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新时期完善我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探讨

2019-11-12高婷婷

经营者 2019年18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完善

高婷婷

摘 要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货物贸易与运输更加频繁,而我国针对国内与国际海上运输,采用的是不同的法律制度,这两套法律制度本身还有待完善。如今,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同一化不仅是法律本身完善的需要,更是规制海上运输行为的必然要求,并且同一化条件已经基本完备。

关键词 海上运输 法律制度 完善

一、引言

为了有效规制海上运输关系和行为,我国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为海事海商司法实践以及国家间海上贸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经过长期的实践,充分证明《海商法》的实施,是我国完善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海上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海运市场有积极的保障作用,同时推动我国海运市场和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海商法》是针对海上运输而制定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是其核心内容,修改的重点应当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规定。

二、我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状况分析

要想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首先要做的是将其统一。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包括对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这两种类型的规定。针对这两类运输,我国在国际与国内各有一套规定,并未实现同一化。

针对海上旅客运输,中国大陆实现了法律制度上的基本同一,根据规定,除国际和国内海上旅客运输法律制度对承运人承担旅客与行李赔偿责任限额有不同的标准规定之外,其他规定,尤其是承运人义务,并未有本质上的差别。

针对海上货物运输,中国的法律制度存在突出的不同一情况。当前,我國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组成部分,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海商法》第四章,而且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对国内的海上货物运输,则使用《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三、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同一化是问题的关键

在制定《海商法》的时候,我国的海上运输市场还未成型,缺乏相应的运行机制约束,不具备法律制度同一化的条件。而现阶段,海上运输市场已经逐渐成熟,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同一化的条件也已经基本具备,并且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现阶段,我国应当在实现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统一的基础上,构建同一框架,整合、调整和完善现行法律规定。针对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同一化,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其一,围绕同一化要求,分别修改两套法律制度,使两者的原则逐渐达到一致,进而构建在同一体系内又相互独立的法律制度;其二,修改国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并将其纳入《海商法》,合并成为相对独立的法律章节,达到提升国内海外运输法律制度位阶的目的;其三,修改《海商法》,在此基础上扩大适用范围,用修改后的规定替代国内海上运输的现行法律,实现法律制度的同一。

笔者认为第三种最为合理,期望用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同一来实现构建统一海商法体系的良好效果。以海上运输市场为视角,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特点、规律及运行机制与调整手段等方面,尤其是权利与义务关系,已经趋于一致。国内市场完全可以借鉴国际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手段来发展和完善自身。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与国内市场的融合将不断强化。

我国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海上运输市场适用统一的法律制度,而管理策略却并不相同,但这并不矛盾。法律制度的同一化是对海上运输合同规定下的法律关系进行统一调整,而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则是我国管控国内海上运输市场准入的有效手段。

在修改《海商法》的时候,可以对第2条第2款“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这一规定进行删除处理,并将国内海上运输的法律规定纳入《海商法》,作出第四章对国内海上运输同样适用的规定。同时还应当做好内容对比,结合司法实践和市场实际进行全方位的考量。

四、结构性调整是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前提

对《海商法》进行结构性调整,不仅涉及法律制度体系,而且关系到章节的划分和具体条文安排。要想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就需要针对《海商法》修改细节进行具体的考量。更为关键的是,应当全面考虑结构性调整,以奠定法律制度完善的基础。

《海商法》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因此在修改的时候,应当针对遗留问题和同一化问题进行同步解决。例如,《海商法》第四章参照《海牙公约》和《汉堡规则》运用双轨制模式,对集装箱与非集装箱设置了不同的责任期间,第四章在参照的时候,势必存在适用上的问题,如双轨制与承运人保管义务的协调问题,增加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适用法律的复杂性。另外,《海商法》第四章还有一些规定需要调整和补充,如调整受翻译影响的一些用词和表述、重新慎重考虑有争议的条文、增加电子提单规定等。

五、结语

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实现其同一化,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部分,也是推动海运市场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举措,对“一带一路”建设有法律层面的助力作用。当前,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在完善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当重点在全面考虑同一化问题和结构性调整的基础上,制定《海商法》修改的科学方案,最终实现建立同一海上运输法律制度体系的目的。

(作者单位为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永坚.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统一化中的中国选择[J].清华法治论衡,2014(01):132-173.

[2] 司玉琢,曹兴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形式统一与实质统一——兼论《鹿特丹规则》第2条[J].社会科学辑刊,2016(01):66-71.

猜你喜欢

法律制度完善
论参与式民主理论发展及其意义
论“土十条”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影响
完善干部正向激励机制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资本项目开放与完善国内金融市场的探讨
完善企业制度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问题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