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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辉斑斓里放歌(随笔)

2018-09-10商昌宝

作品 2018年2期
关键词:康桥徐志摩首诗

商昌宝

在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凭借独具特色、清新浪漫的抒情诗,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存在。人们通常都会说,徐志摩天生就该是个诗人,他要是不成为诗人,天理不容。这种说法的确有道理,我也很认同。

可是,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天性,和这个天性被发现以及能够得以展露,并不是同一回事。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人在某方面具有天性,但是却阴差阳错走上另外的道路呢?

1

徐志摩天生的诗人本性,并非一开始就被認同和确立的,连他自己取得硕士学位时,也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与文学、与诗歌有那么难以割舍的关系。他自己在《猛虎集·序文》中就坦诚地写道:“说到我自己的写诗,那是再没有更意外的事了。我查过我的家谱,从永乐以来我们家里没有写过一行可供传诵的诗句。在二十四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

徐志摩所言确属实情,因为他原本是计划子承父业的。您也许知道,徐志摩家至少三代都是经商的。据《徐志摩年谱》的作者陈从周先生考证,徐志摩的祖上自明代正德年间就开始在浙江海盐县经商,徐裕丰酱园、裕通钱庄、人和绸庄等产业,就不去说了,到了徐志摩父亲徐申如这一代,生意更是大得不得了,海宁县的很多实业都是他独资和合资兴办的,例如海宁县第一个火力发电厂、硖石电灯公司、硖石电话公司、双山丝厂等。他甚至都能动用力量让沪杭铁路改道经过硖石。正是因为徐申如商业能力超群,所以从光绪年间的1907年直到民国的1935年,他先后出任硖石商会副会长、会长、主席,人称“浙江的张謇”。用今天的网络语言来说,徐志摩家是实实在在的土豪之家。

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很多时候都是决定性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何况,徐志摩又是徐申如的独子,传统中国家庭的父业子承,即使是在今天,也很常见。所以,徐志摩读大学,首先选择的是北洋大学(也就是今天的天津大学)法科。留学美国克拉克大学时,尽管入的是历史系,但所修的科目中包括欧洲现代史、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外交及国际政治、商业管理、劳工问题等。他在康奈尔大学暑期夏令班选修的一门经济学课程,还获得学校一位极严格的教授的好评。本科毕业后,入读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就是直到他赴英国后,进的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选择的导师是著名的拉斯基教授。徐志摩后来写文章时就说:“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想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宪法的起草人之一,财经专家,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在美国金融、财政和工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个人能够发现天性,其实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有些时候它需要自己的不断反省,有些时候单纯靠自我反省,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每个人的情商、智商以及学养达不到,那就要靠外力的影响或点拨。

徐志摩就是这样,他是靠机缘巧合而改变了人生固有的轨道。

事情的起因是,喜欢广结好友的徐志摩通过学长陈西滢和大名鼎鼎的章士钊,认识了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威尔斯,两人性情相投,相谈甚欢,成为忘年交。接着又认识了魏雷、卞因这两位著名作家。与他们的交往,让徐志摩非常兴奋。在给父母的信中他这样写道:“儿自到伦敦以来,顿觉性灵益发开展,求学兴味益深……儿过一年始觉一年之过法不妥,以前初到美国,回首从前教育如腐朽,到纽约后,回首第一年如虚度,今复悔去年之未算用。”

这还不算,徐志摩接下来又认识了著名作家狄更生。狄更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据名震一时的英国小说家福斯特描述:他是一个“慈祥温蔼、慷慨无私、聪敏、风趣、动人、满有振奋人心的活力”,“他所关心的是爱和真,他所希望的是人心向善”。狄更生非常崇尚古希腊的生活方式,尊崇老子,爱慕歌德、雪莱等浪漫主义作家,这些情趣无疑影响到了徐志摩。正是在狄更生的举荐下,徐志摩上了剑桥大学皇家学院。

