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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与自觉:当代中国比较哲学的兴起
——评吴根友教授《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

2020-11-29

哲学评论 2020年1期
关键词:方法论人格哲学

刘 旭

近年来,当代中国哲学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1]参见吴根友:《当代中国哲学现状鸟瞰及其反思》,载于《思想与文化》,2018年第2 期。,在元哲学[2]如赵汀阳《第一哲学的支点》(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等。、形上学[3]如杨国荣《道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等。、伦理学[1]如陈来《儒学美德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黄勇《当代美德伦理:古代儒家的贡献》(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等。、政治哲学[2]如赵汀阳《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等。、方法论[3]如陈少明《做中国哲学:一些方法论的思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等。、哲学家专题研究[4]如陈立胜《入圣之机:王阳明致良知工夫论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等。等领域佳作频出,让人应接不暇。如此众多的研究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中西比较哲学(Comparative Philosophy)的视野下进行哲学创作,既体现了鲜明的中国哲学特色,同时又具有前沿的国际视野;不仅致力于挖掘中国哲学本身固有的资源,同时也注重回应当代西方哲学所提出的问题。[5]杜维明、安乐哲、倪培民等:《中国哲学研究的世界视野与未来趋向》,载于《哲学动态》,2018年第8 期。尽管如此,当代中国哲学界依然缺少探究比较哲学理论的学术专著,吴根友教授的新作——《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6]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即是第一本自觉结合中西哲学史与当代中国哲学理论致力于比较哲学理论探讨的汉语哲学佳作。

吴教授的《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一书尽管是其近年来在比较哲学领域专题研究文章的合集,但全书根据具体内容的逻辑相关程度分为三章与附录章,层层递进、波澜起伏,同时也贯穿了众多中西比较哲学史的专题研究,且不乏对当代中国哲学家比较哲学理论成果的关注与挖掘,呈现出哲学专著特有的体系性。其中,第一章分为四节,主要探讨比较哲学的元理论诸问题,如“判教”“比较”与“附会”等比较哲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第二章分为五节,着力揭橥哲学史上中西哲学家具体文本与观念比较中的误读、误解,尤其是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误解;第三章分为七节,主要阐述了比较哲学的愿景——通向“世界哲学”,并着力挖掘与展现当代中国哲学家的比较哲学研究的理论成果;附录章探讨了儒耶比较视域中的“理想人格”问题。

我将采用吴教授书中所提出的“道论”方法论检视吴教授的《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并进行批判性评论,其中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道论”视域下的比较哲学:对“判教”思维的超越;第二部分为:命运与自觉: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比较哲学的兴起;第三部分为:比较哲学的伦理学面向;第四部分为:商榷与不足,笔者就吴教授所提出的“道论”或“以道观之”的比较哲学方法论提出了三点商榷,另一个批评就吴教授所提出的“世界哲学”的概念提出两点“挑战”,笔者认为吴教授对此概念内涵的辨析不够清晰,未能从概念本身进行分析与论证其提出的必要性;第五部分,我将简要总结本篇文章。

一、“道论”视域下的比较哲学:对“判教”思维的超越

笔者首先将评论与反思吴教授本书的方法论——“道论”或“以道观之”的方法论。从吴教授本书的书名中,我们即可捕捉到本书的核心内容——即“判教”与“比较”这两个方法论层面的概念。吴教授认为,“判教”的思维或方法在比较哲学研究中应当予以扬弃,尽管这样的方法不仅曾经长时间在佛教教义的研究与排列中使用,而且在西方哲学的书写中也常被使用,如黑格尔(G.W.F.Hegel, 1770—1831)《哲学史讲演录》中就以“自由意识对存在的把握”为准则,对东西方哲学予以“判教”排列,甚至在中国哲学研究中,“判教”的方法也常常被使用,如牟宗三(1909—1995)的儒学与中西哲学会通研究,[1]参见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不仅如此,劳思光(1927—2012)的《新编中国哲学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也是在其以“主体性”之建立为依归的“判教”方法论下写作的。但吴教授认为:

“比较”研究不应当以研究者自以为是的某种理论为标准来判决另一种理论的是非、高下,而是将用来做“比较”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理论相互作为对方的参照,寻找出其中的异同,并进而析出其中的“异中之同”与“同中之异”,最终达到一种“视域的融合”。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吴教授的比较哲学观——即比较哲学不在于思想高下之评判,而在于差异之分辨与保存,进而达成“视域的融合”,其思想中蕴含着对多元文化的承认和对哲学本真性的追求——自我批判。因此,“判教”这样一种预设某一种观念完美性的方法本身就丧失了自我批判,且容易抹杀被“判教”的理论的合理性。由此观念出发,吴教授提出了他的比较哲学方法论——“道论”:

从“道”的角度看,万物皆有自己内在的价值,不同的理论、学说即使各具一定程度的真理性的内容,然而都不能穷尽真理,而至多只能说具有部分的真理性……因此,“以道观之”可以作为比较哲学一个理想性的原则或思想的出发点。[1]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6 页。

由此可知,吴教授的“道论”在承认异己的“他者”存在合理性的前提下,对各种思想进行还原——任何思想或理论都只具有部分的真理性内容,因此,并没有哪一种思想或理论可以作为评判的准则,因此,“判教”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便失效。所以,在“道”的视域下,任何理论只要能“分有”“道”或真理,那么其存在便具有合法性。

当然,吴教授在此处所作的方法论选择,其目的不仅在于比较哲学理论研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说明,而且还透露出本书的现实关怀——即在比较哲学视域中解决中国哲学合法性的问题,即“判教”式的论断既然无效,那么从黑格尔迄今的众多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宣判都失效,且在“道论”的基础上,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不仅能够得到证明,而且东西方哲学都将被还原到其合理的位置中,从而在新的思想地平线上进行哲学创造。[2]事实上,这是21世纪以来,中国哲学学者的长期的理论与现实的关怀——即不仅要证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而且在此基础上走出了“文明对话”与“比较哲学”的新路径。具体可参见杜维明:《文明间对话的最新路径与具体行动》(载于《开放时代》,2007年第1 期)和倪培民:《中西文化对比与文化自信》(载于《孔学堂》,2017年第4 期)。

二、命运与自觉: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比较哲学的兴起

如前所述,吴教授该本比较哲学论著的主旨不仅在于比较哲学方法论(Methodology)与元理论(Meta-Theory)的辨明与阐发,而且力图在此基础上推动中国哲学与哲学本身的创新,进而通达哲学的新形态——“世界哲学”。

据此,吴教授在“道论”的比较哲学方法论基础上对中国哲学与各民族的哲学进行了历史主义的还原,且跳出“西方中心主义”。他认为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等在各个民族的历史中生发出来的哲学思想都只是“地方性哲学”,[1]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272 页。既然是地域性的哲学思想,那么成其为“哲学”的因素的有效性自然是有限的,而非绝对普适的。由此出发,吴教授提出了比较哲学的产生动力因,他认为比较哲学的产生无论是历史基础还是逻辑起点,都是由于“世界历史”的产生,[2]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293 页。由于各民族的文化、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促使了其哲学思想的碰撞与融合,所以比较哲学应运而生。但在“世界历史”的统一大背景下,比较哲学的研究并非力求一种消除差异性的哲学,而是恰恰相反——在各个民族取得低度共识的基础上保持哲学的多样性,吴教授在书中提出了两点原则:其一是,发掘并维护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其二是,探索并贞定全人类文明的共通性原则。[3]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7 页。

