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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精神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启示

2020-03-02

理论建设 2020年2期
关键词:徽商徽州长三角

钟 艳

(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230051)

丰富多元的徽商精神根植于徽州本土,延展于中华大地,尤其延展于江南地区,梳理徽商精神,继承徽商精神的精髓,可以让徽商精神成为共同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

一、开放精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所在

开放是徽商精神的本源。开放精神伴随着徽商兴衰迭起的始终。徽州地处皖南山区,山高林密且地形多样,自古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说,晋、宋、唐三次大规模移民潮导致徽州人口激增,山多岭众,人口稠密,耕地不足,粮食短缺。在此情况下,为了生存徽州人只有脱离故土,外出经商。徽州有句谚语:“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徽州男子一到十五六岁,绝大多数都要背井离乡,奔波于外。这在以农为本、安土重迁的时代观念里,是一种难得的走出去、向外发展的开放精神。明清时期,伴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长江三角洲兴起棉织业和丝织业等,徽商捕捉到其中的商机,担负起贸易往来的重任,把长江下游盛产的布匹、丝绸运到上游地区,把长江中上游盛产的竹木、粮食运到下游地区,又按照明清政府规定经营盐业,广泛从事盐业、布绸、粮食、茶叶、木业、典业的交易。“钻天洞庭遍地徽”“无徽不成镇”足以说明当时徽商人数之多、活动范围之广[1]。徽商当时的活动范围主要就是今天的长三角一带,包括今天的江苏、浙江、上海。晚清的中国发生了千古未有之大变局,这时也有一些徽商顺应时代潮流,认清形势,自觉实现转型,有从事对外贸易、有开始创办企业、有投资开矿、有创办银行,等等。

徽商历史证明,开放是徽商成功的关键,是其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是徽商精神的本源。徽商的开放精神向我们证实了:开放是一种品格,要不囿于成见,采取开放的心态、开放的姿态;开放是一种融合,要互联互通,交流借鉴、共融共赢;开放是一种促进,要善于审时度势,顺应时代潮流,抓住时代机遇。

开放精神亦是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所在。当前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是要持续深化开放。长三角地区间有着自然天成的流域关联和由来已久的历史关联,要积极采取开放的心态、保持开放的姿态、营造开放的生态。二是要紧抓发展战略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经济优化升级交汇融合,中国经济面临着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新旧动能转换趋势不断强化、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通过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更深层次一体化,有利于引领推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和空间。三是要加大区域间的交往融合。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有助于长三角地区打破行政壁垒藩篱,加快要素自由流动,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强化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充分发挥三省一市的比较优势和协同作用,全面提升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创新精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源泉

创新是徽商精神的精髓。徽商可以说在中国商业史上是最富有创新精神的商帮。徽州是一个“儒风独茂”“虽十户之村,不废诵读”的文风昌盛之地。徽人自幼就不同程度地接受传统教育,在中国古代商帮中,徽商的文化造诣无疑是最高的,这也就成为他们后来立身行事的指南,也成为他们敢于突破敢于创新的基础。其创新精神具体表现在:一是突破了传统观念。“士农工商”的四民职业观和“荣宦游而耻工贾”的价值观在古代徽人心中根深蒂固。王守仁创立致良知说之后,新儒学深入民间。他提出:“虽终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又说:“四民异业而同道”。这些儒学的经济伦理,松动了当时“士农工商”的传统四民职业观,也松动了传统“荣宦游而耻工贾”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念上的突破与创新,打破了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才逐步形成了古徽州尊商从商的社会氛围。二是推出多种经营方式。为了商业发展需要,对儒学有着深邃造诣的徽商,他们突破旧的定式和规律,在商业管理上提出了新的管理理念、新的经营模式,如通过长途商品贩运买贱卖贵、连锁经营、重技术质量、重品牌信誉等,对中国传统商业文化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

没有创新就没有古代徽商的辉煌,也就没有辉煌灿烂的徽商文化。从古代徽商的创新精神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创新发展需要文化支撑。徽商创新的精神与古徽州区域文风昌盛有着必然的联系,创新精神的生成与高素质的人群是密切关联的。二是徽商的创新意识是从思想观念的突破开始的,从观念的改变到创业,再到创业过程中具体的经营方式。所以创新不仅是技术的创新,还包括观念的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所带来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创新精神亦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当前,长三角是我国最具经济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是长三角三省一市深化全方位合作的核心战略。围绕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是要打造创新人才的聚集区。创新发展需要文化支撑,创新精神的生成与高素质的人群是密切关联的。因此长三角地域要造就一大批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创业者、设计者、工匠、各类科技人才等,培育大学、科研院所、孵化器、创新平台等各类创新功能性机构。加强长三角城市间的科教资源联合联动,形成强大的创新合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浓郁氛围和环境。二是要打造科技的创新区。不仅要重视技术创新,同时还要注重制度创新以及由此带来的产业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要从观念上树立创新自信,破除跟随型的思维惯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不断尝试开发应用新产品、新技术,从而孕育形成新业态和新模式。三是要打造创业的活力区。创新最终是形成成果的转化、社会的运用,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合理转化,推进创业就业,打造创业活力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合作精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

