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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与梦想建国以来住房城乡建设成就掠影

2016-02-04中华建设编辑

中华建设 2016年10期
关键词:城镇城镇化住房

《中华建设》编辑

国庆特别报道

辉煌与梦想建国以来住房城乡建设成就掠影

《中华建设》编辑

201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建国第67周年。

岁月流转,春华变秋实。67年精心规划,67年辛勤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者用双手描绘出新中国从落后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挺进的宏大图景。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道路纵横南北,一盏盏灯火点亮山乡,“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昔日的奢求早已走进千家万户,“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憧憬,正在逐步实现。

统筹城乡,城镇体系协调发展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决定了我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1978~2014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4.7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规划》提出,未来我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发展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即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7.7亿,比解放初期的10.64%提高了35个百分点;比1982年的21.1%提高25.6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95个百分点。

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跨国公司总部集聚,国际影响力逐步提高,成为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的承办城市,是展示新中国六十年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小城镇在吸纳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和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功能独特,在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城镇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以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为中心,多个城镇共同组成的城镇群迅速成长,成为我国对外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对内引领区域发展的战略要地。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三大城镇密集地区,以不足3%的国土面积,聚集了全国14%的人口,创造了42%的国内生产总值,吸引了79%的外来投资,在辐射带动城乡和区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在内地人口密集的成渝地区、关中地区、中原地区、长株潭、北部湾等地,城镇群也在发育和壮大。

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决策和城乡规划的指导和调控。1989年《城市规划法》颁布以来,我国城乡规划编制方法不断改进,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加强,法规日益完善,实施保障机制日益健全,逐步形成了从全国到省、市、镇、乡、村等对应于不同行政管理层级的完整的规划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适应不同需要的多种规划类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更是改变了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城乡二元规划管理体制,统筹城乡规划建设,通过优化城乡结构和布局,引导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深化改革,安居工程保障民生

住房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住房矛盾突出表现为触目惊心的城市“贫民窟”等城市病。联合国人居署报告显示,2010年世界贫民窟人口达8.276亿人,约占全球城市人口的1/4。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福利分房制度,职工住房由国家和单位负责建设分配。这一保障模式否定了住房的商品属性,加之“高积累、低消费”及“先生产、后生活”思想的影响,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1977年,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虽然上世纪90年代初启动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试点,但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住房供给短缺问题突出。

以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为标志,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改革调动了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商品房的积极性,培育了房地产市场,增强了住房供给能力,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7.1平方米。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跟进不够,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2007年,国务院明确将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责范围,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十二五”规划提出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目标是覆盖约20%的城镇居民家庭,覆盖范围之广、投入力度之大、建设速度之快前所未有。2012年国家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达到3800多亿元,比2007年增长近38倍。

尤其是最近几年,为了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实现“住有所居”,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年至2014年是我国棚户区改造力度最大的两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

2015年,棚户区改造继续大力推进,又开工601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几千万群众得到了实惠,住房条件改善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人民群众有了更大的生活和奋斗信心,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也得以发挥,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经过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以推动,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得以提高,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作用。

2015~2017年,还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保障房的质量也成为广大百姓关注的焦点。从历年检查结果来看,棚改安置房工程质量总体是好的、可控的,工程结构也基本安全。不少项目的工程质量达到了较高水平,有的还被推荐参与建筑优质工程的评选,做到了民生工程把好事办好。目前,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不足4平方米,发展到接近30平方米。

服务民众,市政设施提档升级

新中国成立67年,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公共设施从无到有、由弱到强,满足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系统已基本形成。到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 1.9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80亿吨。其中,卫生填埋处理量为1.15亿吨,占63.9%;焚烧处理量为0.61亿吨,占33.9%;其他处理方式占2.2%。无害化处理率达93.7%,比2014年上升1.9个百分点。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6万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 32.3%。

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进步较晚,建国以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污水处理的需求主要是以工业和国防尖端使用为主。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拉动了污水处理的需求。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污水处理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污水处理需求的增速远高于全球水平。自2002年以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以年均的速度增长。

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类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同时,我国推进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4亿立方米/日,全年累计处理污水量达410.3亿立方米。2015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97%。

能源是城市运转的动力。从上世纪80年代的焦炉气,到90年代的液化石油气,再到21世纪初更清洁的天然气,目前全国燃气供应总量达630亿立方米,用气人口3.2亿,分别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长847倍和174倍。城市供热由小锅炉区域供热,发展到城镇集中供热,再到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0亿平方米,较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20倍。城市供水由简单粗放型供水,发展到城市供水与城市节水并举,人均生活用水量从38升提高到178升,用水普及率从42%上升到95%,水质检测标准已达到发达国家同等水平。

交通是城市运转的载体。目前,全国有路灯1400万盏,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24倍;从传统的白炽灯,发展到更亮、更节能的LED灯;从用电,发展到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小小的路灯,照亮了60年城市发展的道路。我国城市道路长度25万公里,面积43亿平方米,较新中国成立时分别增长了23倍和58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大量应用,全面提高了城市道路桥梁质量和承载量。全国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312.5万公里,比1978年增长了近4倍;全国通公路的乡镇、行政村比例,由90.5%和65.8%增加到98.54%和88.15%。

高速城镇化中的大规模建设,使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一度恶化。国务院于2001年召开了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确定了21世纪前10年城市园林绿化的奋斗目标。如今,城市数量增加了、面积扩大了,但绿地并没有减少。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已达174.7万公顷,公园面积21.8万公顷,分别是建国初期的9.42倍和12.8倍。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三项绿化指标分别为9.71平方米、33.29%和37.37%,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达139个。

从1992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约有半数城市(310个)、1/10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与创建之初相比,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量大幅度增长,城市绿地总量增加了4.7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升了6.3倍,城市公园面积增长了8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60%以上的城市建立了绿线管制和公示制度,大树移植、大草坪、大广场建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侵占公园绿地建设经营的私人会所等违规项目得到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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