狄更生之外,徐志摩受到最大影响的是罗素。他原本去英国留学,为的就是拜罗素为师,只是不巧罗素那时正在中国。待罗素回到伦敦后,徐志摩主动接近,并获得罗素的好感。在交往中,徐志摩不仅服膺罗素的社会政治理念,而且为他的鄙夷虚伪、热爱和平和捍卫思想自由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之后徐志摩还结识了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曼殊斐儿,虽然与她的交往仅仅是二十分钟,但在这短短的“不死的时间”里,他为曼殊斐儿那碧玉雕出来的纯粹的美、完全的美所吸引,他的灵魂瞬间被震撼到了,一种纯正的艺术感觉油然而生。

在剑桥的这段生活,的确改变了那个想做汉密尔顿的徐志摩。他后来在谈起这段生活时说:“我不敢说康桥给了我多少学问或是教会了我什么。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人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睛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如其我到美国的时候是一个不含糊的草包,我离开自由神的时候也还是那原封没有动;但如其我在美国时候不曾通窍,我在康桥的日子至少自己明白了原先只是一肚子糊涂。”

天性以及天性的被发现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决定了在这个世界和社会上,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位置。说简单点就是,您现在所做的就是您内心喜欢的,又是您所擅长的,您一定会自愿为它付出全部身心,那结果当然就是令人满意的了。

徐志摩人生转向后,他开始沉浸在文学和诗歌的海洋中,充分发挥潜能。他乐在其中,自然也就会收获著名诗人、散文家等荣誉,他找到了他属于这个世界的位置。

对于徐志摩的弃商从文,我不得不由衷地说,他真是在生命需要转折之时把握住了时机,这绝对是上帝的恩惠和眷顾。

这样说,绝不是站在一个文学研究者的立场而偏袒诗人,我也讨厌那种研究哪个学科或喜欢哪个学科,就对本学科有贡献的人说恭维话。我的论断,完全是基于我对徐志摩的浪漫天性和率真性情的了解。真的,我真的不敢想象,那个在暴雨中苦等着看彩虹、为追求女友舍弃博士学位、在海棠花下作诗一个通宵(梁启超后来赠给徐志摩一副对联,其中写道:海棠花下,吹笛到天明)的徐志摩,如果子承父业走上经商、办实业道路的话,不消说他创业是否会成功,就是徐家的那些产业,不知会在几时被他毁掉。

世间有很多艰难的事,但最难的却是认识自己;世间有很多重要的事,但最重要的莫过于认识自己;世间有很多幸福的事,但最幸福的应该是认识了自己。徐志摩虽然生命短暂,但是生命质量却很高,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该往哪里去。

2

徐志摩1922年归国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热潮尚在,各种文学社团、文学流派正如火如荼地涌现,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标榜“文学为人生”的文学研究会和“为艺术而艺术”的创造社,《小说月报》《新潮》《文学周报》《晨报·副刊》等文学刊物也如雨后春笋般地竞相绽放。已经确定文学为自己立身之本的徐志摩,自然要积极参与其中,打下一片天地。

徐志摩在文学上的才华自然不用多说,何况他的头上还有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剑桥大学皇家学院留学的阅历、文化巨人梁启超的入室弟子等光环,以及陈西滢、胡适、郁达夫、蒋百里等一大帮朋友的提携,于是短短几个月间,他的大名就在《努力周报》《晨报副刊》《学灯》《小说月报》等刊物频繁露脸,其间也引起不大不小的几场争论,再加之先后受邀到清华大学、文友社、南开大学等地演讲,可谓一鸣惊人,风头正劲。

不过,这些成绩的取得,徐志摩并不知足,他更向往的是加入当时势头正猛的创造社,并希望与性情相投的好友郁达夫以及郭沫若、成仿吾等年轻干将一起驰骋文坛,这一点可以通过他给成仿吾的信中看出。信中他说:“仿吾兄:得书甚喜,达夫真是妙人。……贵社诸贤向往已久,在海外每厌新著浅陋,及见沫若诗,始惊华族潜灵,斐然竟露。今识君等,益喜同志有人,敢不竭驽薄相随,共辟新土。”

