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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共创视角下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与运行机制研究

2017-03-24王丽平刘小龙

中国科技论坛 2017年3期
关键词:众创创业者主体

王丽平,刘小龙

(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价值共创视角下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与运行机制研究

王丽平,刘小龙

(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创新2.0和工业4.0模式形成,创新更加具有民主性和开放性。众创空间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平台,使创新创业由0~1成为现实。本文将传统的价值共创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价值共创的视角下对众创空间的价值创造结构进行构建。将“四众”融合引入到众创空间中,探讨了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并进一步对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

价值共创;众创空间;“四众”融合;运行机制

1 引言

随着创客运动的兴起,国外率先对创客空间进行了研究。Moilanen[1]认为创客空间具有自组织、开放性、共享性、草根性以及较低的准入门槛等特征;Waters-Lynch[2]主张创客空间应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商业模式;Allen[3]认为排除不合作者、信息传递机制、自上而下的行动治理机制、嵌套层次的规则以及自主治理机制是创客空间运行的重点。国内目前对众创空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众创空间缘起及概念介绍[4]、众创空间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影响[5]、众创空间的信息共享机制[6]、众创空间创业生态系统[7]等几个方面。对于众创空间的特征和运行机制研究较少。喻汇[8]认为众创空间具有开放性、聚合性、初创性、营利性的特征,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包括创客的创新精神,创业导师的引领,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乔辉[9]重点分析了众创空间的运行机制对已有创业孵化器在功能方面的影响。

传统观点认为,生产者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平台兴起背景下,价值共创理论对于这一价值创造方式提出了挑战[10]。价值共创理论认为,价值创造主体之间的合作都可能促成价值。众创空间作为多元创新主体价值创造的平台,对价值创造主体的范围和相互关系进行了重新界定,其价值创造主体不仅仅局限于生产者,同时包括参与创新活动的创新主体,其他价值主体的参与不仅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也推动了创新创业的发展。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了解众创空间的资源配置方式、价值创造方式、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和运行机制,对实现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创业的能力尤为重要。为此,本研究将基于价值共创,在众创空间平台上来探讨“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

2 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

2.1 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解构

众创空间通过众创、众包、众筹和众扶的融合促进创新要素的充分流动和最佳配置,全面保障创新创业主体能够得到全方位、多层面的扶持与帮助。众创是指在现代互联网背景下,热爱创新创业的大众通过平台进行创新创业,并将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展示或者出售,而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利用互联网获取创新创业成果并进行价值再创造的过程[11]。众包通过发布需求来吸引全社会的创新资源向平台集聚,扩展了创业创新边界,打破各创新主体的合作边界,将各创新创业主体吸纳到创新创业系统中。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从个人或组织获得多笔小额资金,来满足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活动[12]。众扶可理解为社会、企业和个人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提供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化的扶持。众创改变了创新模式和互动模式,吸引创新创业主体,汇集创新创业理念,为众创空间发挥众创优势,实现创意、人员、物资共享,资金和项目的共享提供必要性支撑。“众包”颠覆、融合了传统创业创新边界,打破专业化门槛,以点带线带面,实现创新主体与客体的全方位转换、共享和协作来完成方案解决。“众筹”成为资金筹措的主要方式以及众创空间发展的主要动力。“众扶”通过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层面为众创空间提供全面的扶持,将众扶资源不断注入众创空间。可见,众创是资源创新的供给推动,众包是信息分享的需求拉动,众筹则是两者之间的一项新型金融制度安排,而众扶为前三者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

2.2 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特征分析

中国企业的创新活动长期处于快速模仿、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等阶段,这些创新方式为企业获得了创新的原始积累[13]。但是在新的竞争环境下,传统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变革的要求,需要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坚持需求导向和市场化方向。而“四众”融合就是立足创新创业者的“痛点”“盲点”和“堵点”,以长尾领域需求为基础,坚持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努力打破合作边界和技术壁垒,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到创新创业网络中。“四众”融合的创新不同于延续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也存在差异,在运行过程中呈现出独有的特征。“四众”融合具有全面开放性、“互联网+”为主轴、平台生态化、创新源多重组合、渐进式和颠覆性相结合、聚焦长尾领域以及快速迭代性的特征。

