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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浸润,这长径——我的语文学习之路

2016-03-29杨献平

湖南教育 2016年2期
关键词:孔乙己语文

杨献平



这浸润,这长径——我的语文学习之路

杨献平

杨献平,河北沙河人。现居成都。中国作协会员。先后获得全国第三届冰心散文奖单篇作品奖、全军优秀文艺作品奖、首届林语堂散文奖提名奖、在场主义散文奖和四川文学奖等数十项奖项。

其他人都去看电影或者听政治教育课了,偌大的房间靠窗的一面横着犹如舢板的大通铺,只在对面有一张桌子。桌面上放着诸多的水杯,每一只上面写着不同的名字。灯光炫亮,一个人待在偌大的屋子里,倘若不是那浓郁的人体混合的味道经久弥散,一定会觉得恐惧。倒杯水,坐下来,面对一叠打印纸,我忽然有了一种说不清楚的庄严感。这种感觉是平生第一次。以往的数次考场上,除了嘈杂和紧张、担忧,我丝毫觉察不出一个人面对白纸和即将写下的文字能给心灵与精神带来的某种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冬天,只身去往西北的巴丹吉林沙漠,成为一名军人,在繁重、辛苦的军事训练之余,独自在多人房间拿起笔的时候,我才找到了文字书写的那种仪式感。

其实也不是要创作什么文学作品,偶然的一天,连长发现我的钢笔字写得还可以。就让我抄写一些连队的工作日志。临近年关时候,因为订阅的《中国电视报》数量少,当时也是电视大规模普及并且影响人们生活的年代,为了准确收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连长就让我多抄写几份,分给其他的副连长、副指导员和排长。我是认真的,一笔一画,按照报纸上的格式。奇怪的是,如此这般机械的劳作,我还是很入迷。往往,抄写完毕,面对余下的白纸,潜意识觉得,这样洁白的纸张,不应当胡乱涂抹,她应当承载与之相配的优雅文字。我咬了一下笔杆,脑子里不知怎么就冒出了范仲淹的《岳阳楼记》。

这是我语文学习当中印象最深,当时也最有兴致的课文之一。与其他人不同的是,我喜欢的是范仲淹对于洞庭湖风景的状绘。那时候还不知道范仲淹压根没去过岳阳,滕子京也不是像他说的“百废待兴,越明年,政通人和”那样的富有政治和治理才能。关键是,我的老家在南太行山区,别说“烟波浩渺”之大江大河,即便是超过五十米宽的水库都极少见到。因此,对于大水聚集、波光万千、境界别异的江湖,我是有新奇感与向往之心的。此外,我还喜欢“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紧接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噫,微斯人,吾谁与归?”尽管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孤独,特别是群体中的孤独,以及这世上诸多的独行独往与左右无人,但隐约觉得,这可能是人生的常态,不管你在何等的位置,以怎样的姿势在人世行走,真正的同道与朋友可能是极少极少的。与此同时,我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脑子里还出现了一个身穿战袍、捋着胡须,面对苍茫之境的古代仁人志士的形象。再后来,我在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中发现,范仲淹那句“千嶂里,长河落日孤城闭”堪与李白的“夕阳残照,汉家宫阙”,以及纳兰性德之“夜深千帐灯”一起,为古来诗词中旗鼓相当、绝无仅有的艺术“大境界”。

默写了一遍,无论字迹还是编排的样式,自己很满意。便和抄写的《中国电视报》节目单一同交给了连长。至于他看不看,喜欢不喜欢,都是次要的,我觉得,有些好东西是要分享的。这个习惯大致始于我上小学伊始,领到新书,我首先翻看的总是语文课本。还记得,第一篇是《我爱北京天安门》,那么高大上伟光正,美轮美奂。盯着图片,我胸中迅速升起一股“激荡的庄严感”。这大致和父母乃至爷奶的日常教育有关,热爱北京的一切,乃至祖国的一切,好像是每一个农民的“天性”。那时候,我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工人、官员之类的,以为所有的人都和我的父母,和我身边的村人一样,都是大地上的劳动者,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生产者。再后来,印象最深的课文有《小英雄雨来》《刘胡兰》《黄继光》《罗盛教》《上甘岭》等。在学习的时候,我时常莫名地热泪盈眶,全身颤抖,现在想起来,不知是被英雄事迹激励的,还是英雄的种子在我身体和精神当中炸裂的巨大回声。

