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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突破: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2018-03-08潘爱玲刘文楷邱金龙

关键词:商业模式文化产业价值

潘爱玲 刘文楷 邱金龙

一、引言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并强调了“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的重要性。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新趋势下,文化产业欲实现跨越式成长,需要以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为基础,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产生。商业模式创新作为推动文化企业成长的重要手段,对于改造和提升传统业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关于商业模式研究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盈利观、价值观和交易观*李端生、王东升:《基于财务视角的商业模式研究》,《会计研究》2016年第6期。。盈利观下的商业模式以追求经济利润为目标,商业模式类似于企业的盈利模式,这一概念不能全面反映商业模式的真正内涵。价值观下的商业模式强调其价值创造的功能,代表性文献包括:Shafer et al.认为商业模式包括企业的战略选择、价值网络、价值创造和价值分享与获取*Shafer S M, Smith H J, Linder J C, “The Power of Business Models”, Business Horizons, 2005, 48(3),pp.199-207.;Johnson et al.提出商业模式的四因素模型,包括顾客价值主张、盈利模式、关键流程和关键资源*Johnson M W, Christensen C M, “Reinventing Your Business Model”,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8, 87(12), pp.52-60.;原磊认为商业模式由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维护和价值实现四个因素构成*原磊:《商业模式体系重构》,《中国工业经济》2007年第6期。。交易观的商业模式以提高交易效率、实现交易价值为目标,如Amit和Zott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以捕捉商机和创造价值为目的而设计的活动系统,该系统由交易内容、交易结构和交易治理构成*Amit R, Zott C, “Value Creation in E-business”,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1, 22(7), pp.493-520.。总之,学术界关于商业模式的内涵及构成要素的研究尚未达成共识,但基于商业模式的盈利观、价值观和交易观可以看出,价值创造是商业模式的本质。

文化企业不同于传统制造业企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需要为顾客创造体验价值和精神享受,这是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其价值创造的目标。梳理已有研究,对文化企业商业模式价值创造逻辑的探讨有待深入,专门针对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历史演进、创新困境以及突破路径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基于此,本文首先从价值链、价值环、价值网等三个维度探讨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逻辑,而后在剖析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困境和成因的基础上,提出突破创新困境的具体路径。

二、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机理

商业模式的本质和核心是价值创造。文化企业商业模式是文化企业适应内外部生态环境变化,顺应人们对生活品质的美好追求,整合资源和流程,为顾客创造体验价值和精神享受,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和盈利回报的模式。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不仅包含价值链方向从供给到需求的单向增值,而且包括消费者需求导向下的价值循环和共创,以及价值网络内部各节点互动融合所带来的价值增值。以下基于价值链、价值环、价值网三个维度对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逻辑和机理进行探讨。

(一)价值链维度的文化企业价值创造机理

价值链理论认为,价值链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所有价值活动,通过企业价值链优化、重构等方式可以实现企业价值活动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首先,文化创意的策划是文化企业价值链的开端。增加文化创意的知识含量、实现创意内容的创新是文化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内容。借助互联网平台,文化企业可以快速集成并整合创意类资源,深度挖掘创意内容,从而有助于促进文化产品内容的创新。其次,文化产品的生产是文化企业价值链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价值增值主要在于文化信息载体的多样化。文化企业结合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可以创造多种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媒体形态,多途径地承载文化产品与服务。在这一阶段中,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有助于增强文化产品的体验性。例如雅昌艺术网充分运用现代云存储、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创造了数字博物馆、互动社区、互联网数字分享等多种媒体形态,为艺术品投资者及爱好者提供丰富、及时的艺术界资讯,从而成为获取艺术资讯的首选媒体平台。再次,文化产品的营销推广与渠道传播是文化企业价值链的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PC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成为众多文化产品传播的重要平台,文化产品借助互联网实现了营销模式的创新和价值增值。例如,以文化演艺为主业的宋城演艺逐步将线下文艺演出整合至互联网,利用互联网拓展企业文化产品的影响范围,吸引潜在消费者,提高市场知名度。最后,文化企业价值链的终端是文化产品的消费,其价值增值主要在于消费方式、消费内容的多样化,体现出文化产品的情感附加值。例如5D电影的产生将一般功能性的文化消费逐渐转变为娱乐体验性消费,引导了消费方式及内容的转变,从而实现文化消费阶段的价值增值。

