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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代融合: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研究

2019-07-08刘智勇贾先文

江淮论坛 2019年3期

刘智勇 贾先文

摘要:农村传统文化和社会转型现实,是实行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的历史起点和现实逻辑。农村社区传统宗族文化、熟人社会、社区记忆和乡土意识促使农村老人需要延续传统居家养老模式。而现实中,家庭的小型化与空巢化,以及政府转型与市场失灵,凸显农村养老困境。为此,尊重传统文化与农村现实,利用农村社区社会资本,推行不离开乡土的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为实现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必须加强社区建设,构筑农村养老社区化平台;改革创新,优化农村养老社区化机制;汇集各类资源,开创社区化养老资源多元化渠道;协同各类组织,完善农村养老社区化载体。

关键词:农村养老社区化;农村传统文化;农村社会转型;养老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3-0072-006

我国养老模式可以概括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大类。所谓社区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而农村社区则是指生活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并具有社会互动的人口集合体,本文将“行政村”作为一个农村社区。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既不同于社区养老,又有别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模式,是多种养老方式的融合与创新。它是指在政府支持下,尊重农村传统文化与农村现实基础上,以农村社区为平台,以家庭和农村社区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社区和家庭多方面力量,以最大限度地就近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养老需求为目标,利用农村社会资本和社区机制,通过社区整合、配置养老资源的一种农村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适合我国农村传统文化和现代转型需要,可以有效利用社区血缘、信任、网络和声誉机制等社会资本,部分化解传统文化背景下,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未富先老的“白发浪潮”状况下居家养老困境,实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满足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幸福指数。

一、传统文化: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的历史起点

我国农村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亲子关系,对农村养老模式具有重要影响。宗族意识、乡土情怀、落叶归根、亲子关系等传统文化意识,信任和声誉机制等社会资本,决定了农村绝非大型机构养老,而是一种社区化养老模式。

(一)家庭养老:代际关系“功能性内容”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一块地被占用后,经过几代人的繁衍,形成了长期居住在一起的宗族。因而,我国传统农村是“聚族而居”的社会,形成“沾亲带故”的“亲缘社区”,居住在一起的都是亲属,有别于长期迁徙的传统西方游牧社会。宗族是具有血缘关系人们的结合体,血浓于水,族人间带有天然的情感因素和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宗亲关系是一种非常牢固的关系,宗族对自己的社区具有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聚族而居”的亲缘关系,形成了世代父辈抚养子辈、子辈反哺父辈的家庭内部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孝道与赡养老人相辅相成。一方面,孝道强调子女服从父母之命和赡养老年义务;另一方面,农村家庭养老中的亲子关系折射出了由孝而忠、由孝而悌、由孝而从,孝观念是核心,并确定了父辈对子辈的绝对权威——君臣父子关系,确定了传统家庭制度的伦理纲常和历代推崇的大家庭制度、生活方式,形成了中华民族的“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和社区声誉机制、道德机制的鞭策,赡养老人被视为代际关系“功能性内容”,代际关系是赡养老人的“结构性条件”。父辈与子辈都认为或者“被迫”认为照顾与奉养是家庭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亲子关系中附加了具有约束力的权利与责任。这种权利与责任是我国传统文化长期作用的结果。我国传统孝文化之首是“养”,所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父辈不愿意离家或走出祖辈生活过的农村社区,不愿意离开具有亲缘关系的族人,在家度过晚年是其最佳选择。研究显示,90%以上的老年人不愿离开家,愿意居住在家中养老,通过子女和亲属定期来看望,满足老人精神需求。[2]子辈认为让父母离家养老是不道德、不孝顺的表现,将会受到社会尤其是社区舆论的谴责,将会被视为不孝子孙。故此,父母应该在自己家和熟悉的社区享天伦之乐;即使不情愿,为维护声誉,避免社区舆论,也不敢轻易将年迈父母“逐出家门”。

