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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创新概念的界定

2015-04-17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二重性外部性绿色

刘 勇

(福建江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绿色创新概念的界定

刘勇

(福建江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绿色创新具有产品提供、过程保护和技术促进等功能,每种功能又具有鲜明的对立性二重属性。在当前主要的四种“绿色创新”定义中,整合绿色创新产品的质量二重性是可持续和生态创新概念的基点,协调“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是环境创新概念的要义,具体的绿色创新概念则侧重于绿色技术在共有和私有之间的平衡。

绿色创新;二重性;生态创新;环境创新;可持续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绿色经济的概念自1989年被D.W. Pearce等人提出以来,其确切含义就一直在被不断挖掘。201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给出了一个绿色经济的定义,认为它是一种在显著降低环境风险和资源稀缺的同时,促进人类福祉和社会公平增进的经济,其详细解释是:在绿色经济中,收入和就业的增长由降低碳排放和污染、提高能源和资源使用效率、阻止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服务损失的私人和公共投资驱动。[1]这一定义本身并无特别之处,但是引起注意的是这一定义的提出过程:相对于可持续发展概念在发布前的“精雕细琢”,绿色经济词语的推出不仅没有经过广泛磋商,而且还有意避免在国际范围内被讨论。[2]这是什么原因所致?

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有关绿色经济尤其是评判经济的“绿色”及“绿色程度”的立场和观点繁多。一般认为,绿色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包括环境资本在内的资本存量要被大范围、大规模地重新整合配置,它既包括清洁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硬技术的创新,也包括对这些创新的管理的软创新。然而,一接触到这类创新,人们就会发现,仅仅其主流称呼就有四种:可持续创新、生态创新、环境创新和绿色创新a基于本研究的概念类比属性,对四种概念相关研究的阐释归入本文第五部分。。依据Tim Schiederin et al.(2012)利用谷歌学术搜索数据库进行的文献检索研究,从静态方面来看,至2010年,在世界范围内的8516种学术出版物中,以绿色、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创新为主题登载文章的出版物总数中,绿色创新类占9.8%,生态创新类占17.6%,环境创新类占31.9%,可持续创新类占40.7%;从动态方面来看,自2009年以来,每年以绿色创新为主题登载文章的出版物数量趋于稳定,而生态创新、环境创新和可持续创新主题类出版物数量,均开始以每年减少约100种的速度下降;从内容方面来看,四类创新研究涵盖了七个学科,其中,62.6%的出版物涉及商业、行政、金融和经济,25.0%的涉及社会科学、艺术和人类学,7.9%的涉及工程、计算机科学和数学,2.0%的涉及生物、生命科学和环境科学,1.4%的涉及化学和材料科学,1.0%的涉及物理学、航空航天学和行星学,0.3%的涉及医学、药物学和神经科学。[3]

很显然,对“绿色创新”内涵存在不同的理解。理解的不同并不构成问题,问题在于,这种不同的理解跨越了数个学科,它直接导致在世界范围内对绿色创新管理的研究落后于绿色创新实践。2010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指出,尽管主要的工程学,例如风能和太阳能,已经在实践中为可持续方法和措施的提出做出了显著贡献,尽管20世纪末德国80%的创新型企业就已经在接手环境友好型创新项目,但对此类创新的管理研究却很不够。[3]实际上,早在21世纪初,就有学者指出,应当基于生态创新的研究和综合生态经济学,对创新概念重新给予定义。[4]

二、研究前提和假定

1.如前文所述,学界对“绿色创新”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趋于广泛和提高,本研究将现有的各种有关绿色经济的创新统称为绿色创新,但在概念的具体对比过程中,绿色创新是特指,有其特定含义。