(二)价值环维度的文化企业价值创造机理

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的价值共创理论强调了消费者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重要地位。价值环模式是基于消费者的需求不断调整价值活动的价值创造模式,需求变化对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文化产品创新具有倒逼效应。文化企业作为以创意为核心、以内容为主体、以满足消费者精神享受为目标的服务性行业,消费者的品味和消费理念会决定企业价值增值的幅度,消费者需求会反向渗透到文化创意的生成、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传播等环节,从而实现消费者需求引导下的价值创造。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及应用,创意内容的策划者、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及消费者等角色的界限相对模糊,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也可能成为文化创意的策划者,且各社会化营销平台、互联网平台为文化产品策划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融合创造了条件,形成了“文化产品创意——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传播——文化产品消费双向促进的价值循环。因此,文化企业在进行商业模式的设计时,应以消费者需求为价值导向,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功能优势,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定制价值活动内容,从而实现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动态创新。例如,阿里巴巴成立的“娱乐宝”既是对影片的“众筹”融资,更是对投资影片的市场调研,通过了解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判断影片投资的潜在价值。而腾讯集团从QQ到微博再到微信,也是根据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进行了社交平台的迭代升级,从而有效实现了商业模式的动态创新。

(三)价值网维度的文化企业价值创造机理

随着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企业间的价值网络逐步形成,人们逐渐认识到利用价值网络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基于此,文化产业内部相关子行业的资源整合以及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形成了文化企业的价值网络,而价值网络内部各节点的互动融合为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带来了新的方向,成为文化企业价值创造的高端形式。现在围绕互联网平台形成了一种持续组合的价值网络,“互联网+文化产业”带来一种新的可能,就是价值链的反向延伸和价值网内各节点之间的纵横交错。既可以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型,也可以实现从线上到线下的延伸,还可以实现产业之间的跨界互动和多向交融,今后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条不再是单向的,也不局限于双向的,而可能是多向延伸和循环,形成网状价值结构。迪斯尼集团从卡通形象到广播影视再到主题公园和玩具制造,实现了其价值链的多向延伸,促成了全产业链商业模式的产生,从而实现了价值的多重增值。

文化企业可以积极贯彻“文化+”战略,实现“文化+科技”“文化+地产”“文化+旅游”“文化+金融”“文化+制造”等产业融合,在主业稳定的前提下适度多元化,从而拓宽文化企业的盈利范围和价值创造空间,或者在原有主业市场饱和的情境下,利用跨界融合塑造新的文化业态。以腾讯公司入股华谊兄弟为例,华谊兄弟拥有丰富的影视剧内容、明星资源,而腾讯庞大的社交平台可有效盘活华谊兄弟沉淀的资源价值,所以腾讯入股华谊兄弟有助于腾讯登上国内影视内容版权的高地,而华谊兄弟也可以凭借腾讯成熟的社交平台及庞大的用户群体形成以粉丝经济为核心的互联网娱乐产业布局,进而实现其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又如,上市公司华侨城A与落星山科技的并购实现了文化与科技的跨界融合,华侨城A在主题公园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重新进行战略定位,将文化科技作为主营业务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落星山科技在互联网科技领域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专业的技术人才以及丰富的开发经验,能够提供文化创意、主题旅游、科技创新于一体的产业链整合方案。所以,华侨城A与落星山科技的战略结合,很好地实现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推动了华侨城A的战略转型。可见,文化产业内部关联子行业的融合以及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跨界融合有助于实现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多元化发展。

