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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视域下农民职业道德与农产品监管的契合研究
——基于海南省S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

2016-02-11王润鸿邱启照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契合

王润鸿,邱启照

(1.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 政策研究室,海南 琼中 572900;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农产品质量安全视域下农民职业道德与农产品监管的契合研究
——基于海南省S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

王润鸿1,邱启照2

(1.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 政策研究室,海南 琼中 572900;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反映了政府对农产品监管的不力。但是,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鉴定、问题追责等方面,政府都不能面面俱到。因此,要立足于对农民职业道德的深挖细掘,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的农民职业道德问题,找到农民职业道德与政府对农产品监管的契合点,从而为农产品监管渠道的拓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参考,以达到安全农产品供应的目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职业道德;农产品监管;契合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对于食品安全的源头——农产品来说,其质量安全如果得不到任何的保证,那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仍然会困扰着全社会。海南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瓜果蔬菜生产基地,从2010年伊始,其出岛瓜果蔬菜就达到500万吨以上,尤其到了冬季,海南省就已经成为了整个北方市场的重要农产品供应地,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菜篮子”“果盘子”。然而,近来发生的海南“毒西瓜”“毒豇豆”等事件,使得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本论文以海南省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S市为主要调研对象,对S市政府监管农产品的手段、检测农产品的流程、追责问题产品的方式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并调查了S市农产品的生产特点、生产形式,以及农民在生产中的职业道德情况等,同时采取了集体访谈、与会座谈、实地观察、个体访谈等调查方法。调查发现了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不足之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的农民职业道德问题,力求于对农民职业道德的研究,探索出农民职业道德与农产品监管的契合点,从而为政府对农产品的监管乃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视域下的农产品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农产品定义为,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则指的是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杨天和认为,农产品的质量无论是在产前的农药、化肥、兽药等农用化学品的投入环节中,还是在产后环节的分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中,都可能存在着安全隐患。[1]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也成为了政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通过对S市的实际调查,我们发现了政府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主要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1)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较难

毋庸讳言,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需要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环保、药监、商务等多个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2]通过对S市的调查发现,政府监管农产品的主要手段有:市场检测、超市检测、生产基地检测、田间地头检测等。由于农产品的生长周期较长,受到天气、虫害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而S市农产品生产户较多,且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布局较为凌乱,政府要想对每个生产户进行逐一监管是具有很大难度的。因此,S市政府对农产品的检测大都采取抽检的形式,如果检测到了问题产品尚可从源头上堵住其流通并处理掉,但是,如果没有抽检到问题产品,那将造成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

(2)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鉴定难度较大,成本较高

农产品作为一种“经验品”,其特性只有在消费者“消费之后才能够了解的内在特征,如鲜嫩程度、汁的多寡、香味、口感、味道和烹饪特征等。”[3]消费者不能够直观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准确的判断。此外,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有毒物质等问题还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手段才能检测出来。在调查S市政府检测农产品的流程中发现,其主要流程为:采样——送样——检测——处理。并且采样的地点、送样的时间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但是,检测得出结果尚需时日,而有些农产品的货架期较短,如:海南番荔枝等,也许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农产品就已经烂在地里了。在具体的采样工作中,S市则采取了片区安监员采样制度。每一位安监员都会对片区基地的瓜菜每周抽检2次,且每个品种不少3个样的检测,然而,单次检测的费用就已不菲,如果要是进行全面的检测与监管,那将消耗巨大的人力与财力,这为大批次、全方位检测工作的开展提高了难度。同时,农药、化肥等化学制剂的种类繁多,一定程度上也给检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等增加了挑战。

(3)对问题产品进行溯源追责的难度较大

目前,由于我国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追踪溯源体系不是很完善,要想对问题产品彻底地溯源追责是有很大难度的。在调查中发现,S市农产品生产大都集中在分散零乱、生产规模小、种植品种杂乱无章的个体生产者中,而收购商在收购农产品的过程中,并没有采取不同产品归属不同生产者的标记方式,只是简单、统一地进行收购。如果有小部分问题产品掺杂其中,那么就有可能坏了“整锅大汤”。这也加剧了政府溯源追责的难度。以2010年海南省的“毒豇豆事件”为例,当年海南省一共出售了50万斤豇豆到内地,然而,被查出的问题豇豆也只有10斤,而这10斤问题豇豆却使得海南省整个农产品市场遭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豇豆也由平常收购的3元每斤的价格一度跌到4毛钱每斤。对于整个事件的处理,除了追究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部分农产品批发商以及部分销售有毒农药的商家外,几乎追究不到这10斤问题豇豆来源处的责任。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中折射出的农民职业道德问题

恩格斯曾经说过:“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4]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正是农民职业道德严重失范的映射。在对S市农产品的生产特点、生产方式,以及农民生产中的职业道德情况等方面的调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1)失信违约普遍,利己思想突出