(二)农村社区熟人社会:满足精神赡养需求

随着社会转型,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社会流动性增强,社会异质性增加,人与人之间冷冰冰的利益关系日益强化,以前那种互相帮助、互相爱护情感日益减弱。情亲缺乏,精神空虚,35.1%的农村老年人常常感到孤独。[3]尤其是农村青年人进城务工较为普遍,农村社区“空巢”现象严重,且已为常态,老年人缺乏子女近距离的照顾与关爱,出现了老年人状告子女没有探望现象,精神赡养日益重要,甚至成为农村老人维权的热点。老年人对认同感、归属感和情亲的需求特别强烈,需要一种情感代替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重新复归温情脉脉的社区生活。在这种认同感、归属感、情亲供需的反差中,社区为精神赡养提供了可能。由于我国农村“聚族而居”,宗亲家族分布与地域高度吻合,从而居民的地域社区和心理社區是高度吻合的。通过社区人们日常的交往,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相互协助,以及族人的寻根问祖、婚丧嫁娶、清明扫墓、祖宗祭奠、庙会等特殊的活动加强情感联系,将社区人们粘合在一起,互相帮助、相互守望,经常性的“自娱自乐”,丰富族人的精神生活,增加凝聚力,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通过社区邻里乡亲的问候、交流,表达情绪与感受,获取精神寄托,消融老年人生活中的苦闷、烦恼,排除孤独与失落感。而且在这个社区大家庭中,族人长期居住在一起,彼此间非常了解,社区每一位老年人的性格、生理和心理状况以及老年人的需求尽在掌握之中,易于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通过与族人、邻里亲友近距离的相聚和族人关怀,情感可以得到释放,排除老年人苦闷、烦恼、孤独与失落感,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要。尤其是“五服”内宗族,还属于亲属,相互在情感上给予寄托颇多,使生活在社区的老人们(尤其是留守老人)在精神上有了慰藉,95.7%老人能从亲人获取精神安慰。[4]课题组调查结果表明,社区居民在受挫时91.2%是从社区宗亲、家人得到精神安慰的;96.6%的社区居民经常性地与族人交往,92.1%的认为与族人交往感到快乐、满足;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中92.2%经常得到社区族人的探望,其中94.7%基本只与社区宗亲交往,并从中获得亲情。

(三)社区记忆:落叶归根社区

社区记忆“是社区过去的生活为社区今天的生活留下的影响力”[5]。它往往与社区的关联度联系在一起,在一个强记忆的社区中人们之间的联系性也很强,人们对传统的强认同感导致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紧密性。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社区记忆有复原的倾向。[6]社区记忆曾对实现农村社区成员认同、互助,维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在社会转型发展背景下,农村老年人对生活数十年的社区和朝夕相处的族人“情有独钟”,依恋社区的人、物和事,不愿轻易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环境,希冀生活在社区大家庭中,找到过去的自我。由此强化了老年人落叶归根和尽享天伦之乐的思想,使社区与家庭结合的养老社区化成为不可替代的模式。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不仅仅实现了家庭代际间经济与生活维度的互济互助,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家庭小型化条件下,家庭提供不了而借助社区生产出来无比强大社区亲情、精神慰藉等难题。

我们常常所说“落叶归根”,实质是社区记忆的一種显性化,是农民对社区的一种眷念,表现出农民非常重视血缘和地缘关系,对“家”的渴求和对“乡土情结”的依恋,是目前虽身居城市的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的关键因素。我们对农民工是否“落叶归根”、回社区养老进行了调查,使用了莱科量表(Likert Scale)对农民工最终返乡愿望的强烈度及其缘由进行调查。每一项调查设计有五种答案,即“非常不”、“不”、“一般”、“较”、“非常”,每一个答案的计分分别记为1、2、3、4、5。得分不同态度强弱不同,分数从小到大表示强度越来越大。得出的结论是很多农民工希望能回家安度晚年,其原因除社会保障、教育外,与年龄、宗族观念、在农村社区居住时间等社区记忆因素呈正相关。

二、现代社会转型:农村养老社区化

模式的现实逻辑

现代社会转型使得农村传统文化所沿袭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以为继。同时,政府与市场失灵也无法在农村实现机构养老。农村社区发展,为农村养老社区化这一新模式打下了基础。

(一)家庭小型化与空巢化:“代际反哺危机”