三、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演进及类型梳理

(一)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形成

上世纪70年代中叶以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处于萌动阶段,文化市场的概念尚未建立。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确立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文化产业发展逐渐从“自发”到“自觉”,至2000年,文化产业改革步伐加快。但由于经济发展、公众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这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尚处于政府主导的初级发展阶段,大多国有文化经营单位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产业属性不明显,因此这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2000年10月,中央正式文件首次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意味着中国已经承认与认可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填补了产业经济领域的概念空白,也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加速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2003 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除少量保留事业性单位之外,绝大多数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都要进行转企改制。2007年中共十七大召开至2009年,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改革范围继续拓宽。在这一阶段,文化企业商业模式才逐渐开始形成。但由于互联网技术尚未发育成熟、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以及市场竞争程度较低等原因导致文化企业商业模式较为单一,发展传统主业为主的单一商业模式较多。

(二)现阶段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类型

2010年肇始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之后,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红利推动了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向文化产业流动,文化产业不再被简单线性规划为量的扩张和外延式增长,而是开始质的提升和内涵式成长。信息技术的发展乃至互联网的普及为文化创意的产生、文化产品的制造、传播及消费提供了广阔的技术空间*丁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特色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消费者对文化产品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也逐渐增多。同时,互联网形成了一个无边界的信息平台,打破了企业间、行业间及发展区域间的信息壁垒,文化企业倾向于进行跨产业、跨行业和跨地域的跨界融合,从而实现全网布局、多领域扩张*李凤亮、宗祖盼:《科技背景下文化产业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学术研究》2015年第1期。。在政策的引导及市场竞争的推动下,企业家开始意识到以跨界融合为导向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尝试进行商业模式的变革。结合上市文化企业公告、案例分析和市场调研,我们总结出现阶段我国文化企业较为典型的四种商业模式类型:泛娱乐式、平台式、产业链式、生态圈式的商业模式。它们从不同角度或多个角度体现了价值链、价值环、价值网的文化企业价值创造逻辑。

1.泛娱乐式商业模式。“泛娱乐”式商业模式主要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概念,着力打造明星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粉丝经济,其核心是IP。邢华认为泛娱乐式商业模式是产业融合的结果,多种模块有机组合、互融共生,为价值创造奠定了基础*邢华:《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整合及其发展路径探析》,《经济管理》2009年第2期。。在泛娱乐式的商业模式下,文化IP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基础,并依托互联网,实现影视、文学、动漫、游戏、音乐、戏剧、实景娱乐等多领域的结合,最终实现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华谊兄弟就是该类商业模式较为典型的案例,它就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融合了影视、游戏和实景娱乐等板块,其最终目标是构建泛娱乐帝国。

2.平台式商业模式。平台式商业模式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为了满足消费者日趋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而产生的。文化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共享优势,及时、全面地掌握并分析消费者的市场需求,并有效整合各类供应商、营销商资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供文化产品与服务,从而实现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和价值实现。上市公司省广股份(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一批广告类文化企业,广告设计、营销推广等资源相对充足,运营经验丰富,品牌形象良好,具有品牌管理、数字营销、全媒介营销、内容营销、场景营销、自有媒体六大业务板块。基于此,该企业构建了“全业务营销平台”,整合行业内优质营销资源,为客户提供各类创新产品及全面的解决方案。平台式商业模式的运用,有助于其全面、有效地识别客户的消费需求,并深度聚合营销行业的优秀服务供应商。如该企业通过平台信息的发布吸纳各类优质团队,成功地打造了湖南卫视综艺节目《歌手》。

