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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叙述围困的窘境:重读《孔乙己》

2013-08-15山西王晓瑜王利娥

名作欣赏 2013年10期
关键词:小伙计叙述者孔乙己

/ 山西_王晓瑜 王利娥

本文对《孔乙己》的重新审视从这样一个问题开始:其叙述者在鲁迅小说中的独特性。在鲁迅的小说中,采用第一人称内聚焦叙述的,除了《孔乙己》,还有《故乡》《在酒楼上》《社戏》等许多篇,这些小说中叙述者都与鲁迅的生活经历有许多相似之处。在另外一些以第三人称叙述的小说中,尽管还原出较为具体的叙述者形象较为困难,但确定其知识分子的身份却不难。在鲁迅所有小说的叙述者中,《孔乙己》的叙述者是与鲁迅本人距离最远的一个。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作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鲁迅用其创作展示了现代小说的多种叙述可能,确乎有着文体的实验性意义。但是对于始终把自己的创作定位于“揭出病苦,引起疗治”,始终更看重文学的社会意义的鲁迅来说,其对于《孔乙己》的叙述者的别具一格的设置,其价值及意义恐怕要远远超出文体的创新。

小说的叙述者“我”——酒店小伙计叙述的故事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发生在咸亨酒店里,是“我”亲眼目睹的;第二部分是我听说的,由酒店中喝酒的短衣帮叙述的故事。“我”既是孔乙己故事的见证者,又是孔乙己故事的转述者,这两部分的互补结合方能凸显出孔乙己的完整形象。然而,在这两个不同的叙述者叙述的故事中,有着相互拆解的地方。在短衣帮的叙述中,孔乙己是个“好喝懒做”而终至于偷窃的人,然而“我”所见到的孔乙己“品性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那么,哪一个孔乙己是更真实的孔乙己呢?按正常的情况,外叙述层的叙述者“我”与内叙述层的叙述者短衣帮相比是更为可靠的叙述者,“我”所见的故事应该对“我”所听说的故事有所修正。但在这篇小说中却并非这样,“我”的叙述是种近乎实录的零度叙述,“我”只是在讲述“我”所见的,转述“我”所听说的,这些事件、这些话语在经过“我”的讲述之后,几乎没有留下“我”的任何痕迹。

然后再来看看短衣帮的叙述: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显然短衣帮中的某些人看到的是孔乙己被吊着打,而不可能看到孔乙己偷何家的书,由吊着打反推孔乙己偷书,这是一种不可靠叙述,而把这样一种不可靠叙述表达为“我亲眼所见”显然是种主观叙述。我们再看另一段: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按照叙事学的理论,这是种概述。由于省略了具体的事件,这样的叙述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而且在叙述中使用了“不会营生”、“好喝懒做”等有着极强价值判断的词语。这样的叙述还有一次: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丁举人家的东西是偷不得的,偷了便是“头脑发昏”,显然这里边包含着明显的价值判断,同样也是种主观叙述。

短衣帮在叙述中夹杂着明显的主观感受与评论的干预性叙述,“我”在小说中却几乎是一个纯客观的叙述者,为什么会出现内外层叙述者的这种不同呢?我觉得应该注意到外层叙述者独特的身份——与鲁迅其他小说不同,《孔乙己》叙述者没有知识分子的身份,因而也不可能像吕纬甫、魏连殳一样是一个“有着独立的目的、激情、思虑的自我意识的主体”, 叙述者“我”有着类同于短衣帮的身份——从思想意识到社会地位,酒店小伙计都可看做是短衣帮的一员。“我”的客观性叙述目的主要并不在于让故事自己显示其意义,而是表明,“我”所见的可靠性叙述对于“我”所闻的非可靠性叙述并无任何的修正,“我”对短衣帮的叙述的真实性毫无怀疑,因而也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他们在叙述中夹杂的价值判断。在两种叙述中,短衣帮的叙述处于支配性地位。

这种非可靠叙述者对于可靠叙述者的优势地位,对应的是鲁镇这一有着深刻寓意的特定社会中群体对于个体的支配地位。“我”的叙述是种个体的叙述,短衣帮因其是“帮”而取得了群体的形式,其叙述因而也成为群体的叙述。在这个社会里,不但“从来如此就对”,而且“众人如此就对”也是其基本的没有争议的规则。对于个人,众人掌握着话语霸权,因而群体的言说便成了一种权力话语。个人的话语无力与“集体”话语相对抗,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对抗的意识,最终也导致了个人话语的消失。在小伙计看来,孔乙己不配考他并不是因为知识的欠缺,而是他乞丐一样的身份;在孔乙己看来,小伙计所以要识字,是因为将来做掌柜时,写账要用;在短衣帮看来,丁举人家的东西是绝对不能偷,孔乙己偷了便是头脑发昏,在这里起关键作用的显然是丁举人的“举人”身份,这是何其相似的思维逻辑。在中国社会极易产生一致的“众志”,由于这种“众志”作为统治工具在很大范围内替代了强权,封建统治者便常常以“众志”的代表者自居,中国的封建统治往往显示出温情脉脉的人情味,残暴的统治许多时候非常奇怪地表现为“众愿难违”。正是在这样一种“众志”成为霸权性话语,对个人性话语有生杀予夺权力的状态中,个人性话语在被扼杀后,很难知道行凶者在哪里。“内聚焦型的最大特点是能充分敞开人物的内心世界,淋漓尽致地表现人物激烈的内心冲突与漫无边际的思绪。” 然而,对于长期生存于这样一种文化生态中的酒店小伙计,而且背负着一代又一代的集体无意识的文化积淀,他是否还有激烈的内心冲突与漫无边际的思绪供作者描写呢?鲁迅在对于小伙计的形象塑造上,与其说是心理描写的空白,不如说是展示了空白的心理。

