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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的党纪建设

2016-02-10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行为准则与时俱进党纪

王 娟



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的党纪建设

王娟

(中共盘锦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辽宁盘锦124000)

摘要:在不同时期,政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特点和问题各不相同,所以,各政党在制订和修改党规党纪时,都顺应形势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完善。2016年1月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体现,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党纪;行为准则;与时俱进;纪律保障

党纪是政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系政党组织存续的关键因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党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加强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以问题为导向,是党纪修订和完善的核心,只有党纪的与时俱进,才能实现执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与时俱进加强党纪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所在。这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由原来的十大纪律变为六大纪律,各种纪律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尤其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构成完善的党的纪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党的纪律,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可见,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最重要的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党纪建设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1.无产阶级政党是靠严明的纪律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号召力和向心力,就是靠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来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确立了该组织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严肃强调纪律在组织建设中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就明确指出:“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一大纲领作为“临时党章”,为党的纪律建设奠定了基础。而二大通过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把“纪律”就单独设为一章,并在其中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的思想。此后,随着党章的不断修改和完善,都继承了这一重要思想和组织原则。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显示出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立场和原则,为在残酷的环境下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纪律保障。

2.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革命战争年代,毛主席就曾说过:“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2]“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3]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非常重视从严治党,他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接受监督。”[4]他多次强调要从制度上恢复并发展党内外监督。因此,当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党先后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对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和条例,推进了党的建设。

正是由于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才从一个小党发展成为今天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当前,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但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泊、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责任担当缺失等问题,如果不加强纪律约束,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要切实解决党自身建设中出现的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起完善的党内纪律体系,为实现预期的奋斗目标做好纪律保障。

(二)党纪建设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的纯洁性是实现党的先进性的前提。从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社会曾出现过300多个政党组织,最后走向胜利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其赢得民心的核心力量,就是她始终保持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列宁是重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代表。列宁认为,纯洁性决定党能否带领人民前进,并且强调:“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5]他主张首先要严把党员入口关,重视思想入党,把各领域优秀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绝不让动机不纯、操守不洁者混入党内;其次是畅通出口,建立党员退出的规章制度,及时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实践证明,没有制度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也不可持续。

2.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贯重视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90多年历史证明,党只有保持纯洁性,党才能有强大战斗力。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之时,毛主席提出:“要取得胜利,就要有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的标准的党。”[6]改革开放后,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与时俱进地提出加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方面,习近平多次提出通过完善党内制度及工作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体系,作为保证党纯洁性建设的关键。习近平强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对和经受住考验、化解和战胜危险的重要法宝。”[7]

3.党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相关制度建设。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中央先后颁布实施了多个制度法规,有力推进了党的建设。这次新修订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基本要求。字数虽少,但内容丰富,像革命战争年代党中央对红军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样,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自己的行为标杆,让廉洁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党纪建设是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1.纪律建设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在伦敦创建之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就鲜明地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8]中国共产党从一个弱小的党,经过90多年的奋斗,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政党,靠的就是严密组织纪律、步调统一行动。“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胜利,是同我军有着高度自觉的铁的纪律分不开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更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条宝贵经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把路线定义为“王道”,纪律定义为“霸道”,并把纪律和规矩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豪迈地称为“伟大的工程”,可见,纪律建设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

2.铁的纪律是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前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党内纪律的破坏,邓小平严肃地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党纪,在纪律建设方面尤为突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就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10]中国共产党党纪建设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探索和完善,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成为规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工作生活、言行举止,纠正和处置违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准绳。

二、国外政党纪律建设的特色与价值

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党规党纪,因其创建的原因、类型、所处社会环境、政治环境不同,其党规党纪建设的形式、内容、约束力也有所不同,同时,随着政党和社会的发展,党规党纪也在发生着变化。国际上许多政党顺应时代变化,探索完善新时期严明党纪的规章制度,确保其政党的存在和发展,这些都值得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思考、学习和借鉴,以提升自身党规党纪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不断补充和完善党章,为党内其他法规、法纪的制定提供依据

