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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统文化视域下的水族碑刻

2015-03-19蒙耀远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价值内容

论传统文化视域下的水族碑刻

蒙耀远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民族研究所,贵州都匀558000)

[摘要]碑刻是历史的产物,是重要的铭刻古籍,碑刻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水族碑刻形制多种多样,雕刻艺术精美,其内容功用和我国传统碑刻基本对等,但具有突出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 碑刻的研究涉及很多学科,现举隅,概说水族碑刻内容在不同学科中的价值。

[关键词]水族碑刻;形制类型;内容;价值

[中图分类号]K87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652(2015)01-0027-06

[收稿日期]2014-11-25

[作者简介]蒙耀远,男(水族),贵州都匀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文化研究。

碑刻是历史的产物,是重要的铭刻古籍,碑刻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很多碑刻是不可多得的宝贵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置换性。对碑刻文化的价值探讨和合理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历史任务。水族主要是聚居在贵州南部的少数民族,生活区域地处偏隅,与汉文化接触相对较晚。水族碑刻在数量、形制、材质、价值等方面难以和文化发达地区相匹敌,但是水族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比较鲜明。

[基金项目]贵州省民委民族古籍研究基地课题“水族铭刻类古籍搜集整理研究”(2013010)。

一、碑刻的原始含义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云:“碑,竖石也,从石,卑声,府眉切。”可见,碑在汉代之前就已经存在。碑的原始含义有三种:其一,《仪礼》卷第八聘礼云:“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1] 639郑玄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影),引阴阳也。”[1] 639可见,碑是古代竖立在宫门前测日影的石头,在石头上刻有分度,计量阳光入射角度,指示时刻,从而确定时辰。其二,《仪礼》卷第八聘礼云:“上当碑。”[1] 639郑玄注:“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1] 639这说明碑是竖立在宗庙庭院内拴牲畜(牛、羊、猪)的石头。古代宗庙前立碑,碑上有穿孔,主要用来系绳。可见,这种碑的功用,第一是方便骑马乘车前来祭祀的人拴住车马之用;第二,是人们到宗庙去祭祀时带去的牺牲在还没有举行仪式敬献之前,先把这些牲畜拴住。其三,《礼记·檀弓下》云:“公室视丰碑。”郑玄注:“丰碑,斵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椁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庐,下棺以繂绕。”[1] 771由此可见,碑是古代人死后在下葬时用以引棺木入墓穴的木柱,以后改用石头。由于这些实用的目的,最早的三种碑上都没有文字图案。在碑的第三种原始含义中,原来用木头制成,后改用石头,这是后来我们称之为碑的最早形制。第三种碑最初是为人死后为下葬所设,后来在墓冢繁多后,碑便成为人们辨认墓主的标志,再后来为使辨认更加方便,遂书写墓主的姓名于其上,最后逐渐地发展为在碑石上书写以至镌刻死者的生卒年月及其功德,以使之流传于后世,文字墓碑就是这样发展而来的。

水族碑刻产生时代较晚。没有文字的水族碑刻,并不是测日影或拴牲口之用,也不是古老的无字碑时代的产物,只是限于汉文化的缺失或水字的不敷应用。从某种角度上说,水族碑刻的产生是文化交流与民族融合的产物,是从汉文化学习借鉴而来的,因此水族碑刻和常见的普通的碑刻基本一样。总体而言,水族碑刻虽然产生较晚,但是具有其文化个性和民族特色。

二、主要类型

中国传统的石碑结构大体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碑首、碑身和碑座。早期的碑,碑首和碑身多是连为

