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体育暴力事件来看体育的竞技性

2018-11-26刘博文

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暴力事件裁判员教练员

刘博文

1 前言

体育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例:在NBA,2004-2005赛季上,活塞队坐镇主场迎接步行者队的挑战,在比赛中火药味弥漫,当步行者队球员阿泰斯特防守活塞队球员华莱士时由于一个动作过大,引发了暴力事件的发生,球员的暴力事件也引发了球迷的骚动,球迷也纷纷参与了这次斗殴;2007年CBA休赛期,联盟知名球队江苏南钢队与台湾啤酒队进行一场篮球交流赛,在比赛中江苏队球员孟达故意肘击台湾啤酒队球员吴岱豪,导致吴岱豪鼻腔大量出血,引发了暴力事件;2010年10月12日,在一场热身赛上中国男篮与巴西男篮发生了冲突,这是热身赛双方第三次交手,在双方之前的两次比赛中就结下了梁子,而这场比赛彻底引发了双方的暴力冲突,这次冲突的“最佳镜头”就是朱芳雨的组合拳,让对手毫无招架之力。从体育的竞技性来说,这些暴力事件都是在激烈的比赛中产生的,要想有效地抑制体育暴力时间的发生必须了解清楚体育暴力跟体育竞技性的关系,并且运用合理的方法来有效抑制体育暴力事件的发生。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文主要研究体育暴力事件跟体育竞技性的关系和对体育暴力防制措施。

2.2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查找相关书籍、期刊、学术报告等得到与本文章相关的资料以供参考。

3 结果与分析

3.1体育暴力的定义

体育暴力是一种攻击性的行为,此行为是个人对他人从身体、语言、姿势等几方面进行的不友好的、恶意伤害。体育运动中的攻击行为可分为两种,一是有意识地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二是心理受到伤害,把极端严重的攻击行为定义为暴力。攻击行为有几个标准:是语言上的攻击,比如:出言不逊、威胁恐吓、侮辱谩骂等;是身体上的攻击,如:殴打、碰撞、袭击及踩踏等;攻击性的行为会给被攻击者造成身体或心理的伤害。在比赛场上由于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极易发生攻击性行为,无论攻击对象是否受到伤害都应该裁定为犯规行为;攻击行为的对象必须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也就是说如果球员或观众在懊恼时破坏了体育设施等无生命的物体时是不可能构成攻击性的;攻击是一种故意的行为,这种行为含有明显的伤害意图。其实在体育运动中有些规则是允许某种身体对抗的,比如橄榄球运动,许多教练经常会鼓励运动员合理地运用这种规则进行谋利,但是当运动员在高强度的运动中身体之间发生碰撞很容易产生情绪波动,恶劣的情况下就演变为了体育暴力。

3.2体育的竞技性

竞技是人类天性中具有对抗、比拼、竞争和决斗精神的活动,是人性的渴望。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就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概念,这就是在强调人类的竞技性;在体育运动中竞技性是它的一个根本特性,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体育项目都有它的竞技性,比如橄榄球运动激烈的身体对抗、斯诺克比赛的技艺比拼、围棋国际象棋的思维碰撞等都显示了体育的竞技性;竞技体育是指全面发展参与者的体能、智力、心理等方面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参与者的潜力,在技术能力上达到个人的高峰并取得优异成绩。竞技体育是主体(人)从事竞技体育(对象化活动)的一种活动,而当竞技体育中所出现的某些与竞技体育相敌对的、能束缚人(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观众等)并使其控制和阻碍人的自身发展的时候,就出现了体育当中不和谐的因素,比如体育暴力事件的发生[1]。

3.3体育暴力形成原因

体育活动与原始的暴力行为一样存在着输赢胜负,所以人们同样希望通过竞争取得胜利证明自身的存在价值,以求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因此竞技性的体育活动作为一种的表现,发生暴力事件也是一种必然现象[2]。

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尔德认为,挫折是产生暴力行为的内在因素,当运动员在体育竞技中发现自己想获得的成绩无法实现或者受到他人威胁时,就会产生挫折和沮丧感,当沮丧的情绪冲蚀着整个人而无法释放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会产生侵犯他人的行为,当运动员通过暴力行为释放了压力后就会觉得很放松,产生一种满足感[3]。多拉尔德还认为暴力行为发生的激烈程度与运动员受挫程度成正比,挫折越大,那么暴力事件的严重性就越大。比如著名运动员拳王泰森咬耳朵事件,在一次和霍利菲尔德的比赛中,由于受霍利菲尔德一些不正规进攻动作的影响,泰森两次袭击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泰森最终被裁判取消比赛资格。为什么泰森会有出现此等行为,那是因为在竞技比赛中每个运动员都想拿到冠军,当泰森发现对手的“阴招”威胁到自己的成绩时,使之产生挫败感,陷入焦虑恐惧或者是愤怒亢奋的状态中,再加上霍利菲尔德的犯规动作没有得到裁判的判罚,使泰森压抑的情绪无法释放,才会出现咬对方的耳朵暴力行为,其实暴力事件的发生也是运动员在赛场的一种宣泄。