事实上也确实是,徐志摩通过郁达夫的引荐结识了创造社的元老之一成仿吾,这封信写作之时,他已将在清华大学的演讲稿投给《创造季刊》。这封信后不久,徐志摩与成仿吾再次通信,信中谈及听说郭沫若已经回国,自己很高兴,盼他去北京,并且又投了一篇关于评价威尔斯和曼殊斐儿的文章。

就在徐志摩频繁与成仿吾联系之时,他看到《创造季刊》第一卷第一期上登载的郭沫若的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一句:“我和你别离了百日有奇,/又来在你的门前来往;//我禁不着我的泪浪滔滔,/我禁不着我的情涛激涨。”徐志摩对此不以为然,提笔写下了一篇评论文章,题名是《杂记·坏诗,假诗,形似诗》,发表在《努力周报》上。其中写道:“那位诗人摩按他从前的卧榻书桌,看看窗外的云光水色,不觉大大的动了伤感,他就禁不住‘……泪浪滔滔。”接下来,他还就此评论道:“固然做诗的人,多少不免感情作用,诗人的眼泪比女人的眼泪更不值钱些,但每次流泪至少总得有个相当的缘由。踹死了一个蚂蚁,也不失为一个傷心的理由。现在我们这位诗人回到他三月前的故寓,这三个月内也并不曾经过重大变迁,他就使感情强烈,就使眼泪‘富余,也何至于像海浪一样的滔滔而来!我们固然不能断定他当时究竟出了眼泪没有,但我们敢说他即使流泪也不至于成浪而且滔滔——除非他的泪腺的组织是特异的。总之形容失实便是一种作伪。”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郭沫若听到消息后,立马给成仿吾写信。成仿吾气急之下给徐志摩写了一封绝交信,信中毫无客气地指斥徐志摩虚伪、背后射冷箭,是真正的“假人”,随后在《创造周报》上将徐志摩此前写给他的两封私信予以公开,一副让天下人评评理、看清徐志摩的真面目的样子。徐志摩为此不得不写作《天下本无事》的公开信予以答辩。但是,无论如何,这怨是结下了,并无和好的可能了。

对于徐志摩的批评,郭沫若和成仿吾等人的激烈反应,实在是误会太深,因为无论在这之前还是之后,无论在私底下还是公开场合,徐志摩都说过郭沫若是五四时期最有建树的一个诗人。他批评郭沫若那首诗,也不是就此否定郭沫若的全部作品,更谈不上侮辱人格。而且,就是创造社公开翻脸之后,徐志摩还曾与胡适主动拜访过郭沫若;在他做了《晨报·副刊》主编后,邀请一批社会文化名流为撰稿人,其中有郭沫若的名字。

其实,徐志摩当初之所以那样做,非但不是出于恶意,而且完全是好心,是因为他引郭沫若等人为知己、为志同道合者,才那样开诚布公,才那样尖酸刻薄。

客观地说,徐志摩批评郭沫若“泪浪滔滔”也好,诗情“作伪”也罢,其实无不点到了郭沫若诗歌的痛处,即用情不知节制,这已经是文学评论界的共识了。

徐志摩是一个胸无城府、心怀坦荡的纯真之人,还有很多证据。例如他知道创造社与文学研究会、语丝社势不两立,但是他依然给各方的杂志投稿;他虽然批评文学研究会的郑振铎、茅盾,但依然正式加入文学研究会;他知道章士钊对自己有提携之恩,仍然不失时机地撰写文章批评他复古;他面对主张废掉报纸副刊的张奚若,不但向他约稿而且还写文章揶揄他;他与胡适、陈西滢都是好朋友,但是并不妨碍他与他们公开争鸣;他知道徐悲鸿对自己参与的画展不满,但他不但将批评意见公开发表,而且还写文章予以回应却不失友情;他早就知道诗人朱湘批评他的诗集《翡冷翠的一夜》“一首疲弱过一首”,“看了简直要呕出来”,他还在《诗刊》的“预告”中说朱湘是自己的朋友;就是面对他的老师梁启超的批评,他也不是保持沉默而是据理力争。