一体的,后来由于碑首的装饰功能越来越强,工艺越来越精致,于是便独立制作,在其制作完成后才安装在碑身上。水族碑刻通常是就地而取的青石或高梁石制作的。在清代水族碑刻中,碑首和碑身连为一体的墓碑比较多,民国以后碑首独立制作的较为多见。至于碑身,除墓碑外,诸如榔规碑、纪事碑、津梁关渡碑等碑阴也有刻写文字的情况。水族墓碑只在碑阳刻写文字,碑阴因靠近墓堆而没有镌刻文字或图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碑座是一个巨大的石龟,名叫赑屃。传说,在“龙生九子”中,赑屃的力气最大,擅长负重,让它驮碑,有流芳百世、长久保存的意思。碑座顶部(即赑屃的背部)有凹槽,碑身底部的榫头就插在凹槽的卯眼里。水族碑刻的碑座没有发现有赑屃,多是比较简便实用的长方形石块。碑首正中的碑额是用来题写碑名的地方。古代碑名常用篆书书写,故又称篆额;用其他字体则称为额题。目前尚未发现篆额的水族碑刻。碑首造型多为方形,偶有半圆形。至于碑额下边的碑穿,从水族碑刻看,目前尚未有发现。

(一)墓碑

水族墓碑形成年代以明清时期为多,其形制多种多样,雕刻艺术非常精美,民族文化特色浓郁。按碑刻的造型划分,墓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单面碑。有的又叫望山碑,整体为一块长方形碑身,加上简单的碑座。

2.铁石碑。通常为近正方体石柱,高在120cm左右,宽和厚相差不大,有的有碑首。通常碑面正中大字书墓主姓名,碑面左边为墓主生卒年月、安葬时间、所立山向,碑面右边具子孙名字及立碑时间,碑的左右侧面书写墓志。

3.龛式碑。这一类墓碑又可分为单门三合碑、单门五镶碑、三门六合牌坊碑,前两种墓碑在水族地区较为常见。

4.楼殿式碑。这种墓碑制式恢弘,雄伟壮观,充分体现出水族厚葬的观念。如独山县本寨水族乡双星村天星大寨的韦占科墓碑,五檐六柱,宫殿造型,雕刻精美,所刻“乳姑不怠”浮雕图案,极具特色。

5.石板墓墓碑。石板墓是水族特有的一种墓葬方式,形成年代以明清居多。石板墓造型独特,全部由大石板砌成长方形,一般有三层,第一层安放棺材,第二层放置死者生前饮食起居的生活用具,第三层放置陪葬品。如第一层安放棺椁,第二、第三层露出地面,墓碑多镶嵌于露出地面的那一层。墓碑与坟墓连为一个整体,形成整座墓都有雕刻,雕刻以各种浮雕图案居多。如位于三都县水龙乡的引朗石板墓群,共9座,均用8-12cm厚的整块石板砌成长方形的石匣。墓室分上中下三层,整座墓高约在2.2m左右,墓顶覆盖瓦形石块,有水族“干栏式”建筑的风格。这一墓群有7座中层石壁,外面雕刻着各式图案,图形有狮子、麒麟、大象、牛羊、凤凰、仙鹤、八哥、树木、花草、葫芦等,还有骑马作战图、人物出行图、放牧图、八仙图等。在这些图案中,有人物活动的均刻在上层墓室两边,下层为动物图。仙鹤与凤凰在墓的后面,上为仙鹤,下为凤凰。有两座墓的上层正面为葫芦图案。所有图案均为浅浮雕,形象栩栩如生,雕刻技艺精湛。

(二)摩崖

1.汉字摩崖。水族地区汉字摩崖屈指可数,有布仰摩崖、小溪摩崖、“天开草昧”摩崖、拉揽摩崖,前三处为“改土归流”时独山州牧孙绍武所镌。

2.水字摩崖。2009年,三都水族自治县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在都江镇发现了大坝水书摩崖,该摩崖距都江镇约5km,摩崖离地约7m,在约3km2的崖面上镌刻有3行共29个水字,有“子、已、寅、卯、酉、申、未、癸”等记载历法的字符,摩崖镌刻的具体年代难以考证,但是从风化剥蚀的字迹看,摩崖形成的时间是有较长历史的。