合作是徽商精神的内核。徽商是一个商帮,在经营过程中相互提携、彼此合作。一是血缘地缘相互扶植。徽人重亲情、乡情,基于同一血缘地缘的彼此认同,彼此之间乐于相互提携。如明人金声说,歙县、休宁“两邑之人以业贾故,掣其亲戚至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2]。二是交友联谊广结外援。徽商是儒商,仰赖于本身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富裕的经济实力,通过联谊、联姻等方式与文人名士广为结交,使得徽商有敏锐的洞察市场、审时度势和把握商机的能力。三是抱团经营相互合作。徽商抱团经营,基本形成以血缘、地缘、人缘为纽带,通过建祠、修谱,依靠会馆、商会、同乡会等,维系情感、彼此认同,共享商业信息、分享商业经验,从而促进了徽商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的形成,具有强大的团队优势。

协同合作亦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三省一市要在学习和创新中塑造各城市优势和特色,加强沟通协调,扬长避短,协同合作。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3]。一要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上海综合服务功能齐全,要发挥其在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的中心作用,发挥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大都市作用,着力提升上海大都市综合经济实力、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贸易枢纽功能、航运高端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积极发挥引领长三角地区区域联动发展的“头雁效应”。二要发挥好江苏制造业发达、科教资源丰富、开放程度高等优势。把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发展物联网、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三要发挥好浙江数字经济领先、生态环境优美、民营经济发达等特色优势。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民营经济强省,小微企业正是浙江民营经济的特色和活力所在,也是其制造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和创业创新领域的活跃力量。要整合提升一批集聚发展平台,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对外开放重要枢纽和绿色发展新标杆。四要发挥好安徽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生态资源良好、内陆腹地广阔等优势。充分利用安徽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利用安徽生态资源的优势,构筑长三角公共要素市场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利用安徽在家电制造等制造企业的优势,充分发挥相关影响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

四、信义精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信义是徽商精神的基础。徽商多为业儒出身,本着儒道经商,不设智巧、不图小利、崇信重义。徽商的信义精神表现为:一是经商业贾中的诚信经营。古代的徽商们大都将诚信经营放在首位,货真价实、不欺诈顾客、信守诺言,为人处世也都以诚相待。如胡雪岩手书的胡庆余堂“戒欺匾”,胡庆余堂的所有牌匾均是朝外悬挂,唯独“戒欺匾”朝向内部账房的方向,时刻提醒经营者不欺诈、守诚信。清代黟县商人舒遵刚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二是兴家致富后的义事义举。徽商在经商致富后,将相当的经营所得用来从事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如捐资助学、兴修水利、筑桥修路等。

信义精神亦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随着经济往来密切,经济关联度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也显得尤为必要。一要加快营造社会诚信氛围。诚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要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和监督力度,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氛围,从根本上治理失信行为,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二要加大失信联合奖惩力度。围绕交通出行、金融、纳税、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聚焦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健全诚信制度,加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失信惩治是底线,在确保底线的同时,也要树立道德的高线。在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惩治机制的同时也要建立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诚信感受度。企业作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力量,要鼓励他们热心公益,回报社会,弘扬爱国热情,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支持社会建设。

五、法律精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保障

法律精神是徽商精神的特质。徽州人生活于封建礼法浓厚的皖南山区,从小就受到“族规”、“家训”的训诲,尊祖敬宗,安分守法。徽州人的法律精神体现为:一是守法观念强。徽商的法律观念远较其他商帮强。这与他们从小安分守法的训诲密切相关。如《张氏宗谱·家规》中记载:“业第就于农工商贾,必自安本分而上守王章,完额课以免催科,赴公旬以备力役。”[4]这里就明示族人要自安本分而且要遵守国法。休宁无名氏商人手抄本《士商十要》中有言:“凡出门,先告路引为凭,关津不敢阻滞。投钞不可隐漏,诸人难以挟制。此系守法,一也。”[5]这里把守法作为“十要”之首。二是具备制定法律的能力。徽商不仅安分守法,还熟知法律甚至参与法律的制定,如徽商中的盐商参与了明代盐法的几次修改[6]。

徽商是中国古代商帮中法律精神最强的商帮。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两点结论:一是法律观念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和个体素质。徽商较强的法律意识与他们封建礼法浓厚的生活环境相关,与他们本人较高的文化素养也相关。二是他们熟谙法律,守法也懂法,还有能力参与法的改革,这一点难能可贵。

法律精神亦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是多元的一体化发展。虽然三省一市建立了协同机制,但有不少问题不是光靠协调能解决,需要从法律层面考虑。一要从法律的层面去打破藩篱。长三角一体化,涉及不同行政区、不同法规、不同的标准、不同的管理问题,行政分割、本位主义会对长三角一体化带来的阻力,打破藩篱真正意义上实现多元的一体化,不仅需要市场机制而且也需要从法律层面、制度政策层面解决。二要多方参与加快制定政策标准。要发挥各地政法系统、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法律服务机构在参与统一完善政策、行政管理统一标准、人力资源的互通流动、提高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协同发展,提供跨区域、综合性、高质量的法律管理和服务。

六、结束语

徽商与长三角地区有着由来已久的历史关联。历史上,徽州人外出经商,很多人活跃在长三角一带并定居。现如今,在共同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要继续继承和弘扬徽商精神,以取得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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