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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员七十不致仕现象探析

2018-01-29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官员

韩 燕



宋代官员七十不致仕现象探析

韩 燕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宋代法律明确要求,年至七十方可致仕,即官员年至70岁便可向朝廷自陈归家,对于不退者,朝廷也可强令致仕。但在宋代却出现了一批年老在官位安之若素的官员,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年至七十仍未致仕。出现这样现象是三对矛盾所致:统治者意志与法律定制、高官厚禄与辞荣知止、为官意愿与冗官问题之间的矛盾。并且这种现象也对宋代造成了财政负担加重、员多阙少问题恶化、行政效率下降等社会影响。

宋代;官员;致仕

致仕(又称致政、休致等,即辞官退休)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员新陈代谢之必需。宋代史书中,关于致仕的记录颇多,反映了宋代官员新旧交替的一面。史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前辈学者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朱瑞熙《宋代官员致仕制度概述》一书指出宋代文武官员致仕的标准,穆朝庆的《论宋代官员的致仕制度》则简述了官员致仕时除考虑到身体年龄因素外,政绩、军功同样会影响致仕。苗书梅《宋代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制度》一书中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述,丰富了学界对于宋代制度史的认识。除以上详述致仕制度的条件、程序及待遇的著作外,马雪《北宋老人为官》指出了北宋老人为官这一现象,高楠《试析宋代官员官年与实年不符现象》提到了朝廷应对谎报年龄不致仕的官员的策略。这些文章实际上涉及了宋代官僚集团中存在着越70岁仍未致仕的现象,但以往的研究过多集中于致仕的标准、程序、待遇,而未对存于宋代官场中不致仕这一现象予以足够重视和更深层的研究。本文在众多优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着重对宋代官员中不致仕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进行研究,以期更全面地反映宋代的致仕制度。

一、 致仕之风习:“臣僚少能自陈”

宋初两朝,王朝初建,宋太祖和太宗时期正是百废待兴的时期,官员的使用常患不足,所以,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致仕条文,故在习惯上仍沿用自古七十致仕的做法。除少数五代旧臣(如王溥、郭从义、武行德等人)先后致仕归隐外,尚未普遍推行致仕制。直到真宗咸平五年(1002)才有正式的诏令,明确指出:“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1]也就确立了宋“朝廷之制,七十致仕”[2,p3590]的一种明文规定。致仕在当时既是一种荣誉,又有实惠。宋代对自请致仕的官员以厚礼遣之,并提升官阶以示优礼;而不自请者,多老死于官,强令致仕者很少。太宗雍熙二年(985)三月,前天武军节度掌书记高頔,因年老,特诏高頔以左补阙致仕,且赐钱10万,擢其子为进士及第。淳化元年(990)五月,颁布《致仕给半俸诏》称:“辞荣知止,仕进之难能,尚德优贤,邦家之达道”[3],并规定今后“应曾任文武职事官,恩许致仕者,并给半俸,以他物充,于所在州县支给”[2,p4147]。至此,给致仕官发放原俸的一半,遂成为宋朝的定制。

但70岁退休并非绝对,多数官员不愿意按期致仕且轻易交放权力,更有甚者,只有在病弱不堪,难以支撑时,才提出申请。至北宋末年,一旦有老臣自请致仕,他的亲属朋友便会以为他病了或死了。王得臣《麈史》卷下《谐謔》中称:“予同年仇伯玉粹夫为户部侍郎,一日,报乞致仕,未几,逢与朝路,因讯之曰:‘未尝有疾,亦未尝告老,不知何为也?’粹夫诙谐乃相告曰。前日儿子亦自冯翊奔而来,以为死矣。”[4,p61]同书《杂志》篇又载:“近时,士大夫多因病笃乞致仕,予在大农忽得目疾,乞宫观,已而挂冠,年六十二矣,恐四方亲友警叹,乃自削奏牍,叙致颇详,其末云,乞骸已去。”[4,p63]此事可折射出宋代官吏中的常态,对于致仕,一般官员无特殊情况不敢轻易尝试,主动致仕或使亲友受惊,正常致仕反而是不得已而为之,需立即写信详说原委。可见,身退让贤的致仕风气早已无存。“其在外者,非易簧属旷,不复有请,千百人中有一二焉,则知与不知,骇惜其死,子弟游宦远地,往往饮泣不宁,谒急奔命,故及无事日,不敢为之。”[5,p101]由此,至死方申请致仕就成为了这些官员之间的默契之举。至南宋时期,“朝奉、武翼郎以上,不以内外高卑,率为此举”[5,p101]。