(1)全面开放性。开放的生态圈有两个评价标准,一是外部资源的无障碍进入,二是所有相关方实现利益最大化。线下物理空间没有设置任何的组织界限和进入壁垒,众创空间的一切资源都对外开放。线上网络平台更是面对全社会开放,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不论有任何想法,都可以加入到网络空间。众创空间就是以其全面的开放性,吸引了大批的创新创业者进入到众创空间,通过价值创造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互联网+”为主轴。“互联网+”能够连接数量庞大的富有粘性的用户群体,通过渠道与消费者紧密相连;将视角集中于长尾领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进行产品研发和精确的市场营销;在此基础上形成跨企业、跨地域的资源整合优势。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作为一种支撑力量贯穿着“四众”融合创新发展的各个阶段,在创新产品从产业化到市场化全过程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平台生态化。整体而言,大多数产品平台都将平台应用局限在企业内部,而产品平台在企业外部产生开放式创新的影响力早已经改变了技术创新格局平台的发展具有动态性,随着产品互补性、功能多样性及兼容互通性不断增强,平台也在不断演化和升级[14]。“四众”融合的创新就是依托平台,将信息、服务、供应链、多边市场、多元创新主体统一于众创空间大的网络平台中,构建生态化的平台价值网络。通过异质化资源的整合,形成协同互补、共存共生、共同进化的创新创业平台生态体系。

(4)创新源多重组合。“四众”融合以平台为依托,以“互联网+”为推动力量,在新兴的3D打印和DIY运动共同作用下,许多有价值、颠覆性的想法被提出。特别是现代制造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创新源不仅仅集中在企业,个人和团体也成为创新源。“四众”融合的创新更多的是依靠个体创新源和团体创新源,众多的创新源通过平台聚集起来,创新效用不断叠加,通过创新源多重组合来促进创新创业的实现。

(5)渐进式和颠覆性相结合。渐进式创新注重产品和技术的连续性,通过技术和产品的不断改进来满足顾客和市场需求。而颠覆式创新则是对熊彼特“破坏式创新”的延伸,是从根本上突破现有的技术,依托全新的技术平台开发出全新的产品或服务,甚至颠覆整个产业原有的运行准则和竞争环境,满足潜在消费者或市场[15]。“四众”融合既有对现有技术和市场的延续,也有对现有技术和市场的颠覆。“四众”融合具有渐进式创新和颠覆式创新的双重属性,正是通过连续性和颠覆性并举的形式来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

(6)聚焦长尾领域。传统制造业主要聚焦于长尾理论的头部空间,通过生产方的规模经济来满足大众化的需求;但随着用户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信息技术、制造技术和创新思维的不断发展,创新创业者更多地关注长尾部分。通过弹性管理、敏捷制造和柔性生产,以低成本的方式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产品,以达到需求方规模经济的目标。“四众”融合就是在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创新、用户参与以及个性化,注重长尾理论尾部空间的开发,通过个性化定制和小批量生产建立一个关于制造品的“长尾”[16]。

(7)迭代创新性。“四众”融合非常注重产品的高品质,但是高质量的产品不是一次性能够完成的,而是通过不断的技术叠加和产品迭代来实现。在不断的试错过程中来改进技术,即使不成功,也要快速而廉价的死亡。“四众”融合以最小成本、最低风险以及顾客高度参与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创新方式非常符合迭代创新的要求[17]。通过迭代创新推动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发展,并持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3 众创空间多元创新主体价值共创结构

通过国内外的文献梳理、研究以及国内主要众创空间的实地调研,本文将众创空间多元价值创造主体归为三大类:众创空间内部创新主体、外部创新主体和支撑与保障主体。由这三类主体构成众创空间多元创新主体价值创造格局。

3.1 众创空间内部创新主体

从国内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主体构成来看,主要包括创新创业者、创业者团队和创业企业。

(1)创新创业者。随着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科技进步带来的劳动力解放,个体拥有了参与众创空间价值创造所需的知识、技能以及大量的闲暇时间[18]。众创空间创新创业者来源多元化,就目前的人员构成来看主要包括: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以及企业高管,号称创业的“新四军”。创新创业者参与众创空间价值创造,除自身具备基本素质以外,还源于社会对创新创业者的社会认同与尊重,以及获得相关创业辅导和政策支持。而最能激起个体参与的原动力就是他们将创新创业作为兴趣。