(三)其他碑刻

水族碑刻除墓碑、摩崖外,还有榔规碑约、行政建制、学宫书院、抗暴斗争、津梁关渡、民风习俗、井泉、商贸、宗祠、庙宇、墓志、指路碑等碑种。在此特别说明,指路碑是在水族地区的岔路口常见的一种小石碑,又称挡箭碑。民间认为婴儿出生时辰犯“将军箭”,要竖立这么一块石碑,用以挡箭,以免遭厄运。指路碑通过为人指路这一善举来消除灾难。这种碑对研究其社会功能和文化内涵有一定的价值。

水族碑刻有无字碑、水字碑和汉字碑三种。无字碑多见于早期的石板墓,常见的是楷书汉字碑,体现

水族特色的当数水字碑。目前,在水族地区共发现6块水字墓碑和1处水字摩崖,其中以三都水族自治县塘州乡拉下村的水字墓碑为最,据水书大师王品魁的鉴定释读,该墓碑距今500多年。

此外,水族墓葬碑刻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石俑陪葬,或雕刻在墓壁两旁的支柱上,或呈立体几何的造型单独立于墓地周围,有的坟墓多达18个石俑。对于这一现象,有人认为是古代殉葬的孑遗,用石俑代替人殉,如果结合水族丧葬“开控”杀牛马的习俗来分析,殉葬遗风的考虑或许能够成立;有的认为墓后竖立石人用以表示后继有人,“由于当地的水族尊崇祖先,视死者为神为仙,认为人死了是到另一个世界生活,将石俑立在墓后,既表达对死者的尊敬和哀悼,寓意继承先辈的遗志,亦寄望有众多的儿女相伴,死去的人不感孤独,同时也期盼受祖宗的保佑儿孙吉祥安康。”[2] 240

三、主要内容

水族碑刻涉及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榔规碑约、行政建制、学宫书院、抗暴斗争、津梁关渡、民风习俗、井泉、商贸、宗祠、庙宇、墓志、指路碑等12个方面,或记史,或规约,或文书,或记事,内容十分丰富,牵涉范围广泛,涉及学科很多。在众多的水族碑刻中,墓碑占绝对多的数量,以有清一代居多。

碑上的文字多是由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即撰文者、书丹者和镌刻者。水族水字碑刻没有行款,对撰文者、书丹者、镌刻者不得而知。墓碑落款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落撰文和书丹人的职务及姓名。如位于三都县廷牌镇板奇村板坝组寨东南100m的韦成德墓,为三门式大碑,坟茔用条石围砌,墓志铭系前清知贵州荔波县事杨煜撰,代理荔波知事傅良弼书。第二,只落镌刻人姓名。如独山县本寨乡双星村韦占科墓,在正门墓联的下联具镌刻者“荔波阳安乡石工莫少瑜”。第三,多人撰文均落题款。如位于三都县合江镇电塘村大宝山的“莫母蒙氏寿藏”牌坊式墓碑,字体有真、草、隶、篆诸种,为子婿、姻侄等亲戚题诗、题联并书丹。第四,撰文、书丹和镌刻三者均具。如位于三都县都江镇都江古城南门外的“城乡义冢之坟墓”,三者均具。该碑于同治十二年(1872年)立,碑左为都江厅通判文芳藩和上江协副将张梁所写的碑文,碑右为上江街士绅李莲、刘廷选、徐炳南、田洪元、江国龙、孙风翔、邓德茂、胡德萼、蒋炳荣、帅登高等写的碑记,工匠刘廷域。

四、价值

在水族碑刻中,墓碑所占的比例很高,墓志铭的综合价值较大。如前述的韦成德墓,这通墓志铭是我们于2013年8月实地新录,其墓志铭既记载当时的历史事件,又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韦君成德字彦伯墓志铭》繁体全文如下:

邑之東南隅恒豐裏韋君成德者,無位之公卿,應時之俊傑也。君至孝,事親最謹恪。其母嘗臥病,思食鵪鶉,君弋網兼施,取供母食,久不懈。清咸、同間,苗匪變亂,其父被匪俘,君奮不顧身,奔入匪窩,請以身代,匪憐其孝,釋歸。未幾,匪大股竄擾,逼裏人助軍火頗巨。值歲凶,民苦不堪,君出謁匪酋,侃侃陳说苦況,匪酋為動,免其資助。維時,莪從兩裏,民謀逆,勢詾詾,合邑驚惶,本郡吳乃安太守不動聲色,諭君招撫。君單騎入逆巢,憑寸舌曉以利害,反復開導,首逆悟,率衆來歸,兵不血刃,地方以寧。迨後,莪裏小民赴城貿,被誣為匪探,吳公怒,綁赴市曹,君牽裙代為昭雪,哀懇至再,卒得。同裏廷排村與周覃裏,人素不睦,械鬥。廷排人捉周覃裏人四名,褫衣將殺,君諄諄相勸,放歸,械鬥以息。自軍興及亂平,君贊勷軍事,潔己奉公,勞怨不辭,鄉人服之。己巳、庚午饑饉,餓莩遍道途,而莪從兩裏,竟有析骸易子之慘,君設法糶濟,全活無算。族中鰥寡孤獨、疲癃殘疾、顛連無告者,君量力維持,無一所失,是誠有利濟心,行利濟事,所謂無位之公卿,應時之俊傑,豈虛語哉!君享年七十有二,子四女一,男孫十三,女孫十五,螽斯衍慶,可為君詠矣。歲癸卯,予知事,嗣子珍璵忝列門下。壬子春,珍璵來築視予。秋,予由築返梓。迄三年,忽接珍璵函,請作父墓誌,予曰:噫嘻,門人不遠千里,來索筆墨,可謂不忘老朽矣。竊幸相知最深,援筆大書特書,而並為之銘曰:

職不在大,有功則名。人不在智,有德則馨。

斯人斯事,沒世名稱。何以報之,子孫振振。

前清知貴州荔波縣事眷侍生楊煜拜撰

民國代理荔波知事鄉後學傅良弼敬書

(一)民俗学价值

规约碑素有民族习惯法的作用,水族地区比较有影响力的榔规碑有《乡禁碑》《万古不朽碑》等。如《万古不朽》碑为今榕江县古州镇高兴村的归有、高兴、华有、小高兴、稗聋、鸠垒6个寨子共立,石碑现存高兴村,碑文记载婚姻改革事宜。该碑极具民俗学的研究价值。在100多年前,当地水族同胞改革婚嫁中的陈规陋习,对婚姻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当时所订立的条文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万古不朽碑》全文如下:

万古不朽[3] 69

盖闻男有室,女有家,所以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近年以来,惟利是图,娶嫁反为买卖,亲家反为冤家。今我寨归有、高兴、华有、小高兴、稗聋、鸠垒等寨头人潘老赐、老并、老迁、老安、老光……等改旧从(重)新条例于左:

一条:女嫁人,凡陪嫁首饰等项不准退回。倘遇夫死,生有子女,首饰转受(授);无子女(或子女年幼),下堂准带随身,财礼亡夫家全收。

一条:女嫁人,年纪相当不愿对亲,作舅公五牲礼五两,任凭另嫁,年纪不相当,只认舅公五牲礼一两二钱。

一条:女嫁人,不拘年幼年老,暴病亡故,不暇退,并送神佛,不准娘家取牛只等项。

一条:女嫁人,夫妻不合(和),二者自愿拆婚,或男派女,或女派男,不准翻悔。

一条:娶妻,家产有无不等,上班财礼十五两,中班财礼十两,下班财礼五两,未可过取。

一条:女嫁人,无子嗣,可准许娶妾,有子倘娶妾,岳丈罚牛一只。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吉日立

