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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研究*

2015-01-21高道才林志强

关键词:运行机制创新

高道才 林志强

(青岛农业大学 人文与社会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研究*

高道才林志强

(青岛农业大学 人文与社会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

摘要:农业科技推广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面对服务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必须恪守“政府主导、社会介入,市场决定、民办公助,资源协同、系统集成”的原则,促进公益性、准公益性与营利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协调发展,建立“政府+服务中心+专家+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实行农科教一体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多元化、服务队伍人才化、服务技术网络化。实行双向互动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运行机制;创新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是由面向“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组织、实体及相关基础设施、政策支撑环境构成的系统及运行方式。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探寻大农业视角下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的主要思路,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推广新体制、新模式与新的运行机制,提高农技推广服务集成应用水平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刻不容缓。

一、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主要是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而来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发展和完善,但还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求,无法实现农业科技推广的基本功能,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管理服务体制不顺,难以提供高效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机构重叠、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缺乏协同,成本高,效率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微观基础不牢;非政府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发展不力,管理不当,不能对传统的政府单一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形成有力支持和补充。

主要症结是传统政府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无法改变方式陈旧、手段简陋、内容单一的窘状,面对农民科技服务多元化、系统化诉求,仍处在分整转并的定位探索阶段,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未受到应有重视,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与系统设计;[1]政府公益性、社会准公益性与营利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相互关系与协作路径未明确理顺与规范,未能有效协同与配合。

2、服务目标和内容单一,难以适应农业科技推广多元化要求。现有科技推广方式的陈旧性和单一性,主要表现是以试验和示范为主,重产前、产中阶段科技服务,轻产后阶段科技服务;重生产技术服务,轻加工技术、管理技术及信息服务;重生产发展方面服务,轻生活质量改善及环境建设方面服务;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乏力,科研与生产严重脱节。高等院校和农科院所的科研方向基础性和功利性(为晋职称、评成果)较强而实用性和推广性较差,比如我国农业科技转化率不足30%,其他70%左右的科研成果只是停留在论文上或实验室里。[2]农业战线产、学、研相分离,科研、推广、农户无融合,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乏力。农业科技企业严重依赖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因为预期利益太低而不愿投资生产;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薄弱;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规范、缺乏发展动力、区域合作少、覆盖面窄、带动力差。[3]

4、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不健全,服务队伍不稳定。就整体而言,目前各地农业产区的科技推广服务人员专业结构并不合理,由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不力,经费投入少,待遇低、环境差,队伍极不稳定;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面仍然有限,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形同虚设,有的科技推广中心甚至变成了单一的种子站、肥料经销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业生产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技术、新成果层出不穷。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与布局、组织运行形式和技术装备及技术应用形式已发生重大变化,方式设备化、生产集成化、利益共享化、投资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利润高额化、管理信息化、生态文明化已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提升的基本特征。现在,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呈现形式多样化、体系多元化格局。总体上仍存在规范化程度较低,人才、技术、设备、信息、服务资源分散,协同共济度不高,运行机制不灵活等症结。特别是专业化、多功能、实用性主流服务平台极为缺乏,习惯于“单打独斗”,盲目发展,致使服务仍然低效、短效,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科技期待与致富诉求。[4]因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现实存在的问题

1、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太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基础设施并不牢固,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比较低。发达国家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7%—1.0%,而我国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只占到0.3%,科技推广资金的明显不足,严重抑制了农业技术和科技成果向广大农村纵深推广服务的力度和广度。[5]农业收入增长缓慢,同时抑制了农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2、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低。根据调查发现,农村青壮年一般达到中学文化程度,但其中的大部分人作为农民工已经走向城镇工作,留守农村的劳动力多数受教育程度较低。实践证明,受教育程度越低的农民,其接纳高新技术的能力就越差,其活动行为就越趋向于保守。面对一项新的农业推广技术,农户在一般情况下有个心理底线:只有在确保预期收益明显高于预期成本时,才有可能优先选择这类科技项目。由于采用新的科技项目一般是具有风险性的,再加上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低迷状态,这就导致很多农民不敢越雷池一步,只好选择过去传统的既得收益。

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原则与结构模式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许多农业新技术、新成果难以有效转化。随着农业内涵的拓展、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方式的更新,我国现有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已难以为继,必须探索新思路。

(一)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原则

近些年来,诸多专家学者围绕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产生了大量的创新性的成果,其中值得称道的见解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鼓励和支持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发展;二是推广行之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三是推进事业性农业科技推广组织改革与发展,逐步与政府行政部门脱钩; 四是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为农业科技推广搭建良好运作平台; 五是改革农业科研服务体制,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六是引导产学研联合,完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

