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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生态产业的理论诠释与制度构建

2014-12-03任洪涛

理论月刊 2014年11期
关键词:资源生态发展

任洪涛

(重庆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44)

生态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生态资源的消耗和依赖日益增强。然而,我国有限的生态资源现状与人们日益膨胀的资源需求之间隐藏着矛盾和冲突。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供给上的非竞争性与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及由此而来的外部性,使得生态资源在供给和维护上缺乏照顾。生态产业的发展和建设,使得生态资源总量越来越多,人们由此享受的生态利益程度逐步提高。生态产业是人类从消极的环境保护到积极的生态建设下应运而生的,也是人类从预警性的环境运动发展到自觉的社会行动的过程。

一、生态产业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物质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但生态资源短缺的时代已经到来,生态恶化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生态资源的短缺造成社会成员难以切实的享有生态利益。生态产业要求把产业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以实现生态与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利益正向供给最主要的方式。生态利益的有效供给取决于生态利益的价值实现。生态产业充分实现了生态利益的商品化,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为此,对生态产业制度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一)生态产业概念

到目前为止,“生态产业”的概念在国内外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其产业边界和产业内容目前也无统一的定论。人们对生态产业概念的抽象和提炼始于产业学的发展和研究。1969年,美国学者艾尔斯(R.U.Ayres)在研究物质材料流动时,首创性的提出“产业代谢”概念,在此基础上,艾尔斯于1972年提出更具划时代意义的“产业生态”概念。[1]美国国家科学院与贝尔实验室于1991年共同组织了首次“产业生态学”论坛,并对产业生态学的概念、内涵、应用前景等作出系统性的报告和研究。贝尔实验室的C.Kumar 认为,产业生态学是对产业活动及其产品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跨学科研究。[2]

国内关于生态产业的概念也尚无定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毛德华、郭瑞芝认为,“所谓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力、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产业”。[3]王如松认为,“生态产业是指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应用生态工程的方法,突出了整体预防、生态效率、环境战略、全生命周期等重要概念,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的一种高效的产业体系。”[4]陈效兰认为,“生态产业是依据产业生态学原理、循环经济理论及五律协同原理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并具有较高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和环境等五律协同的产业”。[5]她把生态产业划分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信息业、生态服务业。实际上,生态经济覆盖所有产业经济部门,可以将其视为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生态化,因此在生态产业体系的构建中也可以应用通常的产业分类方法而不仅仅只是少数几个行业和部门。李周认为,“生态产业在宏观层次上可以制定生态产业发展战略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立国家发展目标和企业行为规范;在中观层次上可以建设生态产业园区,打造企业或产业集群化、融合化和生态化的平台;在微观层次上可以展开生态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的管理,使每项任务都细化为具体的行动”。[6]彭宗波认为,“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应用于生态工程的方法,突出了整体预防、生态效率、环境战略、全生命周期等重要概念,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的一种高效的产业体系”。[7]他用系统和整体的观点来组合产业内部结构,使所有物质再循环中得到持久利用,从而使生产活动对生态与环境的负面影响持续减少,因此从根本上把生态产业与传统产业区别开来。刘建波等认为,“生态产业是以生态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以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规律为依据,以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为目标,以生物为劳动对象,以农业自然资源为劳动资料,以生物科学为劳动手段,从事生产活动的产业经济部门”。[8]