(二)历史学价值

行政建制、学宫书院、墓志等方面的碑文,在水族地区史料匮乏的情况下其历史学价值极高。如荔波县建治情况,从乾隆四年(1793年)守备万安撰的《修筑荔波县城述略碑》、乾隆五年(1740年)知县赵世纶撰的《城塘记事碑》、同治十年(1871年)钱壎撰的《重建荔波县城记》三通碑记即可了解荔波县城的历史脉络或梗概。

(三)社会学价值

对管理阶层的不合理统治和当时社会的积弊,不堪忍受其剥削压迫的水族和周边兄弟民族曾经有过多次的抗暴斗争。官府为了安抚民众,曾颁布文告威慑地方官吏。这些官方文书对研究当时的社会状况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例如咸(丰)、同(治)年间贵州南部的少数民族人民起义虽然失败,但已震撼清廷。为缓和矛盾,清政府颁布《革除夫役告示》,列出禁令数款,昭示地方官吏勿再胡作非为,致以民变。这份告示在三都县羊福乡千家寨、丹寨县扬武乡排调街上、榕江县达地乡宋家寨等处都有民众勒之于石。三都县《羊福永远碑示》[4] 155全文如下:

赏换花翎署理都江理民府升用同知直隶州候补县正堂加三级周

为革除夫役永远碑示事,同治拾叁年(1874年),案奉

巡抚部院会牌发告示:内开照得苗疆粗定,民团未苏,亟应剔除积弊,加意抚绥,以作长治久安之计。兹据通省善后总局转据都匀罗守具禀:地方官吏及土司衙门向有苗民轮流当差应夫,并供应器具什物,每遇差使过境或因公下乡之土司书役复联成一气,勒派夫马酒食,无不恣意苛求,且有营汛弁兵绅团责令苗民服役,其弊相等。各路防营见而效尤,遇有移营、樵采等事,亦相率拉夫,似此劳烦民力,剥削民膏,实不堪命。应即严行禁革,以安闾阎,除行善后局分移镇并行各营属遵照,为此示仰各属地方官绅及营汛弁兵土司书役苗人等知悉,嗣后除

主考学院过境,照旧派夫迎送,此外无论何项差使,不准令苗民应夫供役,一切供应陋规概行革除,倘有仍前索扰情弊,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即行照例分别参处究办,等因奉此,合行抄

示,刻碑永远禁此,为示仰都江所属土司绅团苗人等一体遵照毋违,切记。

特示千家寨韦金华、刘正清、李寿吾、韦金宽,排维王柴荣,尧帅王兴友,大脑杨昌永,羊甲杨通才,排怪白玉光,岩窝何文富,平甲蒙老引,交得韩学龙,里要陆凤祥,坝灰潘老保,芒常王启平,燕寨潘文喜,羊瓮潘老廷,枫柳韦金榜,总雷韦国才,甲雄白阿梅,上下五十三寨同立。

同治拾叁年(1874年)孟秋月下浣谷旦立。

(四)文学价值

每一通碑志、碑文就是流传下来的一篇文章,其文学价值显而易见。因受到碑面的限制,这一类文章讲究简短精悍。如《双溪桥序》[5] 166就极具文学性。

天地之陷缺,待人而补之;前人之陷缺,又待后人而补之。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前人已能彰其美于前;而后人又不能传其盛于后,将负前人矣。董界有溪曰孟塘,乃由黔入粤之要津,距白腊坳十余里,官府羽檄,由驿传者,必经其地;行旅之出于其途者,尤络绎不绝,其溪为方水、荔水交汇之区,春夏水涨湍急,涉者常灭顶焉。道光三十年(1850年),里人修成石桥七洞,穹窿跨溪,费五千余金,行路者便之。去岁因暴雨,溪水汜滥,波涛汹涌,桥之第四洞崩其大半。惟余其半,今已期月矣,石尤悬出而不落,其神明之呵护乎?抑前人之精诚蟠结不解,以待我人之补乎!此长生斯土而朝夕出入斯桥者之责也,敢烦及远人哉!无如燹火之余,村存数家,而家无长物。盖今于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鸠工,经营数载,计所费资不少,既独力之难支,期众擎之易举,惟祈仁人君子,咸乐解囊,助其不给,完此前功,自时厥后,雁齿虹腰,安于盘石,作砥柱于中流,同皇图而巩固。要皆成人之力也,则德与此桥永垂不朽矣,是为序。