(2)创业者团队。传统的团队大多是建立在共同目的、共享创业收益、共担创业风险基础上的,而众创空间里的创新创业团队是基于兴趣爱好、低成本利基以及共同信仰而建立起来的,他们可能来自同一个城市,也有可能来自不同的国家。众创空间里的团队可能不需要有真实存在的创业团队,个人可以直接利用互联网平台,与创新者形成一个虚拟的创业团队,从中发现创业机会。

(3)创业企业。众创空间与创业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发展方向上有很强的互补性。众创空间对创业企业的投资方向、产业化、市场化实现途径上都以孵化企业来实现。不论对众创空间还是对其他价值共创主体,都通过创业型企业成长壮大来实现自身增值。而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对创业企业或者其他利益共同体形成“多赢互利”的战略关系发挥巨大的作用。

3.2 众创空间外部创新主体

现有的众创空间外部创新主体包括高校、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

(1)高校。高校既是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要的创新源。高校承担着创新创业教育的功能,高校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在创新创业新常态下,高校应抓住众创空间发展的契机,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和培训,让更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能够借助大学教育、科技、创新等资源和服务,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主力军作用。基于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资源需求拉动和高校人才的供给推动,高校为众创空间提供持续的知识供给。同时,高校作为知识资源密集型区域,凭借自身的知识积累、技术优势以及学术资源,可以承接众创空间创新创业者的技术难题,提供各类技术解决方案,也可以为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者提供实验设备和场所。可见,高校作为外部创新创业主体,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过程中发挥着人才培养、知识供给、技术解决方案和设备提供者等多重作用。

(2)中介机构。传统的中介机构在技术与市场之间起到“中介”“桥梁”和“纽带”作用,但是在创新驱动,尤其是市场转型条件下,中介机构有了更高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要求,从“桥梁”“纽带”向服务和生产功能转变[19]。中介机构服务已经延伸到“创新链”的前后两端,既可以为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技术、资源、金融支持,也可以提供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方向。

(3)科研院所。科研院所作为创新型人才高度密集的机构,具有科研设备、专业团队以及技术积累等优势。科研院所作为外部创新主体,以自身的优势来弥补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者在技术、经验、融资以及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不足。同时,科研院所和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者在创新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技术创新和知识转化上都具有创新的迭代性,产品的市场化也是两者的终极目标。基于共同的技术创新特征和目的,科研院所与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者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使得科研院所作为外部创新创业主体参与众创空间创新创业,也更加有利于双方的合作共赢。

3.3 众创空间的支撑和保障力量

(1)内部支撑和保障力量:①“互联网+”。“互联网 +”是指以互联网为支撑,以互联网思维为先导,技术和思维在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交互、渗透、延展、演化以及深度融合的模式[20]。“互联网+”在促进开放式创新协作网络的形成,降低参与成本,打破组织边界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构成了众创空间价值创造的重要基础。“互联网+”将创新工具和生产工具结合在一起,并使之大众化。随着“互联网+”向生产制造领域的深度发展,不仅能够推动众创空间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也能够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②3D打印。作为3D数字制造技术,体现出的最大特征是精准、快速成型。3D打印将个性化定制关键的影响因素如技能、成本、时间都降低到最低点,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不需要掌握专业的工艺,就可以打印出复杂、多样化的构造体;不仅实现独立的零部件成型,更能将所有装配部件作为整体一次性打印成型[21]。3D打印的快速发展为创新创业者创意的快速成型提供了技术保障和便捷的生产基础,为创新创业的成功提供支撑和保障,也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技术保障和支持。③管理服务体系。众创空间建设的核心就在于服务。因此,众创空间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要重视自身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诸如创业辅导、商务服务、对接服务、物业服务等,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流程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等管理机制,不仅有利于众创空间有序、良性的运转,也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持续成长提供全过程的精准服务。

