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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校企合作”的会计实践教学研究

2016-03-28刘胜强

财政监督 2016年16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校企人才

●刘胜强

基于“校企合作”的会计实践教学研究

●刘胜强

“校企合作”是会计实践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然而我国目前“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教学效果不理想。本文首先介绍了“校企合作”的涵义及特点,然后从企业、高校和参加实习的学生三个方面分析了“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校企合作 会计 实践教学

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方面企业抱怨无法招聘到合适的会计人才,另一方面大量学会计的学生抱怨越来越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财务工作。其主要原因是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严重。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是加大会计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会计实践教学来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培养技能型财会人才。为了引导企业重视培养应用型人才,财政部和教育部于2007年1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的校外实践途径”。2007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

不仅如此,教育部于2014年启动从2017年开始将现有单一的一次性高考模式调整为两类人才 (学术型、技能型)、两种模式的高考,其目的就是从外部倒逼高校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其用心可谓良苦。实践教学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法,实践教学是现代高等教育理论体系和课程结构改革的重点,无论是在巩固理论教学成果,还是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高校作为实践教学的主阵地,企业作为实践教学的主战场,高校和企业如何进行“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介绍“校企合作”的涵义和特点,然后分析会计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期望能对会计实践教学改革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改革思路。

一、“校企合作”的涵义及特点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合作教育的简称,其运行机制是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用课堂教学和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共同参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以此来提高培养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适合社会和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最早源于国外的合作办学,已被美国等发达国家证明为行之有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从国际和国内看,“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有订单型、企业主导型、学校主导型、集团型四种人才培养模式。当前会计人才竞争激烈,大专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几乎都采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对于单一的校园课堂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有一定的独特性。

首先,“校企合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其次,“校企合作”有利于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利于增强学校办学能力,有利于改善人才培养模式。最后,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有利于企业招收到合适的人才,有利于降低员工培训成本,有利于把企业技术、设备、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等快速嫁接到学校的教学体系中去,有利于全面了解未来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等。

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方存在的问题

1、企业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意识。首先,大多数企业家认为,培养会计人才是高校的事情,与企业无关。尤其是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意识还不强,少数愿意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又片面地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就是捐款,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校企合作”的会计实践教学中来。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支持慈善企业,还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重视产学研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除了捐款外,还有为社会提供服务等,“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就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目前企业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意识,虽有一些“校企合作”的项目,但大多都是因与老师的私人关系而搭建起来的,企业主动和学校联系提供社会实习实践的基本没有,并且这种合作都是短暂的,加上企业对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缺乏正确的定位,导致会计实践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2、企业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动力。目前,大多数企业认为自己的目标就是赚钱,但对于履行社会责任缺乏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进行会计实践教学上缺乏动力。有的甚至在进行“校企合作”中,更多考虑的是如何降低成本,而不是履行社会责任。有的企业甚至将学生的实习实践当成免费劳工,让学生在固定的岗位进行顶岗工作,而不让其全方位了解企业,并且学生在企业实习中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无法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之间产生了矛盾,企业就缺乏 “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动力。

3、企业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能力。企业是人才培养的主战场,战场选择不对,也会导致人才培养的失败。现实中一些中小企业并不具备“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能力。比如,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业务比较单一,无法给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实践教学选项;小企业管理不规范可能给学生传递一种错误的信号等。即使是大企业,也并不都具备“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能力,大企业有相对全面的业务,但并不一定具备全方位指导学生实践教学能力的人,大企业本身人才的缺乏也可能导致其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能力。