以至于我参军的时候,拿到没有领花肩章的绿色军服,脑子里就出现了黄继光、董存瑞、罗盛教等人的形象。英雄教育似乎是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习惯,文学最初的样式大致是关于部落当中勇敢者的事迹传奇。在不同的年代,英雄的定义不尽相同,倡导英雄者必然以其政治方向和社会目的为英雄重新定义。但英雄传统,是人类的基因,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消弭和消解的。如赫·斯宾塞名言所说:“在人类自由最不受重视的地方,英雄崇拜总是盛行的。”但每个人内心都驻扎着一群英雄,尽管大多数时候是梦想,英雄这束人类中最耀眼的亮光,他应当是向善的、自尊的、有自我思想认识和判断能力的。多年后,我反复在想一个问题,相对于其他学科,语文教育可能是最紧要和最广泛的,他不仅关乎民族的语言文字,更重要的是精神信仰和文化传统。唯有语言文字,才是最根本也最有效的持之久长的“尖端武器”,才是人类的文明之根。

初中三年,语文课本上的篇目差不多上百,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闰土》《药》《孔乙己》等。如“院子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这样的句子,看似简单,却有着令人心思千动的灵性与意趣。闰土那样的农民形象,似乎就在我们村里,像我的一个小伙伴,还像另一个小伙伴。《药》中的场景和细节沉闷、压抑,甚至惊悚;华老栓的行为,乃至人们以为人血馒头可以治痨病的愚昧及其麻木的残忍,皆触目惊心。记得学《孔乙己》那篇课文,老师在讲孔乙己说茴字的四种写法时候,同学们哄堂大笑,脑子里也出现了一个穿长衫、戴瓜皮帽的落魄书生,站在柜台前的那种“猥琐的自尊”形象。下课后,我们几个同学还相互以对方为孔乙己,大声嘲笑。其实,关于孔乙己的形象,在戏谑之外,还有一种深刻的悲悯,这是鲁迅短篇小说之所以每一篇都重若千钧的因素之一。当然,这一层面的蕴含,是多年后才觉察的,当时,也和其他同学一样觉得孔乙己可笑、祥林嫂可叹、闰土可怜、华老栓可悲。

学语文其实是一种融汇的过程。文学是造境的艺术,作家和诗人就是要制造一个新的世界,不但要把读者“骗进去”,而且要读者在他们的世界里觉得有趣,一切都那么真实而富有意义,还有很多的隐喻、象征、会意等。然而,当我们把语文学习仅仅作为默读和背诵的对象,作为考试的内容,语文学习的丰富功能和意义就大打折扣。至今,我还记得学习杜牧《阿房宫赋》的情景。老师一句一句领读,我们跟着。第一遍没有什么特别感觉,算是生吞活剥;第二遍则感觉有所不同,觉得每一句都非常沉重,里面包含了很大的命题,特别是一个国家和政权的兴衰命运。而“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这句话,则体现了杜牧青年时候就具备的一种观照历史的胸襟和眼光,也说出了一个普遍的真理,即许多的倒塌和败亡,都是自身出了问题,外力只是另一种作用力罢了。

大约是个人兴趣或者某种天性,从小学开始,我的数学就不好,语文则总能取得不错的成绩,几次还考了全班第一。到高中,还是先看语文课本,但在学习的时候,却对《长江三峡》《雨中登泰山》一类的课文没有特别的感觉,无非是学习,记生词生字,再加上分段,概括段落大意、主题思想之类,完全没有了学习《岳阳楼记》《阿房宫赋》《廉颇蔺相如列传》那样自觉参与、发问和思考的兴致。那时候,高中语文课本选的鲁迅作品也不少,如《记念刘和珍君》《<呐喊>自序》《祝福》《阿Q正传》等,几乎每一册都有。相对于初中那些鲁迅作品,高中的普遍倾向于议论,也就是鲁迅的杂文作品。可以说,鲁迅的作品贯穿了我们那一时代学生的中学语文,也贯穿了我们的成长年代。

