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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浪儿童回归正常生活

2017-02-10王素满

女子世界 2017年2期
关键词:流浪天使案件

王素满

不幸的家庭

王晓海,男,17岁,出生在石家庄周边一个小山村。王晓海的身世说起来很复杂,王晓海的父亲和母亲并没有结婚,他们都在一个村生活,而且王晓海的母亲有自己的家庭,后来王晓海的父亲和母亲逃到外地一起同居生活并生育了王晓海。5岁之前,王晓海与父母一起生活,那段时间应该是王晓海最幸福的时光,不管生活如何艰辛,父母毕竟都在自己身边。王晓海的母亲出走后,婆家人一直在到处寻找她,被婆家人找到后,王晓海的母亲被迫回到了原来的家庭。此后,年幼的王晓海只能跟着父亲生活,母亲走后,父亲有时不出去工作,有时一出去就好几天,对王晓海更是不管不顾,造成王晓海无人照顾缺吃少喝的生活状况,经常在街上流浪。

转眼间,王晓海7岁了,奶奶看着他实在可怜,就把他接到身边一起生活,但是奶奶是跟着王晓海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的,叔叔婶婶本来就对王晓海的父亲不管老人颇有微词,现在更是把王晓海当成了累赘,就这样,王晓海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眼看到了上学的年龄,看到其他小朋友背着书包由妈妈送着去上学,王晓海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会扔下他不管。奶奶看出了晓海的心思,想送他上学,但叔叔婶婶坚决不同意。年幼的王晓海不想让年迈的奶奶因为自己和叔婶发生争执,再次从家里出走继续流浪,因为没有饭吃,没有钱花,他经常到公安局让警察帮着找父亲,也会留意电视上的帮助热线,实在没办法了就打电话请求帮助,日子就这样饥一顿饱一顿地过着。

天使妈妈基金会的救助

13岁那年王晓海流浪到了北京,在北京一个私人公司当保安,因为生活没有规律,吃饭也不及时,王晓海得了疝气,但无钱医治,只能一天天忍着。有一天,王晓海在电视上看到北京天使妈妈基金会的救助热线,他记下电话号码后,向天使妈妈基金会打了求助电话。天使妈妈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非常重视,还专门到公司看望王晓海,当时王晓海病得已经很严重了,需要马上手术,做手术需要王晓海的户口资料,但是王晓海什么也没有,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又专门为王晓海补办了户口和身份证,并为他出具了住院费,最终,他的身体得以康复。出院后,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又找到王晓海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联系他的上学事宜,并每个月给王晓海邮寄400元的生活费。至此,王晓海暂时开始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因盗窃被抓捕

从北京回来后,王晓海经常去网吧,并迷上了游戏机,还认识了一些不良少年,每个月400元的生活费根本就不够他玩游戏的,为了满足自己的不正当愿望,王晓海想到了盗窃。他注意到工地里有工人居住的简易房,工人出去工作时不锁门。于是,2015年9月份,王晓海和一个叫李青的青年到工地入室盗窃现金3700元,10月3日两人再次入室盗窃现金3600元钱,盗窃的钱款都被王晓海用来吃饭和上网了,后经受害人报案才被抓获,检察院提起诉讼,要追究王晓海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省妇联伸援手

因王晓海是未成年人,办理案件要通知他的监护人,这让王晓海很为难:妈妈不能过来,爸爸不知道在哪儿,奶奶岁数太大了,后来他想到了北京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于是法院的主审法官和北京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天使基金会了解情况后联系了河北省妇联,希望妇联能提供法律援助,参与庭审。

省妇联了解案件情况后,指派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理此案,为王晓海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在开庭前会见了王晓海,详细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和案件情况,并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马上要开庭了,法院联系不上王晓海的父亲,奶奶年迈不能出庭,叔叔、姑姑也不愿意出庭,最后没办法,北京天使妈妈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作为王晓海的监护人参与庭审。庭审是在说服和教育的气氛下进行的,当王晓海陈述案件事实时,说到是为了生活才去盗窃,因为冬天没有地方流浪,在看守所还有饭吃有地方住,在场的所有人心情都很沉重。开完庭后,法官、检察官、律师都为王晓海留了生活费,考虑到王晓海的认罪态度和悔罪态度,法院判处王晓海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律师帮助王晓海办理完释放手续已经是腊月二十六了,法官给他买了一身新衣服,省妇联从维权解困资金里拿出500元让他置办点儿年货给奶奶。王晓海在县城买了年货回到村里去看望奶奶,奶奶看到他后抱着他久久舍不得放手,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千叮万嘱不能再去干坏事了,王晓海在奶奶的怀里也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回归正常生活

过年后刚上班,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亲自到司法局为王晓海办理矫正手续,法院和当地的司法局都非常配合,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还对王晓海进行了思想和法治教育,考虑到王晓海在矫正地没有正常的生活环境,天使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建议他到北京天使基金孤儿寄养机构从事义工工作,这样有一定的生活来源,而且他接触到的都是正面的人物和信息,这样也有利于他的改造,王晓海也保证定期向当地的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司法所觉得这个方案更符合实际情况,便批准同意了。至此,案件顺利结束。事后,王晓海还专门给省妇联的援助律师发来短信,真心感谢省妇联给予他的帮助。

编辑语:

1、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王晓海走上犯罪道路和他的父母有很大的关系,作为父母既然生育了孩子就要去养育他,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流浪儿童的救助需要国家承担一定的责任。儿童是国家的,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尤其是当儿童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时,国家要及时补位,以保障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有相应的机构对王晓海实行救助,王晓海就不会到处流浪,也不会为了吃饭去盗窃。

3、公检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判决和矫正充分体现了上述原则。编辑/张立平laomalp8201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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