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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野生鸟类非法贸易及盗捕状况的分析与对策

2021-01-13孙珊珊

野生动物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鸟类野生动物陕西

王 静 罗 磊 孙珊珊

(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安,710032)

野生鸟类作为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类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栖息地和环境变化的敏感类群,其物种多样性对生态系统构成、食物网复杂性和群落特征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3]。保护野生鸟类对维持本地物种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4]。

陕西地处西北内陆,南依秦岭,北靠黄土高原,纵跨长江、黄河两大水系,地形地貌复杂多变,植被类型丰富多样,为野生鸟类栖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尤其在秦岭与淮河一线的南北地理分界线上,形成了东洋界与古北界鸟类区系相互渗透的广泛过渡带[5-6]。据2020年报道,陕西省现有鸟类560余种,占全国鸟种数量的38.7%,在我国鸟类多样性和丰富度上极具代表性[6-7]。

近年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识不断加强。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野生鸟类乱捕滥猎和非法贸易的现象日趋重视。为加强保护,维护地区生态平衡,特别是秦岭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通过收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数据,分析陕西地区野生鸟类乱捕滥猎和非法贸易中的受威胁情况,为现阶段陕西地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次研究数据采集均来自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该研究所作为陕西地区唯一的野生动物保护与研究机构,常年服务于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等执法部门。通过对执法收缴的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标本比对、形态鉴别等方法,提供公益性技术支持。

1.2 数据分析

对2000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数据记录进行整理,详细翻阅记录卷册,核对物种名称及发生地区等信息。鸟类分类系统及特有种参考《中国鸟类分类及分布名录(第三版)》[8]。保护等级以“中国鸟类名录5.0”(中国观鸟报编辑,2017)为准。物种濒危等级参考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第5号公告CITES附录中文版。卷册记录鸟类包括陕西省分布鸟种、外来鸟种和人工驯养鸟种。在SPSS 20.0中,计算卷册中不同时期涉案鸟类的Pearson相关系数,并检验相关性的显著性,分析19年中鸟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总量的动态变化。

2 结果

2.1 个体数量的年度变化

本研究记录鸟类13目26科43属50种1 258只。19年间鸟类数量随年份波动明显。除去2016年11月8日的极端记录值外(774只),经SPSS分析,其余时间鸟类个体数量呈正态分布(P=0.128>0.05),得到受威胁鸟类数量趋势线性方程y=2.849 1x-5 698.9(x为年份,y为个体数量)。

由图1可见,鸟类个体数量出现过2次明显变化。2002年第一次达到峰值,最高数量为72只/年,且为单一鸟种,随后几年数量降低。自2010年起,鸟类个体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5—2016年鸟类个体数量达到第二次峰值,形成年均473只的最高峰。经SPSS分析,鸟类个体数量与年份显著不相关(P>0.05),鸟种数量与年份显著相关(r=0.681,P<0.05),即近年较往年执法中鸟种呈现多种类趋势,2016和2018年涉及鸟类种数分别为22种和19种。

2.2 个体数量的季节性变化

从图1季节变化来看,执法中得到鸟类个体数量最多的是冬季(90.46%),春季次之(4.45%),秋季再次之(4.13%),夏季最少(0.95%);鸟种数量随季节波动明显,冬季>春季=秋季>夏季。案件发生率依次为冬季(0.47)>秋季(0.25)>春季(0.22)>夏季(0.06)。得到冬季受威胁鸟类数量趋势线性方程y=3.074 2x-6 130.3(x为年份,y为个体数量)。

2.3 受保护鸟类

研究记录的鸟种中50%为受保护物种[9-10]。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3种:金雕(Aquilachrysaetos)、大鸨(Otistarda)、绿孔雀(Pavomuticus);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雕鸮(Bubobubo)、猎隼(Falcocherrug)、长耳鸮(Asiootus)、苍鹰(Accipitergentilis)、普通鵟(Buteojaponicus)、红隼(Falcotinnunculus)和松雀鹰(Accipitervirgatus)。还发现列入CITES附录的鸟类15种,其中列入附录Ⅰ的1种,附录Ⅱ的13种,附录Ⅲ的1种。被IUCN列为濒危(EN)级别的2种:猎隼和绿孔雀;列为易危(VU)级别的2种:鸿雁(Ansercygnoid)和大鸨;列为近危(NT)级别的1种:亚历山大鹦鹉(Psittaculaeupatria)。所有鸟类中,中国特有种有6种:红腹锦鸡(Chrysolophuspictus)、黄腹山雀(Pardaliparusvenustulus)、蓝鹀(Emberizasiemsseni)、斑背噪鹛(Garrulaxlunulatus)、绿孔雀和画眉(Garrulaxcanorus)。

2.4 陕西分布的鸟类

陕西地区分布的鸟类共38种,占全部记录鸟类种数的76%,占个体数量的76.39%。由表1可见,被捕获或交易的鸟类个体数量排名前十均为陕西省内分布的物种[11]。数量最多的为金翅雀(Chlorissinica)214只,明显高于排名第2的燕雀(Fringillamontifringilla)176只和第3的黄喉鹀(Emberizaelegans)162只。

