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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理州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战略思考

2013-02-01杨曙辉宋天庆欧阳作富陈怀军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3年1期
关键词:洱海农业农村

杨曙辉 宋天庆 欧阳作富 陈怀军

(1.云南省大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云南大理 671005;2.云南省大理州种子管理站,云南 大理 671000)

大理州地处中国西南的滇西高原,是云南西部以白族为主、10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白族自治州、农业大州,是全国乃至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或重要生态功能区、著名高原湖泊湿地等较为密集和生物多样化、生态多样性、民族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中国北上川藏、南下东南亚和南亚的重要交通枢纽,是云南桥头堡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与战略要地。长期以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传统农业农村经济占主导地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然而,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以及发展方式粗放化、掠夺式与不可持续性,发展质量效益与效率低下等,全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遭

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农业自然资源数量锐减、质量骤降,自然灾害频发、人居环境恶化、农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凸现等。近些年来,得力于中央到省州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系列刚性措施与手段,局部地区或领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全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治理速度依然滞后于污染与破坏的速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大理建构乃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科学与跨越发展正在面临空前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并将进一步对云南“二强一堡”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深远影响和瓶颈制约。基此,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保障大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城乡同步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大理、美丽大理、幸福大理和推进“桥头堡”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全州上下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性、现实性命题,乃当务之急,且任重而道远!

1 大理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

1.1 耕地生态安全危机渐现

(1)耕地数量锐减。2009年,大理州耕地总量为18.313万 hm2,人均耕地面积 0.052hm2[1],仅为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的1/2强,为世界人均水平的约1/4,是中国西部乃至全国或全球耕地资源极为短缺的地区之一;且伴随着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与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以及生态退耕等因素,全州耕地数量呈现持续快速递减态势。1980’s初,大理州耕地保有量达20万hm2,人均耕地面积为0.071hm2;1999年,耕地总量则为19.75万hm2,人均耕地降至0.061hm2;尤其是1999-2009年的10年间,全州耕地总量净减少1.44万hm2,人均耕地水平减少近 0.01hm2[1,2],且减少部分绝大多数为坝区优质耕地或基本农田。同时,后备耕地资源数量有限、质量低劣、地处偏僻,多数为山地、坡地且无水源保障,并进一步迫使耕地“占补平衡”的空间、质量与效益大打折扣。耕地数量的持续快速递减,不仅深度影响区域粮食安全与农产品有效供给,也进一步促使人地矛盾愈加尖锐化,耕地生态压力倍增。

(2)耕地质量下降。大理州80%以上为山地,坝区耕地面积较小,中低产田比重较高,有效灌溉率低,耕地质量与基础地力总体偏差。近些年来,由于农业化学投入品的大量不规范使用或滥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粗放与掠夺式,导致耕地质量进一步下降,土壤板结、酸化、盐渍化、营养失衡、有机质减少、地力降低等退化、瘠薄化现象日趋突出;全州耕地普遍缺乏K素,以及B、Mo、Zn等微量元素;土壤中蚯蚓、微生物等农业有益生物数量种类减少等。

(3)土壤污染日渐显现。伴随着工业与城镇“三废”产生排放量的与日俱增,以及农业农村内源面源污染的不断加剧,全州土壤环境质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一些地区尤其是规模化专业化种养基地/区域、城镇近郊、污染企业周边等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相关部门1996-2002年的调查监测[3],全州污灌区土壤中 Cu、Zn、Hg、、As、Cd、Pb等重(类)金属超标率达0.9% -10.1%;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中Cd、Pb、F等重金属及有害物质超标率达7.8%-9.3%;洱海湖滨区土壤中Cd含量普遍超标,Cu超标率达43.24%,Hg超标率为2.7%,近13%耕地土壤存在不同程度酸化现象。此外,遭受塑料残膜、硝酸盐、亚硝酸盐及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的耕地进一步呈现面积扩大、危害加重之势。

