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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与主纂的职责与协作
——《景定建康志》编纂的历史经验

2020-09-02韩章训

江苏地方志 2020年4期
关键词:光祖建康马氏

◎ 韩章训

(浙江衢州324002)

提 要:宋代名志《景定建康志》主修马光祖和主纂周应合胸怀崇高历史和社会责任感,尽心尽职,并出色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成为中国修志史上最为出色的志书主修和主纂之一。主修、主纂精诚协作,实现修志行政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从而使该志成为中国方志史上的名志。《景定建康志》编修经验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宋志佳构《景定建康志》(简称《建康志》)50卷,马光祖修、周应合纂,成书于南宋景定二年(1261)。此志既是宋志定型的一部代表作,也是南宋都会志的一部代表作。笔者近年在重构中国方志史的过程中,又一次拜读《建康志》,认为它在三个方面为后世修志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主修马光祖尽心尽职,充分发挥主修职能作用

马光祖(约1201—1270),字华父,又字实夫,号裕斋,又号桂山,南宋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市)人。宝庆二年(1226)进士,历任宝章阁直学士、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建康知府、知枢密院事兼参政知事。《建康志》系马氏于景定年间,嘱周应合取乾道、庆元二志合二为一,增补庆元后事迹,并正伪补阙,别编成书。

在中国方志史上,堪称合格主修者并不多,堪称出色主修者更是罕见,故清孙观慨叹曰:“志例每六十年而一修,而主修者实难其人。”[1]但马氏在《建康志》编纂过程中却出色发挥了主修的职能作用。他在修志行政决策上主要做了五件事:

一是审时度势,决定续修《建康志》。马氏述《建康志》编纂缘起曰:“虽乾道有旧志,庆元有续志,而纪载疏略,不无谬讹。自庆元以后六十余年间,未有续其书者。所部诸郡图志略备,而都会之府独阙,无以章往考来,非所以隆陪京而备文献,臣实惧焉。矧稽之令甲,有‘诸郡图志三岁一来上’之文,盖将以考修废而验兴除也。臣之再至,岁又及三,志而上之,兹惟其时。”[2]由此可见,其决定续修《建康志》,既不是迫于功令,更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他审时度势和深思熟虑的结果。

二是认真物色主纂。经过长期观察,马氏发现周应合为理想人选。他说:“有幕客周君应合,博物洽闻,学力充赡。旧尝为《江陵志》,纪载有法,乃以是属之。”[3]由此可见,在马氏看来,周氏就是主纂《建康志》的最合适人选。由于马氏的赏识和诚心,周氏便欣然应允担任《建康志》主纂之职。

三是组建精干的修志业务班子。周氏追忆此事曰:经马氏同意,“选差局吏两名,分管书局事物。书吏十名,誉类草稿,书写板样。客司虞侯四名,以备关借文籍、传呈书稿等用。”[4]

四是规定完稿时间。马氏认为,《建康志》编修必须从速,必须在自己任期内完成。他说:“图志三岁一上,法也。吾再至此又及三年,将成此书而丐归焉。”又说:“速为之,及吾未去以前成书可也。”由此可见,在马氏看来,编修《建康志》当根据“图志三岁一上”之规定,并赶在自己离任“以前成书”[5],否则更换长官,事情就不好办。马氏此说于古于今都有实际意义。

五是安排修志办公场所。马氏曰:“开书局于郡圃之钟山阁下,相与研古订今,定凡例而裒篇帙。”[6]关于修志办公场所,周氏还有更具体记载。他追忆马氏指示曰:“禊节适逢甲子,宜以是日开书局于钟山阁下,即叶石林书之旧所也。”[7]