孔子曾经说过,民无信不立。诚信不仅是立人之本,也是为人之基,还是农民职业道德的重要要求。但是在S市调查中发现,部分的农民在种瓜菜的时候会有所区分,自家食用的往往种植在固定的一块地上,这块地里种的瓜菜基本上不怎么施用化肥、农药;还有部分农民不等打了农药的蔬菜过了休药期便采摘上市销售,并对消费者谎称已过休药期或者不施用任何农药。

农民“进行农产品生产,不仅是满足于自身的消费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得到经济利益”。[5]在S市的调查中发现,大约百分之七八十的农民都认为从事农产品生产就是为了赚钱致富,还有大约百分之六七十的农民认为能够提高产量挣得到钱的方法都会去学、去用。这种“经济利益至上并压倒一切”的利己思想一旦泛滥,就有可能造成农民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为了增加产量或其他目的,滥用化肥、农药和兽药,甚至使用激素、禁用兽药以及禁用添加剂等,使得这些物质在食品中含量超标,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形成了潜在的危害”。[5]

(2)轻视文化学习,违法生产严重

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对S市农民的文化学历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民只是小学、初中毕业,高中毕业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少。农民日常很少去或者主动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对农药、化肥等化学化工品的用量以及详细的操作上大都是凭借着平时生产中所积累的经验与感觉,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农药说明书上的要求使用。而且大多数农民对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基本不知情。在2010年的海南“毒豇豆事件”中,部分农民正是违法地使用了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后,造成了大量的高毒农药残留在豇豆中。在对S市农民使用农药的情况调查中发现,虽然高毒农药瓶上都会印有“高毒”的字样和相应的警示标志,但是部分农民还是宁愿去购买这些高毒农药,因为一瓶杀虫效果一样的合法农药价格则是一瓶高毒农药价格的五倍之多。这种“无知即无畏”的想法,有可能会因为既得利益的驱动“而在投入物的选择及用量上违背诚信道德”[6]导致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辨别是非较差,盲从瞎随成风

大部分的农民对于在农产品生产中的“孰是孰非”的问题的辨别能力还是比较差的,在对S市的农民访谈中发现,他们大多考虑的是“有利可图”的问题。而且村里的生产大户、农业好手都是大多数农民争相学习模仿的对象。农民们不会去考虑这些大户们在从事农产品生产中“是不是用了违禁药来提高产量”、“是不是添加了禁用品来促进生长”等问题,而是更多地在乎于这些大户们取得高产量、高效益的最直接的做法。

三、农民职业道德与农产品监管的契合

当前,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大多立足于法律制度的完善、监管体系的完备、检测技术的提高等方面。虽然都注意到了道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但都忽略了对道德尤其是农民职业道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的研究。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都是由农民“不道德”行为造成的,这些行为又都是显而易见的,深入研究仿佛“嚼之无味”,对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貌似作用不大。但这却忽略了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农民。无论是从法律制度,还是从科学技术,都只是治住了其“行为”,却改变不了其“内心想法”。所以说,政府要把农民职业道德纳入到监管农产品的体系中,发挥农民职业道德的约束作用,使农民树立起职业道德的理想、信念,以达到管控自身行为的重要目的。

(1)二者的本质、目标互相契合

农民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仅是农民在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还是社会所赋予农民这个职业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对于农民职业道德而言,“其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仅是社会道德原则和道德要求在职业领域的具体化”,[7]还是农民有序地从事农产品生产活动的重要保证。农民职业道德的目标就是要在农民的心目中树立一个准则,凡是在农产品生产活动中都得按照着这个“本”去行事。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本质就是对这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不正常现象进行管理和控制,以维持社会的正常合理秩序的运行。其目标就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让人们吃上放心的食品。

因此,二者在本质与目标上有以下几点契合:第一,指向性。生产放心的、安全的农产品本就是农民职业道德对农民进行规范调节的必然要求。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的最终归宿就是让全社会吃上安全食品。第二,行为性。农民职业道德约束的就是农民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政府对农产品的监管也是通过制约农产品生产中的不法行为进而达到对所有农民的行为的约束。第三,内在性。农民职业道德要做到的就是让职业道德的观念深入人心,转变人们的道德意识,从而内化至人心。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机制对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制约,并使得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进而达到内化效果。

(2)前者能够从理论上完善并丰富后者的运行机制

农民职业道德关注的更多是农民的“内在”,主要是通过在农民的心中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意识从而达到的一种自我约束。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属于“他律”范畴,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色彩。对于自律——农民职业道德而言,因其有着丰富而又深刻的理论内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政府对农产品的监管,弥补政府监管的漏洞。这主要体现在:1、让农民加深对自身职业的认识,使他们能够“爱农民这一行,努力干好农民这一行”;2、诚实做人,诚信生产,不掺假,不造假,讲信用;3、从消费者的健康角度出发,生产公道,不偏不倚,把自己与消费者一致对待,他人的健康安全就是自己的健康安全;4、要生产出健康安全、质量过关的农产品,踏踏实实、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5、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多为社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不去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