宋代像上述的官员七十未致仕的屡见不鲜,也许这些官员未致仕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打破七十致仕的定制,在法理上终有不妥,统治者充耳不闻的态度使下层官吏纷纷效法,形成了宋代官制中的这样一种怪现象。

二、 宋代官员七十未致仕现象出现的原因

(一) 统治者意志与法律定制之间的矛盾

封建社会中,皇帝决定官吏的进退及命运沉浮,哪些官员可以任职终身或复任职务,都必须根据朝廷的需要来安排。宋代致仕制度虽明确规定:如官吏退休时,必须先向所在官府提交申请,获朝廷的批准才可解职。但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是提前或正常退休的官员、或因病退休而后来痊愈的,可在朝廷需要之时都可再度入仕,这种情况下称为“落致仕”。这样,有一些被皇帝倚重的老臣可能多次乞骸骨都不被批准,而那些在某个特殊时期已经致仕的肱骨之臣,也可以再次被朝廷授予要职。至和元年(1054),王德用已78岁高龄,在致仕之后,又因皇帝器重而重新回归朝廷,被授予了枢密使重职,再度开始了他统帅军务的为官生涯。北宋宰相文彦博(1006- 1097),神宗元丰六年(1083)已准许致仕,拟在洛阳度过其晚生。哲宗登位初期(1086),因司马光十分敬佩老臣文彦博的才干与威望,便大力举荐。就这样,80多岁高龄的老臣文彦博“落致仕”,奉命出任“平章军国重事”[6,p10260],再担此任。另有枢密使张昪,70岁时便申请致仕,不允,英宗声称:“太尉勤劳王家,讵可遽去?”[6,p10363],特许“五日一至院”,免除觐见皇帝时的复杂礼节,令其继续为国效力。

(二) 高官厚禄与辞荣知止之间的矛盾

追求高官厚禄是地主阶级官僚的本性。宋代相较于隋唐时期,社会关系有所变化,官僚队伍主要来自中下层地主家庭,加之中下级官员的政治地位不高,相应的俸禄也不理想,致仕以后对半减少,贫不自支就难免成为不可逃避的现实问题。对整个官僚队伍而言,官位与权势、利禄是统一的,而大多数官员是不愿意及时告老,这既是贪权恋栈,也是由家庭的经济基础状况决定的。宋代为鼓励官员致仕之风,依宋例,致仕后一般可升转官资、推恩子弟,但相比之下,现任官待遇要优厚得多。另一方面,政府也在法令上做了调整,下令,如官员中至退休年龄,迟迟不退的,“自知州以下,皆降为监当”[7]。但似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致仕人数并未因法令的颁布而增多。神宗熙宁二年(1069),吕公著言:“古之为致仕者,终身食其地;今之致仕者,即日夺其廪。古之仕者不出乡里;今则有奔走南北之劳。古之仕者长处其职;今则罢官待次之费。故自非贪吏及素有经产,则其禄已常苦不足,一日归老,则妻子不免冻馁,是以虽廉洁之士,犹或隐忍而不能去。”[8]吕公著从下层官僚的实际进行分析,认为宋代官员与前代相比多有不同,除任官一般不在本乡,难以营殖资产外,又无世袭土地,所以因经济状况所迫,多不愿退闲。最终,尽管宋朝对官员致仕“待之甚厚,防之甚严,责之甚备”[9],辞荣知止而致仕的官员仍是少数。以上的分析不能不说是其原因之一。

