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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网络体系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
——武汉市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调查报告

2011-04-11覃国慈刘先和冯桂林

湖北社会科学 2011年11期
关键词:健全人格青少年家长

覃国慈,刘先和,冯桂林

(1.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7;2.湖北襄樊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网络体系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
——武汉市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调查报告

覃国慈1,刘先和2,冯桂林1

(1.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7;2.湖北襄樊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体系工程,就是在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基础上,充分挖掘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功能和资源,变教育的单一渠道为多种渠道,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结合起来,在共同的教育目标指引下,相互参与、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构建一个有机的教育整体,共同推动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共同培育青少年的健全人格。

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

为了总结武汉市“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引领青少年成长,培育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健全人格实践活动”的经验,研究新时期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课题组深入有关部门及社区进行调研,同时在全市46所中小学及10个社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研结果表明,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深入开展“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教育活动,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统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网络体系。

一、武汉市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的主要做法与评价

近年来,为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武汉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新三好”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学校培育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所谓“新三好”,就是武汉市教育局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为依据改革学生评价标准,赋予“三好学生”新涵义——“在家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评选标准包括:希望中小学生在家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能孝敬父母,有自护自救意识,做文明的小主人,做家里的好孩子;在学校,对他们的纪律意识、学习意识、集体意识、合作意识都有进一步的要求;对于做社会的好公民,则要求他们不断加强社会公德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环保意识、社会小主人意识和爱国意识等。

为做好“新三好”的试点工作,武汉市从2005年开始,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本着“认真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启动“新三好”试点工作,以“新三好”为标准,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评价形式,并注重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评价政策与“新三好”评价政策的相互衔接,从评价机制上推动全市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其做法具有创新性。目前,全市已有10719名学生被评为“武汉市新三好学生”。

(一)以“新三好”活动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学校培育模式。

在“新三好”创建活动中,武汉市涌现出一批典型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例如,以“生本德育”为理念,以生命德育、生存德育、生活德育、生态德育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学生道德发展为目的的“生本”模式;以信息共知、观念一致、行动同步、目标统一为内容,以民主性、计划性、有效性和赏识性为原则建立的中小学学校和学生家庭信息沟通互动制度;以从导“学”走向导“育”,从导“生”走向导“师”的“学生成长导师制”模式;以“全面发展、儒雅为先、落实雅行、培育雅士”为宗旨,以“文化陶冶渗透,潜移默化育人”为理念,以“在校我有小岗位”、“在家我会小家政”、“社区我当小导游”为内容,努力培育传承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秀外慧中、知行统一”的现代东方“小雅士”活动模式;以主体性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为前提,以教会自主选择、引导主动养成为特征,以培养学生现代公民基础素养为目标,使学生在种种道德冲突面前不会迷惘无措的“选择—养成”模式。这些模式紧紧围绕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来展开和深化,提升了以“新三好”为突破口的学校素质教育水平。

(二)以亲情关爱为主题,不断创新家庭教育模式。

近年来,武汉市针对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以亲情关爱为主题,从提高家长素质入手,以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为出发点,立足武汉实际,全面推进家庭教育。经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具有武汉特色的“六个一”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即唱响一个主题——“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建立一个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家教工作机制;夯实一批家教工作阵地,如家教会、家教指导中心、家长学校;打造一批深受广大家长和儿童喜爱的家教工作品牌,如家庭教育巡回报告团、爱心妈妈辅导站、“1本书+1个球”快乐教育法等;培育一支专兼职的家教骨干队伍;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在做法上突出抓好建立齐抓共管的家教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的家教工作阵地;培养德才兼备的家教骨干队伍等三大特色。这些活动既增强了家长的教育责任,又深化了孩子家庭教育的时代特色。

(三)以开展教育活动为主要途径,不断建构社会培育模式。

社会教育是人类最早的教育形式。社会教育系指学校和家庭教育以外的各种教育活动。近年来,武汉市以开展教育活动为主要途径,按照分类引导、分层教育、突出实践、体现特色、整合资源、公益普惠的总体思路,着力打造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例如,针对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这一段时间内,孩子无人监管,导致有的在外四处游荡、有的进网吧上网成瘾等情况开展的社区“四点半学校”活动;分不同年龄段,为社区6~18岁未成年人建立道德档案,通过社区、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工作网络,构建未成年人道德档案的信息收集、反馈、运用机制,形成未成年人综合教育合力的做法;集教育性、知识性、参与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突出青少年的心理需求特点,注重向偏远城区青少年、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倾斜的“小时候”培育方式等,均为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提供了良好途径。