对于徐志摩的为人,社会学家也是徐志摩的好友陶孟和在纪念文章中写道:“志摩的一生不是自我中心的取者,实在是十二分利他的与者……他是一切人的朋友,我们难以想象有人会作他的仇敌,不相洽的性格或者不能认识志摩性格的真价值,但是他的春风的和煦,阳光的满照,凡是遇见他的,没有不觉得的。”朋友汪辟疆教授的评价是:“志摩的为人,是胸中绝无城府的,是坦白的,是和蔼的,这确是我们始终相信,而且永久地不会怀疑。”朋友张歆海和韩湘眉夫妇在挽联中写道:温柔诚挚乃朋友中朋友;纯洁天真是诗人的诗人。

因为徐志摩纯真,所以即便是无情地抛弃了发妻张幼仪,而张君劢和张禹九,也就是张幼仪的哥哥和弟弟,也能够尽弃前嫌,终生保持与他的友谊。尤其是张禹九不但盛装参加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而且在临终前的遗嘱中,让家人在葬礼上朗诵徐志摩的几首诗。

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很多因为纯真而得罪朋友并因此失去友谊的事例。不过,我倒是以为,该失去的终究要失去,即使勉强维持,那样的友谊质量也不高。同时,也需要记住,并不是只有世故、圆滑才能收获友谊;纯真,也一样可以收获友谊,而且是那种至纯至真的友谊,就像徐志摩那样。所以说,纯真没错。

3

去过闻名世界的英国剑桥大学的人会发现,在皇家学院那有一块白色大理石碑,上面刻着四句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落款是徐志摩《再别康桥》。

熟悉这首诗的人可以发现,这四句诗是截取了《再别康桥》的前两句和最后两句。原诗的前两节是这样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几年前,天津大学召开过一个关于徐志摩的学术研讨会,我有幸受邀参加。会上,一位青年学者在发言中大大嘲讽了一下徐志摩,说他在诗中胡乱写,缺乏常识,因为剑桥的那条河深得既然可以划船,怎么可能长荇菜?那明明应该是茭白嘛!与会的很多学者都随声附和着。

这位青年学者显然具有常识,荇菜,也就是徐志摩诗歌中的青荇,的确生长在浅水里。既然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生长在江南而不是西北黄土高坡的徐志摩,会不知道吗?他会不知道荇菜和茭白之间的差别吗?

那徐志摩为什么这样违反常识地非要用荇菜这个虚有的实物呢?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可以说就没有读懂这首诗。或者说,如果不把握青荇这个意象,就没有抓住这首诗的诗眼,也就不会明白这首诗究竟在写什么了。

一个流行的现象和结果是,不论中学语文老师,还是很多大学现代文学教授,都曾在讲课中说过,这首诗是诗人徐志摩怀念与林徽因当年在剑桥大学时谈恋爱的情景,但问他们证据是什么呢?得到的答案通常都是根据两人恋爱的事实去附会。这话就太不专业了,因为首先一个基本事实是,文学是可以虚构的,虚构的东西怎么去通过作家的经历验证?其次,如果不了解作家的经历,那是不是就对文学作品束手无策了呢?这样质问,不是说作家的经历与文学作品没有关系,而是说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强作比附、倒果为因。也就是说,只有找到了作品与作家的经历密切相关的证据,才可以结合作家经历再去解读作品。

回到《再别康桥》这首诗。诗中,徐志摩所写的康桥及其周边的景物,例如云彩、金柳、夕阳、波光、艳影、彩虹、青草等,都可以说是实景描写,而唯独荇菜,在可以撑一支长篙的康河中,是完全不存在的。那,荇菜这个虚构的东西,诗人究竟寄寓了怎样的隐喻呢?