由小伙计这样的只有转述能力的个体组成的短衣帮这样的群体,显然不会有言说自己话语的能力。在众声嘈杂的背后其实只有一个声音在发言,这是一种完全控制了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思想与观念在发言,它以群体言说的面目出现,但它的话语内容却与言说它的群体毫无关系,更与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体毫无关系,隐藏在“民意”、“众志”背后的是一种文化的专制。

然而,文化也并不是一个自在自为的主体。在鲁镇的咸亨酒店里,还有一类人,即踱进隔壁房间喝酒的穿长衫者,他们是一些阔绰的有权有势的人,短衣帮叙述中提及的丁举人与何大人当属此类。孔乙己因为“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人们便怀疑他是否当真识字,而丁举人、何大人因为有了权力便被认为是最有文化的人,并且因有文化而自然地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是权威,是“正确”的化身,拥有阐释文化进而阐释这个世界的权力。孔乙己之所以被判定为“好喝懒做”、“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是因为他脸上带着丁举人们打他留下的伤疤;吊着打成为偷窃的证据,就是因为丁举人们是社会的权威,他们的正确性不容怀疑,他们对事件的阐释成了不容改变的最后的宣判。在这样的社会中,文化需要权力与金钱支撑,当文化从文化、权力、金钱三位一体的形式中被提取出来时,就再也不会为社会所尊重、敬畏、崇拜。而权力需要从文化中寻找其统治的合法性,进而通过拥有文化、拥有阐释文化的权力,以此来强化其统治的合法性,并且通过这种文化对短衣帮进行从身体到精神的控制。对于穿长衫者坐着喝酒的隔壁的房子,“在小说里是没有具体的描绘的,它被一堵墙壁永远地隔在了我们的视线之外,我们看不到屋里的布置,听不到里面人说话的声音”。但是他们能否看得见短衣帮们,能否听得见他们说话的声音呢?这是一个对于外面的人来说非常神秘的世界,这种神秘的氛围强化了穿长衫者在短衣帮世界无所不在的控制力。在酒店中所有关于孔乙己的谈话中,没有穿长衫者们的踪迹,然而绝不是没有他们的声音,甚至可以说,他们的声音是唯一的声音,只不过不是他们自己在说,而是通过文化这一媒介借用短衣帮的口说出,短衣帮众声嘈杂的喧嚷,实际只有一个声音,即穿长衫者对孔乙己命运的宣判。咸亨酒店中对于孔乙己的所有谈论,对于短衣帮是在场的缺席,对于穿长衫者则是缺席的在场。王富仁先生认为,从鲁镇的酒店可以“感觉到整个世界,整个社会的结构”, 我们当然也可以把它看做中国传统社会的缩影。在这样的社会里,穿长衫者独霸文化,拥有文化的阐释权力,他们利用这种文化产生的强大的场力,完成了对整个社会无孔不入的控制。

短衣帮与小伙计作为小说的内外两层的叙述者,讲述着别人的故事,同时在讲述的过程中,也在展示着自己。小伙计与短衣帮有着相似的经济地位、相似的精神结构,在故事中充当相同的行动元——看客,可以把两者看做互补的形象:在那样的文化生态中,短衣帮是民众的群体形象,小伙计则是构成这样的群体的个体。他们从群体/个体两个侧面,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中民众的形象。通过他们,我们可以看到民众的生存与精神的状貌。

《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被叙述者的悲剧故事,孔乙己甚至在死后都不能摆脱被叙述的命运——孔乙己存在的最后的痕迹是咸亨酒店粉板上写着的所欠的十九文酒钱,仍在被叙述着。在咸亨酒店隐喻的中国传统社会里,似乎是小伙计与短衣帮们叙述着孔乙己,然而他们绝不是真正的叙述者,真正的叙述者是掌握文化统治权却又把自己隐匿起来的穿长衫者。更大的悲哀在于,无论是孔乙己还是短衣帮们,都对自己这样的被叙述、被操纵的命运浑然不知。但是,在小说对下层民众的精神状态的展示中,一个异常清醒的文化先驱者的形象逐渐显形。尽管摆脱这种被叙述的窘境要走的路还很长,或者也许这本身就是种绝望的反抗,然而,清醒地意识到这样一种被叙述的处境毕竟是突破这样一种文化统治的围困的起点,毕竟预示着一种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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