1.2 水资源环境堪忧

大理州是全国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2009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达3930.4m3,为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但水资源分布极度不均,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等现象依然并存,尤其是水环境的恶化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水质性缺水初现端倪。近些年来,全州以云南第二大著名高原湖泊—洱海湖为核心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业已取得显著成效和骄人成绩,洱海已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大理经验”、“洱海模式”作为先进典型得到国务院及环保部的充分肯定并被推向全国;然而,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仍然不容乐观,治污形势依然严峻,离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和谐大理、幸福大理、美丽大理构建的战略目标尚有很大差距。2011年大理州环境状况公报显示[4],全州漾弓江、澜沧江、弥苴河及洱海、茈碧湖、西湖等主要河流与湖泊的49个监测点中,无一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其中符合劣Ⅴ类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6.1%,Ⅴ类水质监测点占14.3%,Ⅳ类水质占 10.2%,Ⅲ类水质占比达 57.1%;洱海、海西海等4个湖泊水质总体保持Ⅲ类,TN、COD等污染物含量依然偏高;弥苴河、罗时江、波罗江等6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则达Ⅴ类。水污染的加剧不但给区域人畜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给农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增添了空前压力和新挑战。另据调查监测[3],大理州污灌区面积达 4 747.1hm2,其农灌水中 Pb、Cd、COD、悬浮物、全盐量等指标超标率达 9.84% -20.11%;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灌水中,Pb、Hg等重金属和COD、悬浮物等超标率达5.2% -14.3%。

1.3 生物多样性受创[3]

云南省素有“动植物王国”之美誉,而滇西北乃云南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最为富集的核心区域之一。然而,基于数十年的粗放式经济发展与掠夺式生产经营,以及全球气候变化与自身生态脆弱性等使然,全州生物多样性与种质资源遭到重创,丰度明显下降,种群结构改变。

一是陆生生物多样性受损。主要表现在:森林覆盖率尚未恢复到建国初期64%以上的水平,且人工林比例高、林种过度单一化;一些珍稀高等植物、野生动物处于濒危状态或正在走向濒危,栖息或越冬于洱海湖滨带和西湖、草海等重要湿地的鸟类、水禽数量与种类减少;境内麻雀、蛇类、蛙类及其它害虫天敌种类与数量锐减,而鼠密度上升;农作物地方品种正以较快速度消亡,农业重大病虫害此起彼伏、肆虐成灾;高原湖滨区原有的“稻-鱼(谷花鱼、鲫鱼、泥鳅、鳝鱼、螺蛳)”共生的生动自然和谐的生态田园景观已荡然无存,农业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破坏等。

二是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改变、种类减少。主要表现在以著名高原湖泊—洱海湖为代表的地表水系生态与水生生物多样性遭到重创,原生态湖滨带湿地、滩地受破坏或几近消失。

(1)藻类数量剧增。1950’s,洱海藻类有9种,数量22-100万个/L;1980’s,藻类增至129种,数量100-400万个/L;1990’s,藻类达7门22属,数量达2691.21万个/L。

(2)浮游动物锐减。1990’s,湖泊浮游动物密度与生物量较1980’s分别下降81%和66%。

(3)底栖动物濒危。以螺蛳、无齿蚌等为代表的螺贝类大型底栖动物种类的消亡或濒危,则标志着湖泊底栖生物种群结构的剧变、数量递减与水质恶化。

(4)鱼类种群数量减少。洱海原有鱼类33种,其中土著鱼类18种,以大理裂腹鱼(弓鱼)为优势种;但迄今,大理弓鱼、花鱼、油鱼、鳔鱼等诸多土著鱼种已销声匿迹或处于濒危,鲤鱼、草鱼、青鱼、鲫鱼、银鱼等外来鱼类逐渐成为优势种群。

(5)水生植物群落结构改变。1970’s,全湖维管束植物共有51种,2002-2005年则减至43种;同时,“沼生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飘浮植物”等原湖滨带水生植物群落自然演替序列遭受破坏,结构趋于简单化,分布面积总生物量与资源量均大幅下降。三是外来入侵生物危害加剧。以紫茎泽兰、飞机草、凤眼莲(水葫芦)、水花生、薇甘菊等为代表的外来入侵生物在全州肆虐成灾;福寿螺在洱海流域已安营扎寨并曾一度大爆发;而桉树、核桃等一些外引速生经济林种的大规模盲目无序种植发展,亦给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不可小觑的严重负面影响。