稍微回想一下就知道,荇菜入诗绝不是徐志摩首创。早在《诗经·关雎》中就有这样的句子: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关雎》中,以荇菜比喻淑女,叙述了一般贵族青年追求淑女从“未得”到“得之”的三个阶段。在这里,荇菜成为与爱情相关联的符码。所以《关雎》现在通行的解读是写青年男女恋爱的情歌。范伟教授在文章《〈再别康桥〉的双重告别主题》中指出,在“五四”以前,人们对这首诗的解读却不同。例如包括大理学家朱熹在内的很多人,都将位于《诗经》三百篇之篇首的《关雎》,推崇到“正始之道,王化之基”的重要地位,也就是他们认为诗歌中的君子,不是一般的青年贵族,而是专指周文王;淑女,也不是一般的青年女性,而是专指文王妃太姒,也叫大姒。古文字中大和太,是一个字。这首诗的主题,是对“后妃之德”的咏赞。暂时先不管古人对这首诗的解读对错与否,一个基本事实是,徐志摩从小接受的就是这种传统教育。

关于“后妃之德”,《诗经·大雅·思齐》中有这样的句子:“思齐(zhai)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这句诗的意思就是赞美了周文王的母亲太任、祖母太姜和妻子太姒的美德,落脚点是在太姒,说的是她继承了文王的祖母和母亲的贤淑之德,多生男儿家门兴旺。诗歌中的“徽音”,意思是美好的声誉。

林徽因原名林徽音。她出生的消息传到她的祖父那里时,祖父吟诵着《诗经·大雅》中的诗句:“大姒嗣徽音”,于是就给孙女取名为徽音。林徽音在20世纪30年代初改名为林徽因,是因为同时期有一个经常写诗的男作者叫林微因,报纸和杂志发表文章时,常常搞错。为了防止混淆,林徽因就将徽音改为徽因了。

徐志摩在《再别康桥》中将“荇菜”在《关雎》中对爱情的表现功能,“移植”到了康河中,通过“青荇”——“荇菜”——太姒——徽因,这样一个脉络清晰的线路图,为我们隐秘地揭示出他和林徽因在剑桥大学时的那一段美好的恋爱追忆。

如果把握了青荇这一诗眼,诗句中的“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就可以解读为林徽因在康桥与徐志摩初次相遇时,带给徐志摩那柔美姣好又若即若离的情愫。诗句中的“夕阳中的新娘”,寓意也就更加明显,因为诗人在写作这首诗的几个月前,林徽因与建筑学家梁思成喜结良缘,宣告徐志摩从此再不能追求林徽因了,这样也就明白诗人何以在接下来的诗句中写的是在康河的柔波里,自己甘愿,也只能做一条默默相伴的水草了。

也就是说《再别康桥》这首诗,表面上写的是告别母校剑桥大学,而实质是诗人深切怀念并沉重告别当年那一段美好的恋爱往事。这其中不但彰显了徐志摩的傳统文化修养,而且还体现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只可惜,近百年来,没有多少人能读懂诗人的心思,实在是太遗憾了。

破解了《再别康桥》的密码“青荇”,其实只能说读懂了这首诗的一半,因为这首诗还有另外一个密码,一个甚至比“青荇”更重要的密码。

在破解这个新密码之前,同样还是先讲一个小故事。那是几年前,我被派去出某省的高考语文题,其间闲来无事,随手翻阅,偶然间看到人教版的高中语文课文《再别康桥》,课后思考题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再别康桥》这首诗,让人感到很美,你觉得美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我向同组出题的一位高中语文老师请教,他依照教师用的教学大纲,绘声绘色地向我讲解了一番:形式上,诗行错落排列,整齐匀称,体现了建筑美;语言上的节奏感、旋律感,体现了音乐美;意境上,画面感、立体感鲜明,体现了绘画美。他还翻出教参给我看,只见那上面写的是:“这首诗表达的是一种微波轻烟似的淡淡的离情别绪……给人带来了巨大的审美享受。原因在于它以美妙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人类共有的一种感情,即对逝去的美好往事,人们总是充满怀念。”

我不禁哑然,因为无论设置问题的人还是教学大纲,都完全误读了这首诗。

何以这样说呢?或者说,我为什么这样自信地以为别人就是误读呢?