1.越南共产党非常重视对党章的修改。从1986年到2015年,越南共产党先后召开七次党代会,同时对党章进行了7次修改,从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组织原则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特别把道德修养的内容新增到党员义务中,增加监督、检查党员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生活”和“履行党员义务”的内容,并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行为规范和法理基础。越共与时俱进地修改党章,不仅及时废除了与社会和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文和制度,而且还增添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新条文和新规定,为党内其他法规、法纪的制定提供了依据。越共先后制定和颁布《国家干部道德法规》 《干部、公务员法令》 《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的具体规定》等,建立和完善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集体领导制、党内选举制、党务和信息公开制、权力监督制等制度规范。

2.很多政党以党章规范党员的言行。新西兰工党规定任何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现行党的章程和政策,对损害党的荣誉、不支持党正式推出的候选人或公然反对党的活动,将被开除党籍或给予其他形式的处分。瑞典温和联合党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层特别是党中央必须遵守和服从党章,做到言行规范化。可见,党员在重大问题上必须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如果党员严重违反党章,将被开除出党,从而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

3.有些政党因为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大局意识不强,导致党的凝聚力弱化。墨西哥前执政党———革命制度党,之所以失去执政地位,主要的原因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党缺乏统一有效的理论指导,党内思想混乱,没有统一规范的党章约束。由于党内民主的过度放任,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自由化倾向严重,在一些重要政策上公开与党中央唱反调,煽动和放大党内分歧,损害了革命制度党的形象,致使革命制度党最终失去了执政权。这一教训更值得我们反思和惊醒。

(二)通过党纪约束,确保党员言行一致,维护政党的权威

1.西方国家政党:以政党选举和议会活动为核心,规范党员行为。发达国家的政党党纪处分一般分为四种,包括警告、惩戒、暂时停职、开除出党等。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党党纪的主要目的是围绕政党的选举和议会活动来进行。一般政党都要求党员在选举中必须支持本党候选人;在议会中必须和党保持一致,按照党组织的意图投票。如果违反选举和议会活动要求,将会受到党纪处分。例如,法国的社会党明确规定:在履行选举职能时,党员只能支持社会党提出或支持的候选人,不得支持其他候选人。如果党员投了其他党的候选人的票,社会党将对该党员处以严格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出党。[11]

2.越南共产党:特别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越南共产党新党章规定:党员要“绝对忠于党的革命宗旨和理想,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纲领、党章、党的各项决议、指示和国家法律;完成交付的任务;绝对服从党的分工和调动。[12]越南共产党对违反政治纪律和规范的党员,特别是在党内鼓吹自由化和多党制言论的党员,坚决清除出党。20世纪90年代初,越南共产党果断地开除了公开宣扬自由化和多党制,反对党的领导、否定民主集中制的党内高级领导人陈果等人,以维护越共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制西方思潮的渗透和破坏。越南共产党自革新以来,非常重视从法规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例如,越南共产党的干部和公务员,都要对个人房产情况及其配偶和子女在国外自费留学的经费来源情况进行申报。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同时,越南共产党还重视国家法制建设,把执政党的领导纳入国家法律的框架。

3.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所实行的严格执行党务守密、个人操守、适任考核等规定,在客观上直接发挥国家法律作用,保证了政党活动的合法性。同时,还制定了许多公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条例》 《防止贪污法》 《财产申报法》,等等。这些法规条例对公务员的工作、生活、言论、行动一一作了具体规范,新加坡颁布的这些约束公务员行为的法规,同样对行动党党员也有约束力。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李光耀执政期间,他认为要确保政府廉洁,首先高层领导人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一旦主要领导人廉洁程度不够,则整个政府的廉洁就会弱化而最终崩溃。因此,李光耀十分注意自身及主要领导人的自律性,将其作为一条反腐败措施严格执行。

