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I治疗Graves甲亢前长时间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对其治愈率的影响
2019-03-20杜薇
杜 薇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内三科,辽宁 大连 116031)
Graves甲状腺功能亢进又称甲亢,主要为器官自身免疫性疾病,以机体内甲状腺激素异常升高为主要表现[1],其躁动、心悸乏力、失眠多汗为常见的临床症状,131I治疗为甲亢治疗的主要方法,且效果较为突出,但予以131I治疗前均有程度不同的ATD(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现象[2]。本研究为探讨131I治疗Graves甲亢前长时间应用抗甲状腺药物对其治愈率的影响,回顾性分析本院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收治的100例甲亢患者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对分别采取不同治疗方案干预的治愈情况进行对比,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本院收治的100例甲亢患者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收治时间在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将其依据治疗方案分为A、B组,各50例,具体如下:A组:男、女性患者占比各为29、21例;年龄范围上限值64岁,下限值22岁,年龄平均值(40.31±8.91)岁。B组:男、女性患者占比各为30、20例;年龄范围上限值65岁,下限值22岁,年龄平均值(41.02±6.32)岁。对比2组甲亢患者的各项资料数据差别较小(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A组在治疗前停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采取131I治疗,131I的治疗剂量为计划用量×甲状腺质量/甲状腺24 h最高摄碘率,每克甲状腺组织的计划用量为3~4 MBq,依据具体情况调整[3]。
1.3 观察指标:观察2组甲亢患者经相应治疗方案干预的治愈率及甲状腺功能相关指标。
1.4 统计学处理:用均数±标准差的形式,表示2组甲亢患者经相应治疗方案干预的甲状腺功能相关指标为计量数据,并用t值检验,用“%”的形式,表示2组甲亢患者经相应治疗方案干预的治愈率为计数数据,并用卡方值检验,在用SPSS20.0软件核对后,当2组患者的各指标数据有差别时,用P<0.05表示。
2 结 果
2.1 2组计数数据对比:经治疗后,B组甲亢患者经治疗的治愈率为98.00%,显著高于A组治愈率70.00%,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对比2组甲亢患者经治疗的治愈率
2.2 2组计量数据比较:经治疗后,B组经治疗的甲状腺功能治疗结果亦较A组具有显著优势,P<0.05。见表2。
表2 2组甲亢患者的甲状腺功能结果比较(±s)
表2 2组甲亢患者的甲状腺功能结果比较(±s)
注:△2组对照,P<0.05
组别 例数 FT3(pmol/L) FT4(pmol/L) TSH(uU/L) 甲状腺吸碘率(%)A组 50 34.22±10.13△ 60.13±20.31△ 0.18±0.44△ 57.63±15.12△B组 50 27.63±10.64 46.22±13.23 0.32±0.22 65.32±14.50
3 讨 论
甲亢为器官特异性免疫疾病,主要为机体内甲状腺激素异常升高为临床表现,且会出现食欲亢进、消瘦、腹泻等临床特征[4],该病具有遗传性,且易受外界因素干扰,故使得治疗方案趋于多元化。
碘为治疗甲亢的首选方案,具有疗效高、安全性高等特征,尤其为治疗方式上,其剂量的个体化亦可达到不同的治疗目的,以此可提高治愈率,降低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临床中对于甲亢患者采取ATD治疗极为普遍,对于病情初期的效果较佳,可降低患者机体内激素水平,但关于131I治疗经抗甲状腺药物的甲亢患者的效果仍不明确[5]。
本文研究数据显示,经治疗后,B组甲亢患者经治疗的治愈率为98.00%,显著高于A组治愈率70.00%,P<0.05。且B组经治疗的甲状腺功能治疗结果亦较A组具有显著优势,P<0.05,表明在治疗前期,如需长期予以ATD口服,可将131I的治愈率降低,但其相互作用机制至今尚不明确,且停用多长时间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才可适合服用的相关研究较少。
综上所述,采取I元素对甲亢前较长时间采取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可降低其治疗效果,从而对疗效产生影响,但不可否认I元素对于治疗甲亢具有显著的效果,临床中应针对甲亢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个体剂量的应用,以此降低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