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盈余管理
2017-05-30王曦
王曦
摘 要:本文以2011年~2015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发现,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应计盈余管理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压力敏感性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没有显著相关关系。
关键词: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 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 应计盈余管理 真实盈余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1(c)-163-02
近年来,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力,其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投资方式、投资行为更加专业,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外部公司治理的作用,因而,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不同的机构投资者由于其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自身特点的差异,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尽相同。本文将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抵制型和压力敏感型两类,前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QFII、社保基金,后者包括券商、信托、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企业年金。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层在财务报告过程中运用判断或构造交易来改变会计报告结果,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潜在经营活动的理解。盈余管理包括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两种,应计盈余管理是利用会计准则所给予的自由选择权调节盈余,真实盈余管理涉及对真实交易和业务活动的操作。本文研究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分类进行研究。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Cornett(2007)将只与企业存在投资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定义为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企业还存在商业关系的定义为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且压力抵制型更能发挥公司治理效应,对企业起到监督作用。钱露(2010)发现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谬毅(2014)发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更隐蔽性的真实盈余管理而不是应计盈余管理来操纵利润,而是通过提高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显著降低真实盈余管理水平。综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应计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
假设2: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应计盈余管理不相关。
假设3: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
假设4: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真实盈余管理不相关。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1年~2015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并做如下处理:剔除金融类公司、剔除ST和*ST公司、剔除数据不完整的公司、进行1%的winsorize处理。总共得到样本观察值7218个,数据主要来源于CSMAR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
2.2 变量定义
被解释变量:应计盈余管理DA(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估计)、真实盈余管理RM(采用Roychowdhury模型估计)。
解释变量: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PRINST(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年末持股数占总流通股数比例)、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PSINST(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年末持股数占总流通股数比例)。
控制变量:SIZE(公司规模:公司市场价值对数)、LEV(资产负债率)、ROE(净资产收益率)、LIQUID(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TURN(总资产周转率)、BIG4(是否是四大会计事务所,是为1,否则为0)。
2.3 模型设定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表1报告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DA的均值为0.05872,说明上市公司会利用操控性应计利润实现应计盈余管理;RM的均值为-0.00675,说明从中并不能明显看出上市公司存在真实盈余管理;从DA和RM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来看,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差异非常大。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比例均值为0.06523,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比例均值为0.04875,可见机构投资者在国内的上市公司中占比相对来说还较低,且两种情况存在差异,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占比更多。
3.2 回归分析
从表2中可以看出,两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与应计盈余管理之间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这可能是缘于随着会计准则与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应计项目的操作越来越容易被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发现,从而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进行隐蔽性更强的真实盈余管理。表2中显示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真实盈余管理并不显著。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企业只存在着投资关系,不会受到管理层过多的影响,相对比较独立,所以能够充分运用其影响力对企业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身于公司治理之中,从而极大地抑制了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管理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得不受其牽制,从而导致其监管效率受到影响,不能充分发挥外部治理效应。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应计盈余管理没有显著相关关系。(2)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压力敏感性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没有显著相关关系。
4.2 建议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显著抑制上市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国家相关机构应大力推动发展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不过机构投资者对于企业的治理作用并不仅限于盈余管理,涉及的面很多,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很可能对其他方面有显著的治理效应,所以,因全面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运用其来维护国内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国家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也要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提升机构投资者的质量,使其更好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 程书强.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会计盈余信息关系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6(9).
[2] 高雷,张杰.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与盈余管理[J].会计研究,2008(9).
[3] 谬毅,管悦.制度环境与机构投资者治理——基于真实盈余管理的视角[J].证券市场导报,2014(10).
[4] [4]钱露.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J].经济学动态,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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