农村传统文化中,天伦之乐、儿孙满堂是老年人的梦想,但随着现代社会的转型和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他们梦想被现实击得粉碎。计划生育使得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核心家庭不断增加,呈现出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4—2—1”格局,户均人口不断减少。目前户均人口大多维持在3个,亦即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即使提倡二孩政策,家庭小型化局面仍然难以扭转。从经济的角度,这将会使得夫妻的赡养或抚养成本过高,甚至是根本无力承担,一对农村夫妇除自己外,至少还要赡养双方父母和自己的孩子,共计5口人,如果祖辈还健在,其赡养的人口更多。传统的农村赡养模式在这种状况下,难以为继。如果非得完全由家庭承担老人赡养,就只能以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代价,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目前,很多农村青年受教育程度并不高,在外务工的竞争力相对较差,经济收入状况不尽如人意,有的甚至连自己生计都较困难,根本无力赡养家庭中几个老人。农村老人还得依靠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维持生计,一日三餐都较为困难,在疾病之时更是难以对付。农村老人经济条件差,生活质量不高。除了经济方面的压力,精神赡养也是一个难题。按照现在的家庭现状,加之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加,家庭可以为老人提供照料越来越少,老人精神上得不到满足,完全由家庭养老模式弊端越来越明显。“代际反哺危机”无法满足传统社会的居家养老需求。

同时,社会转型发展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人们的“属地观念”发生了变化,人口流动日益增加,农村家庭“空巢”现象严重,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老龄化程度日益增强,已经发展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据《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蓝皮书显示:我国老年人独立居住比例增加较快,空巢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为51.3%,其中农村为51.7%。[7]加之传统儒家文化影响降低,维系农村传统养老的道德力量弱化,年轻人崇尚自由生活方式,赡养父母的意识不断淡化,代际关系松散,出现“代际反哺危机”,致使“空巢”老人经济上更加无援,精神上更加孤独,心理失调,家庭“空巢”综合征明显,甚至出现老人死亡多日也无人知晓或者“空巢”老人在孤苦无助的现实下选择自尽等惨痛的现象。显然,在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下,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是不现实的。[8]

(二)政府与市场失灵:农村养老责任缺位

在世界各国“小政府,大社会”改革背景下,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转变职能,一改包揽一切的做法,采用“权力下放”、“层层授权”方式进行“缩身”,原有的养老政策也发生了巨变。就农村而言,随着人民公社的废除,原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养老模式失去了经济基础与组织基础,而依靠土地与子女的家庭养老方式也随着家庭小型化与空巢化难以为继。传统养老不及,在“未富先老”的现实状况下,受财力限制,政府无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保障。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化养老委员会按照5%的老人入住养老院计算,城乡床位的缺口多达500万张。另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按照预定计算,入住北京某公办养老机构需要等166年,政府提供的养老机构无力承担“白发浪潮”。而且,养老服务的城乡二元结构现象严重,农村养老服务更为短缺。虽然党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农村养老政策,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城乡投入失调,城市社区养老设施比例占到社区72.5%,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仅仅只有6.5%,不到城市的十分之一。

面对农村养老的政府“失灵”,市场也无力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市场的趋利性决定了它以盈利为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是市场的本能和驱动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使得提供产品或服务部门的主要目标己经从以公民权为中心转移到以竞争与效率为中心,从公民公共福利转向市场导向的经济效率,致使公共服务应有的公共性减少甚至丧失。养老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如果由市场供给,市场会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费,费用要么政府给予补贴,要么接受服务者自己出资。显然,政府无力提供财政补贴,而老人也无力支付养老费用,尤其是农村居民无收入来源,养老的市场化将难以在农村实现。故此,出现了民办养老院空置现象严重,入住率极低,养老床位空置率在40%~50%,资源浪费严重。[9]由此,形成了两个极端:公办养老床位严重不足,而民办养老严重空置。这反过来又影响民间资金进入养老领域的热情,可能造成未来养老资金的缺乏。

(三)社区发展: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的基石

农村社区是老年人一辈子的生活场所,“记录”了其人生的一切活动轨迹,是老年人不愿离去、具有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地方,是“老有所养”的最佳选择和重要环境,是农村养老资源的汇集地和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提供地,成为家庭养老功能丧失和国家无力支撑时最直接、最有效的延续者、接替者和有效补充。最重要的是,在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传统文化淡化的情况下,利用社区熟人社会和社会资本,通过道德机制、信任机制、网络机制以及声誉机制,制造强烈的舆论氛围,监督养老行为,尽可能地防止亲情淡漠,规避“家庭道德风险”,减少家庭代际摩擦,弥补政府与市场某些不足,促进老人安度晚年,也是应对“未富先老”背景下的老龄化挑战、满足老年人需要、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

