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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立体监管网络 破解社区矫正困境

2016-02-27赵小军

行政科学论坛 2016年1期
关键词:司法局矫正司法

赵小军



构建立体监管网络 破解社区矫正困境

赵小军

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要求,信阳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监管体系,为破解社区矫正工作困境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信阳市于2010年10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并正式接收矫正对象,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区均已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596人。其中已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690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906人(管制66人、缓刑2557人、假释197人、暂予监外执行86人)。

信阳市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与日俱增。第一,随着国家司法改革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全市非监禁刑人数越来越多,全市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011年为498人,2012年增加到911人,2013年增加到1409人,2014年增加到1813人。第二,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流动频繁,出现了大量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就业、就医、探亲、上学或经常更换居住地等人户分离现象,使现有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方式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二是法律保障滞后。根据“两院两部”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并履行有关法律程序。但由于司法行政机关没有矫正强制权,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没有必要的警械和警察身份作为保障,在对脱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追查和收监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尴尬局面。

三是社会认知度不高。第一,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内容、意义、重要性等缺乏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容易产生认识偏差。第二,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不强,防备、歧视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较为普遍,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应关在监狱里惩罚改造,放在社区会对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风险,因而对社区矫正人员持怀疑甚至排斥态度,避免与之接触,对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不配合不支持态度,给矫正社会化增加了难度。第三,部分基层干部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对社会和谐稳定不会造成影响,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在工作中往往忽视社区矫正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信阳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破解。

健全组织机构,实现管理全覆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我市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的社区矫正监管体系。一是市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拟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二是9个县(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股(办公室),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三是全市1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均配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畅通协调机制,实现管理无缝化

一是建立高规格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规范部门协调工作制度。第一,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监狱与社区矫正的双向衔接配合机制,实现了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顺利衔接。第二,根据《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市、县(区)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统一了执法规范,细化了工作程序,为部门衔接配合和一线执法提供制度依据,规范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判、交、送、接、管、帮、罚等衔接环节。第三,建立健全了市司法局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

加强基层工作,实现管理精准化

为解决乡(镇、街道)司法所面临的社区矫正工作难题,各县(区)不断健全乡(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机制。一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总额,防止司法局机关和其他单位占用,确保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根据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情况,建立了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各县(区)从司法局机关调剂部分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较重的司法所工作。四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120名,有效解决了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完善工作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

市司法局积极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逐步健全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和突发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的监管水平。各县(区)司法局坚持“管教结合,打防并举”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方针,落实帮教责任,强化监管机制,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社区矫正人员解决生活、居住、工作、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新县已经与两个企业达成协议,为一部分社区矫正解矫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与县人社局商定,对社区矫正解矫人员考驾照的,补助800元并直接打到驾校账户。

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管理多样化

第一,对新入矫的对象,从认罪悔罪、法律意识、道德素养到家庭生活状况、社会支持系统、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理。第二,对重点人员做到“基本情况明、矫正思路清、个案措施强”,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制定应急预案,排查不安定因素和隐患,做到衔接到位,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采用GPS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在监管防范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第四,对可能适用缓刑和裁定假释的被告人和罪犯的家庭状况、监管条件以及基层组织意见进行审前调查,为委托机关裁量提供参考依据。第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越级上访、防参与群体性事件、防严重犯罪”五防专项活动,对不服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及时坚决给予处理。

(作者单位:信阳市编办)

责任编辑 朱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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