上述学者对生态产业的定义大多局限于产业学和经济学的视角,本文着重于法学视角来阐述生态产业的概念和内涵。生态产业是一个组合词,理解生态产业的涵义,势必要准确把握生态和产业两个方面。“生态”一词,来源于生态学,“指的是自然界多种多样的生物群落之间及其与非生物群落环境之间的所有关系”。[9]产业又称为行业,指一个经济体中,有效运用资金与劳力,从事生产经济物品(不论是物品还是服务)的各种行业。①该定义来源于维基百科:zh.wikipedia.org。结合生态与产业两者,可将生态产业定义为社会成员利用生态学原理,立足于可再生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永续发展,从事的与生态环境、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经济活动模式。生态产业是生态与经济的紧密联动、相互促进及相互作用形成的。一方面,经济活动中生态比重日渐加大,形成了广泛的经济生态化;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中经济现象日益明显,形成了广泛的生态经济化。生态产业涉及两个过程,一个是生态产业的生产过程,即将生态产业作为能够制造出满足人类物质和精神需求产品的生产活动,要求生产主体对生产工艺实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实现资源的低消耗、环境的零污染及生态的零破坏;另一个是生态产业的消费过程,即将生态产业作为一种产品或服务,社会成员提供者利用先进的生态技术和管理优势,为人类提供更为环保、安全和永续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人们对生态利益的无限追求。生态产业是一种充分体现资源价值和生态价值的产业,兼顾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

(二)生态产业特征

生态产业是把经济建设融于生态建设之中,在生态恢复和环境重建中发展经济产业,在发展经济产业的过程中实现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生态产业作为一个跨专业、跨领域、跨地域,与其他经济部门相互交叉又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产业,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1.生态产业具有正外部性。生态产业具有正外部性是由其提供的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的。外部性是指社会主体在其权利义务之外,给社会造成的某种影响,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得到补偿[10],比如城市公园的建设提升了周边地区的房价,但却没有得到周边地区的经济补偿;负外部性是指行为主体的行为损害了相关人的利益或是使其成本加大,[11]比如印染厂排出的污水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侵害。生态产业作为准公共物品,它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即社会成员不用承担生态成本,也可以自动享受到因公共物品带来的正外部效应。

生态产业因具有正外部性而与其他产业不同。生态产业的主要目标是创造环境效益,而其他产业的主要目标是创造经济效益,附带产生社会效益。由于人们很难估算出环境效益的经济价值,且只有通过不同环境的对比才可以对其感知。因此,人们往往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周围的生态环境是自然生成,从而任由环境污染持续下去,对环保问题也是漠不关心,最终形成了很多环境灾难。生态产业的正外部属性进一步演化成生态环境的“公地悲剧”。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都有“免费搭车”的倾向,而且消费者往往无需支付对价便可享受生态环境的利益。另外,企业对生态产业也有抵触心理,生态产业意味着企业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生产成本,而享受因生态环境带来益处的社会成员却没有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偿。消费者和企业都因生态产业的正外部性缺乏发展生态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生态产业具有前瞻性。生态产业具有前瞻性,体现了产业运营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方面,生态产业是以保护生态为前提继而发展社会经济。从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看,近代社会的经济繁荣始于工业文明时代,然而这一时期的发展特征是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过度开采资源为代价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过去二百多年的时间里,工业文明对环境、生态造成的破坏比以前几千年农业文明造成破坏的总和还要严重得多。生态产业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将不可避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限制在其自净能力范围内,使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产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人们尽量选用绿色无污染的生产资料作为开发利用的对象。比如,选择水能、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资源,而对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有限度的使用。生态产业还倡导使用绿色无污染的生产工具,即使用那些最适合在自然状态下无污染并能够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工具,从事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

另一方面,生态产业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实践内容。生态产业主张经济的适度增长,坚持开发生态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模式,即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注重维护生态修复,使生态修复的速度大大超过经济增长的速度,是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方式。生态产业不是只顾眼前的利益,用“掠夺”的方式促进经济暂时的“繁荣”,而是以“可持续”为核心的方式保持其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生态产业不仅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更反映了人与人和谐的社会关系。生态产业注重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即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人尽其才,实现资源的循环再生,使整个区域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态势。生态产业以生态资源的可持续使用为重点,最终反映的是人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

3.生态产业具有综合性。生态产业具有综合性,体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度融合。生态产业在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更注重对生态利益的提供,不会因注重个别企业和个别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忽视人类整体的生态效益。生态环境在生态产业的运行下处于一种良性循环的生态状态,人与自然已形成一种共同体。恩格斯曾说:“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又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12]生态产业把生态环境从一个被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提升为与人类发展休戚相关的伙伴。生态生产力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理念。生态产业兼顾了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性效益。这种发展方式不仅重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更注重人类生活品质的提高。