马氏不仅认真做好修志行政工作,而且还积极配合主纂周氏做好笔事工作。具体事项有三:一是接受周氏分配,承担《建康志序》的撰写任务。关于马氏所撰《建康志序》,曾被后世学界誉为“著名方志序言”[8]。此志序不仅论述了志书有资治、辅治、垂鉴补世等诸作用,而且还论述了对志书主纂人选的要求。二是接受周氏分配,承担首门分志《留都录》志稿的撰写任务。对于此事,周氏曾这样记载:“今欲先修留都宫城录冠于书首……凡图、表、志、传卷首各为一序,而《留都录》之序则请公命笔。”马氏“皆可之。”[9]马氏此举既是对主纂周氏工作的巨大支持,也是对全体与修人员的巨大鼓舞。三是主动承担全志终审任务。在古代,志书主修一般都以政事繁忙为借口,未能做到认真审定志书全稿,只是最终予以签字认可。《建康志》后期审稿有三个环节:先由“诸司府参佐宾僚”分别审订,中由周氏合成“删修”,后由马氏“笔削”定稿。[10]由此可见,在志书定稿阶段,马氏并不是像一般志书主修那样应付了事,而是亲自动笔审改全稿。马氏作为一位日理万机的地方首官,能如此认真修改志稿,古今罕见。

二、主纂周应合尽心尽职,充分发挥主纂职能作用

周应合(1213—1280),字淳叟,自号溪园先生,南宋隆兴府武宁县(今属江西)人。淳祐十年(1250)进士,官至实录院修撰。周氏博物洽闻,学力充赡,于史志之学深有研究,著有《鸿崖集》《溪园集》。他于宝庆、开庆年间曾纂《江陵志》。景定二年,他受马光祖之聘,纂成名志《建康志》50卷。《建康志》编纂之所以能获得如此成功,这与周氏出色发挥主纂职能作用是密切相关的。主纂周应合尽心尽职可从四个方面去认识:

其一,拟定编纂程序。周氏在总结历代修志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建康志》编纂的四个基本程序,即“一曰定凡例”“二曰分事任”“三曰广搜访”“四曰详参订”。[11]周氏提出这四个基本程序,既符合修志客观实际,又具有科学性,这是他对方志编纂学的一个突出贡献。

其二,确定编纂体例。在纂修《建康志》之前,周氏编过《江陵志》。周氏曾自谓曰:“应合昨修《江陵志》,为图二十,附之以辨,其次为表、为志、为传、为拾遗,所载犹不能备。”[12]马氏亦称赞周氏所纂《江陵志》“纪载有法”[13]。这说明周氏在纂《建康志》前就已有运用图、表、志、传、拾遗五种体裁的实践经验。但因建康旧为六朝故都,远非江陵可比,故周氏又根据建康实际,设计了富有创造性的《建康志》体例和篇目,即“先修《留都宫城录》冠于书首,而建康地图年表次之。十志又次之,一曰疆域,二曰山川,三曰城阙,四曰官守,五曰儒学,六曰文籍,七曰武卫,八曰田赋,九曰风土,十曰祠祀。十传又次之,一曰正学,二曰孝悌,三曰节义,四曰忠勋,五曰直臣,六曰治行,七曰耆旧,八曰隐德,九曰儒雅,十曰贞女。传之后为拾遗,图之后为地名辨。表之纬为四。曰时,年世甲子。曰地,疆土分合,都邑更改。曰人,牧守更代,官制因革。曰事,著成败得失之迹,以寓劝戒。志之中各著事迹,各为考证,而古今记咏,各附于所为作之下。凡图、表、志、传卷首,各为一序。”[14]此体例就是在《江陵志》体例基础上继续创新的结果。尤其是《建康志》首门分志《留都录》的设置,突出反映了建康作为六朝故都的城市特点和地方特色。