(三) 为官意愿与冗官问题之间的矛盾

冗官问题一直是困扰宋代的毒瘤之一,是统治集团日益腐败的重要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官员七十未致仕的催化剂。宋代科举取士的规模很大,录取人数也大大增加,如真宗咸平三年(1000)当中录用409人,进士以外各科1 100余人,已经远超隋唐时期的数倍。至嘉祐八年(1063),北宋官员之数已“十倍于国初”[10,p14]。其中真宗至仁宗时期的40余年当中,仅中央官吏就增加了一倍多。这样的形势对于登第之时已接近或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来说,无疑不是一件好事。在这样冗杂的机构中任职,即便是胸怀满腔抱负,想尽快得到重用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况且多数人将功名利禄作为毕生追求。于是某些入仕者纷纷选择改动实际年龄,其实际也就是为延长为官的年限而擅自更改年龄。入仕者并非希望“方谋入仕,已有欺君之心”[11],对于年老才为官者,在职时间已实属珍贵。孝宗期间的王昂登第时已经60岁,高宗绍兴间的陈修入仕时也已73岁高龄。一方面受制于致仕年龄,一方面被冗官而牵制,想要施展抱负或者聚敛财富更是变成遥不可及,为了巩固和延续自己在宋廷中的地位,拖延致仕就成为官吏中的小伎俩。

三、 未致仕官员的大量存在对宋的影响

(一)财政负担加重

宋代出于各种原因未致仕官员的大量存在,扩大了本就十分庞大的财政支出,加重了财政负担。宋代对致仕官员的俸禄待遇有明显的增加[12],包括正俸、职钱、职田和一些变相俸禄,正俸有俸钱、衣赐、禄粟。此外还有加俸,如茶酒厨料、傔人衣粮、薪炭以及各种添支。赐禄以外还时有恩赏,银万两至钱百万不等。这使得那些没有如期致仕的官员还可以继续享有可观俸禄,又使财政再多了一份额外开支。宋太祖时,每年国库节余大半;真宗以后,朝廷年年入不抵出,而支出中,养官的开支就占去大半。仁宗时期,国家的财政收入虽然比之前增加了近五倍,但由于“食禄者日增,力田者日耗”[10,p15],国力仍日渐衰弱。英宗治平二年(1065)有数据显示:“内外入一亿一千六百一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出一亿二千三十四万三千一百七十四,非常出者又一千一百多万。”[6,p4353]支出严重大于收入,国库亏空数字竟多达一千五百多万贯。另外,朝廷为缓解年老官员不愿致仕和官阙紧张的矛盾,设置了一些有官名但无实际职权的荣誉官位,还给予一定待遇,以示优礼,如南宋时,一般允许年及致仕的官员担任宫观闲职。绍兴二十三年(1153),张昌(89岁)自陈引年,朝廷命其主管台州崇道观,“自是,守臣相继有请,皆从之”[13]。虽然宫观差遣无实权,但俸给收入要比致仕官大为提高,也容易被老臣接受。自此,南宋按期致仕的官员更少,财政负担加重也是必然的了。

(二) 员多阙少问题恶化

宋代统治者用人偏向老人作官,除极少数贬谪、疾病、弃官不仕的情况,宋代官员七十致仕比例非常低,英宗治平年间,果州团练使何诚用、惠州防御使冯承用、嘉州团练使刘保吉、昭州刺史邓保寿等人,“皆年七十以上至八十余”,已是“昏眺之人”,仍不肯致仕。而宰辅之类的重要官职,大多考虑到人生经验,而只重用老官,致仕率更低。以吏部尚书一职为典例:“北宋后期,致仕比例仅有两成”[14]。宋代中后期不致仕问题已相当严重,但科举取士人数并未因为致仕官少而减少,至“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余。其死亡、退免者不过二百”[15]也就是说进的要远超出致仕的。员多阙少本就是宋代官僚政治中的一大弊病,官员数量已饱和,官位数量极为有限,而老官不致仕而继续任实职或任祠禄官,霸占官位,新官员无法补其阙,员多阙少问题更恶化,致使空缺职位一出,候补官员群起逐之。苏轼也曾如此评论:“一官之阙率四五人守之,争夺纷纭,廉耻道尽。”[16]至南宋时,这种情况仍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恶化之势,“一官阙则十数人守之,其在吏部者大率十余年仅成一任”[17]。固然老官多年积累的经验对维护宋代统治有所帮助,一些关键问题对其咨询是有必要的,但是老人为官泛滥导致等待官阙的冗员日益增多,加剧了员多阙少问题。