3.价值链式商业模式。价值链式商业模式是基于波特的价值链理论,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优势资源,实现文化创意策划、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传播和文化产品消费于一体的商业模式*价值链式商业模式与泛娱乐式商业模式的区别在于,价值链式商业模式是文化企业将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整合至企业内部,各个环节间是纵向延伸的关系;而泛娱乐式商业模式可能存在于文化创意策划等一个或两个环节,各组成模块之间的纵向延伸关系相对较弱。。为了弱化单一价值链对企业发展的束缚作用,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延伸价值链,从而完成全面战略布局。例如,万达院线与华谊兄弟的排片之争印证了延伸价值链的必要性。华谊兄弟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在万达院线排片遭“冷遇”,万达院线由于“抵制”华谊兄弟的影视作品,从而影响了影片的票房收入,说明万达院线的单一价值链限制了企业的成长。由此,万达院线开始由院线逐步向上游的影视制作进行价值链的延伸。

4.生态圈式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融平台与内容为一体,是泛娱乐式、平台式和价值链式商业模式的升级类型。在这类商业模式中,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多个相关的业务模块经过有机协同形成生态系统,同一生态系统的各个业务模块互融共生、相互依赖,从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最终实现网状的多元价值创造。互联网巨头BAT(百度、腾讯和阿里巴巴)以互联网为依托,逐步布局生态圈式商业模式。图1列示了腾讯集团的生态圈式商业模式。腾讯集团秉承“通过互联网服务提升人类生活品质”的使命,以“连接一切”作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提供社交平台与数字内容两项核心服务,以社交工具(QQ、微博和微信)为基础,形成较为稳定的潜在客户群,再通过大数据分析发掘客户需求,衍生出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互动娱乐事业群,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包括网络游戏、文学、动漫、戏剧、影视等在内的多元化、高品质综合型互动娱乐体验。

图1 腾讯融内容与平台为一体的生态圈式商业模式图

有必要指出的是,尽管上述四种商业模式比较典型,但部分国有文化企业完成转企改制的时间较短,尚未成长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仍选择以发展原有传统主业为主的单一商业模式,经营危机日益显现,这种现象在演艺、报业、有线电视等行业较为突出。

四、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困境及成因解析

我国文化企业商业模式虽然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化发展的演变,但在创新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这对文化产业新动能、新业态的培育以及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非常不利。因此,必须深入剖析这些创新困境及其原因,以便找到突破路径。

(一)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现存问题和困境

1.跟随模仿严重,内容原创不足。目前我国很多文化企业处于商业模式借鉴、模仿和跟风阶段,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羊群效应”,原创性的商业模式较少,进而引发文化企业间的同质化竞争,造成文化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热潮下,各地区文化产业园区蜂拥而至,大多园区功能定位类似、缺乏比较优势,从而导致重复建设。又如,2016年AR(增强现实)游戏《口袋妖怪》获得众多游戏玩家的好评,诱发国内众多游戏运营商向AR谋篇布局,其中包括规模较大的网易、新浪以及规模较小的其他游戏企业。但在2017年,AR类游戏由于存在社会风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再接受该类游戏的审批,政策限制导致大量沉没成本的产生,企业经营风险增大。

2.路径依赖明显,商业模式僵化。相对于文化产业内的其他行业,我国报业、出版、广电等传统文化企业发展历史较长,各个区域已经出现龙头企业,基本形成寡头垄断的产品市场*潘爱玲、邱金龙:《我国文化产业并购热的解析与反思》,《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这类企业路径依赖现象严重,仍然不断强化原有的传统主业,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环境的新业态培育和商业模式创新步伐迟缓。虽然有一些传统文化企业如湖南的电广传媒与中南传媒、江苏的凤凰传媒、浙江的浙报传媒等都进行了跨界融合,但仍有不少企业缺乏新旧动能转换意识,抱残守缺,保持以发展传统主营业务为主的单一型商业模式,收入来源过于依赖传统主业。这类企业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已经面临严重的经营危机。以有线电视企业为例,有线电视与互联网运营商间的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有线电视网络企业的客户逐渐流失,用户主体呈现“老龄化”趋势,用户的数量成为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部分出版、报业等传统媒体虽然也实施了数字化转型,但这种数字化转型基本等同于网络化改造,而非借助技术平台进行跨行业、跨产业乃至跨区域扩张*石磊:《报业数字化转型的商业模式构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实际上,将传统的纸质报刊内容以新闻网站的形式呈现,将报刊的线下竞争转化为网络竞争,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3.文化技术落后,价值链条过短。文化产业提供的是精神产品,满足的是精神享受。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进步,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升级。目前我国很多文化企业没有把握大众日趋变化的精神需求趋势,在文化产品制作过程中,仍然沿用传统落后的技术手段,很难满足年轻人在互联网时代对文化产品的个性化和多元化追求。不少文化企业过度追求规模经济,满足于文化产品的大规模批量生产,产品和服务太过雷同,文化衍生品较少,价值链条过短,多样性的价值创造失去了源头。