光绪甲申十年(1884年)落成,共费五百七十千文。我们在调查中还于三都县三洞乡搜集到一块11岁墓主的墓志铭。墓志铭由其次兄撰写,情真意切,感人肺腑。从这不到200字的碑文看,这是经济状况一般的耕读人家。碑碣规模简单实在,却凝结着家人真真切切的感情,代表了普普通通百姓人家的心声。在缺医少药的时代,在农村里孩子因病夭折是常事,但本墓主家人对一个11岁的生命如此用情,在古代社会是极为少见的。从这一块墓碑中,在感念其生命短促的同时,“水族人对生命的理解”应该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其墓志铭全文[6]如下:

窃吾弟讳国风,居行五。东升庚申,西坠庚午,年刚十一。书读几经,孝亲当职。弟长先知,虽无神童之誉,已寓肖子之秀。有兹昆玉,能无鼓舞;失此昆玉,不禁悲酸。父母为之哭,几致丧明,因不忍使其墓伍于荒冢,爰垂一碑以志之,俾后嗣知有吾弟之墓云尔。

并为之铭,铭曰:悠悠天地,夫何独怆。愚焉寿考,智特夭亡。奇缘莫错,还翼重光。果尔诚非凡□,唯期早步穹苍。

次家兄潘国谟痛撰

(五)书法美学价值

水族碑刻的书丹人是那一个历史时代某一地域的书法高手,书写水平高,有欣赏价值,是书法学习的范本。除墓志外,大多数碑刻竖立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公共场合或较为显眼的交通要道,对书法学习、文化传承都有很大的影响力。同时,这些碑刻的工艺美术价值也是相当高的,杨俊曾对此作过专门的研究,并在2010年出版了《水族墓葬石雕》[7]一书。

通过田野作业发现,在水族墓葬碑刻中,生碑不在少数,有备定制,时间宽裕,碑刻的文学、书法、工艺水平都易达到较高的水准。

(六)文字学价值

水字墓碑的文字学价值不言而喻,如拉下村的水字墓碑,字体古拙,朴实自然,墓碑上的水字证实了水字是水族先民创造的一种古老文字。“墓碑上的水字真实地记录了历史上水字的文字形状,也有力地佐证了水字水书在甲骨文出土之前就已经在水族地区使用。”[8]

五、结语

水族碑刻不仅涉及到改朝换代、军事战争、自然灾害、水文通衢、宗教信仰、民族关系、历史源流等,而且还包括人物传记、古文考辨、书法荟萃、文学作品等,对纂志征事、正经补史、考字习书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清代以后,对碑刻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已经形成为一门新的学问。水族碑刻虽然形成年代难溯久远,但其内容、功用和我国传统碑刻基本对等,并具有突出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将水族碑刻作为对象进行专门的研究,探讨它的文化内涵,研究空间非常广阔,研究意义极为重大。

参考文献:

[1]十三经[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

[2]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族墓群调查发掘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3]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水族卷[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

[4]韩荣培,潘再礼.三都县都江区千家寨调查[M]//载贵州省水家学会.水家学研究(三).1999.

[5]荔波县县志整理委员会,整理;荔波县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刻印.卷一地理志[M]//荔波县志,1984.

[6]蒙耀远.题铭撰序志兄酸——一块水族11岁墓主碑文的品读[J].都柳江,2011(4).

[7]杨俊.水族墓葬石雕[M].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2000.

[8]蒙耀远,水族铭刻类古籍搜集整理架构述略[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6).

[责任编辑:丹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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