(四)满意度评价对“新三好”培育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综合前述的资料分析发现,“新三好”活动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不仅创新了武汉市中小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模式,而且更重要的是依靠学校、家庭、社会三方互动的方式不断加以延伸和拓展。正因此,“新三好”活动及其成效在学生和家长中都产生了良好反响。以总体认知度为例,根据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家长对“新三好”活动的知晓程度,表示了解的占41.3%;表示听说过的占44.7%;表示不清楚的占14.1%。如果将前两项百分比累加,则表示不同知晓度的人员占比达86.0%。换言之,在武汉市,有接近九成的学生家长不同程度地了解“新三好”活动。家长对学校开展“新三好”教育活动效果的满意度为57.0%,对自己的孩子在三个方面的表现评价中综合满意度均值为63.0%。在学生中的调查结果显示,对“好学生”标准的认知度达87.0%;对“好孩子”的认知判断,选择孝敬父母长辈、帮助家长做家务劳动、家里有人生病要主动关心问候三个选项的学生占比依次为92.5%、81.8%、80.0%,选择喜欢自己的父母和家人、不惹家长生气的学生占比依次为66.3%、63.1%,显然,这些选项都是“好孩子”的重要内涵。

总体上看,参加本次问卷调查的645名家长,对学校开展“新三好”活动的效果及自己的孩子在其中的表现,两项满意度评价均为中等偏上水平,比较符合教育活动效果的实际情况。

二、青少年健全人格培育过程中的问题与成因

所谓健全人格,是指对自己、他人有积极、全面而客观的评价,意志坚强,能够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有自制力、有责任心,有能力和信心去战胜挫折和困难,有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及和谐的人际关系。武汉市在青少年健全人格培育方面积极探索,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领域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愈演愈烈趋势。

(一)根深蒂固的应试教育冲淡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育目标。

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我国从上世纪末就开始倡导素质教育。遗憾的是,多年后的今天,不仅素质教育没有真正得以实行,而且应试教育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对学生进行的调查中,当问及你在学校的最大压力是什么时,回答主要是考试的占66.9%,回答主要是作业太多的占50.0%。在这里,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考试和作业给他们造成了太大的压力。显然,单纯给学生增加压力的做法并不符合要增加学习兴趣的教学原则。这不仅有违学生的“民意”,而且也有违教学规律。不仅如此,在对学校中存在的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时,在2115个调查样本中,有63.2%的学生认为主要是整天围着考试转,缺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54.2%的学生认为主要是作业太多,缺少个人活动空间;有43.8%的学生认为主要是上课满堂灌,缺乏启发式教学。在这里,接近甚至超过半数以上学生的认同,实际上代表或反映了当前武汉市中小学生的主流评价。

在这个问题上,学生家长的反映更加强烈。调查中,在填答“您认为当前中小学素质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程度如何”时,认为“太过注重应试教育,忽略了素质教育”,“死记硬背多,缺乏潜能的开发训练”,“只学书本知识,缺乏实践锻炼”三个选项不仅突出,而且认为十分严重的人员占比依次为47.8%、42.3%、38.9%。认为三个选项有些严重的人员占比依次为46.9%、49.8%、42.2%;如果将两种评价人员占比累加,则认为严重的比值均在80.0%以上。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市民对当前学校的素质教育表示不满。

应试教育是脱离人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付考试和追求升学率为最终目的的传统教育模式。它片面强调知识灌输,忽视学生身心发育和个性发展,重智育轻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弱化课外问题的克服、解决和领悟,严重冲淡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育目标。这种状况不仅与家长的要求相去甚远,更与时代对人才的诠释背道而驰。