4.主业摇摆不定,盲目跨界失败。通过跨界融合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乃至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但是,有些文化企业完全忽视主业和自身整合能力,盲目进行拼盘式跨界并购,涉足不熟悉领域,寻求商业模式的转型,结果不仅失去了主业,而且造成严重的价值毁损。稳定的主营业务、源源不断的创意资源是文化企业立足的根本,若缺乏创意资源及主业的支撑,盲目追求拼盘式的跨界并购将无法实现协同效应,主业发展所需的资源也会受到制约,进而引发企业的经营危机。

(二)创新困境的根源剖析

造成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存在上述问题和困境的原因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危机意识淡薄,原创能力不足。商业模式创新形成的文化产业新动能具有业态多元化、产业融合化、发展个性化等特征。而我国许多国有文化企业的高管危机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淡薄,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和市场需求趋势认识不足,忽视文化消费的个性化、小众化需求,应对互联网冲击的能力低下,商业模式原创能力不足。

2.人才严重匮乏,激励机制僵化。我国文化创意人才紧缺,既熟悉文化产业运行规律又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人才匮缺,而国有文化企业僵化的人才选拔机制和激励机制也是造成其商业模式创新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部分来自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高管人员,角色转换较慢,经营管理经验不足。另一方面,国有文化企业传统的薪酬激励机制也无法适应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变化的趋势,无法发挥对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作用。

3.战略定位缺失,决策程序随意。许多文化企业没有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缺乏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不能准确把握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文化产业运行规律,在经营过程中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随意性太强,在转型过程中无所适从或盲目跨界导致转型失败。

4.忽视核心资产,产权保护不力。文化产业是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固定资产占比较低,其最关键的资产是创意、版权等无形资产。而我国很多文化企业忽视了核心资产在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价值,对版权、制作权、发行权、IP等无形资产的重视、开发、保护和利用远远不够,无形资产价值在商业模式创新中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我国产权保护力度较弱,企业间模仿、剽窃的成本较低,也是商业模式跟风模仿、原创不足的重要原因。

5.隐性壁垒尚存,跨界融合受限。从宏观角度来看,目前各级政府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文化企业行政干预较多,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受到限制,民营资本进入壁垒较高,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文化资源的整合、文化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多元文化资本的实质性融合*潘爱玲、邱金龙、闫家强:《“三跨”并购与文化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不利于文化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

五、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突破路径

突破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困境,必须营造和改善商业模式创新的内外部生态环境,在深入把握文化产品和服务特点的基础上,从思维观念、人才机制、文化科技、IP开发、混改经营、政策体制等各个方面进行认真探索。

(一)树立开放理念,满足多维需求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人们对文化消费和精神生活的追求。而文化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需要满足人们的兴趣、审美、心理以及灵魂需求,需求空间有很大弹性。这就要求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打破原有的从供给到需求的思维惯性,树立开放性理念、创新思维和共享理念,善于洞察人们心底里对文化产品的深层次精神渴望,把握个性化、定制化的消费需求,追求长尾经济效应。

