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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落实的挑战与展望

2017-09-27

中国卫生 2017年6期
关键词:医药卫生医疗卫生卫生

近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中国医改发展报告(2016)》,《报告》认为,2016年,我国深化医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深化医改逐步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搭建主体框架,涌现出一批敢啃“硬骨头”勇于探索创新的典型地区,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标志着深化医改已经从寻径探路转向有径可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医改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落实医改该如何来做呢?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报告》认为,深化医改是横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联动性强、复杂程度高,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需要对固有的利益格局和体制机制进行调整,但部分改革地区对医改的组织领导体制建设重视不够,部分地区未能将涉及医改的核心部门交由一个主要领导分管,未能及时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对医改的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区域之间、地方之间、领域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进展仍不平衡,部分地区对医改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区对深化医改存在畏难情绪,实施选择性改革。

因此,《报告》建议,应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对深化医改的组织领导工作,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经验,建立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医改的组织管理体制,为整合资源、协调部门、推动“三医联动”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医改问责和追责机制,逐步形成上下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增强改革合力,提升改革效能。

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

《报告》认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执著;如何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以更加公平的方式配置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仍需通过进一步深化医改来解决。

因此,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打造质量更好、成本可控的医疗服务体系,逐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日益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根本,明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机构间利益分配机制、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以健康为中心的连续服务协同体。同时,通过全科医生培养、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差异化支付和价格政策引导居民优先到基层就诊。以协同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分工协作、医保支付、药品使用、医疗信息资源共享等组合配套措施的制定,调动三级医疗机构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创新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畅通双向转诊通道。

在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应当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解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医院考评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尤其是在药品使用环节,要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体现药事服务价值。

《报告》强调,要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卫生事业的优先发展位置,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改善从业环境和薪酬待遇,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人力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完善“三医联动”

《报告》认为,医改是个系统工程,大医改、大健康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仍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在新常态下,伴随着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在部门协作、政策配套、组织实施等方面联动推进,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三医联动”,建立与大健康理念相适应的医保管理体制。统筹使用医保基金与医改资金,提升医保基金与医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果。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提升医保基金与医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果。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异地就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同时,系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需方的科学引导,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要通过协同医保制度建设与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统筹推进医保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提升卫生治理能力

《报告》认为,医药卫生法律体系亟须健全,制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迫在眉睫。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亟须进一步改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亟须加强。监管理念亟须转变,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亟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亟须强化。

因此,应进一步健全医药卫生法律体系,将医改纳入法制化改革进程,改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完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规建设,逐步实现从制度完善走向立法保障。根据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确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建立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长效增长机制,合理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为卫生监管与治理提供信用基础与行动依据。推进健康促进职能,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为重点落实项目内容。规范服务提供,逐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机制。

尤其要加强现代卫生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卫生治理能力。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发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消除数据壁垒,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采集、存储和共享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整合医改信息,加强医改智库建设,推动医改循证决策,提升卫生治理能力。

协同推进医学教育和科技创新

《报告》认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新挑战,医教协同仍需持续加强。

因此,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对人才建设的投入保障,注重根及各类人才协同发展,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卫生人才发展体系。发挥重点医学院校在医改中的人才培养和支撑作用,优化医学专业设置,加强全科医学、儿科医学、康复医学和精神卫生等专业人才培养,适应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引发的卫生人力资源需求。

加快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使医学科技进步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助推医改向纵深迈进。加强医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强医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加大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扭转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投入过低的局面,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改革和完善医学科技奖励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完善卫生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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