生态产业的综合性还体现在其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永续发展的物质保障和技术基础。生态产业以外的生产部门,其生产过程是获取生态资源并通过加工生态资源使之成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这种模式是使大量的生态资源发生物质形态转变以满足人类需要,对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漠不关心。然而,生态产业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和社会成员消费观念和方式的转变,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永续发展的物质保障和技术基础。一方面,生态产业通过提供有利于人类健康的优质环境提高人类生活质量,通过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途径增进社会效益,通过衡平生态资源的代内和代际的公平利用,提高生态资源的利用效益;另一方面,生态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生产技术和生产力提高的基础上的,技术创新不断的改进了生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显著增强了生态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强烈影响了生态企业的发展前景。

二、构建生态产业制度之动因分析

生态产业作为生态资源供给的重要方式,其兴起和发展不仅是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共同作用,还是人类探索生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生态产业是人类社会探索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是在遵循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的理念下,破解资源耗竭与环境恶化的重要实践。

(一)生态产业制度是解决生态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生态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对其产权的界定势必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所有权是生态产权的核心,我国生态产权依照法律规定是比较明确的,哪些属于国有,哪些属于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基本已经界定清楚。但在生态产权的实际运作中却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原因如同国有企业产权失效一样,强制性的公共产权必然导致从人人皆有变成人人皆无。以森林资源为例,我国森林资源管理是以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形式为基础。国有形式是国家对森林资源一种形式上的所有,所有权通过国家兴办的实体(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占有来体现和代表,即“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多级占有”的产权管理模式;我国森林资源的公有产权形成产权不规则的破裂。[13]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产权经营模式下,受益权人(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实际占有和使用森林资源,却很难受到所有权主体的权利约束,为了单位和行业的经济利益,最终对森林资源的生态利益置若罔闻。生态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它帮助人们形成与其他人进行生态资源交易时的合理预期,应当通过社会的法律、习俗和道德规范得以表达。然而,我国生态产权的配置却屡屡出现效率不佳和失灵的现象。

生态产业不仅涉及经济利润问题,而且还涉及生态资源如何合理配置和如何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生态产业制度严格的说是在生态产权制度的完善中逐步发展而来的。为切实解决我国生态产权“公地悲剧”的问题,仅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市场的力量,打破传统“公有”—“公用”—“公营”的生态资源运行范式,引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参与生态产权的经营和竞争,最终形成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生态产业模式。生态产业天生的功能除了追求生态性的经济利润外,便是实现了生态资源的产业化经营。这种模式要求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将生态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高效合理的配置,并按产业组织形式进行经营管理。以森林生态产品为出售商品的企业为例,保证森林植被带来的净化水源、美化环境、固碳等功能的持续增长,才是该企业的生存之本。总之,生态产业已成为一个社会生态资源利用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标志。

(二)生态产业制度是保障生态利益有效供给的重要方式

生态利益进入人类视野以来,人类已不仅仅关注社会的经济发展,而是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全面发展。生态利益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在生态环境中获取的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益处,其包含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两种利益形态。[14]生态资源蕴含着生态利益,且多以森林、草地、湖泊、海洋等自然形态存在,面临着供需矛盾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问题。由于历史、立法、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生态资源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主体间的分配和实现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与不合理之处。以森林资源为例,我国森林东北、西南地区多,其他地区少,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六省区的森林面积、蓄积量分别占全国的51.40%和70.00%,而华北、西北地区的森林资源较少,尤其是新疆、青海两省区的森林覆盖率不足5%,其中新疆只有2.94%。[15]因地理环境原因造成的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无法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加以调整,但城乡之间的人为因素造成生态资源的分布不均则更为严重。工业革命在造成人与人分割的同时,也造成了地理概念上的分割倾向,工业相对集中便发展为城市领地,市民也最先享受到工业文明的成果。[16]工业欠发达地区多发展成农业经济为主的乡村,且分布森林、草地、湖泊、海洋等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源。