4.古巴共产党:不搞特殊化,待遇与普通民众的差距很小。古巴共产党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是政党中的楷模。工资方面,党政干部的工资待遇完全公开且与一般职工差距很小,卡斯特罗的工资也只有500比索,而油田工人和科技人员月工资可达500—600比索;住房方面,古巴职工的住房多数是统一分配的,除个别领导人有官邸外,领导干部都分散居住在普通居民区中;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标准对所有人(包括政府部长)都一样,古巴领导人也同老百姓一样凭证按规定数量购买商品,没有特供;用车方面,除卡斯特罗外,其他党政高级干部官员一律使用普通的拉达车,集体活动乘面包车。卡斯特罗本人生活俭朴,不图奢华,不搞特殊化,与平民百姓没有两样。[13]

(三)党内设有监督机构,监督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依规合法

1.西方发达国家政党:一般都设有专门的执纪委员会。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党,内部一般设有仲裁委员会等专门的机构,负责执行党的纪律。仲裁委员会相当独立,仲裁委员会成员都是由选举产生。例如,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党内监督机构由监察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以及一些临时设立的调查委员会组成。其党章规定: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九名委员组成,其任务是为了监督党的执行委员会和审理对党的执行委员会的控诉,党的仲裁委员会设置在党的各级组织里面,其裁决范围包括:第一,在党纪审理程序中。第二,在有关适用和解释组织章程和各种规章以及工作团的准则(第十条)和工作条例的争执中。第三,在对选举提出异议或指控选举无效的审理程序中。[14]可见,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内监督机关和同级的党的执行机构处于平行地位,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工作完全独立,不受任何指令的约束。

2.一些政党设立民意收集部门,监督现行政策是否合乎民意,根据民意情况向相关决策部门提出政策调整建议。例如,印度国大党在执政期间推出的《农村就业保障法》,在执行期间出现腐败、管理混乱、资金滥用等问题。为此,国大党多次召开会议,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对一些分管部门提出质询,并提出改进意见。

3.一些政党为确保实现党的意图,对决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例如,澳大利亚工党设有党内弹劾机制,对领导人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危机进行弹劾。2010年6月,陆克文总理在重大决策方面有所失误,被迫辞职。

三、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纪建设的重点

党要管党、治党,凭什么管,用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经验教训进行了全面深刻总结,对什么是纪律和规矩、为什么要严明纪律和规矩、怎样严明纪律和规矩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科学阐述。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15]突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党的建设最突出的要求。

当前,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都能遵守和维护党规党纪,但也有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无视党规党纪,把党规党纪当成“橡皮筋”、“泥娃娃”,任意取舍,弹性十足,纪律规矩意识弱化。因此,在借鉴国外政党党规党纪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从各方面切实加强党规党纪建设。

(一)以党章为基准,完善党纪建设

1.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就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所有其他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必须以党章为遵循。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都不能超过党章规定的范畴,都要坚持自觉遵守党章的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要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在立规修法过程中必须体现党章的原则和精神。

2.党章中的纪律要求具体到条例。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排在第一位的“规矩”,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母体”。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从高到低,全面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道德标准和纪律要求,尤其是对党员义务方面的要求,对存在的不重视、不履职的现象进行了规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少数党员口无遮拦,不分场合、不分对象,想说就说,给党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的形象。对这种与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背道而驰的党员及其行为,一旦发现,就要根据党规党纪及时予以处理,以维护党章和党组织的权威。《纪律处分条例》第3条就明确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就是要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维护党章的崇高地位。

(二)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执纪的严肃性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矛盾、风险、挑战并重的局面将长期并存,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复杂艰巨,要坚定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越要以更严的制度管党治党。

1.深刻认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党的政治纪律是党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为等方面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的必须遵守的规矩。政治纪律是硬约束,是最核心的纪律;党的政治规矩,既包括成文的纪律,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等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五大上就明确提出“政治纪律”一词,并着重指出要重视政治纪律,不应将党的纪律机械地应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党内出现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的行为,邓小平同志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中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现在特别重要。谁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着重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16]

