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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相关问题探讨

2012-01-26谢春艳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年3期
关键词:医务社会工作者社工

谢春艳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上海 200040)

对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相关问题探讨

谢春艳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上海 200040)

医务社会工作是衡量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服务质量和健康公平程度的重要视角,对于适应医学模式转变、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在总结医务社会工作的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医务社会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了加快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建议。

医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者;医疗机构;健康公平

社会工作是综合专业知识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1]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其宗旨是通过专业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帮助和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协助医护人员完成医疗工作,同时促进社区民众的健康,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实践表明,医务社会工作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医务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不仅是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新任务,也是转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理念和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更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国际化的趋势。

1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国际经验

发达国家医务社会工作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形成了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医务社会工作已成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多数发达国家,医务社会工作已经成为医院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并在促进患者生理康复、提高其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美国,医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医务社工)是根据医院规模按比例配置的,与床位数的平均比例约为1∶60;医务社工和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一样是医院的正式员工,医院是否设立社会工作部和专门的医务社工队伍成为评价医院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2]因此,医务社工在医院内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尤其在儿童医院或者康复中心,医务社工的人数众多,例如波士顿儿童医院床位数仅有300张,医务社工就达到100余人。[3]据美国药物滥用以及精神卫生管理局(SAMHSA)统计,医务社工是美国有执照的精神卫生提供者的最大群体,超过心理医师、精神病医师以及心理治疗护士的总和。[4]在英国、日本和北欧一些国家,医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已经从医院延伸到公共卫生、健康促进、长期护理和家庭保健等社区卫生服务层面。

1.2 建立了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医务社工队伍

在上述国家,医务社工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较高,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地位。如美国的医务社工作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类型之一,有很高的准入门槛,学历要求最低应取得学士学位,且必须接受过社会学、医学、心理学、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等专业培训,了解国家医疗政策。同时,医务社工的等级分工也非常细化,包括主任、督导、顾问、社会工作者等,组成有机的团队。顾问及以上级别需要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5]患者对医务社工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很高,患者遇到问题会主动寻求医务社工的帮助。

1.3 形成了成熟的医务社会工作模式

医务社会工作部门一般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独立部门,与其他部门形成合作关系,以中立的立场、第三方的角色参与处理相关问题。医务社工有明确的专业理念和职责,服务内容丰富,包括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对患者进行援助和支持;向医务人员提供支持性服务;参与医疗机构管理的过程,为管理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咨询和建议等。在英国,医务社工通常与医学、护理、物理、语音和娱乐疗法等其他方面的人员形成一个跨学科团队共同工作,以期为病患提供更好的服务。[6]日本医务社会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经济和心理援助,建立患者协会,加强医患沟通,参与社区居家护理和养老体系的建设等内容。[7]

1.4 制定了完善的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一些发达国家医务社会工作已经形成了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甚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机制,建立了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职称管理与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政策法规,为医务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如,美国的医务社工由政府和社会工作协会共同管理,对医务社工有严格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制度。日本1937年颁布了《保健所法》,使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会工作部门成为一项法定的要求。[7]

2 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2.1 我国概况

香港卫生署于1938年组建医务社会工作队伍,至20世纪80年代,医务社会工作已扩展至所有公立医院、专科诊所和美沙酮中心。医务社工直接由香港卫生署和医院雇用,医务社会工作成为整体医疗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自1982年开始,医务社工改由香港社会福利署向医院派出,到1993年底,其人数已达到近300人,其中由私立医院雇用者约为80人。目前香港地区医务社工约有500名左右,与床位数比例规定为1∶90,实际上,平均每人服务的病床数在120张左右。[8]

我国内地医务社会工作起源于1921年的北京协和医院,当时借鉴的是西方医务社会工作的模式,开展工作的范围也局限于医院。1952年,在我国高校院系的调整中,曾经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工作被取消,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高校也不能再为医院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起,医务社会工作逐渐在医疗机构中消失。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作重新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的医疗机构逐步探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但是,医务社会工作总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全国只有近30家医院设立了社会工作部门,大部分归属于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如医务部门等)。在全国范围内,实际在岗的医务社会工作人员总量有限,工作内容与职责各有不同,工作范围仍局限在医院内部,还很少有走出医院进入社区和家庭的,更谈不上整体的健康照护。

2.2 内地医务社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目前,内地医务社会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与其他行业的社会工作相比,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明显滞后,开展机构少,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发挥的作用也极其有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2.2.1 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识不足。

社会公众和医疗机构对医务社会工作的认识模糊,一是认为医务社会工作可有可无,没有认识到其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往往将医务社工与义工、志愿者混为一谈,没有认识到其专业性,而是认为其是一项替代性很强的工作;三是很多医疗机构认为医务社会工作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反而会增加医院的支出负担,因此不愿意开展这类工作。总的来看,各方面对于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一致。

2.2.2 缺乏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

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是开展社会工作的重要前提。目前,内地只有关于社会工作的管理制度,但专门针对医务社会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仍然是一个空白。现有的社会工作者认证、评价等管理制度尚不能体现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医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地位与岗位要求等还没有得到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医务社会工作难以健康、快速发展。