生态产业是化解我国生态利益供给矛盾的有效方式。人类由最初的采集、狩猎经济过渡到种植业、游牧经济,再到当今的工业生产经济;随着人口增长与生态资源短缺矛盾的加剧,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的要求也愈发的强烈。生态产业是以市场手段对生态资源进行配置,将生态利益提供者与需求者进行紧密的联系,最大程度的衡平人们对生态利益的动态需求。以森林生态服务为例,林业企业借助市场机制来实现森林的碳汇、生态旅游、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以此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林农和其他林业经营主体践行林业生态价值的理念,重视对森林的生态旅游和生态产品的经营。人类对生态利益的追求和要求是分层次的,最低需求是保障人体的基本健康;当健康需求达到标准的时候,便会追求环境优美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人类需求的发展变化与生态利益的有限性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然而,生态产业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具有高效经济过程及和谐生态功能的产业,是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有效提供生态利益的一种高级阶段。

(三)生态产业制度是提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的重要途径

生态修复是指在人工主导下生态环境破坏方对生态环境本身予以修复,并且对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受损方环境权益以及生存和发展权予以赔偿和补偿的行为。[17]生态修复实质上是一种生态建设,是对受损的生态系统一定程度的恢复和修养,以期生态系统的再次平衡。尽管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①在生态修复的全国性专门立法出台之前,其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类和土地管理类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对矿产资源开发补偿问题有详细规定;《矿产资源法》(1996)第32 条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以及复垦等问题有所规定;《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在第42 条对塌陷地的复垦有所规定,第47 条对土地征收补偿有所规定;《土地复垦条例》(2011)对土地复垦有详细规定。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负有生态修复的义务,然而生态修复的效果还是不尽人意。因为在生态修复过程中,生态修复者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如生态用地的补偿成本、生态建设的种苗成本、生态建设的人工成本及生态建设的维护成本等。以矿山企业的复垦现状为例,2010年低碳发展与土地复垦政策法律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的《低碳发展与土地复垦政策法律研究报告》称: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因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挖损、塌陷、占压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废弃土地约达2 亿亩,约占中国耕地的10%以上,土地复垦率不到15%,有些地方甚至不到1%。[18]由此可知,生态修复不但是对生态环境恶化的事后救济手段,而且是保障民众切实享有生态利益的重要基础。

生态产业是生态修复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根据生态学原理,生态修复主要依靠自然力恢复和人工调控两种方式进行。然而,我国自然环境的脆弱性和独特性,以及巨大的人口压力,使得生态环境破坏区仅依靠“自我”的修生养息,生态资源紧缺的现实和修复所需要的时间都使得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对于人工调控方式而言,生态产业是生态修复中的市场化措施,为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起到了激励作用。生态产业是在资源耗竭和环境恶化的外在压力下萌发而来。提供生态服务的企业为实现资源利用方式的变革,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研发,逐步形成了生态修复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以北京门头沟国家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为例,该地从产业复合生态系统角度,突破传统产业限制,建立了自然生态修复示范产业、人文生态修复主导产业和经济生态修复引导产业三位一体的产业网络模式,[19]起到了良好的生态修复示范效果。总之,生态产业是人类开始对经济活动与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的制约关系的科学思辨,也是市场主体参与生态建设的科学实践。

三、构建生态产业制度的激励措施

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是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重大弊端,为解决这一症结,我国政府提出的发展生态产业模式是作为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结果。生态产业不仅涉及经济发展问题,而且还涉及到社会资源如何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还涉及到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我国在实施生态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取得的了可喜的成绩,但还有诸多不足,惟有立足国情、在政府、企业和市场层面构建出与生态产业相契合的激励机制,才能够真正实现生态利益供给的平衡。