中学时候的学习确实影响和持续很久,对个人的“三观”有着无与伦比的作用力。毛泽东的《沁园春·雪》《水调歌头·游泳》,在学习时满怀敬意。其词作气魄之大、境界之阔,古来鲜有人可比,若仅以词作论,毛泽东也可不朽。学习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时,被李白搞晕了几天,读了几遍,全部理解之后,才觉得此诗何等缥缈奇绝,想象力的非凡,个人心性和理想的寄寓,艺术上的完美与独到,体现了李白这一天才诗人的卓越艺术创造力。特别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一句,尽管其中有抱怨,但它所体现的知识分子独立精神却难能可贵,对历代独立知识分子都有励志意义。学习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时我也发笑,只觉得“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这些诗句,真是好玩,一群孩子和一个老头闹着玩,老头气得跳脚,想追又追不上,喊叫又没人理他,那种情景,好像我们小时候也对村里的老人们干过,当时不知道那是欺负人,就觉得好玩。当然,杜甫在穷困衰病之中发出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尤令人动容,一个身在中世纪的人,体现的众生关怀品质与天下大同、人人平等思想,是超越其所在时代的,也是人类共同的理想追求。

也是在这一时期,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西方文学,如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巴尔扎克的《守财奴》,契科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以及法布尔的《昆虫记》等。而这些作品,几乎成为了我心目中短篇小说的标杆和基本范式。欧美和俄罗斯的文学传统与文学成就,其浩瀚、丰富和卓越的高度,的确令人引颈仰止、心悦诚服。艺术作为人类智慧的有形体现,发现和探究人心人性的复杂性和广度深度,特别是他们作品当中所包含的深刻的同情、怜悯、鼓舞、大爱、自由意识,基本上涵盖了人类的全部理想和良知。

在西北沙漠,侧身、回头,再到成都定居,这一晃便是许多年,当年那个被语文引领的懵懂乡下孩子,被语文影响和深植的穷苦少年,现在已经是一个大男孩子的爸爸了。儿子上学第一天,拿回课本,我就先翻看语文,情形和心情一如自己当年。翻完之后,心里说,这些和我们当年的不大一样了。儿子每升一个年级,我总是对他新发的语文课本最感兴趣,看了又看,每一次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熟悉的篇目,还有当年那种感觉。儿子读初中之后,语文成绩总是中上,作文有时候却写得叫我吃惊,但他平日里就是按照老师的要求,草草写完了事。我总不满意,这样给他建议,那样劝他再写一下,他都不从。我觉得可惜。可有两次,儿子自发写的文章让我大为惊喜,一次写他童年时候在姥姥家玩耍的情景,一次写他农民奶奶的手,自然、生动和真诚,语言也非常富有趣味和形象性。一篇他自己寄给上海的《少年文艺》杂志发表了,一篇我推荐发表在《初中生》杂志上。

与自己小时候相比,现在的孩子们语文学习看起来不怎么认真,但他们对于语言文字乃至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更有深度,他们拥有新的文化成长环境和更开放的社会背景,去阅读、发现、学习、领会和自我表达,往往表现出一种新鲜的平等和自信,这是我感到高兴和欣慰的。语文学习衔接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我们的精神信仰,甚至是进入灵魂的。每次看到儿子摇头晃脑背诵课文,我就觉得非常开心,脸上也不由得绽开会心的笑。尽管我对语文教育的方式方法常有感叹和怀疑,但面对真正的好作品,我还是愿意坐下来,抄写几篇课文,那种感觉好像是在重温一种文化的浸润,重走一条绵延的精神长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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