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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线上宣传进一步大众化

2019-03-26

法治新闻传播 2019年3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大众化检察

近几年,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微信、微博普遍应用,检察文化宣传不再局限于纸媒、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线上宣传也逐渐成为检察文化宣传重要阵地。以“两微一端”为代表的线上宣传方式在全国检察系统遍地开花,线上线下相结合,检察文化宣传工作走上新台阶。

但是,当今的检察文化线上宣传工作也面临着如何在权威性基础上进一步大众化,从而将宣传工作做到群众中去,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检察工作这一课题。检察线上宣传工作要实现大众化,就要在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上贴近群众,吸引群众,引发互动。

传播形式多样化,内容增加可读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重点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新媒体时代要充分利用传播形式的多样化,突破传统的大段文字搭配少量图片的宣传,多采用更直观的宣传方式。比如,在日常工作的宣传上可以更加注重图片的宣传效果,在一篇信息中采用一张图片或多张图片搭配一句话的形式,通过大量图片和少量文字将事情讲清楚,使读者从视觉上实现直观感受;在进行法治宣传时可以发挥新媒体平台的音频功能,在以案释法的文章中,为不同特色的案件故事搭配适合的背景音乐,营造氛围,使读者印象深刻;还可以采用H5形式,比如宣传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或者教育培训工作,将工作开展过程以H5的形式重现,使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而且H5制作方便,可以在不同的平台播放,让读者用较少的流量获得最直观的视听效果。

宣传内容上增加可读性,将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关心的可公开的案件通过生动的方式展现出来。比如,通过漫画形式描绘群众关心的案件,在讲述案件过程中将检察官形象漫画化,引起读者兴趣,通过漫画形象以案释法,便于二次传播。文章标题可以采用多种风格,在快节奏的网络时代,人们不可能将线上收到的所有信息一一点开浏览,如果标题平淡就很容易被忽略掉,而一个新颖、有主见、有观点的标题就会更吸引人,因此一个漂亮的标题会为检察文化线上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受众。宣传内容和文章标题的改变,可以让群众从中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于社会、对于群众的态度和温度。

增强与群众的互动

网络平台的发展使群众更多地参与到网络互动中,这也为检察机关与群众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目前与群众的线上沟通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评论、微博评论私信和官方网站上的留言平台,但大部分属于单向沟通,有些是因为评论留言只是简单的感慨没有要求回复,有些是因为检察机关为了详细解答疑问而通过私下的方式进行回复,导致公开平台中可见的双向互动较少。

其实在线上公开平台与群众的互动也是一种宣传方式,比如,开放微信公众号的评论留言功能,读者读完文章后发表自己的感悟,检察院通过后台审核筛选有意义的评论显示在文章下面,同时对法律问题回复解答,将问题和回复一起在评论区,既达到普法效果,也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再比如,对于微博中的评论可以挑选几条具有代表性的,结合微博内容用轻松诙谐的语言回复,增强互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需要注意的问题

加强检察文化线上宣传的大众化固然重要,但是在大众化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检察文化宣传工作一定要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不放松,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能为追求关注度而哗众取宠,发表不妥言论。要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其次,检察机关作为宣传主体,在确保宣传内容的故事性和可读性的同时,一定要以真实性为前提。不能为了增强故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就对案件胡乱编造。还应遵守检察工作的规章制度,不可为引起公众关注,发布、泄露保密的文件和案件。

最后,应分清主次,注意将大众化融入检察文化宣传之中,让大众化更好地服务检察宣传工作,让检察宣传工作推动检察主业更好地发展。检察线上宣传的目的并不是盲目追求关注度,提高线上宣传的大众化水平是为了给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果没有分清主次,就会使宣传工作脱离检察工作主责主业,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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