为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应对经济社会转轨带来的问题,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打下了堅实的基础。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提出加强“农村社区保障”、“农村社区服务”;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强调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对城乡社区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十八大报告多处提到农村社区建设,强调加强社区管理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社区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社区建设重大决策,2015年5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农村社区服务环境,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能力,民政部制定了《农村社区服务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这些政策的出台与执行,大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区公共设施、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与保健得到改进、完善与发展,为承接、支撑养老服务打下了物资基础,这些条件的改善为在子女精力和财力不及时,向老人有偿或低偿服务提供了可能,为养老服务的社区化创造了条件。

三、传统与现代融合:实现农村养老

社区化创新模式的路径

养老模式,实质上也就是一个资源配置模式。根据农村现状,农村养老社区化是符合农村养老传统与现实的模式。推行农村养老社区化模式,应融合传统与现代因素,构筑农村养老社区化平台,加强机制创新,开创社区养老资源多元化渠道,推进组织载体建设。

(一)加强社区建设,构筑农村养老社区化平台

农村养老社区化必须以社区为平台,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在政府支持下,发挥社区道德机制、信任机制、网络机制以及声誉机制作用,使社区成为资源信息的汇集地、提供服务的平台、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民主参与的平台。通过社区平台,构筑“虚拟养老院”,让农村老人入住“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发挥代际之间和社区成员之间帮扶作用,让老人融入社会,实现老年人不离开家庭和社区,就能满足其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活动需求,提高老人幸福度。

政府给予支持,创造农村社区建设环境。通过政策引导,促使更多的人财物投入农村社区。地方政府应在中央政府投入基础上,加大政策配套,颁布适应本区域的地方细则,与中央政府一起为落实这些政策,给予物质、人力和技术投入,提供资金和设备,配备相应人员,尤其是在农村社区互联网、物联网等建设方面给予技术支持,促进养老电子商务建设,构筑社区化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开发智能养老产品,为满足老年人紧急呼叫、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文化活动等需求打下基础。

挖掘社区内源性力量,建立“本土社区”。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植根本土文化,尊重农村现实,发挥社区机制作用,利用农村老人拥有资源、社区资源和人际关系网络,强化社区参与、社区互动、社区自组织,走“内源式”的发展道路。[10]通过利用“内源式”发展力量,挖掘内源性资源,打造符合居民需求的“本土社区”,搭建老年人情感沟通平台,便于推进农村养老社区化,提供符合本社区养老服务,使得养老服务更具有可及性和可得性,满足老年人的各类需求。

(二)改革创新,优化农村养老社区化机制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推出切实可行农村养老社区化机制,满足农村养老多样化需求。

第一,构筑农村养老资源社区间流动机制。Tiebout模型提出通过社区间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政府应创造社区养老资源流动环境,不采用直接拨付补贴资金给社区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而是采用养老服务券、代币券形式将福利发放给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养老人员,由其根据自己需求,选择社区或特定机构接收服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用脚投票”方式,鼓励资源社区间流动,优化配置农村社区养老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第二,打通农村社区集中养老与居家养老通道。农村养老社区化既不是集中养老,也不同于居家养老,而是一种混合模式。破除社区集中养老与居家养老藩篱,建立两者转化通道,根据需求和意愿实现社区集中养老与居家养老的适时转化。老年人根据需要随时可进入社区养老院,也可以随时退出。非社区集中养老人员,可以随时进入社区养老机构,利用社区养老设施,参与老年人活动。

第三,创新灵活多样的农村养老社区化措施。一是利用现代技术,将居家养老纳入社区一体化服务中。在“空巢”家庭安装数字化综合电子服务器,实现“家家响”,为“空巢”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为居家养老人员安装监控器,随时关注老人起居和生活状况,等等。二是成立“社区时间银行”,互换服务。“社区时间银行”是经营时间的银行,指社区自愿者空闲时为老人提供服务,并将这些零散的服务时间存储在“社区时间银行”账户,当其需要时可以支取,“银行”调配相关人员偿还其服务。“社区时间银行”不仅仅能有效进行时间互换,合理利用代际间服务,而且可充分利用各自资源禀赋,实现诸如医生与文艺工作者的服务种类的互换,提高养老服务种类与质量。