2.本研究的基点是假设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成立。1995年,Poter,M.E.和C.Vander Linde提出,适当的环境管制会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5]笔者认为,波特假说的实质是:绿色创新的动力可能不同于传统的技术创新,它是外生的。对此,David Popp等人的实证计量模型证实,知识增长对(可再生能源)技术投资有稳健的影响,但很小,它不及政策导入对(可再生能源)技术投资的促进作用。[6]假定绿色创新不可或缺,那么外生政策的驱动非常重要,因为,如果认定同传统技术创新一样,绿色创新也是靠知识供给驱动,那就等于说,生产和服务组织现有的非绿色技术路径依赖是逐渐强化的,要想实现绿色创新,就只能放弃现有的几乎所有生产技术。显然,这在管理中是无法 实现的,本文的研究也将毫无意义。

3.本研究内容虽暗合了大卫·蒂斯(David J.Teece)的动力能力理论(Dynamic Capability Theory),但更突出公共管理中的绿色创新管理。动力能力理论的核心是: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不断取得、整合、再确认内外部的行政组织技术、资源和功能性能力。[7]从生产者角度来看,绿色创新自然需要生产和服务组织提高创新的动力能力,但是,本文认为,在社会民众生态需求不足的情况下,绿色创新管理的发起者应当是政府,也就是说,对绿色创新管理的研究,应当在公共管理语境下展开。

三、研究方法

1.比较拆分法。对问题的研究,或者从个别到一般,或者从一般到个别,前者便于把握解决问题的总体方向,后者则有助于提高效率。本文的研究整体上遵循从一般到个别,将“绿色创新”进行内涵挖掘,其后,厘清其中不同概念的边界,使其和而不同。

2.功能分解法。绿色创新既是一种产品或服务,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态需求;也是一个“绿化自然”的过程,能够为人类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还是一项技术,能够使生产函数朝着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 方向转变。本文从分解绿色创新的这些功能入手,推理出不同“绿色创新”概念的侧重点。

四、研究过程

(一)绿色创新产品的质量二重性

约瑟夫·M·朱兰(Joseph M. Juran)指出,质量是产品的适用性,即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8]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则拓宽了这一定义的外延,认为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9]由此,环境质量可以被认为是环境特性满足人们环境需求的程度。

由于地球环境具有物质资源的供给者、废弃物的接受器(对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废物部分地进行再循环)、性情陶冶物和全球生命支持者四种特性[10],因而在正常情况下,它满足着人们生产、生活、娱乐、生存等需要。但是,情况现在正在变得不正常,这种不正常的实质——按照ISO8402的定义——是环境“满足人们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正在变得不正常,导致它不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要获得环境以往所具有的服务功能,就必须恢复以往环境中支撑其服务特性的能力。从宏观来看,由于这种恢复不得不主要地在人类的实物生产过程中被实现,所以,很不幸地,环境中支撑其四种特性的能力原本是“天赋的”,现在却要被“生产”出来而成为“环境质量产品”。这样,从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说,生产活动应当具有两种属性:一方面,生产实物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对实物消费的需求;另一方面,生产“环境质量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对环境服务功能的需求。众多研究者从需求角度对“环境质量产品”和实物产品在满足消费时的相斥关系进行了阐述。例如,以实物消费阶段为背景,在建立个人消费函数UA=U(X;Q)(其中实物消费品向量X=x1,,xi,,xm,环境服务向量Q=q1,,qi,,qn)并观察到实物X经由环境最终向个人A提供效用U之后,研究人员得出结论:传统生产方式下,任一实物输出量xi的增加,都会导致某一环境服务qi数量的减少或质量的降低。[11]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也证实了实践当中确实存在“环境质量产品”和实物产品的消费不能被同时正向满足的现象。

绿色创新产品就是要调和实物产品和“环境质量产品” 在满足消费者两种需求上的矛盾,使消费者的实物和环境服务需求同时得到趋于最大化的满足,它构成绿色创新产品质量二重性的核心内涵。这种二重性的启示是,在进入户外消费阶段后,环境的直接服务功能进入了个人消费函数,该函数因此被修正为即个人消费中既包括传统的实物消费,也包括环境质量消费,消费者获得的效用是一种分效用相乘而致的总效用。该式能够说明环境的直接服务功能只能被有限替代:当环境提供的直接效用U(X)是某个“负值”(即环境被污染而造成个人支付的环境成本超过某个上限值)时,实物消费无论带来多么巨大的效用U(X;Q),一个生态消费者A是无法被满足的,因为此时产品提供给他的综合效用是一个 “负数”。