表1 涉案数量前10名的陕西分布鸟类Tab.1 Top 10 birds distributed in Shaanxi

按照鸟类送检机构下辖区域,共涉及3个地级市和6个县(县级市)。其中个体数量最多的是延安市,记录鸟种17种774只;鸟种数量最多的是西安市,记录鸟种34种288只。按照机构所在地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大约涉及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个体数量和鸟种数量最多的是陕西延安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录鸟类17种774只;其次个体数量较多的是黄柏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录鸟类7种156只;物种数量其次较多的是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录鸟类14种70只。

2.5 外来鸟种及人工驯养

研究发现非陕西地区分布的鸟类共11种(表1),按其原分布地,外省分布鸟种有:白鹇(Lophuranycthemera)、鸿雁、黄雀(Spinusspinus)、灰头麦鸡(Vanelluscinereus)、猎隼、绿孔雀。国外分布鸟种有:黑天鹅(Cygnusatratus)、蓝孔雀(Pavocristatus)、桃脸牡丹鹦鹉(Agapornisroseicollis)、玄凤鹦鹉(Nymphicushollandicus)、亚历山大鹦鹉。其中蓝孔雀、桃脸牡丹鹦鹉、玄凤鹦鹉和亚历山大鹦鹉4种可能为人工饲养繁育,占所有非本地鸟类种数的1/3,另外7种极有可能为旅鸟过境被捕捉或野生动物贸易而来。

2.6 送检类型

涉案鸟类送检类型可分为5种:活体、尸体(覆皮毛/胴体)、羽毛、残肢和影像资料。其中送检数量最多的为活体材料,共记录936件42种;其次为尸体材料,记录有308件17种。这两类送检材料分别占全部记录送检材料的74.40%和24.48%。尸体材料中属于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的4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1.30%;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的145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47.08%。属于CITES附录的鸟类22个,其中列入附录Ⅰ的20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6.49%;附录Ⅲ的2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0.65%。属于IUCN濒危(EN)级别的1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0.32%;易危(VU)级别的4个,占尸体材料送检的1.30%。

3 讨论

以上结果可以看出,涉案鸟类以陕西当地分布种类为主,多来自植被覆盖度良好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秦岭中段地区。19年中,鸟类数量呈现2次明显变化,这与政府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视密不可分。1996—201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列为重要发展规划[12-13]。近几年由于政府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2017年正式修订并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法”),各相关执法部门较往年执法力度加大,获取涉案鸟类数量和种类明显增长。可以看出,涉案鸟类数量随季节呈现波动状态,以冬季最盛,每年11月和1月为高峰期。推测该时间为农闲期的新年前后,一方面,冬季野外食物匮乏,鸟类更容易实施诱捕;另一方面人们为新年菜式储备野味。而当年出生的幼鸟个体此时刚刚成熟,猎捕和交易的行为或对来年鸟类繁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统计中鸟类数量排名靠前的依次为:黄喉鹀、画眉、金翅雀、珠颈斑鸠(Streptopeliachinensis)、红腹锦鸡、燕雀、环颈雉(Phasianuscolchicus)、蓝孔雀和雕鸮。它们多是羽色艳丽、鸣声悦耳的观赏类鸟种。这些鸟类以活体为主,来源集中在西安市区,由此推断这些鸟类极有可能被用作市场交易。其中红腹锦鸡和画眉作为陕西当地分布的鸟种,既是受保护动物也是中国特有种。为杜绝野生鸟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现象的发生,加强当地野生鸟类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加强当地鸟种保护,建立标记化管理机制

对比近年鸟市贸易调查及贸易案件发现情况[14-20],鸟类保护级别和生存方式为主要量刑依据。其中保护级别以物种名录作为重要实施依据。新法第十条指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因此加强地方鸟类状况调查和科学评估势在必行。在调查监测鸟类的同时,还应综合考虑非法贸易状况和受威胁程度而制定相应的地方保护名录,从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有效治理。

在鸟类保护中,还应关注野生鸟类和人工驯养、繁育鸟类的区别,建立标记化管理,制订标记管理规定,明确进出口野生鸟类和持有养殖许可的人工繁育鸟类的标记化管理,对标记的意义、适用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确保可操作性。

3.2 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

中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一类国家已形成一定的法律体系[21-24],除设立省级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濒危科学委员会作为地区履约管理机构和科学机构外,还应联合当地林业部门、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科研院所搭建野生鸟类监测、评估和救助信息平台,为基层执法提供全面、专业的咨询窗口,对救治和放归活体鸟类以及科研利用鸟类尸体提供通道。

3.3 发挥协会民间优势,加强地区科普宣传

多年来,陕西地区林业部门对野生动物乱捕滥猎和非法贸易活动进行了常年、多次的严厉打击,对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鼓励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参与到监督和管理中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教育和宣传,广泛开展公益展示活动,增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意识,号召民众自觉自愿加入到保护行列中,为切实加强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持续维护地区生态发展,特别是秦岭的生态平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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