(一)自然资源物权制度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生态环境中影响最为广泛的生态要素之一。自然资源物权是指权利人为满足其权益需要,对自然资源依法或依授权所享有的直接支配与排除妨碍的权利[20]。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为解决生态资源不同利益形态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保障生态资源实现的秩序价值。生态资源包括自然资源,都是具有稀缺性的,而人类对生态资源的需求又是无限的,人类必须借助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定纷止争功能,对自然资源的归属进行划分,避免对生态资源的争夺和冲突,保障对生态资源有序的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保障生态资源实现的效率价值。我国日益严重的生态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实现物尽其用的价值目标。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归根到底是以有效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

生态资源承载了社会公益与个体私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当代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等多元利益,为确保众多利益形态的实现,有必要对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方面,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生态资源的根基,生态环境很有可能因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生态资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可再生资源,其稀缺性和有限性更为明显。因此,我们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完善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并举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完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我国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权能仅包括获取自然资源的准入权和获取自然资源产品的收取权,缺乏实质意义上的自然资源的经营管理权。笔者认为,拥有经营管理权的权利人除了享有正常经营自然资源的权利之外,还应当享有决定在自然资源使用的模式和提升自然资源效用方式的权利。比如,渔民制定了一个区域计划,限制捕鱼作业的一定区域,这就是行使自然资源的管理权。[21]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下放一部分管理权和专属权给权利人,不但为权利人的长期投资和建设生态环境提供了充足的动力,最终也为自然资源的绿色开发、合理投资、合理管理养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财政金融制度

国家对生态产业的资金扶持主要分为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国家的财政措施主要是指税收,通过增加或减少政府的支出,对有效需求进行控制,从而影响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关系,使总需求保持在对供给的适当拉动范围内,既不形成过度刺激而使经济过热,也不形成需求不足而抑制经济增长。[22]一方面,税收优惠。税收管理部门在一定时期,对生态产业企业给予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其新开发研制的“绿色产品”一般采取缓征所得税的政策。例如,政府出台的对于低排放、低污染的汽车实行购置税减免政策,在汽车使用税方面,也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以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尽量购买清洁能源车辆。另一方面,财政补贴。政府对从事生态产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成长优惠期,特别是生态产业企业因新产品的研发或为进入国际市场而出现暂时的亏损,均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另外,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严重、急需进行污染治理的地区,政府会尽可能给予他们特定的环境污染控制规划资助,这一资助远高于其他地区的政府资助。

金融措施也是国家对生态产业扶持的重要手段。在生态建设过程中,资金投入是生态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命脉。对生态企业而言,融资成为生态建设成败的关键,主要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领域。一方面,国家通过商业银行和其他投资银行为生态产业项目进行融资,对其贷款实行政策担保、贴息、延期还款等优惠政策;鼓励生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包括在境外上市融资;吸收外资,促进以出口为导向的生态企业的发展,并为其外向型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强化“绿色金融”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消费”信贷,鼓励信用消费生态产业生产的“绿色产品”。另外,创建生态产业投资基金。国外政府为促进本国生态产业的发展,大都设立专门的基金予以支持。我国也有必要建立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可采用一些创新的财政支持方式,比如开征生态税、发行“绿化”彩票、收取企业排污费等有效手段,全方位筹集资金,对生态产业的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大量投入。

(三)生态购买制度

生态购买是指政府创建生态银行、生态产品市场和生态购买机构组织,适时收购生态建设的成果,让生态建设者适时收回成本和投资,用于改善生活和扩大再生产;帮助将“产品生态”转化为“商品生态”,通过生态买卖和“生态购买”,确保“生态致富”。[23]笔者认为,生态购买的主体不应仅限于政府,应扩大到所有社会主体。生态购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改变生态建设中出现的“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的尴尬现实。生态企业的本质是为了在经济活动中赚取利润,并不因为其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而改变。只要对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有所需求的主体,均可通过市场交易行为,以等额价值换取生态利益。生态购买本实质上是将生态利益商品化、价值化、货币化,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以引导政府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是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双赢”的实现机制。生态购买制度建立后,生态建设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引导市场主体将劳动力、资金、其他资源用于生态建设,经过长期的投资和建设,形成生态性的规模效益。