环境服务功能的“能被替代”和“只能被有限替代”,既是实物产品同“环境质量产品”的质量相斥的原因,也是二者能够并存的条件。

(二)绿色创新实施过程的“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

创新的正外部性是指,一个生产组织投入资金研发出一项新技术,并获得商业利润时,该组织承担了所有技术创新成本而无法“捕获”该创新所带来的全部收益——这主要是因为创新知识具有公共物品性。[12-14]因此,一项绿色技术创新必然具有一般创新的创新知识外部性;但这里要说的是,由于该绿色技术创新所对应的产品具有质量二重性,即它还提供环境质量产品,所以绿色创新技术的正外部性还包括它所提供的产品的环境保护正外部性。但是,由于绿色创新大多时候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逐渐消除环境污染负外部性的过程,是一个创新技术的环境保护正外部性逐渐超过旧有技术环境污染负外部性的过程,因此,绿色创新的实施过程就同时具有污染负外部性和环保正外部性。

绿色创新技术的“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在清洁生产中体现得比较充分:生产在由“黑”转“绿”时,确实体现为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丹麦卡伦堡(Kalunborg) 模式是生态工业园清洁生产的典型,但从污染物例如废气的绝对排放量来衡量,该园依然有炼油厂产生的火焰气外排、发电站产生的烟尘外排、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外排,该园区显然存在绝对的环境污染负外部性。在这种背景下,卡伦堡工业园区的生产之所以被称之为绿色生产,是因为相对于没有形成横向耦合与纵向闭合共生链之前的各个独立生产单位,卡伦堡镇每年减排二氧化碳17.5万吨、二氧化硫1.02万吨(还因为有近60万吨的固体废弃物被资源化利用,有近60万立方米废水被循环利用)——园区生产具有相对于以往“黑色”生产的相对正外部性。实际上,卡伦堡镇政府也意识到了自身生产的绝对负外部性属性,并针对这一问题做出了承诺:将于2020年将以碳排放为主的废气排放量削减50%。[15]

具有“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的绿色创新技术大多不是单一技术。从克尼斯物质平衡角度来说,产生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的原因,首先是由于生产过程的副产物进入了环境,其次是这些副产物所造成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影响超出了环境自净力。表面看来,似乎只要不让副产物进入环境就可以消除环境负外部性。但是,创新的一项重要特征是实现商业利润,也就是说没有被外排的副产物必须要被赋予某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功能,即副产物要被转化为某种产品继而成为商品。众所 周知,从原料到产品再到商品的生产链,实际上是一条技术链,甚至是一个高度关联的技术群。卡伦堡工业园模式的绿色创新尤其支持这一观点:园区中的所有副产物莫不先成为原料而后被加工、销售。

(三)绿色创新技术所属主体的二重性

绿色创新的主体自然是企业,但创新的绿色技术有时既属于一个单一企业,又同时被众多企业所共有,而且,一些技术只有被创新地共有才成为绿色技术。这种“绝对共有-相对私有”二重性在浅绿色技术创新中很容易被发现。在卡伦堡生态工业园中,以Asnæs 火力发电厂、Statoil A/S冶炼厂、Novo Group生物制药公司、Gyproc Nordic East 石膏板厂和Soilrem A/S 土壤改良公司为核心的五家企业,外加饲料厂、养鱼场等共同完成了对20种副产物的交换利用。这些企业关闭了一系列潜在和已有的项目,并在此过程中创新了一系列诸如炼油废气生产稀硫酸、制药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制造有机肥料等技术。各技术在被单个的炼油厂和制药厂等公司拥有时,并不体现出环境保护特征,但是,当稀硫酸被附近的硫酸厂用来生产硫酸,有机肥料供周围农场使用,而企业从农场收购农产品做原料生产绿色药品之后,这些被所有企业所共有的“技术群”就体现出绿色创新特征。