(2)外部支撑和保障力量:①政府。市场机制在众创空间建设中起到主导作用,但是政府的引导、扶持尤为重要。在建设初期,政府运用其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和资源的整合能力,帮助众创空间更加稳健地发展。特别是在解决工商注册、法律、税务等创业“痛点”方面政府的支持政策为众创空间价值共创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政府进一步制定创新创业政策,构建保障创新创业的政策服务体系和政策环境,支持更多创业企业成功孵化,并向实体经济转化,充分挖掘“众创空间”中蕴藏的创新创业红利。②各类众扶:众扶是指通过公益机构、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构建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生态。按照不同的众扶主体,可将众扶分为社会公众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和公众互助众扶。众扶可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商业性平台所无法提供的资源和帮助。作为一种创新形式,它与各类众创平台、生产性服务紧密结合,为众创空间各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③金融服务。政府功能的发挥不仅仅局限在政策层面,而且通过对资金的支持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进入众创空间。同时发挥税收和财政政策的调节作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最初的金融支持。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构建的互联网金融体系为创新创业者和资金所有者搭建了融资平台,以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具有草根特性和缝隙市场特性,使其能够将无人问津的小额、分散、个性化的金融业务聚合起来[22],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捷、精准、低廉的金融支持。以融资租赁、融资担保、风险投资基金为代表的非银行金融服务的开展,对于降低创新创业者的融资门槛和成本以及对满足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撑。

综上可知,“互联网+”、3D技术以及政府、金融服务等全面的支持,使得不论个人还是团体都可能成为“创新源”,“一人创新中心”和“团体创新中心”成为可能。同时也使得“一人生产中心”和“团体生产中心”突破传统的企业生产限制。众创空间作为开放的平台,将多个创新中心、资源中心和生产中心进行叠加,最终创造出新的产品。基于此,本文进行了众创空间多元创新主体价值共创结构构建(见图1)。

图1 众创空间多元创新主体价值共创结构

4 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

众创空间的运行是系统性工程,各系统之间都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众创空间通过“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促进创新创业功能的实现。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存在四个关键机制:基于众包的资源组织机制、基于众扶的能力提升机制、基于众创的产品价值创造机制、基于众筹的风险控制机制。四个机制互为因果、紧密相联,构成了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基础。通过四个运行机制的研究,有助于厘清众创空间各系统之间的关系,找到促进创新创业绩效的关键影响因素。

4.1 基于众包的资源组织机制

战略性知识、技术性创新知识和价值资源是众创空间运行必不可少的资源要素。众创空间通过众包可以将分散在不特定主体处的科技研发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创新要素与创新创业者进行深入对接,为高效配置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构建了强大的技术和市场基础。各个创新创业主体和要素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围绕众创空间而形成的创新创业体系。在创新创业体系中各创新主体之间存在有机联系,主要包括系统内部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内外部创新主体之间的联动。

(1)内部创新创业网络。众创空间中各创新创业主体不仅仅单纯依靠自身力量进行创新,而是聚焦于自身“长板”,将相对劣势以众包的形式发布给其他创新创业者。个体创业者可以通过自身信息渠道或者众创空间内部沟通机制将自己的相对劣势通过众包的形式交给创业者团队或者创业企业来完成。同样,创业者团队和创业企业也可以将任务通过众包或者众创的形式交给众创空间内其他创新创业主体来完成。通过众包的形式众创空间构建了内部创新创业网络,为各自创新创业优势的发挥提供了合作平台和基础。

(2)内外部创新创业网络。众创空间内部虽然存在密切的合作关系,但是众创空间内部各创新主体掌握的资源有限,无法满足各自对创新创业资源的需求,就需要将外部创新主体纳入到创新创业体系中。内部创新创业主体将自身无法完成的各类技术难题通过众创空间网络平台以众包的形式交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来完成,通过这种方式将产学研纳入到创新创业网络中,增加了众创空间内部各类创新主体调配资源的范围和能力。因此,通过众包的方式将众创空间内外部创新创业系统进行有机整合和创新创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双重创新创业资源的叠加将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众创空间通过众包形式将内外创新节点编织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系统中各个网络相互嵌套在一起,形成了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活动生态型的组织模式。各创新创业主体通过众包来进行各类资源的组织和配置,这种开放式、网络化、平台化的组织形式,无疑增加了众创空间活动组织的效率和各创新创业主体之间的战略匹配。众包将众创空间内部N-1、N-N个以及外部1+N、N+N个创新源、资源中心、生产中心相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创新创业能力,为众创空间的活组织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支持。