立足我国国情和多年来农业科技推广的实际,我们认为,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必须坚持遵循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发挥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领导、引导作用,紧扣服务主题,围绕农村建设、农业高效、农民致富及培养职业农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一主线,把握发展大农业、高效农业的方向,建立健全全流程覆盖、全方位对接、系统化配套、一体化回应、便捷化、高效化的服务体系,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建设目标是通过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创新机制、优化布局、提供保障等措施,建成以政府公益性农技服务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社为基础,涉农科研单位和企业密切协作、有效服务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创新原则就在于:坚持以服务科技推广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形成社会多元化投入格局,培育社会多元化服务主体,完善与优化多种服务方式,建成以区域性综合科技服务中心为载体,以科技工作者为纽带,以农业专家咨询系统为支撑,以农民会员为主体,“政府+区域性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家+传媒+会员”的科技服务长效运行模式。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要面向农业产业化、一体化,立足信息化、现代化,以适应农业发展与经济全球化需要。农业科技推广主体是政府主导下的服务联盟,手段是公益性服务加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追求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结构、模式

1、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结构

我国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由政府主管部门、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村级农技推广员、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六个部分组成,构成公益性、准公益性和商业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三大模块。三大系统应相互支持、合作与发挥各自特长。要科学界定、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职能,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职能的整合贯通与分化剥离。应在系统之间逐步建立适度合理规范的分工与协同、竞争与合作的共生共赢关系。三个系统以一定的运行机制相联结。在具体竞争、合作与服务过程中,形成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新模式。

(1)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政府主管部门及农业推广机构系统。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提高效率需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引入市场运行机制。第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第二,完善激励机制。签订激励契约,实行服务、合同承包。第三,整合乡镇农技机构,组建地区服务中心,集中优势。

(2)准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系统。现在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已成为农业科技推广的动力源与主系统。在服务过程中,创设“农业院校与科研院所+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农民”的科技服务模式。但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从追求单纯的经济效益出发,倾向于研究私益性、可赢利产品,对于公益性、准公益性的、缺乏高赢利额度的农业科技推广则缺乏应有的动力,因此,政府要正确引导与支持。

(3)商业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化科技服务系统。围绕一个产业和产品,联结农户,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主要有“龙头企业+农户(农场)”、“龙头企业+专业村(基地)+农户(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模式

近些年,我国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途径,自发形成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梳理和探究。例如,在培育农业科技推广主体方面,湖南省双峰县农民创造了农业科技推广社模式,河北省创造了农业科技传播站模式;在整合农业科技推广资源方面,福建省南平市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模式,北京市科委实施了农业科技推广港模式;[5]在创新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方面,陕西省宝鸡市创造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山西省创造了农业技术承包制模式;在改善农业科技推广手段方面,浙江衢州实施了“农技110”模式,农业部实施了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模式等等。[6]这些农业科技推广创新模式来源于基层探索,并已展示出充沛生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综合研究各地的经验和探索模式,可以将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1)与生产管理相结合的政府公益性机构专职性科技服务模式。一是政府引进型模式,公益性机构采取创办综合服务实体、政府购买服务、搭建信息平台等手段,引进科技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科技推广;二是政府引导型模式,政府创新投入机制,发挥项目带动、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作用,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合作社(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乡土能人)+农户”科技服务模式。此外还有“政府+科研机构+基地”助推型服务模式,“政府+龙头企业+农场”帮扶型服务模式,“政府+基地+农场+农民”联动型服务模式。

(2)与科研相结合的科研院校兼职性科技服务模式。农业科研机构除为政府公益性机构、农民合作社等主体提供产品、技术和信息支撑外,还通过建立示范基地、培训、专家服务等方式,进行更直接的科技服务。形式有科研院校与涉农企业、合作社联合;科研单位与地方服务协作;高校间相互合作。科技工作者可以通过相应农业技术转让、入股、承包与咨询服务等形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指导。

(3)与企业经营相结合的企业多元化市场化赢利性科技服务模式。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农业产业链需要,与农民组合结对,形成程度不同的利益共体,以效益为导向给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村社会发展所需各方面科技服务。主要有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订单式服务模式、农资生产企业为主体的农资服务模式。商业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通过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校联合或采取相关技术、产品购买、转让等利益共赢机制,接受相关服务委托、实行有偿社会服务,创造出“技术供体+咨询中介+服务受体”多种具体服务模式。

三、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对策

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架构和特点,与其农业和农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基础、发展阶段,乃至制度、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一套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改变农业落后和农村贫穷面貌方面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原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制已经不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顺应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7]所以说,我国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是建立在空白的基础上,而是在对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是对原有服务体制的简单否定,而是充分继承了原有体系的合理因素,并加以创新发展。过去的30年,我国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的确经历了一些曲折。如何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发展道路,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而解决的方法只能来自于鲜活的实践。