其三,提出资料搜集办法。周氏对资料搜集工作十分重视。他说:“纂修既欲其备,搜访不厌其详。自幕府以至县镇等官,自寓公以至诸乡士友,自戎帅以至将校,欲从阃府转牒取会。凡自古及今,有一事一物,一诗一文,得于记闻,当入图经者,不以早晚,不以多寡,各随所得,批报本局,以凭类聚考订增修。其有远近博物洽闻之士,能记古今事迹,有他人所不知者,并请具述,从学校及诸县缴申。其阀阅子孙能收上世家传行状、墓志神道碑及所著书文,与先世所得御札敕书、名贤往来书牍,并请录副申缴。其山巅水涯,古今高人逸士,有卓行而不求闻达者,亦请冥搜详述,以报本局。其有见闻最博、考证最精者,当议优崇。诸吏民父老中,有能记忆旧闻关于图志者,并许具述,实封投柜,柜置府门,三日一开类呈。其条具最多而事迹皆实者,当行犒赏。”[15]这段话对资料搜集目的、采访对象、资料类型、呈报方式以及奖励办法,都一一予以说明,对于后世搜集入志材料具有借鉴意义。

其四,提出志稿审改方法。周氏认为,在志稿形成之后,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必须反复修改。周氏在马氏不同意现任官员兼职修志的情况下,大胆建议由在职官员参加志稿初审工作。他说: “ 窃 惟 诸司幕府,参佐宾僚,学富才宏,皆应合所愿求教, 然望尊职重,有非书局所敢一一屈致者,容应合每卷修成初稿,各以紫袋封传诸幕,悉求是正,其未当者与未尽者,各请批注行间,以凭删修。次稿再以紫袋传呈如初,俟定本纳呈钧览,仰求笔削,然后付之锓梓。仍乞选差局吏两名,分管书局事物。书吏十名,誉类草稿,书写板样。客司虞侯四名,以备关借文籍、传呈书稿等用。”[16]周氏此意见是很正确的,因为在职官员毕竟了解地情甚多,若志稿审改完全撇开他们,势必会影响志书质量。

《景定建康志》修志本末

三、主修、主纂精诚协作,实现修志行政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修志既要重视合理分工,更要重视彼此合作,尤其是主修与主纂的互相尊重和精诚合作尤为重要,否则各行其是是无法编出精品佳作。《建康志》主修马光祖与主纂周应合则是一对最佳搭档。即使在有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他俩皆能以修志大局为重,既能各抒己见,又能互相尊重,并妥善处理诸多彼此意见分歧,从而赢得既快又好的修志速度。马氏与周氏的精诚合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共同执行志书编修宗旨和完成志书续修任务。马氏率先提出志书编修宗旨。他说:“郡有志,即成周职方氏之所掌,岂徒辨其山林、川泽、都鄙之名物而已。天时,验于岁月灾祥之书。地利,明于形势险要之设。人文,著于衣冠、礼乐、风俗之臧否。忠孝节义,表人材也。版籍耗登,考民力也。甲兵坚瑕,讨军实也。政教修废,察吏治也。古今是非得失之迹,垂劝鉴也。夫如是,然后有补于世。”[17]周氏对于马氏这个主张不仅完全赞同,而且还在实践中认真执行。周氏在谈及《建康志》编纂体会时说道:“尝闻南轩先生因修郡志而示训曰:‘削去怪妄,订正事实,崇厚风俗,表彰人才。’是编也,于前之八字无能为役,于后之八字或庶几焉。”此中所言“崇厚风俗,表彰人才”,与马氏提出“有补于世”的修志主旨是一脉相承的。所言“削去怪妄,订正事实”,与马氏提出的“补、正、续”说也是息息相通的。所言本志“于前之八字无能为役,于后之八字或庶几焉”,既是周氏对《建康志》编纂的自我评价,也是周氏贯彻编修主旨和落实续修任务的精要总结。马氏还率先提出志书续修的基本任务。他在总结建康本地修志历史经验说:“前志之阙者补之,舛者正之。庆元以后未书者续之,方为全书。”[18]周氏对于马氏把《建康志》续修基本任务概括为“续、补、正”也是完全赞同的。如周氏在听到马氏“续、补、正”之说后即曰:“谨奉教矣,而未可以速成也。”[19]周氏所云“谨奉教矣”就明显含有完全赞同之意。