(二)创新人才机制,增强原创动力

文化企业的核心在于文化创意,其创新发展始终离不开文化创意人才,也离不开谙熟文化产业运行规律的管理人才。随着文化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民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改革国有文化企业高管选拔机制和创意人才的激励机制,激发国有文化创意团队和管理团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增强其组织自尊感和社会责任感,这是实现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条件。与民营文化企业相比,国有文化企业需要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选拔,设计合理的激励方案以保障核心人才的稳定性,这对实现文化企业价值创造、推动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非常重要。民营企业多样化的股权激励方案值得借鉴。以华谊兄弟为例,华谊兄弟以7.56亿元人民币收购东阳浩瀚公司70%的股权,其本质是对李晨、陈赫、郑恺等影视明星的变相激励,将公司与具有潜力的影视明星进行捆绑;在华谊兄弟与万达院线就“排片”问题产生争议时,知名导演冯小刚敢于表示抗议,不仅由于其作为影片导演的角色,更是由于华谊兄弟收购了冯小刚的公司——东阳美拉。由此可见,华谊兄弟通过并购的形式对影视明星的激励作用初显成效。随着文化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制度的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具有了一定的制度基础。2015年、2016年省广股份两次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在整个广告行业下行的态势下逆势上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大幅提高离不开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实施。

(三)提升数字技术,延伸价值管理

参与、互动和体验,是文化消费不同于物质产品消费的重要特点。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传统的文化业态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市场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和数字科技满足人们的多维精神需求。互联网平台为资源整合和流程重构提供了平台,也为价值链的多维度延伸提供了无限可能。迪士尼、好莱坞等著名公司的经验表明,衍生品开发是实现价值增值的关键,通过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加内容创新实现商业模式升级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因此,文化企业必须加快文化设备更新,实现数字技术创新。只有站到数字化和网络化平台上,才能实现与各种文化消费终端的无缝对接,才能生产出更多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

(四)引入民营资本,发挥鲶鱼效应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动力源泉。因此,引入民营资本,发挥其鲶鱼效应是促进文化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和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手段。黄速建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制度正当性,能够激活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同时,能够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增强企业的内部监督,降低“一股独大”导致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黄速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经济管理》2014年第7期。。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文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足,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和机构投资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文化企业的活力、盘活现有资本。在国有传媒企业引入民营资本的过程中,考虑到其承担的传播主流价值观方面的社会责任,可以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既有利于保证国有资本在价值传播中的控制权,同时又有利于增强文化企业的市场活力*金雪涛、张艺术、李波:《我国文化传媒业特殊管理股制度解析》,《当代经济研究》2014年第7期。*潘爱玲、郭超:《国有传媒企业改革中特殊管理股制度的探索: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东岳论丛》2015年第3期。。

(五)重视IP保护,提高开发力度

文化IP居于产业链的顶端,是文化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仅有利于减少商业模式的随意复制,而且有利于文化企业对自主IP的开发利用。以前文化产业的IP价值授权和开发不太成熟,但在互联网平台的推动下,IP价值的多样性和多元化得以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因此,国家要尽快完善文化立法,为文化企业产权保护保驾护航。文化企业也要有专人负责文化IP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管理和利用。在泛娱乐产业,文学作品、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综艺节目等娱乐形式不再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赖、共生发展。其中文学、动漫等提供了丰富的原创IP资源,影视、游戏、玩具、音乐、主题公园等提供IP的变现渠道,它们之间还可以相互转化,互相促进。因此,充分挖掘和利用文化IP,提高其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六)深化体制改革,打破隐性壁垒

制度创新始终伴随着文化企业的成长,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创新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引导和推动其他领域创新的重要保障*王佳宁:《我国文化产业政策轨迹及其趋势判断》,《重庆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因此在宏观层面,各级政府应尽快适应新旧动能转换趋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调整角色定位,减少地方保护和对文化企业的直接行政干预,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导、支持和服务功能。打破文化企业发展的区域和行业壁垒,推动文化要素的全方位流动和文化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为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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