在阐明比较哲学的生发基础与研究原则后,吴教授进一步指出了中国哲学与比较哲学之间的关系。吴教授认为:比较哲学就是中国哲学的命运,因为所有说汉语的中国人要在有意识与无意识的思维过程中运用汉语来从事隐性的思想翻译。当然,说比较哲学是中国哲学的命运,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就没有自己的民族特性。恰恰相反,当西方的哲学观念经过汉语或隐或显的翻译之后,就或深或浅地打上了中国文化的印记。[4]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36 页。由此可知,吴教授认为中国哲学本身即是以比较哲学的形态展开的,但其中亦具有鲜明的中国性,因为在中国的哲学是以汉语书写与思考的。中国哲学经由比较哲学的道路打破与西方哲学的“隔阂”,参与世界范围内的“百家争鸣”[1]萧萐父先生语,参见萧萐父:《吹沙三集》,成都:巴蜀书社,2007年,第8 页。,最终与世界各民族的哲学“融合”,通达一种“世界哲学”,[2]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293 页。即由地方性走向世界性,同时这也是吴教授本书对于比较哲学的最终历史形态的描述——他认为比较哲学只是东西方哲学重新创造过程中的中间形态,世界各个民族的哲学被还原为“地方性知识”之后,最终都将通过比较哲学的方式实现“视域融合”,进而通向“世界哲学”。[3]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96 页和第293 页。吴教授在此处以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1883—1969)的《历史的起源与目标》(The Origin and Goal of History)一书作为“世界哲学”的典范。

那么,当前的中国哲学界正处于哲学创作的什么阶段呢?吴教授认为:“当代中国哲学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比较哲学研究活动,大体上正处在一种由自发逐步走向自觉的过程之中。”[4]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自序》,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1 页。

三、比较哲学的伦理学面向

吴教授不仅在比较哲学的方法论与当代中国哲学的比较哲学研究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贡献,而且其比较哲学研究也有伦理学的面向——理想人格论,[5]参见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附录章,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尽管“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理论是冯契(1915—1995)先生提出的,但在比较哲学视域中将此问题以“理想人格论”的伦理学命题提出,是吴教授做出的开创性贡献。笔者甚至可以说,这是阅读吴教授著作时最受教之处,因为吴教授在比较哲学中所提出的“理想人格论”是当代中国哲学发展中为数不多的原创性理论。吴教授认为:

要在“知与德交相养”的过程中有助于现代中国人新的理想人格的养成。这一新的理想人格应当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者冯契先生所说的“平民化的自由人格”,而不再是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圣人人格、君子人格,或者佛、道两教出家修行的修士型人格,至少主流的理想人格形态不能是这样的。而由具有“平民化的自由人格”的个人组成的世界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或者是一个“和而不同”的“万民社会”。因此,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的研究必将促进中国人伦理价值观的变化,使它既不脱离中国传统,同时又是中国化了、现代型的中国人的伦理价值观。[1]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19 页。

如吴教授在书中所指出的,在比较哲学的视域中,传统儒家的“圣人”“君子”等理想人格在现代社会中要转化为“平民化的自由人格”——人是自由的个体,且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转化出的、适应当代中国社会伦理要求的现代型理想人格。不止于此,这样的理想人格也是与吴教授的人类社会的未来形态的追求有关——即“自由人的联合体”,成为“世界公民”。

此处,笔者有必要指出吴教授比较哲学观的另一个重要观念——“通”。[2]参见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第四节、第十节、第十二节,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吴教授认为比较哲学一个重要的理论与现实的目标就在于在保持各民族哲学特质的同时,实现中西会通,最终实现新的哲学创造。那么,创造新的哲学的主体的伦理要求就是“平民化的理想人格”,此点与吴教授的“道论”也是相融贯的——并非金字塔式的人格秩序结构,而是平铺式的自由个体。