其二,马氏对周氏的尊重和支持。马氏对周氏的尊重和支持集中体现在他对周氏四次意见的听从。第一次,周氏在关于《建康志》总体设计问题的请示,马氏“皆可之”。第二次,周氏在关于搜集资料办法问题时的请示,马氏“皆从之”。第三次,周氏在后期志稿审改办法问题上的请示,马氏又“皆从之”。第四次,周氏在谈及后期工作安排和增加人员问题时请示曰:“成书之期,既不可缓,修书之事浩若望洋。应合自入局以来,主一无适,夜以继日,疲精书传,极力丹铅。修书之稿未半,刻梓之匠已集。既同官之难屈,非只手之可办。有长子天骥,见为淮西总所催运官,欲乞移文总所给假数月,专在书局为检阅校雠之助。有婿吴畴,见为安丰六安县主簿,亦留总幕,乞令往来为助。”马氏“从之”。[20]由此可见,身为地方首官和主修的马氏,对待修志业务问题,不但没有以居高临下的领导者自居,而且还能深刻理解主纂职能,主动服从主纂工作安排。马氏这种态度和做法是值得后世志书主修者学习的。

其三,周氏对马氏的尊重和支持。周氏对马氏的尊重和支持集中体现在他对待马氏两次“不许”的态度上。《建康志》编修伊始,马氏就主张《建康志》编纂要从速,即“速为之,及吾未去以前成书”。彼时周氏对马氏这个主张是持保留态度的。后来周氏又两次向马氏请示,以重申己见。第一次周氏请示曰:《建康志》“未可以速成”,“愿宽以岁月,广招局官与郡之士友而共成之。”马氏“不许”。第二次又请示曰:“欲乞请官十员,招士友数人入局”。马氏仍“不许”。从上述马、周意见交流中,透露出两人之间存在着两个意见分歧。一是在编纂速度上,周氏认为编修《建康志》“未可以速成”,主张“愿宽以岁月”,而马氏则主张“速为之”,力求在自己任期内完成志书编纂任务。二是在志局人员的选用上,周氏主张酌选在职官员,马氏则主张不选用在职官员,而主张全部选用非在职人员。就一般修志主修和主纂分工而言,无论是对于修志速度的把握,还是对于修志人员的选用,均属主修职能范围,故周氏最终还是以修志大局为重,放弃自己意见,执行主修马氏关于“速成”和不选用在职人员的决定。周氏这种顾全大局和尊重主修的做法是值得后世志书主纂者学习的。

马氏、周氏在处理彼此关系时,实际上都在遵循两个原则。其一,在事关修志行政事务上,主纂周氏最终都遵从主修马氏意见。如此做法的内在合理性是因为一切修志行政事务最终都需要主修去执行解决。其二,在事关修志笔务上,主修马氏最终都遵从主纂周氏意见。如此做法的内在合理性是因为一切修志笔务最终都需要主纂去统筹完成。这种处理修、纂两者关系的方法于古于今皆有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可对《建康志》编纂经验作两方面总结。一方面是主修马光祖和主纂周应合胸怀崇高历史和社会责任感,尽心尽职,出色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从而成为中国修志史上最为出色的志书主修和主纂之一。另一方面,主修马光祖、主纂周应合均以修志大局为重,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精诚合作,赢得行政性、学术性的高度统一,最终把《建康志》打造成享誉古今的佳构。有当代学者总结《建康志》编纂经验曰:“马光祖之具体支持,是本书成功的客观条件和外部原因,而周氏本人之才学识之智商极高,是书获得成功的内因依据。”在古代修志中,主修“类皆行政领导,多挂名而不务实事,然官本位之社会,却又必得如此方能成事。《景定建康志》之主修者,知人善任,命笔写志中之序,自是审阅后之评价。而纂者亦复竭智尽力,贤主和西宾相得益彰,在方志中,诚不多见。”[21]如此评说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过程中,昔时《建康志》纂修者创造的编纂经验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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