绿色创新技术还存在“绝对私有-相对共有”性,即绿色创新技术产生并归属于某企业,随后沿着技术扩散路径逐渐转化为共有技术。这种二重性延迟了技术本身绿色功能的充分发挥,对大范围及至全球生态危机治理不利。例如,在1978年至2006年间,世界范围内的太阳能光伏、地热、风能和碳捕获等清洁能源技术专利数量增加到40万件之多,还呈现出每年递增的趋势[16],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传统化石能源年消费量在全球也急剧攀升,由碳排放造成的温室效应使全球气候在此期间发生了显著变化,由其造成的气候灾难逐年递增。究其原因,除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引进技术的资金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发达国家实行清洁能源专利技术垄断即技术专有制度,导致广大发展中国家很难获得这些技术,结果是西方国家虽“绿”,但世界可能正变得越来越“黑”。

关于创新,C. Freeman 在其《希望的经济学》中指出:“成功的行动依赖于科学认识、政治纲领、社会改革、体制变化以及新的投资规模和方向的高度集合,任何创新技术都是个体组织和全体社会相扶相伴的产物,只不过有时个体先行,有时社会先行。”[7]绿色创新技术所属主体的二重性不仅验证了这一论断,而且表明绿色创新技术在共有和私有之间应当建立某种平衡。

五、研究结果

Tim Schiederin et al.(2012)在对所有的绿色创新定义进行对比分析之后认为,现有的主流概念即生态创新、可持续创新、环境创新和绿色创新在特征上并无区别,因而在概念上可以通用;但同时他们又提出,鉴于在企业和国家层面上有关绿色创新的经济效益、比较选择等方面存在着高度复杂性,有必要对绿色创新进行澄清。[3]笔者认为,现有的有关绿色创新的概念并不能完全通用,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二重性协调角度定义绿色创新的功能。

(一)可持续与生态创新侧重于整合绿色创新产品的质量二重性

1980年,可持续发展概念在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组织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被首次界定:发展和保护并举,确保人类对地球所造成的改变使自身的续存和福祉无忧。1987年,以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本质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同时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这一定义暗含着两种约束:发展要受到来自于现有技术和社会组织在环境资源维度的约束,还要受到生物圈对人类活动影响的吸收能力的约束。

1996年,Fussler 和 James首次提出生态创新的概念,认为生态创新是通过显著降低环境冲击来提供客户和商业价值的新产品、新过程。[17]2007年,Europe INNOVA智库认为,生态创新是能够满足人类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新颖且具有竞争力的商品、过程、系统、服务和程序的创新,在创新的全生命周期里,每单位产出所耗用的自然资源数量最小化、所释放的有害物质最少化。[18]200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生态创新的定义大致是:生态创新能够获取市场绿色租金;它同竞争密切相关而对各种创新的“绿色”并无专门要求;生态创新研究聚焦于使解决环境问题同发展经济有机融合并达到某种程度。[19]

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本质是要解决“满足当代人需求和不影响后代人劳动生产能力”二者之间的矛盾,这可以被看作是要求对立统一地解决绿色创新产品的质量二重性问题。当代人的需求包括实物需求和环境服务需求,但满足程度也就是质量标准有上限,这一上限值即为资源耗竭程度和生态阈值被改变的范围,它的大小取决于对后代人所设定的满足自身需求能力所需要的资源数量和生态阈值的大小,二者呈反向变化。极限思维是,当设定后代能够在类似于月球那样的荒芜生态环境中生活时,当代人的需求就可以摆脱资源和环境约束而无限制地被满足,但这显然是荒谬的。

从绿色创新产品的质量二重性来衡量,可持续创新是产品的可持续生产-消费模式的创新,OECD的可持续创新定义对此做了恰如其分的诠释:市场上应当越来越多地 存在这样的消费者,他们对自身被满足的程度要求相对较低,而对后代设定的满足自身需求能力所需要的资源数量较多、生态阈值较高,反映在其对具体商品的消费行为上就是绿色购买。当生产方在为这些人提供产品时,生产过程就无需担忧各种“绿色”问题,因为在提供产品而满足实物消费的同时,生产本身也同时以有机融合的方式提供了环境质量产品。