4.2 基于众扶的能力提升机制

异质化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以及高效的创新创业资源的组织配置,对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主体的能力提升起到决定性作用,构成了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主体成长的核心能力。按照创新创业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可将创新创业项目细分为苗圃期—孵化期—加速期三个持续成长阶段。基于众扶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机制,不仅为创新创业描绘出市场愿景和具体路径,也为创新创业的实施提供具体的方法指导。处于“苗圃期”创新创业主体具有新的技术、创意和商业模式构想,需要各类众扶足够的持续扶持和培养,进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当创意落地继而创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产品实现市场定位和市场布局,项目由“苗圃期”跨入到“孵化期”,这一时期项目仍属于前期的增长阶段,虽然已经进入市场,但是尚未盈利,依然需要各类众扶机构的持续帮扶和高效的运行规划,不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进而达到项目的“加速期”,这一时期由于迭代式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也渐趋完善,各类产品进入长尾市场并且取得巨大的成功。各类众扶机构的全面帮扶,为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提供全面而持续的资源和组织保障,众创空间创新创业主体也构建了基于众扶的三阶段动态能力提升机制。

4.3 基于众创的产品价值创造机制

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创业能力持续增强,为产品价值创造的最终实现提供保证。要想真正实现产品价值创造,必须厘清产品价值创造实现的关键环节。首先,需要将创新成果转化,将技术和创意转变成生产力,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服务。其次,产品的真正价值需要通过市场检验,众创过程中的产品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在以需求拉动的产品研发上,而是通过展示和发布等供给推动方式将产品推向在线技术市场,需求者通过网络搜寻和识别有价值的产品。在线技术市场对产品价值创造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大众也同样起到重要作用。大众不仅是创新创业的参与者,同时也参与到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中,大众全过程的参与,也为产品价值创造的实现提供保证。最后,虽然产品生产出来,最终输送到用户手中,但是新的创新产品可能存在缺陷,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地迭代创新来完善产品,最终实现产品价值创造的终极目标。可见,众创贯穿从产品的研发到产品价值最终实现的全过程。

4.4 基于众筹的风险控制机制

投资人不能够完全掌握众筹项目的所有信息,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23]。众创空间内部创新创业主体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面临信息不对称和缺乏必要的契约或合同约束,必然会导致违反合同约定和机会主义的风险。创新创业项目良莠不齐,如果不对项目进行项目评估和遴选,可能使项目无法孵化,最终给众筹参与者带来资金损失。众筹是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下进行融资活动,如果不对融资活动进行全面的评估,众筹参与者参与众筹活动主要是获得产品和获得股权,如果不事先确定股权问题,这样产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必然是错综复杂。这些不利行为势必会对众筹绩效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创新创业。因此,众创空间要想健康持续运行,必须要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控制机制。首先,展示创新创业的项目信息,通过众筹平台来展示项目质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发生。其次,需要对众筹对象身份进行遴选,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合作评价,选择具有发展潜力和诚信的合作对象。然后,通过合约将创新创业成果的所有权和利润分配进行事先约定,使产权更加明晰,利润分配更加合理,避免出现所有权和利润分配问题。最后,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不仅对众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行全程跟踪和控制,也对众筹成果的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见图2)。

图2 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

5 结论与展望

众创空间的“四众”融合突破了资源组织的空间限制,形成内外聚合的创新创业系统。它与传统的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产业链服务型存在明显的差异,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和运行机制。研究表明,众创空间“四众”融合具有全面开放性、“互联网+”为主轴、平台生态化、创新源多重组合、渐进式与颠覆性相结合、聚焦长尾领域和迭代创新性的特征。

本文的贡献在于基于价值共创的视角对众创空间进行研究,并将价值共创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更宽的范围进行价值创造的探讨。同时提出了“四众”融合的概念,将其作为价值创造和众创空间运行的源动力进行探讨,为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以及运行探索出全新的模式,并在多层网络嵌套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四众”融合的资源配置问题。“个体创新源”和“一人生产中心”的提出丰富了创新创业理论,为个体创新创业提供理论支持。研究发现,众创空间对实体经济的转型和创新创业优化升级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本文虽然建立了众创空间“四众”融合的运行机制,但是对于众创空间的运行效果缺乏测量标准。在后续的研究中将会结合具体的众创空间,建立全面的评估机制对众创空间的运行效果进行测评。着重探讨众创空间的联盟机制,以期与不同的众创空间进行创新网络的嵌套,形成共生共赢的联动效应。

[1]MOILANEN J.Emerging hackerspaces-peer-production generation[C]//IFIP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Open Source Systems.Springer Berlin Heidelberg,2012:94-111.