而且,该思想无论从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中国哲学如何改变其在国际哲学界中的边缘状况的标准来看,[1]Amy Olberding, “It’s Not Them, It’s You: A Case Study Concerning the Exclusion of Non-Western Philosophy,” Comparative Philosophy 6.2(2015) : 14-24. 奥伯丁就中国哲学如何改变其在国际哲学界的边缘状况提出了双重约束:“一方面,中国传统哲学家也能参与讨论他们(西方哲学家)今天所感兴趣的问题,而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所持的一些看法不仅与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有代表性的看法不同,而且可能比后者更有道理。”——此段话转引自黄勇教授的《当代美德伦理:古代儒家的贡献》,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71 页。还是从中国学者所提出的标准来看,[2]黄勇:《西方世界中国哲学研究者之“三重约束”》,载于《文史哲》,2017年第2期。在该篇文章中,黄教授基于奥伯丁的理论从中国学者的立场提出了“三重约束”:另外一个约束,即第三重约束是“他们向西方哲学家所呈现的中国哲学应该能够得到在中国哲学语境中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学者的认可,也就是说,这是建立在对中国哲学家的认真的文本和历史研究基础上的”。亦可参见黄勇教授的《当代美德伦理:古代儒家的贡献》,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73—77 页。吴教授在比较哲学视域中所提出的“理想人格论”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原创理论贡献——因为该思想不仅适用于其所生发的中国哲学土壤,而且与西方伦理思想相通,可以直接解决当代西方哲学与现实中的“原子化的个人”“个人与社群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与民族国家的关系”等问题。该理论亦可窥探出吴教授对珞珈中国哲学学派萧萐父先生所提出的“两化”——即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和西方先进文化的中国化[3]萧萐父:《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与西方先进文化的中国化》,载于《吵沙二集》,成都:巴蜀书社,2007年,第66 页。理论的传承与推进,并以“知识视野”激活“思想视野”。

四、商榷与不足

在本文第一部分中,笔者对吴教授在本书中所持的“道论”方法论给予了肯定性的评价,但笔者同时认为“道论”或“以道观之”的方法论有三点值得商榷,且这三点联系起来就会造成难以解决的悖论:(1)吴教授如何定义“道”?(2)我们是否可以真正的“以道观之”或者只是变形的、隐性的“判教”?(3)“以道观之”的主体是什么?

首先,吴教授的该本著作并没有对“道”进行清晰地定义。当然,作为哲学研究者,尤其是中国哲学研究者,我们可以自然地对“道”有一个共识的理解——即作为万物创生本原性的“道”,或是真理本身,或是一个完满的哲学观念,但无论是哪一种解读,都会引发“以道观之”的主体问题——即“谁”来“观”?若是在本体意义上“以道观之”,“道论”的方法论只有观念上的可能性,而不具有实践的可能性,因为作为现实存在的人存在着不言而喻的局限性,所以由人来“观”,显然不能达到“以道观之”的理想境地。若是以“道”观“道”,即如同克尔凯郭尔所言的“自身中的他者”或“绝对的他者”[1][丹麦]克尔凯郭尔著,京不特译:《非此即彼》(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那就意味着从自身中孕育出一个“绝对的他者”,所“观”出的要么是同一性,要么就是绝对的差异性。

其次,由前一点讨论,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道论”或“以道观之”是否可能?若是“以道观之”的主体是人或者“道”本身,那么“以道观之”的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不能达成,因此,“以道观之”在现实中的运用就可能成为一种隐性的“判教”——即以某一种近似完满的哲学观念评判另一种哲学观念或多种哲学观念。

最后,笔者认为“道论”或“以道观之”的方法论是吴教授提出的一个理想性的比较哲学方法论,但其在理论的论证与实践中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地说明与检验。

另外,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评述了吴教授在本书中提出的重要论断——比较哲学的终点是“世界哲学”,即在对哲学做历史主义的还原后,各民族的哲学都应走出自身,吸取其他民族哲学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在保持自身特质的同时,共同发展出一种“世界哲学”。[2]吴根友:《判教与比较:比较哲学探论》,上海: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19年,第293 页。关于该论断,笔者提出两点“挑战”:(1)“世界哲学”是指World Philosophy 还是Philosophy of the World?(2)或是包含所有各种哲学的观念上的理想?这在概念的语义层面是首先需要分辨与澄清的。