(二)环境创新侧重于协调创新实施过程的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

2009年,Oltra 和Saint Jean在生态创新概念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环境创新:它是新的或改良的、有利于增强环境可持续性的流程、操作、系统及其产品的创新,其本质是降低生产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佳结果是生产对环境的冲击为零。环境创新的基点是协调绿色创新技术的“环保-污染”正负外部二重性。[20]Tim Schiederig等人指出,环境创新需要同自身或在组织间进行比较才能得以体现,所以它具有相对性和暂时性。[3]

要经正负外部性比较才有意义的环境创新概念与生态效率观念相吻合。199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对生态效率的定义是:企业在提供满足人类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竞争性定价商品与服务的同时,使产品与服务在其全生命周期中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和对资源的使用强度逐渐降低,最终至少要降低到与地球的估计承载能力相一致;其直观表达式为:生态效率=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生态环境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环境创新的环保正外部性与污染负外部性的大小关系呈阶段性动态变化,实践也支持这种观点。最近30年来,西欧十几位科学家各自从不同角度对西方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的物质消耗与经济增长负相关——而不是六十年代以前的正相关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个比较一致的结论:经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对物质的依赖程度逐渐降低,物质消耗降低的同时财富在增长,这些国家实现了物质消耗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即技术不断进步造成的环保正外部性这股东风占据了上风。 但是,根据段宁等人的研究,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又进入能源消费增长期,年消费总量超过20世纪七八十年代水平,也就是技术污染的负外部性这股西风重又占据上风。从物质总需求方面来看,1988至1997年,欧盟成员国的人均物质消耗量在1990年、1992年、1994年均比前一年低,但又都分别比1991年、1993年、1995年低,总结果是上升了11.1%。[21]可以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可以用物质与经济之间的“上升式多峰论”来解释:社会经济发展总的趋势是物质消耗量不断增大,但期间会出现物质需求与经 济增长负相关的现象。这种“东西风互压”规律形成的原因,其一是因为产业会不断更新,而新产业本身又存在开创、成长、平稳和衰退等阶段,与这些阶段相伴的,是相关物质需求量的起步、加速、平稳和消退;其二是由于技术创新的两面性:一方面创新使单件产品的物质消耗量下降,另一方面又因降低了产品成本而使市场对相应原料的需求量增大,从而导致该产品的物质消耗总量增大。

(三)绿色创新侧重于平衡绿色技术的共有性和私有性

对绿色创新所给出的定义层出不穷,以至于Andersen在2008年指出,不同角度的绿色创新定义已经使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成了绿色创新者。[22]虽然Andersen的批评过于严厉,但却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即如果所有的企业正在整体上呈现出绿色化,那么一定是绿色创新技术正在经济社会中扩散着。在这方面,Driessen和Hillebrand在2002年就指出,绿色创新是一个实战性很强的概念,它不刻意追求减少环境负担,但却在实际生产中产生显著的环境效益。[23]结合本文开头所提到的UNEP关于“绿色经济由私人和公共投资驱动”的定义,不难发现绿色创新更追求“使全社会层面的技术得到不断的绿色化改造”。

在我国绿色创新及管理征途中,生态企业是一个因忽视绿色创新的共同推进性而过于强调企业单干以致失败的案例。1991年10月,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提出“生态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同时,在我国江西宜春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态经济结构与生态企业问题研讨会”[24],来自全国15个省区、22个城市的参会代表提出了生态企业定义:生态企业是生态工业的基础 单元和细胞,是一个企业按照生态工业规划的要求,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实现物质的良性循环和能量的创新利用,使企业成为具有无废料或少废料工艺,少投入、少耗资源和能源、少污染而又多经济产出的现代化的生态经济有机整体。在随后的实践中,尽管生态企业内涵在企业的生产方式、环境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得到了充实,生态企业建设也被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首都钢铁厂等企业大力推进,甚至有张家港市颁布了“张家港市生态企业考核标准”,河北容城县制定了“容城县创建文明生态企业实施方案”,但是,2005年之后,就连生态企业这一名词都已少有人提及。

