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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构建

2019-07-23李娜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4期
关键词:公益性电子商务互联网+

李娜

内容摘要:本文从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其困境等方面阐释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势,同时概述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征,进而研究了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的构建模式,随后从健全法律法规建设、農产品流通标准体系等方面探究了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的构建建议,最后从市场的公益性运作、试点建设、主体的独立性等方面总结出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   电子商务   农产品批发市场   公益性

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其困境

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整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各种基础设施以及功能也在逐渐升级。如今,国内的大多数城市都已陆续建成各种类型、规模不同的农产品批发的市场,已经逐步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这些市场已经担负着全国七成以上的农产品流通集散比例。近些年来,国内农产品批发综合市场数量保持基本稳定,其数量在4100-4700个之间。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传统流通环节中的不足和矛盾仍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价格起伏较大。在传统模式中,各个市场之间的价格信息无法及时共享,各个市场的价格信息不同。农产品价格由于受到气候、往年的农产品价格以及经销商的价格炒作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并且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也在快速上升。第二,流通成本高昂。农产品从原产地历经各个级别的批发市场和终端零售的环节后来到消费者手里,由于中转环节过多,使得农场品终端销售价格不仅包含了运输的成本,还包含了各级批发市场的摊位租金、市场管理成本以及各项税费支出。第三,配套服务不完善。许多批发市场迄今仍然无法提供市场供给信息、市场脏乱杂物的处理、市场交易的电子化等基础服务措施。另外,在农产品的分装打包、仓储物流等物流服务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第四,经营收益来源单一。农产品市场的经营收益来源主要包括市场店铺的租借费用、商品交易的手续费以及市场基础服务设施的收费等,其收益来源较为单一。第五,经营者缺乏品牌意识。批发市场中的经营者大都没有品牌意识,产品包装简陋或者没有外包装,农产品质量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使得其品质无法保障,无法适应购买者的质量要求。第六,质量监督、管理不力。虽然国内约67%的市场配备了质量监管部门,不过检验设施在大多数时间下没有被启用,其原因主要在于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成本以及检测员的薪水要由批发市场自己承担,批发市场担心检测出问题产品后会给市场带来不利影响,以及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没有明显的批次标签,难以准确划分。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征

(一)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我国颁布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中明确了对市场类型的概念以及相关认定的标准,指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由政府控股或持有特权优先股,为社会提供价廉物美的社会公共服务,从而适应了社会公益性需求。这种社会职能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其认定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市场由国有控股或者持有特权优先股;十种以上农产品的批发价不高于物价部门建议价格的百分之九十左右;鲜活农产品市场的综合服务费不得高于民营市场收费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内主要产品类型的成交规模在其覆盖区域内占据主要市场地位;市场配备有专业的产品质检中心及相关设备;拥有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二)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的公益体现

一是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市场要构建良好的产销对接体系、市场供给调节体系以及农产品储备的轮换体系,能够提高农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市场价格的调节能力以及紧急情况下保证保农产品供给的能力。公益性批发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能够引导农产品产地按需生产;另外价格预警体系能够在市场价格波动异常的时候,政府通过税费的减免、组织农产品供给等方式平衡市场中的农产品价格。二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要求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规范,给予农产品检测一定的费用补贴,并在检验检测环节中引入国家或者第三方机构,从根本上避免不良农产品的进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分析等,健全追溯体系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建全经营者信用档案,将其录入国家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准入制度。三是辐射带动。市场在提高自身运营水平的前提下,要成为其覆盖区域内的产品流通中心,从而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推动上下产业链的共同进步,提高生产者的经济收益。四是节能环保。公益性批发市场要减少市场中的噪音以及废弃杂物和脏水的产生,保护市场区域的环境。在仓储配送环节应当尽量通过节能环保的绿色环保车辆运输,建立起绿色环保的市场;要求市场减少噪音及脏乱杂物的产生,以免市场周边环境受到不利影响,在物流配送时尽量使用节能环保的运输车辆进行物流配送。五是示范带头。健全市场的基础服务功能,发挥其公益性的示范功能,建立和完善市场的相关制度规范,完成市场的信息化改造,从而充分发挥市场的示范作用,带动周边产业共同发展。

“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势

“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传统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不足之处,减少农产品流通的环节数量,降低农产品供求价格信息的不对称性,有效减少了盲目扩大生产、农产品销售不力、农产品质量品质不稳定的问题,并能够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下面将农产品传统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电子结算的交易方式与“互联网+”这三种交易方式纳入同一张表格,通过三者的对比来阐述市场网络信息化、智能化的优点。三种交易方式的比较见表1所示。

交易结算。传统的交易方式需要交易双方自己准备现金来进行结算,并且使用的是成本较高的人工记账方式;而在电子结算模式中已经可以使用银行卡、移动终端及银联转账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减少了人工操作环节,杜绝了现金交易风险,但却仍是传统的记账模式;而“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方式通过移动终端来实现网络结算,减少了结算的环节流程,不但规避了现金交易的安全风险,还能够提升了交易结算的效率。