(3)前者能够为后者节约成本,达到最佳的防范效果

农民职业道德作为农民自身的一种“自律”方式与政策、法律、制度等的规范有所不同,其能够在农民的内心深处扎下长久稳定的根基,并且还“具有自身所独特的优势,这是其他规范形式所无法替代的”。[8]职业道德理念、意识等在深入到了农民的内心后,就能够唤醒他们埋藏了许久的“良知”,使得他们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会“内省”一番,这能够做到孔子所说的:“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与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不同的是,政府的监管必须要时时刻刻存在,监管的强度也不能松下来,长期以往的花费是相当大的。如果政府监管中的哪一方面哪一环节稍微有所松懈,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农民职业道德对政府监管的契合,不仅为政府节约了巨大的成本,二者的结合还能够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效果。

四、以农民职业道德为基点,拓展农产品监管的有效渠道

把农民职业道德契合到农产品的监管中去,使之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有效手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扩展监管渠道,以达成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良好效果。

(1)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加大农民的职业道德教育

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影响着农民对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掌握、职业道德理想与信念的树立、相关事件中的道德判断等等。而农民的文化素质的提高也促进农民能够接受相应的职业道德教育,为职业道德教育的进行做好铺垫。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多开展“文化下乡”、“技术下乡”等活动,同时“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要鼓励专家学者下乡帮扶,并将校外基地建成农业示范园”,[9]而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应当伴随进行农民的职业道德教育,让农民们确确实实地在掌握了科技文化知识的同时又能够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

(2)以生产大户为着力点,树立道德榜样

毛泽东曾经说过,“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10]这也正是大多数农民愿意对村里生产大户盲从瞎随的关键所在,他们跟着学大户就能挣得到钱,就能够富裕。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还不能够完全地对每一位农民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因此,还得以生产大户为着力点,加大对大户的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大户的职业道德水平,并在村里树立道德高尚而农业生产能力又强的农业大户为道德模范,使其发挥出道德模范带头的作用,将其道德影响力辐射十里八乡,从而达到带动周围农民的职业道德水平提升的目的。

(3)建立起道德的奖惩机制

道德的奖惩机制与其他奖惩机制有所不同,首先,并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其次,也并没有非常大的强制力。但是道德的奖惩机制的建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区域内一定人群范围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得违反道德要求的人身处舆论漩涡,时刻都感受到“无地自容”,使其不敢再去做违背道德要求的事情。这也能够对其他人起到一种教育作用。正如邓小平所说的:“要通过加强责任感,通过赏罚分明,在各条战线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风气。”[11]

(4)发挥品牌效应,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

俗话说的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的品牌好的声誉往往就意味着好的质量。而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考察海南的时候也说过:“一定要把好质量关,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使海南蔬菜品牌保持良好声誉,更好地开拓市场”。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一定要把海南建成我国重要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因此,要充分发挥品牌的效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品牌,还要让大多数农户都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品牌的建设中来。这不但会得到更多农户的支持,而且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化经营的不断深入,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户投入到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中来。这不仅会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增强品牌的竞争力,还会迅速地提升区域农业整体品牌在国内外的形象,进而促进当地农业的全面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农民职业道德契合政府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能够更好地从根本上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之道,进而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杨天和.基于农户生产行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实证研究——以江苏省水稻生产为例[D]. 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6:1-159.

[2]刘双,姜岩.论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的作用[J].生态经济,2011(10):110-112.

[3]王秀清,孙云峰.我国食品市场上的质量信号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02(05):27-32.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333.

[5]张耀钢,李功奎.农户生产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4(06)34-35,47.

[6]周应恒,霍丽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经济学思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3,26(03):91-95.

[7]卢黎歌.对职业道德的在认识[J].思想道德修养,2003(08):48-52.

[8]赵清文.道德功能问题研究述评[J].伦理学研究,2009,5(03):26-29.

[9]付景远.破解“职业农民建设难”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5(12):6-8.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96-197.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42.

[责任编辑:姚晓黎]

Farmer Occupation Moral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ervision from Perspective of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Based on Surve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S City Hainan

WANG Run-hong1,QIU Qi-zhao2

(1.Policy Research Office,CPC the Qiongzhong Li and Miao Autonomous County,Qiongzhong 572900,China;2.School of Maxism,Guilin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Guilin 541004,China)

Abstract:The emergence of the quality safety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reflects ineffective government supervision to agricultural products. However, in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process: quality identification, the problem of accountability and other aspects, the government can not be exhaustive. Therefore, we should base on the deep research on the farmer occupation moral to find the farmers’ ethical issues in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find the meeting point of the farmers’ professional moral with the government supervision, thereby provide a powerful reference for expand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ervision channels and solve the problem of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saf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Key words: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farmers’ occupational moral;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ervision; agree with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901(2016)02-0006-05

作者简介:王润鸿(1990-),男,海南海口人,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发展;邱启照(1962-),男,广西桂林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发展。

基金项目:广西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阈下农民职业道德失范的形成机理与对策研究”(YCSW2014146)

收稿日期: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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