与生态企业的淡出形成对比的是,绿色供应链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壮大。在其概念被提出后很短的时间内,绿色供应链就在欧盟及IBM、施乐等公司得到实施和推广。之所以如此,原因可能很多[25],但如果从技术支持的角度来考察,这是因为它较好地平衡了绿色创新技术在私有和共有之间的存在,因而它在实践层面的环保效率较高。实际的绿色供应链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逆向物流等环节,这些环节可以被看作是绿色导向的技术集成,因此,打造绿色供应链的过程就是技术绿色化改造的全社会共同推进过程。

六、绿色创新呼唤公共管理强力介入

绿色创新管理落后于绿色创新实践的事实,要求我们对绿色创新及其管理的内涵、外延做深入探究。本文的初步研究说明,对绿色创新的产品、过程和技术归属二重性认识的不足,可能是导致学界对以技术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研究侧重点各不相同、有些研究结果不仅不能形成合力甚至还会相悖的原因。例如,在眼下生态工业园建设进程中,当我国政府计划将全国约1500家工业园都纳入生态工业园管理范畴时[26-27],国内外有学者则怀疑产业共生体能够被“管理”出来[28]。其实,如果认识到绿色创新的二重性,继而认识到具体绿色创新管理中企业和政府共生耦合性,那么困惑可能就会少很多。

当前,我国已将环境保护列为国家目标,但从实践效果来看,我国整体的资源消耗还在继续增加,环境污染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之所以如此,从绿色创新二重性的角度来看,是因为生态经济建设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而企业“天生”缺乏提供这类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对此,无论从确保环境质量的角度,还是从提高环境保护相对正外部性的角度,亦或是从平衡绿色技术在公有和私有之间比重的角度,相对于一般创新,绿色创新管理都应更多地由政府、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公共组织来引领。其政策启示是:当前可以考虑设立国家级的绿色经济创新研发和评估中心,其主要职能包括收集国内外有关绿色经济的技术资料,交流和发布绿色创新技术及其最佳实践信息,开展三次产业3R共性技术研发——对这些内容的管理属于公共项目管理;将已经孵化出的、市场价值已经显现的潜在绿色技术以市场方式转移至企业,由其完成创新——对此内容的管理属于企业创新管理;其后,政府联合研究部门、非营利组织等对进入市场的绿色创新进行系统、全面和长效的环境成本/效益评估,在其基础上酝酿和“搜索”新一轮的绿色创新项目。这样,绿色创新管理中的政府、企业、研究单位和非营利组织等主体就以串联、循环的方式连接了起来,我们不妨将这种管理称为“主体接力型”绿色创新管理。

“主体接力型”绿色创新管理可能更适合我国现实国情。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当前科技管理的一个迫切任务是“以切实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为核心来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这样,如何将环境保护生态地、经济地和具有社会效益地“放进”生产者的创新产品、创新过程和创新技术中去,就成为眼下公共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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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生权)

Demarcating Concepts of Green Innovation

LIU Yong
(Public Management School of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Fuzhou,350108,China)

Green innovation has the function of offering products or services,and protecting productive process,and promoting technology.Meanwhile,each function of green innovation has opposite double attributes.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ustainable and eco innovation is to coordinate the quality dual of green innovation products,and the main idea of environment innovation is to harmonize the relationship of positive-negative externality dual of green innovation process,and the“green innovation ”is to balance the owned-by all and owned-by private of green technology.

dual character of green innovation;eco innovation;environmental innovation;sustainable innovation

F124.3

A

2095-2082(2015)-0058-08

社会·文化

2014-12-01

刘勇(1969—),男,陕西西安人,福建江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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