信息服务。在信息服务方面,不管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无法通过传统的交易方式及时获得供需信息的变化,使得两者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资源的浪费,使得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电子结算交易方式尽管可以為农民和经营者提供前段时间的农产品市场交易数据信息,但这些信息却仍是相对滞后的信息,农民和经营者无法获知即时的市场供求情况,也就无法根据市场变化而做出合理调整;而“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能够实现交易大数据的分析,其更新的信息大都是实时的,农民可以依据信息的变化情况来进行农产品的生产调节,农产品经营者也可以按照农产品价格和交易数量的实时变化来做出市场的预测并调节供应量。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实时变化数据,制订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并给出相应的市场指导。

流通环节。农产品在传统的交易中,从生产者到终端消费者手里需要经历许多中转环节,使得农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持续上涨;而电子结算的交易方式仅仅是解决了市场交易结算方面的问题,但是却无法从源头上解决中间流通环节过多的问题;在“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方式下,经营者能够在电商平台上进行经营销售,然后把农产品配送给消费者,这减少仓储物流的成本,使其价格保持在一个稳定的低价,并且这种交易方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规范化和品牌化。在前两种的交易方式中,大部分产品在品质分级、品牌意识和外包装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使得其难以满足购买方的高质量需求,给产品的市场销售带来负面影响;而后者的操作模式要求经营者要拥有品牌意识,做到品质的规范化,产品包装的标准化,并实现了农产品的质量可追溯模式,这极大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互联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方式的有效实施,能够有效地处理农产品传统交易模式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简化农产品交易结算的过程,提高了农产品货款结算的效率;能够提供市场交易的即时信息,有着信息共享的优点;减少了农产品交易的中间环节,有着成本上的优势;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扩大市场辐射的范围;经营者能够实现农产品的品牌化和质量的标准化,提高了农产品销售的效率。由此可见,从传统的市场交易形式逐步转型升级为网络化的交易方式,是市场转型升级的主流方向。

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的构建

流通模式。产品交易流程可以借鉴电商模式,根据农产品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针对批发市场的流通模式的构建进行了阐述,如图1中所示。从图1能够看出,新型的交易系统平台中包括政府、生产商、消费者、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环节。在这种交易平台模式中,一次交易的流程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生产经营者进入电商平台注册账户后登陆系统后台将产品的相关信息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逐步填写完整,并对产品图片信息进行优化调整,然后提交系统审核确认后就可以供消费者浏览选择;采购商或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及网络设备浏览电商平台中的产品信息,通过对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度、产品的属性信息及购买评价等信息的筛选,挑选出符合购买需求的商品后与生产经营者进行沟通,然后选择想要购买的商品,填写购买的数量、收货信息等;生产经营者使用电商后台系统对买家的订单详情进行确认,农产品的购买者根据订单金额向电商平台支付相应的消费金额,并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暂时保管,然后电商平台系统向农产品订单交易双方发送货款支付成功的信息;生产经营者根据订单信息准备货源,包装完成后发往农产品批发市场,由批发市场中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确保农产品数量和品质与订单信息一致,然后由批发市场安排物流统一配送到消费者的指定收货地点;消费者收到配送的农产品后,确认产品符合电商平台中的产品描述标准,完成订单的核对之后在电商平台系统中确认收货及确认付款;电商平台系统收到消费者的付款确认后,将暂时保管的货款划拨给经营者的收款注册账户中。农产品交易的整个流程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环节大大减少,公益性批发市场的电子商务化,可以将商品物流、信息流通、资金流通以及物流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这种电子商务的模式下,生产者经由电商平台将相关的经营信息上传到平台系统;供应商是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其中市场担负着品质检测、仓储配送等职能,是农产品配送的经营方;电商平台担负着商品信息展现、市场销售、购买双方沟通等职能,是商品物流、资金流通的经营主体;消费者是农产品的终端需要者,经由电商平台采购所需要的农产品及相关服务;政府承担着农产品交易的监控职能,不但要确定市场交易的规则,杜绝垄断现象的出现,营造一个平等交易的市场氛围,还要根据供需变化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做合理的规划,引导生产者合理规划生产经营。

投融资方式。政府通过成立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成立农产品行业发展基金,以国有控股、民营参股的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批发市场的投资运营中来,确保投资者合理的收益。

全新定位。传统市场的定位在于为经营者提供农产品交易的场地以及相关的基础服务,批发市场的运营目的是为了谋取利益,而公益性批发市场的定位是成为农产品流通环节一体化服务的公益提供者,提供制度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等级体系、智能化的交易结算体系以及农产品的物流体系,将生产和销售紧密联系在一起,提高了流通的效率,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收益。