(二)两级分化的家庭教育误导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育内容。

新生儿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社会环境有着决定性意义,而家庭教育则起着主导作用。“幼儿教育之父”福禄贝尔(Friedrich Frobel)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这说明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然而,当前的家庭教育两级分化相当严重,一部分家长能够科学教育孩子,引导孩子全面发展,培育孩子坚韧、理智、合群、勤俭、正派、独立等优秀品质,但令人担忧的是,有部分家长要么不重视家庭教育、要么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些误区,误导了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育。

根据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在针对家庭教育存在问题严重程度的调查中,43.5%的家长认为“家长整天围着考试分数转”的问题最“严重”,居第二位的是39.0%的家长认为“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没时间教育孩子”;另外,认为“有些家长虽然有空,但并不重视孩子教育”,“家长对孩子教育方法缺乏耐心、简单粗暴”,“对孩子的家庭教育缺乏针对性、计划性”,“对孩子过于溺爱,缺乏必要管教”,“对不听招呼或管教无效的孩子束手无策”等5个问题“严重”的家长占比都在25.0%左右。在谈到“家里不利于学生成长的原因”时,70.8%的学生认为主要是家长和孩子缺乏及时沟通;56.8%的学生认为主要是家长对子女娇生惯养;55.5%的学生认为主要是家长教育方法有问题;53.0%的学生认为主要是家长忙于工作,顾不上孩子的教育。以“家长与孩子之间缺少及时沟通”的占比最高。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评价,参加本次问卷调查的645名家长中,虽然对现在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持满意态度的人员占比达57.0%,但对教育效果表示满意的仅占34.7%。

显然,家庭教育环境和教育效果的弱化,既与家长的素质高度相关,同时更与家长的教育方式紧密相连。实际上,当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以后,我们对合格家长的角色认知太过肤浅,由这种肤浅所导致的家庭子女教育误区,将使我们在未来的岁月里付出十分沉重的代价。因为它预示着真正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正在到来,而这是一种比境外敌对势力的围剿更为可怕的后果。

(三)转型期的社会不良风气污染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培育环境。

社会风气是社会中的一种隐性约束力量。它对于广大社会成员(包括青少年)的人生观的形成和行为选择有很大影响。不正之风是青少年健全人格生成的严重障碍。

本次课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谈到“社会上不利于学生成长的原因”时,有67.6%的学生认为主要是“有些大人的言谈举止差,没有起到表率作用”;有64.7%的学生认为主要是“成人中的自私自利现象有很大负作用”;有69.2%的学生认为主要是“黄赌毒现象对青少年有腐蚀”。在这里,有近七成学生指出的上述社会环境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以“黄赌毒”现象为例,认为这种现象对青少年正在产生腐蚀作用的学生中,从学段看,小学生占61.8%,初中生占74.4%,高中生占65.8%,以初中生的占比为最高,并呈现出学段越高,其认同学生占比也越高的大致趋势;从家庭生活水平看,处于高档生活水平的学生占69.6%,处于中档生活水平的学生占69.0%,处于低档生活水平的学生占68.1%,以高档生活水平的认同学生占比为最高,并具有生活水平越高,其认同人员占比也越高的群体分布特征;从学校所在地看,城区学校的学生占69.9%,郊区学校的学生占62.8%,以城区学校的学生占比最高。连十几岁的孩子都发出了如此感叹,“黄赌毒”现象日益渗透的后果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

社会不良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了青少年中比较普遍的人格问题,如虚伪、不坦诚;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合作精神、进取精神及责任意识;秩序意识淡薄,缺乏自主约束;浪费财富,追求高消费;等等。显然,社会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全人格培养的重要因素。