(二)校方存在的问题

1、校方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制度保障。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相对于校内理论教学而言,“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首先,教师难以找到愿意提供实践教学的合适企业。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还不完善,“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没有明确,出现问题时如交通事故、企业意外事故、凭证丢失、违反保密协议等问题如何协调解决还无法可依,相关机制还没有厘清。其次,教师进行会计实践教学不仅需要更多的课前准备,还需要和企业进行大量的沟通和协调,不仅需要付出更多的辛勤劳动,而且有些沟通和协调可能还超出老师的能力范围,这就需要一种机制来打通高校教师、学校和企业三者之间的联系。最后,“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中的教师主体不仅是高校老师,还有企业事业导师,二者在实践教学中的角色和地位以及如何协调等还没有明确,“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中校方还缺乏制度保障。

2、校方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激励政策。“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中存在的第二问题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首先,学院在指定教学大纲时,安排较多的实践教学环节,必然会加大教学院长的工作量,分管学生安全的书记的责任也会加大;其次,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讲好学校的理论课外,还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会增加老师大量的工作量,并且“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涉及企业、学校和教师的协调与沟通,工作方式也会更加复杂,加上部分老师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适应企业实践教学,教师带领学生去企业进行实践教学还要对学生的安全等行为负责,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政策,学院领导和教师将缺乏从事会计实践教学的动力,最终的“校企合作”的效果将大打折扣。目前国内“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的特点是层次低、期限短就是校方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相关激励政策的直接后果。

3、校方缺乏“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经费支持。“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要落地,最终是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的。一方面,高校普遍存在办学经费不足,国家在实践教学方面也没有下拨专门的经费支持,致使学校在加大“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的经费支持时,必然以牺牲其他项目的支持为前提。另一方面,在经费一定的情况下,各学院更愿意把有限的经费投入到见效快的理论教学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上。“校企合作”中经费支出难以编制预算,发票无法获取,报账难等也进一步导致难以获得经费支持。由于没有足额的经费支持,目前很多高校的会计实践教学都流于形式,无法落地,“校企合作”只是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而无实质性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学生存在的问题

1、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导致学生对会计实践教学失望。财务部门是企业中相对特殊的部门,“财务重点,闲人免进”是企业中的普遍现象。不仅如此,财务部门的员工一般相对固定,财务部门因资金安全和公司保密的需要一般都不太愿意接收实习生,即使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学生到企业里去,一般都很难接触到企业的具体业务,一般都是做些打杂或与专业无关的工作,完全没有通过实践教学来提高实际动手能力,“校企合作”的理想和现实巨大反差导致一些学生对会计实践教学感到失望。另一方面,企业对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求较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协调和沟通等技巧,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相对苛刻,而大多数会计专业的学生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再加上学生的失望使其在企业实习中表现不佳,并最终导致企业更加不愿提供实习机会,“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难以有效开展。

2、考证与实习的矛盾使学生投入精力不足。会计不仅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同时也是最早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会计必须持证上岗,不同的会计岗位对职称有不同的要求,如事业单位实行总会计制度后规定,只有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才可以做财务主管等,这就客观上导致会计从业人员不得不拿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并参加各种职称考试,会计职称考试大多都安排在每年的九月十月份进行,学生的实践教学一般都安排在五月份或者暑假,准备职称考试就必然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企业实习,投入到企业实习就无法全身心地进行考前准备,二者不可兼得,考证和实习的矛盾使学生对实习和实践的投入精力不足,这也将影响“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的效果。

三、对策及建议

(一)针对企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1、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提高企业“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意识。国家应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方面的宣传,高校应加大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教育,提高企业“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意识。同时对于那些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同时进行积极的宣传。必要时甚至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学生参加企业实习的权利和企业为高校提供实习的义务。不仅如此,国家还应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明确学校和企业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相互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校企共赢机制,提高企业“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动力。“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要想真正有效进行,仅靠制度法规还不行,必须在校方和企业方之间构建一种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同时搞清校企双方的各种责、权、利。校企共赢的合作模式不仅需要国家的法律支撑,还需要学校和企业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全方位、深度合作。如学校可以为企业职工提供继续受教育的场所,可以与企业一起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新的技术设备引进和技术改造,可以为企业进行业务流程整合、企业诊断、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等,高校只有全方位、深度和企业合作,为企业服务,企业才更有动力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的场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才可持续。