运营模式。市场组织及运作方式上,2016年《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公益性批发市场的性质属于混合所有制的公益性市场,政府通过投资建设并由第三方企业作为委托出资方参与市场的经营管理,市场的收益来自于平台商铺租金和相关服务费,国有股权收益用于市场的公益性补贴。交易方式上,批发市场使用线上和线下、批发和零售相结合的模式,可以对批发和零售的时间段进行合理安排,线上以O2O为主要方式,并提供B2B\B2C\C2C等交易服务的模式,线下则是通过市场内大屏显示屏,发布农产品的实时交易量及价格等信息。配套服务上,批发市场配备有物流运输、检验检疫、信息发布、脏乱杂物处理等基础性服务,冷链物流中心配有相关的冷链设备,能够提供农产品的再加工、仓储物流配送等基础服务。

构建公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的建议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与市场规划。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运营发展的基础,必须要用法律规范来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国家应当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规范公益性批发市场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由于立法程序需要经过较长的周期,商务部可以先出台相关的部门规章,对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质、投资建设的主体及方式、经营管理的模式进行规范,确认其上级主管部门,实现制度化的监管模式,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的内容规定,可以根据区域内人口资源、消费情况以及类似市场的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市场的合理规划布局,使其与不同类型的市场之间能够起到互相补充、互惠互利、合理竞争的作用。

健全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商品的流通必须制度化、标准化,政府要对冷链物流配送等技术标准进行制定和推广。在这种形势下,公益性批发市场要加强仓储配送、冷链物流、品牌包装、网络交易等技术标准的规范,确保农产品品质分级的制度化、仓储物流的系统化、包装的规范化、品牌标志的品牌化。

加强财政支出的扶持力度。对公益性批发市场的政策扶持不但可以由政府出面直接出资,也可以财政补贴等形式进行间接性的支持。在这两种扶持政策中,前者的支持程度最大,后者则能够起到杠杆的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补贴来吸引民营资本的广泛加入。政府可以在批发市场的检验检疫方面给以扶持和补贴,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水平,也可以财政贴息的方式给予市场经营者贷款利息补贴。规定当市场运行方达到政府的指定标准时,才可以享受政府的相关补贴,以便对批发市场的良好运营给予激励。

落实税收扶持政策。由于农产品中转过程中需要交纳较多的税费,从而造成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因此国家不但减免了相关的增值税,还减免了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等。另外,可以对公益性批发市场的市政用电、市政用水、市政天然气、市政供热的费用予以减免,以降低市场的运营支出;减少批发市场的相关税费和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税费,对批发市场的营业税、所得税予以减免等。

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作用。行业协会能够在农民和消费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有效渠道,能够将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也能够帮助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行业协会可以在农产品种植、产品中转运输、农产品营销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农民留意市场需求信息的即时变化,引导农民按需生产,并通过第三方帮助农民处理滞销难题。重视电商专业人才的培养。在电商平台的运营中,商品上傳、货款收发、售后处理、采购双方的网络沟通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知识,当前许多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不足,难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模式实现农产品的流通交易,这就无法实现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改革。政府相关部门为此要实施长期的培训计划,帮助农民、农产品经营者等掌握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方法,使得他们能够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农产品的流通,从而促进批发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

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强化公益性。公益化批发市场的市场化运作必须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础上,当社会资本逐步加入到批发市场的经营时,政府要确保自身在批发市场股权上的控股地位,要在市场基建方面上加大投入。根据调查显示,在市场正常运营中,其来源资金效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府回购的市场股权、政府投资入股、社会投资、政府完全控股,而私营的批发市场则在经营效率上占有较大优势。倘若政府强行干预市场运行时,则违背了市场的规律,拉低了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应当担负起批发市场的建设以及其公益性的监管职能,要把市场的投资和市场运营脱离,引导社会资本加入到批发市场的建设中来,而其经营则要遵循合理竞争的市场规律。

有序推进市场试点建设。由于扶持政策及基建设施的落后,市场电商平台还处于初步发展的时期。政府要积极促进农产品的品牌化、规范化、税费的减免、检验检疫效率化的建设,运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在一些大中型城市中进行建设试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运营,在试点成功的前提下,在其他的城市做示范推广。同时,为了节约财政支出,应当考虑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和扩建,然后再安排新市场的建设。公益性批发市场应当不以盈利为目标,应当确保收支平衡或者微利,要更多地追求社会的公益性,收取的管理和相关服务的费用则用于维持批发市场的日常运营、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主体的相互独立性。政府在市场运营中起到引导扶持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提供交易场地和电商平台供经营者和消费者沟通交易,市场的运营目标是薄利,有税费减免的政策补贴;经营者是通过市场和电商平台进行交易的商家,在税收方面享受减免优惠等;投资者是市场资产的运营实体,担负着市场运营风险,获取合理利润并依法纳税;基础服务方在市场内提供物流配送、仓储设备等相关基础性服务,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管理方包括工商税务、质监、物价、警察等政府有关机关,进行市场规则的制订者,并对违反规定的实体给予惩罚,从而打造出和谐的市场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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