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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电影音乐制作方式解析

2018-05-16苏海鸣

音乐传播 2018年1期
关键词:作曲家录音音乐

■苏海鸣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200093)

美国电影界一般把电影音乐称为FilmScore。好莱坞电影音乐制作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进入一个“精耕细作”的高度产业化阶段:从雇佣作曲家进行音乐创作,到音乐合成的各个阶段,其分工都很细致,充分体现着好莱坞电影那种工业化流程的严密性和系统性。其电影音乐制作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在角色分工、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虽不应为我们所照搬,但对我国提高电影音乐制作水平、摸索富有本土特色的电影音乐生产系统,当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拟对其作曲家选聘阶段和实质工作阶段,以及其间的角色分工进行梳理,并针对其中电影歌曲的使用稍作专门论述。

一、作曲家选聘阶段

好莱坞在开始一部电影音乐的制作之前会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而对作曲家的选择与聘用是其中最重要的。作曲家是电影音乐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一部电影如果能得到深谙影片主旨的、经验丰富的作曲家来工作,往往就意味着音乐质量有了一半的保证。好莱坞有一批职业电影作曲家,他们或是从专业音乐学院毕业后接受了电影音乐课程的训练,或是直接毕业于音乐院校里的电影音乐专业,通常都具备电影、音乐两个学科的专业知识积累,以及处理音画关系的较为娴熟的技巧。每位这样的作曲家通常都有自己的创作惯例,比如有人习惯在影片开拍前就着手音乐的构思工作,还有人则习惯在影片进行到粗剪阶段时才加入。因此,选择适合一部影片的策划风格的作曲家,是制片人或导演首先要做的。一般来说,好莱坞的制片人或导演会通过以下几种标准(或方法)来选择作曲家。

有良好的友谊和信任感优秀的电影音乐能触及电影的灵魂,而当作曲家与导演之间建立了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或者良好的私人友谊时,这种彼此的熟悉感与信任感就会带来合作的默契,让作曲家能更敏锐地触及影片中某些难以言喻的戏剧内核。电影圈里有一些这样的知名“黄金搭档”,如美国的史蒂芬·斯皮尔伯格与约翰·威廉姆斯,日本的宫崎骏与久石让等。真诚与信任是这种合作关系中的重要基础。当合作者在彼此的关系中感到放松与安全时,电影和音乐之间自然会更容易产生创造性的“化学反应”。

甄选样带采用这种方式的导演会通过聆听和挑选不同的样带,找到自己更感兴趣的或认为更符合影片风格的音乐。在选定作曲家之前,导演会向备选的作曲家索取“样带”。作曲家在获得导演提供的关于影片的相关信息之后,就会先开始样带音乐的创作。这里的相关信息包括对电影主题的说明、制片方所倾向的音乐风格,或与电影风格相配的现有音乐作品的名称、乐器类型(表明是电子合成器类还是交响乐类)、大致的音乐制作预算、时间进度安排等。

考察作曲家此前的风格和从业经历对电影作曲家来说,创作电影音乐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工作。这种音乐既要体现影片中的戏剧冲突,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和对话、音效、画面配合,因此是对作曲家的多方位的知识、修养与经验的考验。导演通常会认为较有经验的作曲家更令人放心,因此往往会在业界向其他电影的制片者、音乐制作人、画面剪辑师或音乐编辑去了解和寻找那种对音乐艺术和专业更有激情,同时工作效率更高、更有团队合作精神的作曲家。

与作曲家面谈面谈并不是为了展示作曲家的幽默或辩论口才,因为大部分作曲家在钻研作曲、阅读相关书籍以及思考中花费了大量时间,从而并不具备很炫目的语言技巧或谈话技术。面谈主要的作用是使导演通过与作曲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更全面地了解其音乐理念、创作习惯以及为人处世的模式。制片人或导演一旦确定了作曲家,就要充分尊重作曲家为此片写出的音乐,让作曲家自然释放出其所有的灵感,给予其足够的创意空间和自由,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二、实质工作阶段