1.4 人居环境问题凸现

近年来,大理州城乡污染物产生排放量陡增,仅海流域农村每年的生产生活垃圾产生排放量就达10万t以上,生活废污水产生排放量达570万t[3],但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明显滞后,远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幸福大理建设与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及山区半山区,道路交通网络尚欠发达,最基本的固体废物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和废污水排放收集管网与无害化处理/回收再利用系统普遍缺位,绝大多数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放,“垃圾围村”、沟渠阻塞、污水横流、杂草丛生、蚊虫飞舞、道路泥泞或尘土飞扬等现象较为突出。同时,人畜禽混杂、生产生活场所共用、卫生厕所缺失和垃圾/秸秆随意焚烧等境况或不良倾向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或改观;一些地区的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依然存在或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高寒山区农民的生存环境、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艰苦恶劣等。

1.5 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加剧

大理州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多变、气候类型多样,雨量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干湿分明,以及生态环境脆弱等特点决定了自然灾害的频现多发;全州以干旱、洪涝、泥石流、低温冷害等为主的自然灾害常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近些年来,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的恶化,极端气候、异常天气愈加频仍,危害加重;尤其是2008年入冬以来,全州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秋冬夏多年持续大旱,季节性有效降雨量明显减少、气温偏高乃至突破历史极值,众多河流断流、库塘干涸,洱海等主要湖泊水位骤降,森林火险等级时常偏高,火灾频发、人畜饮水困难及农业旱象加剧,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直接经济损失倍增;仅2009年,全州以旱灾为主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27.2万hm2受灾,成灾面积达14.22万hm2,近3万hm2农作物绝收,农业经济损失约7.5亿元(其中旱灾占80.0%以上),30多万人口、23万多头大牲畜饮水困难[1]。与此同时,境内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总面积达1.12万km2,并呈日趋加剧之势;仅洱海流域,每年流失的泥沙量就达210万t左右,其中固态氮1.15万 t、固态磷0.69万 t、溶解态氮 58t、溶解态磷 35t[3]。

1.6 农产食品质量安全不容乐观

进入新世纪,随着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稳步推进和农业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大理州农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主要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达95%以上;截至2009年,累计认证有机、绿色食品54 个,无公害农产品71 个,基地面积达8.51 万 hm2[1]。然而,囿于质监和检测技术、能力、手段、方法、标准、范围与项目指标等诸多局限性,全州农产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尤其在广大农村、基层乡镇、城乡结合部以及大宗粮食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范围的监管与检测盲区或“真空地带”,“六六六”等一些早被禁产禁销禁用的“二高”“三致”化学农药仍尚未绝迹,滥用农业化学投入品、食品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产地环境污染所致的农产品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消弭,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并进一步对和谐大理、幸福大理、美丽大理建构及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产生阻滞。

2 保障大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对策思考

2.1 增强生态环境安全意识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之基,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乃至跨越发展之本。要以中共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南,紧紧围绕大理州委政府确立的“生态优先”、“生态立州”的发展战略,以洱海湖泊生态与海西田园风光保护治理为核心,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学习与培训活动,深化对资源环境重要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认识,普遍提升全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者、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各阶层的思想觉悟水平;全面正确把握或真实了解新时期区域农业农村资源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面临的严峻挑战,坚决克服或摒弃“夜郎自大”的思想情结与盲目乐观的优越感;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与紧迫感,并将城乡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大自然-大环境-大生态”观以及清洁生产、低碳经济、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食品安全等新理念,广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荣”、“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及“洱海清、大理兴”等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真正深入人心、植根大理,并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始终。

2.2 转变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方式

(1)科学合理确定发展速度[5]。大量的理论与国际经验均已表明:一定时期内,工业化城镇化与经济发展速度绝非越快越好,工业与城市规模亦非越大越优,而须与资源和生态环境要求禀赋、承载力相适应,与人口状况、就业水平、社会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相协调;过高过快的经济增速,则极易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发展粗放化、质量效益低下,抑或经济泡沫、城镇化泡沫与不可持续性等系列问题。鉴此,必须紧密结合大理实际,进一步将“不以牺牲洱海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升华到“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GDP”的全局性战略高度,以实施“保护洱海、保护海西,开发凤仪、开发海东”战略为着力点,保护坝区农田为核心,准确定位滇西中心城市(群)的功能、地位、人口、特色,合理确定工业及城镇发展规模、速度与目标。