(三) 行政效率下降

老气横秋,暮气沉沉,是北宋官僚的特色。70岁高龄的老人相比年轻人,身体状况本就值得忧虑,长期身处朝廷要职,就要面对相当多的繁琐事务,要想都处理得当肯定是勉为其难。仁宗朝老臣陈尧佐拜相时已是75岁高龄,居相位,则必然面对“佐天下,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6,p7809]的日常繁杂事物,需要耗费大量精力,令高龄老人承担这样的重任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工作效率也可想而知。另有王随65岁拜相,常年告病,政务积压,两人终被解职。其后接替他们的是75岁第三次拜相的张士逊。同样的问题不仅出现在这些上层官僚之中,天圣四年(1026),监察御史曹修古上书说:“中外官僚有年仅八十尚未辞官,既心力尽衰,何职务之能济。钟鸣漏尽,未晤夜行之非。日暮途远,多做身后之计。或贪财暴法,或见姓书名。以此临民,何以致理。”[2,p4150]揭露了那些老而不退的官员昏昏碌碌、败政害民的事实。庆历三年(1043),欧阳修上书言:“郢州知州王昌运老病,腰脚行动不得,每日命二人扶出坐衙。三年内,州政大坏。临替,得一经部员外郎刘依亦是七十余岁,昏昧不堪。”[18]官员昏庸至此,怎为肱骨之臣。由此方面而言,君主忽视他们年龄与健康因素,常常对这些老臣加以特殊礼遇,为少数宠臣们撑起一把籍以藏身和遮羞的保护伞,致使宋代致仕制度越来越难以推行和政治日益僵化腐朽。

宋代毕竟是君主专制的封建时代,尽管在这个时期致仕法令制度较前代趋于完善,正在从非强制执行的礼制逐步向较完善的法制过渡,但相对而言,这种法制仍只是存于表面而无法完全落实、执行。从上面所说的原因来看,仅通过制度层面的完善,而企图最终达到有效督促官吏队伍更替的目的,至宋朝瓦解之前,仍未能成功实现此目标,所以对宋代的致仕制度必须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从一方面说,这本是一项有效措施,可使职能部门的效率得以提高,政府机构的活力得以增强,保证了人事更替可按制度的正常进行。对之进行的研究,不仅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1130.

[2]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3] 司羲祖.宋大诏令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640.

[4]王得臣.麈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 洪迈.容斋随笔[M].长沙:岳麓书社,1994.

[6]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吕祖谦.宋文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496.

[8] 赵汝愚.诸官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841.

[9] 王栐.燕翼饴谋录[M].北京:中华书局,1997:55.

[10] 包拯.包拯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3.

[11] 吴玉贵,华飞.四库全书精品文存3[M].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510.

[12] 邹远修,任怀国.中国古代官吏致仕制度述论——古代人事制度研究之一[J].唐山师专唐山教育学院学报, 1992,14(2):30-36.

[13]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134.

[14] 惠鹏飞.宋代吏部尚书致仕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80-91.

[15] 叶梦得.石林燕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4:76.

[16] 苏轼.苏东坡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185.

[17] 周大必.周益国文忠公集·奏议[M].北京:线装书局, 2004:414.

[18]张春林,主编.欧阳修全集·再论置兵御贼札子[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603.

(责任编辑、校对:刘永海)

An Analysisof “Who Didn’t Retire at the Age of Seventies” in Song Dynasty

HAN Yan

(Department of History,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00, China)

The law of Song Dynasty explicitly requested that officials must retire from the court at their seventies. But during the period of northern Song Dynasty, strange phenomenon emerged. Many old officials were still at their places when they were obliged to retire. Three kinds of contradictions led to such phenomenon: the ruler’s will and the legislation of the law, officials who wanted high pay and high positions while other officials were content with their status, there were people who wanted to become officials while the court were overstaffed. The strange phenomenon caused bad social influences, such as heavy fiscal burden, the sharp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redundant officials and the limited positions, and the inefficiency of officialdom.

Song Dynasty; officials; retirement

K244.05

A

1009-9115(2018)04-0129-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8.04.022

2018-02-20

2018-06-20

韩燕(1993-),女,河南开封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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