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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医院第三方评审

2017-09-27

中国卫生 2017年6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卫生协会

对海南、上海、吉林、浙江、云南5省市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的调研显示,去行政化、强调科学性与专业性、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审可以有效实现评审的公平、公正,并可成为医院持续质量改进的手段。

随着医改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医药卫生领域开展第三方评价的呼声愈发高涨。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都明确提出“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如何培育、发展医院第三方评审体系是个意义重大的课题。

第三方评审前景可期

我国医院评审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9年~1998年,医院评审在促进医院规范建设和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出现了弄虚作假、过于重视硬件建设、评审与持续质量改进脱节等问题。第二阶段为1999年~2010年,医院评审暂停,卫生主管部门针对医院开展了“医院管理年”“质量万里行”为主的运动式评价。第三阶段为2011年至今,在新一轮医院评审中,尽管在评审标准、理念、机制、方法上开始与国际接轨,但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质量持续改进、公平性与公正性、评审队伍专业性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改进空间。

在我国医院评审制度不断发展、健全的过程中,第三方评审在西方发达国家医院管理和评价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第三方评审是由区别于第一方(政府)和第二方(医院)之外的一方进行的评审,有着独特的优势。首先,第三方评审实施者独立于受评审单位,在评估时能让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完全脱离出来,对于提高独立性、公正性和说服力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其次,第三方评审大多依托具有人才和学术优势的专业团体,在选择评审主体、处理评审数据、制定评审指标、判断评审结果方面更具专业性,能够提高评审的科学性。此外,第三方评审在塑造医院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已自发出现了独立第三方机构从事医院评审、评价相关工作,这标志我国医院第三方评审已进入起步阶段。第三方评审在提升专业性和科学性、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等方面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医疗卫生界人士所接受。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的总体数量,结合国际经验,在我国开展独立的医院第三方评审拥有广阔的前景。

第三方评审需求评估

笔者对海南、上海、吉林、浙江、云南5个省市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进行了调研。以海南省为代表的实践表明,去行政化、强调科学性与专业性、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审可以有效实现评审的公平、公正,并可成为持续质量改进的手段。具体表现为:以管理专家与临床专家组队替代传统的官员型团队,以科学管理与专业管理替代行政管理,以着重微观层面与评审流程替代传统的偏重宏观层面与行政程序,以与医院之间是平等互动的伙伴关系替代传统的隶属关系等。

为了更加全面、细致地了解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评审机构对于第三方评审机制的需求,笔者针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深度访谈。

参与评审的动机为何?对公立医院而言,排名依次为政府政策要求及质量改进要求(并列)、市场竞争要求、法律要求,有的医院还提出医院自身成长需求、医院持续发展需求等。对民营医院而言,质量改进排第一位,市场竞争排第二位,政府政策要求排第三位,另外是法律要求及医疗旅游要求。可以看出,医院参与第三方评审,除了满足政府要求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评审达到质量改进、增加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如何保证科学性与公正性?专业化的评审员队伍是大家首要关心的问题,部分调研对象提出应构建专家学者、管理者、一线医务人员、普通群众共同参与的评审组织。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脱钩的独立第三方评审机构是第二个关注点。统一评审标准与内容、量化评审指标、评审机构与辅导机构分开、异地专家参与评审、提高信息化利用率、加强公开性等也是目前广为讨论的话题。

政府在评审中扮演什么角色?评审机构和医疗机构认为,政府应该发挥引导、监督、指导作用,不能干预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具体表现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并承认其评审结果、将结果与相关政策挂钩。海南省与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受访者认为,政府应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的角色应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监督评审机构的徇私舞弊行为,对具体评审结果不应干预。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受访者认为,政府应把评审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根据评审结果实施政策激励。

评审结果如何运用?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应加大评审结果的公开力度,向全社会公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工作绩效、医疗费用等相关指标,一方面给患者充分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供医院横向比较,鞭策医院管理改进。部分调研对象建议建立联网机制,将评审转化为医院经常性和周期性工作,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部分医院建议评审结果应与收费、保险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挂钩。

渐行式推进第三方评审

目前,已有一些机构以第三方名义开展医院评审工作,但还缺乏对它们的资质认定、公允度有待提高。笔者建议,渐行式推进医院第三方评审体系建设。

第一,顶层设计第三方评审体系,即“1+3”模式。

1个平台:建立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构建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准入标准、准入规则、准入流程、准入工具等,并进行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认证与监督。委员会由与认证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学会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等)以及具有第三方评审研究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等多方组成,其中任何一方均不占绝对支配地位。委员会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证及准入相关活动收费和政府、社会资助。

3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卫生主管部门为主导,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协同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本阶段,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学会或协会承担医院第三方评审工作,同时研究制定第三方评审机构的相关政策、功能和方略。第二阶段,原则上由卫生主管部门主导,充分发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的非官方组织职能,大力扩展委托面,让有条件的学会或协会相对独立地承担医院评审工作,为全面建立独立第三方评审机制积累经验。第三阶段,由政府主导医院评审转变为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对委员会进行监督与治理,委员会负责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认证和监督。本阶段,将全面有序开放医院第三方评审市场,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均可进入,医院自行选择评审机构。

第二,将非公医疗机构作为先行先试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2016年11月底公布的数据,非公立医院的数量已占全国医院总数的55.66%。另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业务量已占全国医疗机构总业务量的20%。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弥补了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境况;但非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的很多问题,尤其是质量与安全问题,也已成为社会的关注热点。鉴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与监管已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委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对民营医院进行了信用评价。因此建议在“1+3”模式的第一阶段,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委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对民营医院进行评审,作为医院第三方评审的先行试验区。这既可从专业角度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与引导,探索监管新模式,又能为进一步在公立医院中实施第三方评审积累经验。

第三,将评审转变为持续质量改进的工具。

评审的终极目的在于改进医院的质量和安全。建议通过大数据技术将评审与医院日常质量监管相结合,形成医院持续质量改进的长效机制。为巩固评审效果,建议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评审结果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政府资助等挂钩。

正如ISQua(国际医疗健康质量协会)所指出的,认证不是一个可以解决所有的质量改进问题的万应灵药,但是它可以为需要改进的领域提供一个系统的解决路径,同时它可以成为医疗改革的有力工具。希望本研究能为中国医疗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路,促进第三方评审在中国的发展,使其成为中国医疗改革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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