回到我刚才说的,这首诗还有另外一个密码的问题。这个密码是什么呢?不妨先告诉您,那就是诗歌正文结束后常常被人忽略的写作时间和地点:“十一月六日 中国海上”。

从时间上看,徐志摩写作这首诗正是他再赴剑桥游历后归国的途中。徐志摩这次游历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1928年6月经日本,乘船去了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然后又去英国的剑桥大学,并在欧洲游历一番后,去印度看望了老诗人泰戈尔,经新加坡回国。

从这个简单的旅行来看,几乎完全是漫无目的。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徐志摩为何在这时节去剑桥旅行呢?韩石山的《徐志摩传》告诉我们:“这次出国并無必要,可说纯粹是为了躲避家庭的烦恼。”那么,徐志摩遇到了什么难以排解的家庭烦恼非要出国散心呢?这就不得不提到,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的生活境况了。

当初徐志摩与陆小曼恋爱、结婚闹得是满城风雨,二人好不容易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正式结婚,却随之也掉入了婚后不幸的生活。刚结婚时,徐志摩听从父母的旨意,回到老家居住,但是父母看不惯陆小曼的生活方式,远走北京。再加之北伐战火逼近硖石,徐志摩与陆小曼不得不到了上海避难。结果陆小曼迅速成为上海滩的交际名媛,出入各种社交场合,奢华消费,徐志摩不但要疲于应付各种交际,而且还四处筹钱,靠借贷过日子。更为闹心的是,陆小曼因为身体状况不好,染上了吸食鸦片的嗜好,并和富家子弟翁瑞午的关系暧昧不清。徐志摩百般沟通、劝说,不但一点效果没有,而且闹得两人的关系愈发僵化。

不妨来看一下1926年12月某天徐志摩在日记中写下的话:“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袍服上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澹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这样的不由自主的生活持续两年多了,徐志摩身心疲惫,却无力摆脱。来看他1928年春节前后在日记中写下的心绪:

爱的出发点不定是身体,但爱到了身体就到了顶点。厌恶的出发点,也不一定是身体,但厌恶到了身体也就到了顶点。

最容易化最难化的是一样东西——女人的心。

过去的日子只当是一堆灰,烧透的灰,字迹都不见一个。

如果说这些灰色暗淡的字里行间,还不能明显地呈现徐志摩几近无奈的痛苦心理,那不妨再来看一下三年后徐志摩去北京后写给陆小曼的信:“前三年你初染上习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像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但因你身体太坏,竟连话都不能说。我又是好面子,要做西式绅士的。所以只是短时间绷长一个脸,一切都郁在心里。如果不是我身体茁壮,我一定早得神经衰弱。我决意去外国时是我最难受的表示。”

徐志摩信中所说的“决意去外国时”,就是《再别康桥》这首诗写作的时间背景。

好了,徐志摩赴剑桥的原因现在我们知道了。那么诗歌末尾的写作时间和地点,也就因此重要起来。十一月六日、中国海上,意味着他即将回到上海,回到那个让他苦恼不已又不得不面对的家。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呢?他是思家心切还是不愿回家呢?答案显然是后者,因为他明确知道妻子陆小曼还要做交际花,还是奢华无度,还是要抽鸦片,还要和翁瑞午等人混在一起,还不能听从他的建议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搞创作。一切都不会改变,一切他都无力,一切他都得默默承受。

此情此景,我们应该能想象到一个不愿意回家的男人,在临到家门口时的那种无奈、痛苦以至于绝望的复杂心情吧?

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下,徐志摩写作了盛夏时的剑桥风景,也就是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书和很多大学现代文学教授所竭力阐释的康桥的美。

康桥美吗?从诗歌的表面上看,真的是很美,美得诗情画意。但这美,是诗人正常观光旅游中的所见所感的结果吗?这美,是诗人书写诗歌的真正目吗?非也。他不过是借助康桥的美,借助他当年与林徽因相恋的至纯美好,来反衬和对比他当下的悲惨生活。而在徐志摩这种真实心境下,原本那些看上去很美的康桥,也就更增添了一份无奈和悲催。或者说,如果非要以美来解读《再别康桥》这首诗,那么这美,一定要区分客观存在的美,和诗人主观所赋予的悲催美,而不是望文生义。

责编: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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