竞技体育比赛的进行,不单是由运动员组成,教练员和裁判员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篮球比赛关键时期,裁判的一个判罚或者教练员的一个暂定战术的安排都能改变比赛的局势,但是由于竞技比赛中,露脸的都是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的工作往往没有运动员出彩,在薪金和声誉问题上也没有运动员的收获多,这造成了有些裁判员可能的心理失衡,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纸醉金迷,不顾体育运动的公平性,吹起了“黑哨”,一些“黑哨”的吹罚导致运动员心里不满,也是引起暴力事件发生的因素[4]。

3.4体育暴力防控对策

3.4.1规范体育运动主体的行为

运动员是赛场上的主角,也是暴力事件的主要发起人,所以我们要防患于未然,在注重运动员技术训练同时,也要为运动员安排合理的文化课程,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和心理素质,使他们以正常的心态面对比赛。教练员、裁判员、观众作为体育运动的配角,他们也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有些体育暴力事件他们三者成为了主角,教练员对运动员的培养和教育也十分重要,有句话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一个教练员在你训练或者比赛表现不好时,肆无忌惮的谩骂甚至有肢体的动作,这样的教育方式对运动员产生很大负面影响,所以教练员遇事得冷静,当运动员出现失误等情况时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能出现打骂队员等行为。裁判上最大的问题就是“黑哨”现象,判罚不公平很多时候也是体育暴力事件产生的原因,所以要提高裁判员执法水平,尽量减少误判, 提高裁判员的收入水平,降低裁判员受贿的风险。观众作为场外因素也影响着比赛,有些行为过激的观众会向场中间投掷杂物,前几日在CBA联赛中,坐镇主场的辽宁迎战新疆队比赛结束后,观众向场地投掷杂物,使郭艾伦严重受伤。对于观众,首先要使其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可以在社区举办讲座,在社会指导员的教导下让爱好体育的观众认识到体育竞技的好处,以运动交朋友,不要把赛场当成硝烟弥漫的战场,更要正确看待比赛的输赢。如果当观众出现了发生暴力事件的苗头,可以请观众支持的运动员、裁判员对其进行疏导,帮助观众缓解亢奋的情绪,对于参加过暴力事件的观众要建立个人档案,屡教不改者可以取消观看比赛的资格。

3.4.2加强立法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

对比国外,我国有关治理体育暴力的法律条文数量严重不够,对大规模群体的体育暴力事件处理力度不够。国外很多国家都是通过完善体育法规来对体育暴力事件进行管制,相关法律的实施对防控体育暴力事件发生效果显著。我国的在防控体育暴力事件上也出台了一些法规,如“看球赛的观众禁止携带烟火、鞭炮以及其它危险品入场”、“对以前参与过暴力事件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进行思想教育”等,要想体育暴力事件发生率低,我国还得继续加大力度完善体育管理制度,对寻衅滋事者要严惩不待,也要与各地的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保证比赛和观众安全,体育场所的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维修,各尽其能的为体育服务好,对于防控暴力事件没有尽职尽责的人员要受到处罚。

4 结论

本文章利用体育的竞技性对体育暴力事件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竞争的激烈程度主导着体育暴力行为。体育暴力对社会的安定、体育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危害,面对体育暴力问题,以后希望能多借鉴其他国家的防控经验,探索出适合我国的体育暴力防控对策,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由于知识有限,此篇文章一定存在诸多不足,但是本人还是真心希望此文章能够带给大家些许的启示。

参考文献:

[1]张力为,毛志雄.应用运动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邢金明等.竞技运动的核心精神J.体育学刊,2012(11):51-55.

[3]庞建民等. 对竞技体育中异化现象的分析与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1.

[4]汪怡婷. 体育暴力的预防与控制[D].西南大学,2012.

猜你喜欢

暴力事件裁判员教练员
广西乒乓球裁判员队伍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教练员领导行为对运动员运动投入的影响研究——教练员-运动员关系的中介效应
短道速滑裁判员的临场执裁能力及其培养路径
我校举办2018年全国舞龙舞狮教练员培训班
足球总体改革背景下德阳市足球裁判员队伍发展研究
不给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