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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院校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探索

2020-11-24傅静微

就业与保障 2020年4期
关键词:民办民办高校院校

文/傅静微

就业是“民生之本、公平之器、和谐之基、稳定之策”。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如何培养学生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充分就业,是其重要的职责。从当前民办院校教育的整体情况来看,尽管民办院校重视创业就业教育,而且也能够引导学生提升自身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就业,但按照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来看,一些民办高校在培养学生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还没有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重要的模式,制约了就业教育的有效结合。这就需要民办院校深刻认识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价值,特别是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改革、创新和发展,使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更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效能性,进而最大限度提升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这是民办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并且要落实到民办院校教育教学当中,以期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民办院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在培养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我国大力实施“双创”的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不仅有利于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而且还能够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更能够促进学生充分就业以及提高就业质量。因此,民办高校应当对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重要价值有清醒的理解和认识,并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改革、创新、发展等诸多方面取得突破。

一方面,民办院校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对于促进民办院校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这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民办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已经步入了新的轨道,特别是对民办院校来说,需要更加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充分就业,通过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可以使民办院校教育教学模式发生改变,进而使学生在学校也能够接受创业教育,进而毕业之后即可通过创业进行就业,对于改变民办院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采取多元化的举措和模式,努力在培养学生创业能力方面狠下功夫,进而为学生未来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有的民办院校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过程中,对创业教育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和安排,而且还在推动民办院校教育与创业型经济协调发展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当学生具备了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之后,就会极大地促进创业型经济的发展,而创业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反作用于职业院校和广大学生,进而能够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和良性循环,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持续得到提升,从而更有效地适应创业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民办院校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未来就业质量的提升具有基础性作用。在当前创业型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国家也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在政策体系建设以及相关支持服务方面也具有较大力度,但大学生在创业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自身的思想观念、创业思想、创业模式都会对其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民办院校通过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可以使学生更早地了解创业,同时也可以使学生在学校开展一些创业活动,进而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创业基础,令学生具有很强的就业能力,从而实现高质量就业。有的民办高校在开展创业就业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教育体系,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方向、模式以及策略等诸多方面做出重大调整,以适应创业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有的民办院校则更加高度重视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建设,不仅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课程体系,而且还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指导与服务相结合方面进行了探索,使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取得了重大成效,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水平显著提升[1]。

二、存在问题

随着“双创”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很多民办高校已经对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进行了研究和实践,而且也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创新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民办院校对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在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过程中,制约了创业带动就业的科学和健康发展,需要引起民办院校重视。从民办院校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存在的问题来看,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缺乏科学性

从当前民办院校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实施情况来看,尽管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个别民办院校还存在缺乏科学性的问题。比如有的民办院校没有深刻认识到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重要价值,特别是没有将创业与就业进行有效结合,尽管也开展一些创业、就业教育、指导和服务,但缺乏系统性和效能性,直接导致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实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和影响。还有一些民办院校尽管也开展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但更多的是就业教育,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的内容与模式,创业指导教育的缺失更导致学生缺乏创业意识、创业激励和创业精神,毕业后难以找到工作已成为大多数民办院校学生的困境,这与我国大力实施的“双创”不相适应。从总体上来看,一些民办院校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方面还缺乏“以人为本”,导致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实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缺乏系统性

对于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来说,一定要在强化系统性方面下功夫,但目前,个别民办院校在系统性建设方面不到位。有的民办院校虽然对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进行了设计和安排,却没有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运行体系,导致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实施缺乏规范化,甚至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根本无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的民办院校则不注重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比如还没有将“订单式”教育、“现代学徒制”、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导服务等作为重中之重,在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缺乏有效的策略。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缺乏系统性,也表现为个别民办院校不注重“创业文化”教育,没有将创业与就业纳入到校园文化建设当中,缺乏对创业与就业的宣传和引导,创业与就业教育过于形式化,同样会制约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的开展。