(2)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在进一步厘定、明晰洱海湖滨区“禁止建设、限制开发、规划发展”等各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定并细化全州生态环境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等生态“红线”;在洱海流域尤其是湖滨区等类似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稠密区,严禁污染型、资源性工业项目或相关企业落户,审慎建设具有明显二次污染风险隐患或尚存争议的环境基础设施装备(如垃圾焚烧厂、小型简易焚烧炉等);进一步明确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旅游文化城市与国际休闲度假城市的功能定位,积极引导产业园区与工业项目建设向县乡分散转移、向山区发展布局。同时,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地耗、高排放、低效益、低附加值、难循环企业或落后产能以及传统后工艺、技术、设备,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与转型。

(3)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树立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理念,摒弃片面追求土地城市化倾向,遏制城镇与工业的盲目非理性扩张,走科学、可持续的城镇化工业化道路;优化国土开发战略,科学规划设计布局,实行“多极分散”的土地资源开发[6],以海东湖滨山地生态城市建设为抓手或先导,着力发展紧凑型城市、山地城镇、中小城镇与生态城镇、园林城市、绿色建筑;严控工业与城镇建设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保护、重点治理、禁止开发、限制开发或暂缓开发”的区域范围以及城乡的地界范围,尽快消弭耕地“占补失衡”或“占优补劣”之乱象;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别墅区、“泡沫”基地及“城中村”等,同时,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淡水、生物、矿藏、风力等自然资源,审慎上马引调水工程、水电建设项目等,积极研究尝试集雨蓄水、可持续给排水系统工程建设,适度限制耗水型企业发展,有效提高雨水、中水利用率等,力保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生态安全。

2.3 建立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

第一,转变农业农村发展理念。尽快扭转粗放化、掠夺式、速度数量型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观念,全面树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与可持续的质量效益型现代农业或后现代农业发展新理念,以及低碳农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新意识,用科学发展观和现代理念引领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第二,科学规划布局。认真贯彻、深入实施《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科学规划设计与布局乡村道路、水利、居民点及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厘定永久性保护的基本农田范围,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公共建设用地和二三产业发展占用地审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地、圈地或破坏耕地行为;加大“空心村”的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尝试自然村的拆并,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建设和向山坡地、荒地或丘陵地带发展布局等。

第三,优调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农业内部结构,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合理确定种养结构、粮经比例与品种结构,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独具浓厚大理民族风情特色的旅游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民族文化等第三产业;因势利导,着力发展烤烟、蚕桑、核桃、蔬菜、茶叶、薯类、水果、花卉、生物药业及乳业等十大高原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与滇西高原高效生态农业、标准化农业、清洁农业等,力保农产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须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倾斜,普遍提升农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科技、信息、饮水等软硬基础设施装备水平和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与人居环境。

2.4 强化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加大工业与城镇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业与城镇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系统机制,严禁垃圾的随意倾倒堆放、简易焚烧或“上山下乡”、转移农村,显著提升工业与城镇“三废”尤其是电子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无害化处理率、达标排放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节地降耗,坚决遏制产品的过度包装,严格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积极倡导低碳生产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大幅度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效避免或减轻二次污染[7];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与行政审批关,严防中外污染企业借“招商引资”与西部大开发、“桥头堡”建设之机落户大理。

(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乃至优先地位,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洱海流域为重点的农村生活废污水收集管网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回收再利用体系机制,加大“县城-集镇-村落-家庭”四级污水处理系统模式尤其是先进的村落/家庭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设施的建设与推广普及力度,巩固、完善与推广农村“三大员”(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制度;着力强化乡镇工业、乡村旅游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染治理等。