[2]WATERS-LYNCH J M,POTTS J.The social economy of coworking spaces:a focal point model of coordination[J].Available at SSRN,2016.

[3]ALLEN D.The positive political anarchy of innovation:hackerspaces[J].Available at SSRN 2749016,2016.

[4]安宇宏.众创空间[J].宏观经济管理,2015(04):85.

[5]王丽平,李忠华.高校创客文化的发展模式及培育路径[J].江苏高教,2016(01):94-97.

[6]郭璇.众创空间的创意共享机制研究:信息共享理论的视角[J].编辑之友,2015(11):45-50.

[7]陈夙,项丽瑶,俞荣建.众创空间创业生态系统:特征、结构、机制与策略:以杭州梦想小镇为例[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5(11):35-43.

[8]喻汇.服装创意产业园创新网络的构建——以众创空间为例[J].商业经济,2015(12):63-65.

[9]乔辉,吴绍棠.众创空间对创业孵化器功能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5):112-113.

[10]狄蓉,徐明.服务主导逻辑下服务创新价值共创机理及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32(7):33-38.

[11]刘志迎,陈青祥,徐毅.众创的概念模型及其理论解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36(02):52-61.

[12]ORDANINI A,MICELI L,PIZZETTI M,et al.Crowd-funding:transforming customers into investors through innovative service platforms[J].Journal of service management,2011,22(4):443-470.

[13]冯之浚,方新.适应新常态强化新动力[J].科学学研究,2015,31(01):1-3.

[14]张小宁,赵剑波.新工业革命背景下的平台战略与创新:海尔平台战略案例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36(03):77-86.

[15]钟昌标,黄远浙,刘伟.新兴经济体海外研发对母公司创新影响的研究:基于渐进式创新和颠覆式创新视角[J].南开经济研究,2014(06):91-104.

[16]刘建昌,李晓飞,石秀.基于长尾理论的创客运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模式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5(12):8-12.

[17]黄艳,陶秋燕.迭代创新:概念、特征与关键成功因素[J].技术经济,2015(10):24-28.

[28]POETZ M K,SCHREIER M.The value of crowdsourcing:can users really compete with professionals in generating new product ideas?[J].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2012,29(2):245-256.

[19]郭兴华,李正风.从开放式创新看科技中介机构角色演变及政策选择[J].科学管理研究,2014(03):5-8.

[20]陈茫.基于大数据的信息生态系统演变与建设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5(3):26-29.

[21]孙江山,吴永和,任友群.3D打印教育创新:创客空间、创新实验室和STEAM[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5(04):96-103.

[22]李继尊.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思考[J].管理世界,2015(07):1-7.

[23]郑海超,黄宇梦,王涛,等.创新项目股权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5(01):130-138.

(责任编辑 刘传忠)

Characteristics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 Four Crowds Integration In the Maker Space from the Create Value Perspective

Wang Liping,Liu Xiaolong

(School of Management,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Tianjin 300384,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wide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et,innovation 2.0 and industry 4.0 pattern formation,innovation more democratic and open.Maker space as the support platform of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make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from 0~1 to become a reality.In this paper,the traditional values to create the body further expand the scope to create value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maker space to build the structure of value creation.The four crowds integration is introduced into the maker space to discuss the four crowds integration feature of maker space,and further maker space’s four crowds integration operating mechanism is studied.

Value creation;Maker space;Four crowds integration;Operating mechanism

天津市哲学社科基金项目(TJYY16-020),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2016),天津市科委战略规划项目(15ZLZLZF00230)。

2016-06-21)。

王丽平(1966-),女,山东武城人,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组织心理与行为,企业成长与管理创新。

C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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