(三)缺乏融合性

民办院校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的过程中,应当大力推动融合性建设,但目前个别民办院校在融合性建设方面相对比较薄弱。有的民办高校不注重将创业与就业进行有效结合,特别是缺乏对学生的有效引导,在创业与就业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相对比较薄弱,由于缺乏同创业与就业实践的有效结合,这种灌输式的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不可能实现既定的目标,因而应当建立更科学的机制[2]。创业带动就业缺乏融合性,其表现为不注重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效结合,导致大学生在创业的过程中走了很多弯路,甚至出现了重大损失,对大学生打击很多,不仅不利于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而且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高校则不注重将“社会治理”理念落实到创业带动就业当中,造成对各类资源的控制不到位等。

(四)缺乏持续性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因而必须持续开展。但从当前某些民办高校初次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情况来看,还存在持续性不强的问题,有的没有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甚至只是作为一种“口号”,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对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方向、创业能力的深入调查研究。有的民办高校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缺乏有效性的问题,比如没有将全面实施、全程实施、全方位实施作为重要的方法,因而在开展创业与就业教育、指导、服务方面更加倾向于针对个别大学生,而没有从所有大学生的角度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由于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缺乏持续性,直接导致创业带动就业教育、指导、服务的整体水平降低。

三、优化对策

民办院校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不仅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而且对于促进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这就需要民办院校进一步深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采取更加多元化的措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3]。具体说,重点要在四个方面努力。

(一)强化科学性

民办院校在未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科学性,特别是要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努力使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取得更大的突破。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将就业指导教育与创业指导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目标,进行分类指导教育。要更加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创业与就业意识、能力,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好创业与就业的关系,切实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大力推动“双创”的机制,引导大学生做好创业、就业准备。比如在开展创业与就业教育的过程中,应当让大学生深刻认识到创业带动就业的价值,并且要做好创业规划,民办高校以及广大教师则要在指导、引导、教导“三导”方面下功夫,努力使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实施拥有良好的基础[4]。

(二)注重系统性

民办院校应当着眼于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深入实施、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系统性建设。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民办高校应当对创业带动就业做出系统的设计和安排,既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同时也要在组织实施方面进行系统设计,比如民办院校应当成立专门的创业带动就业组织机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运行体系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在实施过程的规范化和稳定性。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系统性,调动一切力量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比如应当切实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战略合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化的创业带动就业格局;再比如民办院校可以加强与企业的有效互动,大力推动“订单式”教育,并且将“订单式”教育与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作为重中之重,使企业成为大学生创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这对于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要大力加强创业与就业文化建设,比如可以多开展一些创业与就业辅导报告会,让学生接受洗礼;还可以多开展一些创业与就业方面的演讲比赛、职业技能大赛等。

(三)加强融合性

民办院校要把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融合性建设上升到战略层面,努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有效实施,并且要在提升教育有效性等诸多方面取得突破。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内容和形式,比如应当将“通识教育”作为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的重要方法,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而使自身的创业与就业能力得到拓展。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除了要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之外,也要更加高度重视培养学生和“知行合一”意识和能力,可以引导大学生在校创业,并且由一名教师负责指导和服务,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融合性,也要将“社会治理”融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当中,切实加强对各类资源的整合,比如为了推动大学生电商创业,民办院校可以在校园网设立相应的“电子商务模拟创业平台”,大学生可以在这个平台内进行学习、研究和实践,这对于大学生未来开展电商创业具有很强的基础性作用。

(四)抓好持续性

民办院校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着眼于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模式“长效机制”,大力加强改革和创新,努力使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向纵深发展。要构建科学和完善的运行体系,大力加强对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方向、创业能力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并且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使创业与就业教育、指导、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全面实施、全程实施和全方位实施,将创业带动就业纳入到整个教育体系当中,不仅要加强对大学生创业与就业的教育、指导、服务,而且还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活动,做好创业与就业规划,教师则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确保大学生在创业与就业的过程中不出现任何问题。大力加强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制度建设,对于常规性工作应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考核机制建设[5]。

综上所述,在我国大力实施“双创”的背景下,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要想在“人才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应当更加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创业就业教育,特别是提升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改革、创新和发展,为促进学生全面就业、全方位就业以及高质量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6]。民办院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当将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模式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将创业带动就业纳入到教育体系当中,特别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指导服务服务相结合、教育与引导相结合“三个结合”,重点在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科学性、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系统性、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融合性、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模式持续性“四个强化”方面取得突破,推动民办院校创业带动就业步入科学、健康、持续发展轨道,促进学生全面就业、全方位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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