电影音乐创作和制作的实质工作,基本可分以下几个阶段来观察。

电影粗剪通常,电影拍完并进入后期制作阶段,标志着作曲家的工作正式开始。粗剪(TheRoughCut)是后期制作的第一项重要任务。此时,作曲家要和导演一起观看影片并开始详细讨论这部电影的音乐的“大方向”,比如影片的主要音乐风格是怎样的、某些戏剧性场面的场景音乐可以如何设计。在这个阶段,作曲家开始构思音乐主题,并在钢琴或合成器上弹奏一些体现初步想法的音乐片段给导演听。音乐创作在整个电影制作流程中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只有在完成之后才能被感知,而服装、化妆、布景等在影片开始拍摄时就是一目了然的。同时,音乐有着自身独特的“语言结构”,导演与作曲家在沟通时,能否使用恰当、形象的词汇“命中”影片所要表达的主题,并使作曲家由此形成对画面的感觉,是一般沟通过程中最关键也最有难度的地方。

音乐标记在标记阶段,导演、作曲家和音乐编辑一起观看电影成片的画面。导演和作曲家讨论并商榷,音乐编辑负责用计算机做笔记,记录每处“音乐提示”(Music Cue)的起始位置,这个步骤称为spottingnotes。然后,音乐编辑再根据带标记的笔记进行整理编号,如“1M1”表示第一卷带子中的第一处音乐提示,“1M2”表示第一卷带子中的第二处音乐提示,以此类推,①除像1M1、1M2、1M3这种标注方法之外,有时也用像M11、M12、M13这样的标注格式。还要标明每段音乐的长度并详细描述其所配画面的叙事内容,此后再为每段音乐加上具体标题,并制作成表格。这个表格称为Timingnotes或Cuesheets(见图1示例)②图片来源为Richard Davis,Complete Guide to Film Scoring,Berklee Press,1999,p.100.,可译作“音乐提示分布时间表”(亦有“音乐单”的译法)。作曲家有了图表,就能根据每段画面的具体时间去确定所要采用的音乐速度,并精确地对着画面植入音乐。

图1 “音乐提示分布时间表”示例

音乐标记工作完成之后,作曲家会和制片人、导演以及音乐管理人(Music Supervisor)开会,以筹划所需的音乐录音工作,包括录音时间的安排、预算允许范围内的交响乐团的规模等。此外,在这一阶段还有大量繁杂的行政类工作需要布置和实施,譬如预定录音棚、预约混音工程师、起草演奏家名单、组织交响乐团和管弦乐师(Orchestrator)、确定酬劳水平等。这些事一般都由音乐管理人或一个音乐部门来负责。(如果作曲家是为独立制片公司工作,加上签订的又是“打包合同”,那作曲家的时间和精力可能就会被瓜分到琐碎的行政管理事务中去,因为这些独立制片公司通常没有专门配备音乐管理人员。)这段时间是音乐管理人最繁忙的阶段,他要开始预约名单中的音乐家并等待回复,通常要经过几轮的过滤和筛选才能确定最终的演奏人员名单。

音乐写作这个阶段是指作曲家根据“音乐提示分布时间表”在需要的地方把音乐指派给画面。其间,作曲家还会不定时地与导演讨论一些细节问题。作曲家每天完成的创作量,取决于音乐的复杂性和乐队的规模等条件。如果音乐是以管弦乐为主的,作曲家通常会边写边把乐谱草稿交给自己团队中的管弦乐师,由其改写成管弦乐总谱,然后分发给团队中的助手,由助手依照总谱整理出各个声部的分谱并编号,制作好乐队中各种乐器的配置数量表,以备录音时使用。这里要说明的是,虽然计算机软硬件已经发展到似乎可以代替人来进行这部分的工作,但由于音乐语言的复杂性,计算机有时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因此还是有许多输入和校对工作需要人力来完成。

录音一般来说,音乐家们、混音师团队以及音乐管理人通常从早上九点或十点开始工作。低成本的影片需要花费两到三天来录音,高成本影片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录音程序的惯例是从乐器编制最大的音乐段落开始,随后按照具体需要逐步递减所需乐器数量,进行中小编制乃至独奏乐器的录音,这样能尽可能节省预算并合理协调演奏家们的工作时间。好莱坞电影音乐的制作流程仿佛一套机器,每个参与者都是高度专业化的,这使得整个音乐的录音过程可以高效而又顺利地展开。图2示例的是录音工作时间进度表。