(三)汇集各类资源,开创农村养老社区化多元化渠道

农村养老社区化,意味着社区将承担更多服务义务,需要更多资源。在“未富先老”社会现实下,应开创资源多元化渠道,让更多资源汇集社区,使社区成为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聚集的交汇地,并通过整合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一,开创资源多元化渠道,增加资源供给。一是盘活农村社区闲置的学校、破产或转行企业的厂房、公共抛荒的山林与土地等资源,通过改造、租赁、开发,都可成为宝贵的养老资源。二是积极利用社区信任与规范机制、网络机制、声誉机制,获得社区精英的捐助和投入。三是政府将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转移支付,新增的财政收入应向农村养老倾斜,重点加大农村社区养老设施投入,改善社区养老环境。四是通过免税、减税和精神奖励政策引导企业、个人和第三部门资源进入农村社区,对进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给予资金配套或者优惠贷款。

第二,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社区资源来源途径日益增加,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个人资源不断汇集社区。就财政资金而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金,政府资金又来自农业、财政、民政等不同部门。同时,资源获取的方式也多样化,有预算资金、捐赠,也有社区“化缘”获得的资源,还有对口支援资源。为此,整合利用多元化资源是防止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在吸纳居民和养老群体的广泛参与下,根据居民养老的动态需求,以社区作为平台,将来源不同的资源配置到养老服务的急需领域,消除各类资源各自为政的局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居民养老需求。

第三,吸纳和整合资源,采用灵活的经营方式。可以采用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有民办等灵活多样的养老服务经营模式,为资金进入打开通道,为资金整合提供方便,促进各类资源汇集农村社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协同各类组织,完善农村养老社区化载体

实现农村养老社区化须依赖一定的组织。组织是养老社区化的载体,没有服务组织,农村养老社区化就是一句空话。目前农村社区自我服务组织不足,且缺乏必要的规范,仅有的参与养老服务各类组织较为分散,各涉老部门缺乏有效配合和协调沟通,不能形成合力。民政部明文规定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助老、助残、助困服务组织,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助老服务。但这些规定要落到实处,需要创造环境,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更多社区居民参与,以培育更多农村社区化养老服务组织,吸纳更多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

为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结构,须以社区为平台,协同各类组织,使养老服务组织从无序到有序。市场经济下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已成为主流,服务社区化养老的组织涉及多个部门: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和个人。这些组织参与服务目的是为促进社区养老事业发展,但也不排除为了名誉、政绩、争夺公共资源,由于广袤的农村监管无力,出现服务主体无序竞争,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一些缺乏资质的组织也大量混入农村社区,损害消费者利益。由于缺乏协调力量,服务组织与服务内容失调,某一个养老服务有多个主体参与提供,有些服务则无组织供给。这必将导致合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结构趋同,难以满足多元化需要。应以农村社区为平台,成立以社区居民为主体,政府、专家多方参与的农村社区化养老服务机构,整合、过滤进入社区、从事养老服务的组织,核查其资质、章程、规模等,确定准入资格,剔除不合格组织,明确服务种类、范围和制度,提倡组织间合作,实现社区化养老服务“专业化”与“集约化”,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结构。

参考文献:

[1]李如春,陈绍军.农民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2):53-59.

[2]徐峰,周洁,袁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与服务标准研究——以南京玄武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为例[J].江海纵横,2011,(3):29-32.

[3]余利利.农村空巢老人“孤独”问题的表现及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7,(4):82-83.

[4]朱俊生.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问题与改革建议[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31(3):1-5.

[5]贺雪峰.村庄精英与社区记忆:理解社区性质的二维框架[J].社会科学辑刊,2000,(4):34-41.

[6]马小华.规则与资源的重构:村庄记忆变迁中精英行动策略的社会学解读[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13-16.

[7]毕普云.农业功能变迁理论和实证研究[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3):57-63.

[8]王宾,李群.“十三五”时期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31(1):45-51.

[9]陈宝军,王琦.家事纠纷特质的反思与重识[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1):119-125.

[10]左停,金菁,李卓.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反贫困治理体系的创新维度[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5):6-12.

(责任编辑  張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