首先,如果“世界哲学”是World Philosophy,这就意味着是某一种特殊的哲学(Particularism),就如同古希腊哲学(Greek Philosophy)、中国哲学(Chinese Philosophy),甚至是西方哲学(Western Philosophy)等某一特殊意义上的哲学,这些哲学形态都是某一地域或某一意义上的哲学。因此,“世界哲学”如果是在World Philosophy 意义上来表述的话,那么,“世界哲学”所展现的只是符合“世界性”的哲学,“世界性”也只是众多观念的一个观念,这并非根本性的、普适性的观念,就好像古希腊哲学是指发生在希腊这片地域上,且符合希腊思想特性的哲学思想,所以,“世界哲学”若是World Philosophy,那么其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只是一个特殊意义上的哲学。

其次,如果“世界哲学”是Philosophy of the World,即“关于世界的哲学”,就如同Philosophy of Mind(关于心灵的哲学,简称即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Morality(关于道德的哲学,简称即道德哲学)等概念一样,这也是特殊意义上的哲学,即和“世界”这个观念有关的哲学,其所表达的含义就是“哲学本身”(Philosophy Itself)中所包含的一部分内容。同样,“关于世界的哲学”也只是“哲学本身”所包含的其中一种哲学,并非根本性的哲学,也难以证明是众多哲学所追求的发展终点,因为在内涵上,“关于世界的哲学”与哲学概念本身甚至是被包含的关系。

“世界哲学”既然在这两个层面都是特殊意义的哲学,那么,“世界哲学”可以是普适的哲学吗?又或者是吴教授所期盼的各民族哲学发展的终点(The Ultimate)吗?前面笔者在语义层面对此概念做了两点“挑战”,下面笔者就“哲学”概念本身分析“世界哲学”这个概念的合法性。如果吴教授所提出的“世界哲学”这个概念要表达的是所有哲学思想都要走向的终点或是所有哲学的最终形态,那么事实上这就是在表达“哲学本身”的意思;反过来,“哲学”概念本身在不加任何前缀定语的情况下,其所表达的意思就是普遍的哲学,包含所有种类的哲学,那么,“世界哲学”自然也包含在内,所以,笔者认为,我们应遵循奥卡姆(William of Occam,c.1287—1347)剃刀的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在本身即具有本体与普遍意义的“哲学”这个概念之前加上“世界”,有如陆象山批评朱子的“无极而太极”是“叠床架屋”。

五、结 语

综上所述,吴教授该本著作在比较哲学方法论、元理论、伦理学意义等领域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且在比较哲学视域中将中西方哲学还原为“地方性知识”,并就此提出一个重要论断——通达“世界哲学”,吴教授的比较哲学研究可以说是当代中国哲学的比较哲学理论构建的一个自觉,且他的理论创造扭转了比较哲学的理论立足点的问题:即比较哲学的生发点可以在中国,而并非一定在西方。正如人类学的发生是在于发达国家了解后发国家的理论探究,比较哲学同样如此,但吴教授所作的历史主义还原,将中西方哲学还原到相同的起点上,不作高下的评判,而是旨在创造新的哲学。尽管笔者就吴教授所提出的“道论”方法论和“世界哲学”的概念提出了“挑战”与批评,但吴教授在比较哲学领域原创理论的贡献与意义并不会因为笔者的批评而减少半分。与此同时,吴教授本书的理论也触及了当代分析哲学所讨论的客观实在和建构主义等问题,但这已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愿有心者可着力挖掘与评论。哲学正是在论辩中逼近真理,笔者盼望吴教授在比较哲学之路上继续提出原创性的哲学思想,以使我们后来者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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