同时,好莱坞的职业电影音乐演奏家通常具有很强的视奏能力与团队合奏能力,能够随时应付作曲家对音乐所做的临时改动。著名电影音乐作曲家汉斯·季默就曾经高度赞誉这些演奏家的职业素养,认为其对电影音乐的演奏与表现甚至优于许多一流的交响乐团。

三、制作过程中的角色分工

图2 “录音工作时间进度表”示例

通过前面的解析已经可以看出,好莱坞电影音乐制作过程中,除了作曲家之外,音乐管理人、音乐编辑、管弦乐师等也都是重要角色。他们承担了制作过程中大量琐碎的专业性、事务性工作,是这一音乐生产过程顺利开展的润滑剂。

音乐管理人在好莱坞,音乐管理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音乐管理人,另一种是工作室音乐管理人,二者的工作要求因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一部电影如果有一位称职的音乐管理人,其音乐工作会开展得平顺、迅速。音乐管理人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和掌控影片所需的音乐生产的全局态势,促进作曲家和制片人的沟通,并在出版商和录音公司之间斡旋,与唱片公司对影片中采用的歌曲进行版权协商等,促使各方利益最大化。具体来说,其工作包括:

第一,评估购买歌曲和聘请演奏员所需的资金。有时在预算紧张的情况下,音乐管理人可以通过与制片人的斡旋去提高预算,从而保证音乐的质量。

第二,帮助制作人筛选经纪人提供的众多作曲家的资料,尽量使作曲家的风格、能力、薪酬和个性能与影片相配,也与制片人、导演的要求相配。

第三,负责指导整个音乐标记阶段的工作,预约录音工作室和混音师,协商预算,监督并参与录音和混音过程。①David Bell,Getting the Best Score for Your Film,Silman-James Press,1994,pp.56-89.以及Theodor Adorno,Hanns Eisler,Composing Forthe Film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pp.24-36.

此外,还可能包括与作曲家或词曲作者签订合同,与出版商、录音公司及艺术家三方协商签订采纳现有歌曲的合同,组织拍摄前的预录等。总之,缜密的逻辑、专业的谈判技巧和成熟稳重的领导才能,是优秀音乐管理人的必备素质。

音乐编辑音乐编辑主要负责电影中所有与音乐专业性相关的工作:

第一,执行具体拍摄中的预录工作。有些电影画面中会出现舞蹈、歌唱或者乐器演奏的有源音乐场景,需要预先录制好音乐以备与电影画面合成播放。作为音乐编辑,要提前准备预录的音乐,然后参加拍摄,以确保音乐能与银幕中出现的舞蹈演员或音乐家们的动作一致。同时,音乐编辑也要和摄影、音效等方面的人员协调技术问题。大部分的音乐编辑都受过一定程度的音乐专业训练,这对拍摄有很大帮助。例如,他们能指出演员在对口型或者手型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错误,这样可以避免因预录完成之后才发现问题而造成额外开销。

第二,担任音乐标记阶段的负责人。音乐编辑必须记录每卷拷贝的编号和每条音乐旋律,并根据它们在电影中出现的位置做编号,在统计出音乐的总长度之后为作曲家、导演、音乐管理人提供预算参考,最后为作曲家制作出“音乐提示分布时间表”。此外,音乐编辑还要就乐队规模、录音工作室的规模、录音所需时数等做出书面说明。作曲家在写作时如果对某些音乐片段做了延长或缩短,即使只差了几秒钟,音乐编辑也须重新估算该旋律的时长,并重新标记。

第三,在录音阶段负责协助。录音时,音乐编辑通常带着计算机或者数字节拍器坐在作曲家和混音师身边,以便随时提供协助。如作曲家调整某段音乐的时间之后,音乐编辑要协助作曲家重新计算时间,使音乐仍然能够准确地和画面配合在一起。混音之后,音乐编辑要把录音过程中制作出来的各种表格的信息汇总,列出每段音乐的标题、长度、作者、出版者以及在该片中的具体使用方式,然后送往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社团(American Society of Composer,Authors and Publishers,缩写为ASCAP)和美国音乐广播公司(Broadcast Music,Incorporated,缩写为BMI)备查。

管弦乐师如前文提到的,管弦乐师的主要职责是把作曲家的手稿编写成管弦乐总谱,并负责配器设计,以及为交响乐团、乐队、合唱团,还有单个的演奏者或演唱者抄写分谱。他们通常都和作曲家合作多年,默契十足,能够很好地领悟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包容作曲家的创作习惯。

