业以外的经营项目进行创业,以享受3年的免税优惠。三是凭有效证件免交部分费用。自谋职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及其他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也免交。

三、分析偿债责任区别,控制失败成本

退役军人应认真分析不同经营实体债务承担方式的区别,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形式,以控制失败成本。新创立企業通常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从事个体经营。个体经营是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个体经营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两种形式。个体工商户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权人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退役军人创业若选择从事个体经营中的个人合伙形式,应选择有限合伙人的身份与他人合伙经营,以避免因创业失败背负较多的债务。二是创立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总体上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区分为等额股份,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仅以其在公司内所拥有的资产为限承担有限清偿责任。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特殊规定,即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结束语

综上所述,研究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条件及相关内容,有助于退役军人充分利用现有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减少税负支出、控制失败成本,促进创业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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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尚剑,马帅星.我国退役运动员创业支持体系研究——基于退役军人创业支持体系解构[J].体育文化导刊,2020(08):41-47.

[3]李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困境与对策探讨[J].长江丛刊,2020(17):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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