2.准确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核心。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党规党纪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规定不够突出、具体,致使部分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不会违纪。在这种认识和观念支配下,一些党员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此,必须加强对党员的党规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准确把握政治纪律的核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遵守政治纪律之首,决不允许出现“令不行、禁不止”,更绝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不理、不睬,打折、变通。

也即是说,要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政治纪律,必须成为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的“高压线”。新颁布的《纪律处分条例》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放在了第一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纪律处分条例》第45条、第46条明确规定,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或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或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纪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核心,就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搞任何形式的团团伙伙和派别活动。《纪律处分条例》第52条就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新增加的内容,对党员增强遵守政治纪律意识以有力的约束和监管,同时,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

3.领导干部要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自觉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若干年来,由于诸多原因,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模糊,甚至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贪不拿”就是好同志;一些党员干部私下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搞小圈子,甚至进行破坏党的活动,挑衅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反对党和政府等,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和党的团结。

第一,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同时,通过听党课、到党校集中培训、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形式,进一步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到政治纪律的重要性,让遵守政治纪律这把戒尺入心入脑。

第二,要明确主体责任。凡是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和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61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事实证明:党规党纪只有全面、从严,才能体现制度的系统性和缜密性,才能使各级党组织都充分认识到抓好党规党纪是本职、不执行党规党纪是失职、执行不好党规党纪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三)完善党内党外监督,有效公正地执行党纪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关键,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为此,第一,把从上至下的组织监督和从下至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第二,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第三,把党内监督和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社会、新闻舆论等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党规党纪监督体系。

1.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是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经常进行述职述廉,有助于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自律。为了使这项制度更具威力,不流于形式,还应根据实践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第一,应逐步扩大述职述廉的对象。当前,述职述廉一般都局限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些单位会涉及到中层干部。这样,述职述廉的对象就很少。根据实际需要,可探索扩大监督对象。对一些廉政风险点比较高的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些普通职工,应逐步列入述职述廉范围,从底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第二,应逐步扩大述职述廉公开的范围。目前,听取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也是有一定范围或一定级别的人员才可以参加,监督也就成了少数人对少数人的监督,面窄,难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要使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就应扩大公开的范围,让本系统职工,甚至邀请本地区一些相关行业的代表参加述职述廉会议,达到公开、透明。

第三,要逐步将述职述廉情况与干部考核管理相结合。述职述廉会议后,要及时公布群众对述职述廉报告的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及时反馈对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强化监督力度。

2.完善巡视工作的体制机制。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为把《巡视工作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巡视利剑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的体制机制。第一,要深化和拓展巡视内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首位。真正实现“全覆盖、一盘棋”。第二,突出问题导向,真正起到震慑遏制作用。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一要盯住矛盾的突破口,精准发力。二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第三,重视巡视整改,确保巡视监督取得实效。巡视工作的成效如何,关键看是否有效解决好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一要落实责任。要全面地、无死角地向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二要加大查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重点问题重点解决,要求限时高质办理结束。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党组织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从而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3.强化党外监督。党外监督更能客观体现监督的透明与公正。不仅能防止权力滥用,还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因此,第一,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党外监督,对积极的好的意见建议,要给予充分肯定,及时采纳;同时,对一些尖锐的意见建议,要以一种谦虚、谨慎、开明的态度予以对待,让党外人士感受到其监督的必要性和价值。第二,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凡是不涉及到保密的,都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第三,党外监督要制度化。要使党外监督有序进行,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确保党外监督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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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树勋

中图分类号:D26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16)02-0081-06

收稿日期:2016-02-16

作者简介:王娟(1975-),女,辽宁宽甸人,中共盘锦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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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党规党纪“小锦袋” 党员学习真方便
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
如何理解“党纪严于国法”?
从合作原则看英语对话中的性别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