管弦乐师通常还配备有抄写员(Copyist)作为助手,抄写员会根据管弦乐师的构想与配器安排,承担具体的总谱转分谱的工作。抄写员也必须接受过严格的音乐训练,有较强的读谱技能,熟悉各种谱表,同时又注重细节,使抄写成果准确、整洁。

四、关于电影歌曲的使用

一部电影除了作曲家的原创音乐之外,还可能会使用场景音乐、插曲或主题曲,这些音乐有可能是已有的流行乐曲或经典乐曲,或由它们改编而成的版本,因此会涉及音乐版权的问题。在版权法规历史已经相当长的美国,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已是行业内默认的一个原则。

原有歌曲的使用使用原有的歌曲(Preexisting Songs)通常需要制片方与音乐出版商、音乐代理人就使用费和使用限制等进行多次协商,过程复杂。这种协商所针对的曲目又主要分为下面两种情况。

第一,同时代歌曲的使用许可权(Synchronization License)。这种歌曲的使用许可要和拥有其所有权的出版商去协商。音乐管理人负责和出版商联络,并说明歌曲在电影中被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使用长度、音乐与画面的关系以及突出程度(是作为背景音乐还是在某个特定场景中由演员表演)等。不同档次的歌曲价格也不同,从名不见经传的歌曲到大牌歌手的“金曲”,每首歌的价格区间可以从1美元到20万美元不等。而且,即使获得了词曲许可,也不意味着获得了艺术家的原始版本。比如制片方从出版商处购买了麦当娜的词曲使用许可权,那么由作曲家将其改编为钢琴独奏或者舞蹈背景音乐在影片中使用是允许的,而如果想在影片中直接采用麦当娜的原版演唱,则又要牵涉音像版本的使用许可权问题。

第二,经典名作使用许可权(Master Use License)。这种许可要去找拥有音乐名作的所有权的唱片公司协商,谈成后不仅要付给唱片公司相关的费用,还要给唱片中出现的所有参加创作、演奏、演唱的人支付报酬。多年以来,电影工作室和唱片公司的专业人员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在电影中放置“金曲”可以给制片方带来对应的经济效益,于是唱片公司在电影工业中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大。在今天的美国,一首歌曲被购买并放在电影中,有时甚至根本不是出于艺术的考虑,而是为了推动“原声大碟”的销售。

原创歌曲的使用原创歌曲(Original Songs)不同于“拿来”的原有歌曲,因为它通常由作曲家为影片“量身定做”。美国电影中的原创歌曲,有时是由词作家和为电影配乐的作曲家合作完成的,但更多的情况下是由其他的词曲作者完成的,因为电影音乐创作与歌曲创作在好莱坞属于两个不同的音乐行业。专门创作歌曲的作曲家,在构思旋律和掌握曲风流行度方面通常也有着更敏锐的专业“感觉”。至于电影主题曲的创作,更是影片商业行销的一种主要手段。主题曲的高传唱度和高认知度可以为影片的放映造势,提高影片的知名度与票房,同时带动相关音乐专辑的销售。

总之,好莱坞的电影音乐制作过程是相当复杂的,它的工作团队庞大,事务繁杂,涉及的音乐类岗位有音乐家、抄写员、管弦乐编配者、混音工程师、音乐编辑、音乐协调人、录音师等,涉及的行政工作有录音棚租赁、其他技术人员聘任、乐器租赁和运输、奏唱者的薪酬服务、歌曲使用许可的获取等。即使有充足的资金和时间保证,一部好莱坞电影的音乐制作周期一般也要三个月,即约十二个星期的时间。一般来说,第一周是音乐标记阶段,即根据粗剪影片制作音乐提示分布时间表。第二至五周,作曲家作曲,管弦乐师分抄总谱与分谱。第七至八周开始音乐、音效、对白的录音合成,其后还要制作影片拷贝等。当然,如果不采用交响乐,而是使用电子合成器制作,则流程会简单一些,可以省去预约演奏家、预约录音棚、抄谱等环节,低成本影片通常会考虑这种方式。

参考文献

[1]张爱华著《个性与共性:中美电影文化比较研究》,中国电影出版社2008年版。

[2]姚国强主编《银幕写意:与中国当代电影作曲家对话》,中国电影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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