生态购买制度是对于生态利益供给机制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改进,其需要在购买的主体、客体、价格及交易平台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规范。以森林生态服务为例,在生态购买的主体方面,森林的生态服务或产品在受益的非排他性上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因此,政府应当作为生态购买的主要主体,但也不排斥其他市场主体因生态利益需求而成为购买者。在生态购买的客体方面,森林具有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固土保肥、美化环境、生物多样性维护、降低碳排放等服务或功能,其最终体现的是生态利益。因此,凡是可以实现生态效应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附属资源均可成为生态购买的对象。在生态购买的价格方面,森林生态服务供给价格是生态购买中的核心问题,其不仅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也受到社会主体对生态需求程度及资金承受能力的限制。任何一种定价方式可能对生态服务或产品的价值都不能做出科学的评估,但定价标准的确定应当至少保证生态服务或产品的提供者能够收回直接投入成本。在生态购买的交易平台方面,政府应建立森林生态服务或产品的交易市场,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并更新生态交易信息,将买卖双方交易成本最小化,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生态购买市场。

四、结语

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体现了公益与私益的集合,应当被法律承认和肯定,成为环境法的法益。生态利益是环境法调整的基础,也是环境法调整的对象。我国地区与群体发展的巨大差异,要求以生态利益为基础,通过制度手段最终实现有效供给的协调与平衡。

[1]Ayres R.U.Production,Consumption,and Externalities[J].American Economic Revie,1969,(59).

[2]Kumar C,Patel N.Industrial Ecology,Proc.National Acad [J].Sci USA,1991,(89).

[3]毛德华,郭瑞芝.我国生态产业发展对策[J].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03,(3):91.

[4]王如松.复合生态与循环经济[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3.170.

[5]陈效兰.生态产业发展探析[J].宏观经济管理,2008,(6):60.

[6]李周.生态产业发展的理论透视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基本思路[J].鄱阳湖学刊,2009,(1).

[7]彭宗波.生态产业发展的理论透视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基本思路J].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2005,(1).

[8]刘建波等.海南生态产业发展现状分析[J].热带农业科学,2009,(1):39.

[9]周国文,卢风.重构环境哲学的契机与趋向[J].江西社会科学,2012,(8):19.

[10]胡胜国.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研究[J].中国矿业,2010,(12):81.

[11]梁高峰,李录堂.正外部性问题法律解浅议[J].甘肃理论学刊,2007,(7):101.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18.

[13]林先明.森林生态建设与产权制度改革[J].林业经济问题,2004,(6):356.

[14]黄锡生,任洪涛.生态利益公平分享的法律制度探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4):76.

[15]佚名.2005 中国林业基本情况[EB/OL].(2007-12-09)[2008-11-12].http//www.forestry govon/subpage/content asp? lm_T name=lygk&lm dm=1000&f_lmname=林业概况&id=2048.

[16]杜建勋,陈德敏.环境利益分配:环境法学的规范性关怀—环境利益分配与公民社会基础的环境法学辩证[J].时代法学,2010,(5):46.

[17]吴鹏.浅析生态修复的法律定义[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1,(3):63.

[18]康纪田.从源头控制矿区土地破坏[J].中国矿业,2011,(6):60.

[19]王垚,王如松,黄锦楼,石鑫.生态修复产业化模式研究—以北京门头沟国家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4):60.

[20]黄锡生.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37.

[21]Davis Anthony“Property Rights and Access Management in the Small Boat Fishery:A Case Study from Southwest Nova Scotia”,In Atlantic Fisheries and Coastal Communities:Fisheries Decision Making Case Studies,eds.C.Lamosn and A.J.Hanson,133-64.Halifax:Dalhousie Ocean Studies Programme,1984.

[22]李树.我国生态产业的发展模式及政策支持[J].经济问题,2008,(11):27.

[23]吴晓青,夏峰,洪尚群.生态购买是西部生态建设的新战略[J].四川环境,200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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