3、进行不断尝试,提高企业“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能力。高校应与各种企业进行合作,在合作中提高自己,也培养企业。要和大企业合作,同时也要和小企业合作,进行不断尝试,来提高企业和自身的能力。在具体实施时,可先选择“校企合作”意愿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事务所的业务相对全面也有利于提高实践教学效果。还可先选择校友所在的企业,不仅是因为校友对本校有特殊的感情,更愿意为母校的教育事业做贡献,还因为校友对本校和企业双方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合作起来相对容易。在取得一定经验之后,可进一步选择其他企业,逐步提高“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的效果。

(二)针对校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1、制定并完善“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相关制度规范。要根据高校自身特点和企业社会实习的特殊性,指定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明确“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事故的责任人、处理方式及原则,尽量避免发生事故后的扯皮推诿现象。校企合作不仅涉及校方和企业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由于高校办学的特点,还至少涉及教务、校办、学工、科技、学院等部门的协调,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必然将影响工作效率和效果。“校企合作”中的学业导师和事业导师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也需要相关制度和规范来加以明确。此外,合作中的企业涉及的不是个人或单个部门,也需要相关制度来规范合作流程。

2、制定并完善“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的激励政策。“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最辛苦的是一线教师,不仅工作量增大,而且责任重大,吃力不讨好,同时,高校老师由于科研压力巨大,到企业去进行实践教学必然会分散教师的精力和时间,如果没有相应的激励政策,教师的积极性自然不高,甚至是被动应付。其次是学院,一旦学生外出进行实践教学时发生意外事故,年终考核时,不仅学校的整体绩效会降低等级,领导个人的收入、晋升等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由此可见,激励不仅包括教师层面,还应包括学院层面。激励的方式除物质金钱方面,还应包括职称晋升、精神表扬等方面。同时建立监督考核制度,通过激励和考核来激发学院和老师从事“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动力。

3、给予“校企合作”培养会计人才一定的经费支持。首先,国家教委应给予“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在此基础上,应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并在经费使用上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在报账的程序、发票严格度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宽松,让“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真正能够落地而不是停留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上,让学生走进企业,真正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去,真正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

1、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使其对会计实践教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学生之所以在实习中会感到失望,首先是对实习抱有非常大的期望,其次是对企业的现状和实习的真实情况不了解,学生参加“校企合作”会计实践教学之前,不仅要让学生事先做好与实习相关的准备,还应让其了解实习的真实过程,并告知实习中要注意的事项。同时,也要和企业交流,让企业给予学生更多实质性的实习机会,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对于有些涉密信息,可以在签订保密协议之后适度对学生进行开放。

2、调整职称考试时间。考虑到会计实践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践主要在暑假,建议将现行在校生可以参加的职称考试,如助理会计师以及大四可以参加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由九、十月份调整到四、五月份,这样一来可以将学生准备考试的时间和参加实习实践的时间错开,避免二者冲突。同时,四、五月职称考试,考试成绩在应届毕业生正式找工作的十一月份之前公布将有利于学生的就业,这也是调整职称考试时间的又一好处。

(本文受重庆工商大学校级课题“基于校企‘联姻’模式的会计实践教学研究”〈2014209〉资助)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1.樊千.2011.“双赢”条件下会计专业校企协作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9。

2.黄盈盈、熊智.2016.校企深度融合背景下的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研究[J].职教论坛,14。

3.任兆晴.2010.非会计专业会计学实践教学思考[J].财政监督,22。

4.杨晓华.2012.高职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师专业化发展研究——基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思考[J].财会通讯,16。

5.余兴无、王卫星、陈玉荣.2009.浅探校企联合培养会计本科人才的实践能力[J].会计之友(下旬刊),3。

6.周丽.2015.会计人才“校企零距离”实训体系构建——基于行业发展的角度[J].财会通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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