(一)调动一切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积极因素,建设科技推广系统工程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机构与组织建设、人才与队伍建设、运行机制与服务体制建设、支撑与保障建设等方面探讨具体思路,形成上下贯通、服务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实行全程化、专业化、全覆盖、全方位的农业科技推广。创新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科研院所专家作用,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关键是技术服务、营销服务、人才服务与保障服务,涉及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支撑保障建设、运行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

(二)改革服务体制,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1、建构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概括起来,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建设有六种典型模式:政府机构主导型、科研院校指导型、科技基地拉动型、社会中介培育型、企业创新驱动型和村委(协会)支持型。[8]以上六种模式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共同建构一个新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2、实现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建设好农村科技服务港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示范工程。

3、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培育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实行政府指导、自主经营运行模式,科技部门通过科技计划立项,创造优惠条件,支持开展成果转化、标准研究与应用、技术咨询与评估、农业技术培训服务。

(三)创新运行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

1、转变观念,创新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确立规范的农业科技成果有偿使用制度,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鼓励农业科技部门、推广机构、科技人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合法收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2、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法。从农民、农村、农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农业产业链全程无缝对接与跟踪服务。变单一农业科技推广为综合农村科技服务,从狭隘的农技推广服务转向农业、农村推广服务,变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式推广服务为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式推广服务。

3、坚持政府主导、专家指导、企业引导的原则,推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中介化服务、多主体投资,逐步建立以合作社、家庭农场、股份制为主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

4、明确职能,合理定编。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与多元参与的社会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组织。首先,明确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同时,分离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经营性职能,一是组织机构分离,二是管理体系分离。改革农技推广人员职务评聘运行机制,完善考核评价运行机制,实行“双考核、双聘任”,推广主要以服务绩效和农民评议为考核标准,实行评聘分开,打破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9]

(四)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1、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协调运行机制,政府主导协调各方面关系,整合农业科技推广资源。支持农业合作社发展,建立相应服务班子,制定相关服务办法,扶持以农村合作组织为中心的推广方式。

2、培育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完善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的利益联动机制,形成以合作社为主体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体制。提升农业科技园创新能力,走产学研结合之路,使之成为农业高新技术转化、孵化基地。

3、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保障机制。提高预算内农业科技投入比重,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应明确机制、合理预算、及时拨付、依法进行。加强财务审计,确保经费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同时,克服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农业科技推广投资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资本投入与技术投入相结合模式。提倡和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以资本、技术投资或入股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兑现农业科技推广倾斜政策,政府预算应设立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基金,为农业科技推广提供公共财政支持。[10]通过专项基金的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扶持、培育合格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

4、建立保证金制度。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引导金融机构“金融助农”,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5、改善科技人员工作条件,稳定基层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提高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福利待遇。设立村级科技推广员岗位,财政购买服务,经费纳入预算。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素质。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启动知识更新培训工程。知识更新培训工程与持证上岗制度相结合,提高农技推广人员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1] 王方红.产业链视角下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与完善的路径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8,(6):99,101.

[2] 蓝孝新,赵龙利.我国多元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对策的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05,(4):24-25.

[3] 刘宗敏.试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J].甘肃农业,2009,(2):36.

[4] 戴起伟,曹静.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的思考[J].农业展望,2010,(8):55-56.

[5] 陈俊红,周连第.北京市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J].安徽农业科学,2010,(3):1496-1498.

[6] 倪浩,刘志民.国内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现存模式评析与目标模式探索[J].生产力研究,2009,(15):35.

[7] 刘志民,王树进.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2006,(1):85.

[8] 杨丽.创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思路与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9,(7):7.

[9] 张雅光.加强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09,(6):259.

[10] 黄国文,王丽萍.浅谈吉林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建设[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08,(2):35.

责任编辑:王明舜

The Innovation of Service System and Operational Mechanism i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pread

Gao DaocaiLin Zhiqiang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Qingdao 266109, China)

Abstract:The spread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the key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Because of incomplete service system and unsound operating mechanism, the innovation of service system and operational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government guiding, social involvement, market decision, running by locals with government subsidy, resource coordination, and system integration". A new mode of "government + service center + experts + association + farmers"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promote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y integrating agriculture, science and education, offering comprehensive service, diversifying services, and cyberizing technical services. Two-way interacting services should be provided to improve service efficiency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Key words:agricultural technology spread; service system; operating mechanism;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5X(2015)01-0093-05

作者简介:高道才(1964-),男,山东郓城人,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研究。

基金项目:山东省“蓝黄”两区建设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基于生态文明的农业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收稿日期:*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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