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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刺”命名再释

2013-04-07叶明柱冯禾昌

上海针灸杂志 2013年3期
关键词:木工内经命名

叶明柱,冯禾昌



“巨刺”命名再释

叶明柱1,冯禾昌2

(1.上海长宁区江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 200050;2.上海闸北区虬江老年护理医院,上海 200070)

针刺;巨刺;文献研究

“巨刺”为《内经》刺法名,出自《灵枢·官针》:“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是一种交叉取穴针刺法。至于其为何命名为“巨刺”,古今医家众说纷纭。为此,笔者曾在本刊撰文讨论,陈述见解[1]。最近笔者对“巨刺”的命名有了进一步认识,再述之于下。不当之处,望高明者正之。

1 “巨”字非“互”字之讹

历代医家解释“巨刺”之“巨”字,多从“巨者,大也”出发,或以为刺“大经”,或以为使用“粗针”、“长针”,或以为予以“深刺”等。然诸家之说均未能明释其法命名之理。上一世纪80年代,陈克勤先生认为“巨”字不具有交叉、对应之义,且与“互”字之形非常相似,故推测是古人在长期传抄过程中误将“互”字讹为“巨”[2]。此说貌似有理,亦曾得到一些医家的赞同,对此笔者难以苟同。

考《内经》的成书年代,近代学者则多认为出诸战国,秦汉之后,代有补充,汇集编纂成书在西汉之初[3]。《汉书·艺文志》之方技略载有《黄帝内经》十八卷,说明在两汉之际《内经》已经成书流行。史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推行“书同文”,创制的统一文字为小篆。汉承秦制,官方字体仍为小篆,但隶书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通用之体[4]。《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东汉许慎所撰,成书较《内经》为晚。《说文》以小篆为主,兼收古文。书中“互”字的小篆为“互”,而“巨”字则为“巨”,两字字形差异较大,故秦时出现传抄之讹概率甚微。自汉至唐,字体经历了隶、楷之变迁,《素问》也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版本。晋皇甫谧之《针灸甲乙经》、隋杨上善之《太素》均未言“巨”为“互”字之误。值得注意是,唐王冰所见到的各种版本中均无一处出现“巨”、“互”之讹的。延至南宋绍兴年间,史崧所献的“家藏旧本”《灵枢》,其中也载“巨刺”,并未称之为“互刺”。现存各种针灸著作均遵经旨,未置疑义。明《针灸大成》中甚至还专列《巨刺论》予以论述。由此可见在传抄刻印过程中,不论使用何种字体,“巨刺”之“巨”字未曾出错,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古籍在传写或刊印中,鱼鲁帝虎在所难免,《内经》亦然,故校勘纠正,深有必要。然校勘之时必须尊重原文,切忌武断,凡立一言,必凭证据。“巨刺”之称被历代医家所肯定,若仅凭楷书中“互”与“巨”之形相近,就无端猜测“巨”字为“互”字之讹,除了误导读者以外,是有百弊而无一利的。

2 “巨”本为“方尺”

考“巨”为“矩”之本字。《汉语大字典》引邵珙之《说文解字群经正字》:“巨,今经典多作矩,正字当作巨。”《正字通·矢部》:“矩,画方之器。”所谓“巨”者,木工画方之工具方尺也。方尺,又称矩尺、曲尺、商尺等,至今仍是为木工划线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又可用之检查木料邻面是否成直角,安装框架也以之进行校正[5]。

众所皆知,造字之初,少量记号和大量图画,都被吸收为文字;在此基础之上,人们又继续创造新字,以满足记录语言之需要。从造字的过程看,方尺原为“丅”形,故始用“丅”及其倒形“丄”组成的“工”来表示方尺。《说文》:工,“象人有规榘也。”在“工”字被用来表示“巧饰”之义后,于是便在“工”之竖划中添加一个“○”,或一个反“S”形等符号,之后又予省形,从而造出“巨”字。增添之符号是否表示此处相接,待考。杨树达[6]以为:“以字形考之,工象曲尺之形,盖即曲尺也。……以造文之次第论,初有工文,双声专注,后复有巨。制字者以巨工同物,故即就工字之形为巨字,后人习用巨字,致曲尺之义为巨所独据,工字之初义不明。”此后又出现“∟”形的方尺。汉武梁祠“伏羲执矩,女娲执规”的造象中,伏羲所执的“矩”就是“∟”形。于是又用两个“∟”形方尺组成的“匚”字,并在“匚”的基础上又造了“巨”字。后因“巨”字又被借为巨细之巨,于是又造了“矩”及“榘”二字。关于“巨”与“矩”及“榘”的演变过程,《汉语大字典》引台湾学者高鸿缙《中国字例》中“巨”加之人形变为夫,变为矢,流而为矩,复加木旁作榘。旧时“巨”在“工部”,现归“匚部”,不可不知。