3 加快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 必要性

3.1.1 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

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普遍存在只注重躯体治疗而忽视心理、社会关怀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模式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医务社会工作能关注患者的社会属性,因此弥补了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的缺陷,强化人文关怀,努力实现医疗服务的“全人”服务目标。充分发挥医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对于促进现代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有的大量研究资料已证明,当患者身患疾病时会并发产生情绪反应,出现心理压力。例如东方医院社会工作部最近开展的一项调查发现,院内患者,尤其是住院患者普遍存在认知偏差、支持缺乏、信息缺乏、经济压力、医患互动不良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导致其心理情绪压力的主要因素。而这些问题却又大多属于社会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医务社会工作干预。也有研究表明,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在接受专业社会工作干预后能得到显著提高。

3.1.2 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有助于医疗机构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研究表明,医疗机构除正常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运行成本支出外,最大的非正常支出就是医患纠纷赔付支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医院来说是一个无法预计和控制的额外支出,且其额度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和执业环境恶化不仅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给医院带来沉重压力,影响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已有的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有利于统筹社会资源,对医疗纠纷起到外围疏导和化解的作用,缓解医护人员压力,改善医患关系;有利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增强医疗团队的综合实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也有利于降低医疗机构的非正常开支,最终将使医疗机构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都得以提高。

3.2 可行性

3.2.1 党和政府对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列为我国六大类人才队伍之一,重点加以建设。2009年4月国家发布的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要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增进医患沟通,就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3.2.2 国家社会工作政策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和实施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试行)》;2006年7月,人事部、民政部又颁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些文件从国家层面已经对社会工作者的从业资质和职称管理进行了明确,也为下一步国内制定医务社会工作的相关管理政策提供了依据。

3.2.3 国内的医务社会工作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虽然国内医务社会工作尚未全面开展,但上海、北京等地的医疗机构中医务社会工作已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以上海为例,东方医院和儿童医学中心在国内率先成立了医务社会工作部,其服务得到了医院管理者与病人的认同,两家医院先后于2008和2009年成功申请了医务社会工作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也逐步认识到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性,正在积极探索并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与此同时,医务社会工作的科研、教育事业也得到了比较快速的发展,部分高等院校相继开设了医务社会工作专业课程。2011年3月,我国内地第一家省级医学会医务社会工作专科分会在上海成立。这些资源都为进一步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4 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4.1 健全管理机构,加大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力度

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必须在医务社会工作领域中扮演决策者、组织者、监督者和经费投入者的重要角色,为医务社会工作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国内医务社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卫生、民政、人保、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另外,建议条件成熟时设立医务社会工作协会,使其承担起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加强行业自律。

4.2 健全人才培养和培训体系,加快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应完善院校教育,在相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下设立医务社会工作方向,培养同时具备医学知识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的人才。有条件的高校应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研究生教育。建立和完善医务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并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建立政府、社区和医疗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平台。医学院校应开设医务社会工作课程,使医学生了解医务社会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对医务社会工作产生认同。其次,完善转岗培训制度。国内现有医务社工大部分是医护人员转岗而来,要通过专业的在职社会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其社会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再次,在现有的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医务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制度,卫生、民政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4.3 加强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

研究建立政府购买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支持体制、合理的薪酬指导标准和科学的激励保障机制,设立医务社会工作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财政投入,保证医务社工的合理待遇。

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医务社会工作认证评价制度和职业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认定、注册管理、职称管理和职业守则等。这些是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建议人保、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在现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行业和专业领域进行细分,结合卫生行业和医务工作的特点,加快制定医务社工资格准入、职业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绩效考核、薪酬指导标准、职称晋升等相关政策和制度。明确医务社会工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列入岗位设置管理之中,医务社工可根据要求申报社会工作类职称,并给予相应待遇。尽快完善社会工作职称序列,在初中级基础上再增设高级职称,并探索跨系列职称晋升制度,为具备卫生序列职称的医务社工转评创造条件。

4.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同度

提升医务社会工作知名度和认同度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大众传媒普及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将医务社会工作与维护人的尊严、保障社会公平等措施结合起来,树立医务社会工作的先进典型,增强公众的关注度和认同度,为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也需要更新观念,认真重视医务社会工作。

4.5 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从国际经验来看,医务社会工作体系的建立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确定其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制度,以保障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健康发展。

[1]王思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3.

[2]唐文.医务社会工作者:医学人文关怀的使者[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6,27(5):41-43.

[3]朱凡.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现状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0.

[4]马福云.美国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探析[J].中国社会导刊,2007,(10):52-54.

[5]Bartlett,H.M.50 Years of Social Work in the Medical Setting:Past Significance/Future Outlook[M].New York: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1993:48.

[6]罗伊·波特.剑桥医学史[M].张大庆,李志平,刘学礼,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36.

[7]芦鸿雁.日本医务社会工作的特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医学与社会,2009,22(8):54-55.

[8]区月华,陈丽云.医务社会工作[M]//周永新.社会工作学新论.香港:香港商务印书馆,1994:230.

〔编 辑 吉鹏程〕

Exploration and Discussion on Developing Medical Social Work in China

XIE Chun-yan
(Shanghai Health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Shanghai 200040,China)

Medical social work is a special perspective to measure the level of modernity,quality and equity on health service system.Promoting medical social work is an important step to adapt to the changing medical pattern,and to improve health services.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experiences learned from western countries on medical social work,discussed domestic status and problems in this issue,analyzed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ocial work in China,and to provid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further reform and improvement in this field.

Medical Social Work;Medical Social Worker;Medical Institutions;Health Justice

R197

A

1001-8565(2012)03-0398-03

2012-02-13〕

201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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