(3)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整顿,严禁“二高”、“三致”化学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资的生产经营与使用,深入开展以洱海流域为重点的“禁磷(含磷洗剂)、禁白(白色污染)、禁牧限牧”及“洱海保护月”等系列整治活动,遏制农业化学品的过量使用或滥用;着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绿色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综合防治等农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新技术,控(缓)释肥、有机生态肥、高效复合(混)肥、专用肥料与测土配方、平衡、高效施肥新技术,以及可降解农膜、环保洗剂等新材料新技术;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旱作农业、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新技术;更加注重农田防护林带建设,充分发挥其水土保持和对农田N、P的有效截留能力等。

(4)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不断扩大监测范围领域、提高监测能力水平,全面准确和及时把握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质量本底与动态变化;同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增强其公开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5)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试点县、示范乡(镇)/村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天保工程、湿地保护建设、面山绿化、封湖休渔、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沃土工程、清洁能源以及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退房还湿地、拦污截污、耕地修复等系列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强化动植物检疫,审慎外引物种,加大外来入侵生物的综合防控力度;树立科学正确的城市绿化园林化理念。

2.5 完善资源环境法规与政策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意见》等国家层面的资源环境法规政策,《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大理州《洱海管理条例》、《苍山保护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鸡足山管理条例》等地方性环境法规与政策,增强其针对性、适应性、一致性、可操作性、细化度与处罚额度、威慑力;与时俱进,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等各级相关法规的立法进程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逐步形成一套既适于城镇与工业又适于农业农村、既适于点源污染又适于面源污染、既适于环境保护又适于生态文明建设、既遵循国家大法又符合地方实际的全面系统科学而强有力的资源环境法规及政策体系。

第二,强化环境执法。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业农村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教、贯彻和执行检查力度,改进执法理念、手段与方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者,深究相关责任单位(人)乃至政府之法律责任,真正营造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环境法治氛围,有效破解“立法容易执法难”、“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或“以罚代法”等严峻困局。

第三,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尽快转变传统的以GDP数量为核心内容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政绩业绩考核模式,研究建立涵资源环境代价、社会成本、民生指数及农产食品质量安全等考量的科学合理的“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与制度机制,广泛形成“蓝天、白云、青山、碧水”也是佳绩的良好社会氛围与制度环境。

第四,实行严厉的问责制。建立严格的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厘清考核指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施之以严厉的问责制。

第五,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制度。

2.6 推动环境科技创新与应用

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强化环境科技队伍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和理念,大力推进环境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及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以先进、高效、经济、便捷的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装备和新理念,力保大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具体地,亟需加强如下诸领域的技术研发创新与推广应用[8]:节能减排、节地降耗、循环经济、低碳生产、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等新技术模式、生产生活方式;工业“三废”及城镇生活垃圾、废污水收集与高效无害化处理/综合循环再利用技术。高原特色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三品”生产、标准化农业、低碳农业、循环农业等新型生产方式与综合配套技术集成;无公害农药、绿色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生物防治、农业防治,高效专用肥、有机生态肥、可降解农膜等农业化学投入品替代技术及其先进、高效使用技术;新型环保洗剂、绿色包装材料、环保购物袋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农作物秸秆、人畜禽粪便、废弃塑料等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综合循环再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土壤修复、污水净化、拦污截污、人工湿地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或先进工艺。高产、优质、高效、高抗、耐旱等高原特色农作物新品种、畜禽良种选育,农业生物技术、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与栽培、设施农业等节地节水节肥节药或保水保土保地力农业高新技术;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农业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农产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检测,外来入侵生物综合防控以及农业防灾抗灾减灾综合配套技术等。

[1]赵秀元.大理州年鉴[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0.

[2]杨 聪.大理经济发展史稿[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

[3]杨曙辉,宋天庆.洱海湖滨区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及对策[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6,27(6):428 -431,438.

[4]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大理白族自治州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EB/OL].(2012 -06 -04)[2012 -06 -06].http://www.daliepb.gov.cn/publicinfo/communique/1580.html.

[5]杨曙辉,宋天庆,陈怀军,等.中国耕地生态安全危机的影响及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2,31(3):5 -9.

[6]刘华.日本:“小”土地上大作为[J].半月谈,2011,(3):23 -25.

[7]杨曙辉,宋天庆,陈怀军,等.中国农村垃圾污染问题试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3):405-408.

[8]杨曙辉,宋天庆,陈怀军,等.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解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31(5):543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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