圆和方是天地之中两种最基本的形态,故先秦学者除了认为规与矩为作圆和作方的工具外,又将其象征为治理国家的规范,视作为人、处事、做工的法度和规范。如《管子·七臣七主》:“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孟子·离娄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庄子·徐无鬼》:“方者中矩。”《荀子·不苟》:“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

3 合矩以为方

“合矩以为方”语出古代数理天文学著作《周髀算经》,为“矩”的六大功能之一。曲京京[7]指出:“此处的‘矩’不是矩形,而是用来度量的矩尺。”所谓方,是指四个角均为直角的矩形,其形为“囗”。裘锡圭[8]之《文字学概要》以为:由于“囗”(方)在古文字里容易与“丁”的勾廓写法“Ο”和“○”(圆)字等相混,所以很早就被假借字“方”所代替。杨树达[9]在《积微居甲文说》中也认为“囗或作匚,則四方为三方之省形字也。”“今作方者,乃同音借字,非本字也。”《汉语大字典》引高鸿缙《中国字例》:“匚,古亦假为方。”查《说文》中“方”字确无矩形之义。由此可见“方”为“囗”与“匚”之通假字。后“囗”、“匚”成为部首,而“方”字又为人所习用,故今人但知有“方”,而不知其原为假借之字,良有以也。

古人对于技巧、技术层面的东西多师徒间相传,私密而不轻易公开,故木工工艺等很少有专著传世。以矩画方,古时虽最为常用,然不见文献著录,即使相传木工祖师鲁班所撰的《鲁班经》中亦无如何“合矩”而成方形的记载。近人邹大海认为“合矩成方”有两法,其一用两个有刻度的矩两边对应地取相等的长度,围成一个矩形;其二是利用三个不利用刻度,亦可围成一个方形[10]。此为数学家言。实际上不管使用“丅”形矩,还是使用“└”形矩,均可先左后右,即先在左侧作一“└”、或“┌”形,确定两直角边的长度后,再用同一矩再于其右侧相应作一“┐”、“┘”形,正反相互交接,即可画成方形。亦可如前法先右后左。此法便捷,当为工匠所常用。

4 借喻针刺对侧

《内经》中载有较为丰富的刺法,巨刺即为其中之一,严格地讲它实为取穴之法[11]。比喻一法,在古代医学著作中运用非常广泛,运用得当,则有助于文章的通俗、生动、形象、鲜明。其有明喻、暗喻和借喻之分。喻词和正文都不出现,而只用喻文来表示者,叫借喻[12]。如前所述,以矩制方之时,见左侧所画之形,便于其右侧作相应之形,见右侧所画之形,亦于其左侧作相应之形。而巨刺为身体的一侧出现病痛时,医生在对侧取穴针刺,即所谓“左病取右,右病取左”者,故“巨刺”之“巨”,存有借喻“对侧”、“交叉”之义。从商周到春秋战国时代,我国的手工业已是相当发达繁荣,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考工记》中记载“凡攻木之工七”,说明其时木工分工之细,技艺之精。由此可知其时“巨”已普遍使用,以巨制方之法亦广为人知。《墨子·经说上》也记载:“方,矩见交也。”可见当时之人见到“巨”字,就知其为画方之方尺,方尺正反见交即可成方,“巨”字寓有“对侧”、“交叉”之义。《内经》将这种“左取右,右取左”的取穴法以“巨”字来冠名,确是别具匠心。

综上所述,由于年代久远,字形、字义之演变,“巨刺”的涵义不但鲜有人知,甚至望文生义,差之千里。因此,对“巨刺”命名考证阐明之后,就更能够体会古人命名这一刺法之时,是非常形象化地将刺法的特点,寓在冠名之中。同样与其仅有刺经、刺络区别的“缪刺”,在命名时亦寓有交叉之义,就不难理解了。希望本文能有助于“巨刺”的临床应用和研究,以致发扬光大。

[1] 冯禾昌,叶明柱.“巨刺”释[J].上海针灸杂志,2006,25(4):40.

[2] 陈克勤.“巨刺”“缪刺”初探[J].辽宁中医杂志,1981,8(9):41.

[3] 王保林.《内经》导读[M].甘肃:兰州大学出版社,1996:274.

[4] 滕西奇.中国书法史简编[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33-34.

[5] 丛传书.实用木工[M].黑龙江: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15.

[6]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M].北京: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4:58.

[7] 曲京京.《周髀算经》新议[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32.

[8]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10.

[9] 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卜辞琐记[M].北京:中国科学院出版社,1951:26.

[10] 邹大海.中国数学的兴起与先秦数学[M].河北: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85.

[11] 张仁.针灸技法精选[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136.

[12] 段逸山.中医文言修饰[M].上海: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1987: 45.

2012-10-19

叶明柱(1947 - ),男,副主任医师

1005-0957(2013)03-0227-02

R245.3

A

10.3969/j.issn.1005-0957.2013.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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