(四)学校家庭社会缺乏有效链接,中断了学生健全人格发育所需要的正常机制。

本次课题的家长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孩子的抗挫折、自律、生活自理、社会交往、发现观察、创意动手等六种能力的评价上,填答 “可以”的家长占比依次为25.1%、25.3%、29.3%、30.7%、31.7%、28.2%,明显偏低;填答“一般”的家长占比依次为 65.2%、66.7%、64.2%、60.7%、61.0%、64.5%,普遍偏高。这一调查结果既反映了现代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弱化,同时也反映出家长的无奈与惆怅。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人能否在青少年时代形成健康的人格对其一生都有深远的影响。人格的形成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教育、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青少年的健全人格依赖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由于受历史、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目前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存在脱节现象。一是三者之间存在教育理念分歧。在长期应试教育中,家庭教育已形成只重“分数”,不重视孩子全面发展的错误观念;社会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也是以学生的分数为主要依据,致使学校即使有心推行素质教育,也很难得到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二是教师与家长之间存在沟通盲点。有些家长认为教师家访是找麻烦,是告状,所以并不欢迎;有些教师认为只要自己教学到位,有没有家访没有关系。家长对孩子在校的表现不甚了解,老师对孩子在家的表现和情绪波动情况也一无所知。三是社会教育乏力。由于社会重教氛围不够浓厚,社会上的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青少年学习、活动场所条件差,吸纳青少年参加的健康社会活动缺乏,再加上网吧管理不善及不良社会风气的诱导,孩子容易误入歧途,使学校教育功亏一篑。

正是由于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缺乏有效链接,因此家长的不当教育、学校应试教育的畸形发展、教师和家长强调的道德观念与社会现实相悖等,这些情况使得许多青少年不知所措,而未得到正确引导的青少年必然形成反社会型、边缘型、附和型、偏执型、分裂型、自恋型等障碍性人格。

三、青少年健全人格培育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本特点

(一)核心价值观教育滞后,孩子成长目标过分功利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当前,武汉市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对促进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学校没有专职教师,由兼职教师担任教学任务,由于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因而对教材不够熟悉,驾驭教材的能力有限,教法比较单一。二是部分学校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体验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及实践活动较少,学生学得被动、学得无趣。三是教材内容老化、空泛,没有与时俱进,与现实生活脱节,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欲望。总之,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弱化、泛化、形式化,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

由于核心价值观教育滞后,加上有些媒体对诸如 “伪娘”、“妖娆哥”、“芙蓉姐”、“凤姐”等非主流东西的大肆宣传,使部分青少年的成长目标过分功利化。他们没有远大理想,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期望不劳而获,追求玩乐享受,崇拜明星,追捧“超女”、“超男”,渴望一夜走红。正如对青少年的崇拜者进行问卷调查的数据所示,被访学生中崇拜演艺明星的占47.9%;崇拜科学家的占36.5%;崇拜军人的占21.2%;崇拜领袖的占20.2%;崇拜劳动模范的占30.5%;崇拜企业家的占18.6%;崇拜老师的占20.7%。按百分比排序,在学生心目中占比最高的崇拜者是演艺明星,而对领袖、军人、教师、劳模、企业家、科学家的崇拜度,均以较大落差排名其后。显然,受功利化成长目标的影响,新一代青少年的价值观正在走向变异。

(二)教育目标多元化,导致孩子人格标准选择的混乱性。

健全的人格是人生发展的基础。杰出人才的产生,不仅需要有聪明的头脑,更需要具备优良的人格。要使青少年从一个“自然人”真正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必须进行人格教育,使其具有博爱、诚信、勤劳、勇敢、乐观等优秀品质。

为了培育青少年健全人格,学校在逐步推行素质教育,目的是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相当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这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教育的希望所在。但是,在千军万马都挤高考这座独木桥的当头,许多家长认为,孩子只要把学习搞好了,就一好百好。于是,只要为了“学习好”,家长对孩子是有求必应;而只要是“与学习没有直接关系的事”,则一律加以限制或阻挠。所有家长都尽自己能力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最舒适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除了不能代替孩子念书,几乎包办了孩子的一切。很明显,家长和学校的教育目标存在差异。

社会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二课堂。为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相关部门教导青少年要见义勇为、互帮互助、表里如一……可是,现实中的一些阴暗面让青少年不知所措,比如社会上许多见义勇为的人在寡不敌众时看到的是旁观者的冷漠和观望;有的好心人在别人危难时刻出手相助,事后却成了被告;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台上批评贪污腐败,台下却大搞以权谋私……

总之,家庭、学校、社会之间多元化的教育目标,使青少年在选择人格标准时感到迷茫和混乱,这为他们健全人格的形成设置了障碍。或许正由于此,当请接受问卷调查者对自己周围同学在尊老爱幼、爱护公物、参加公益活动、爱护公共环境、与不良现象作斗争5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时,认为“一般”的人员占比最高,依次为47.0%、46.7%、43.0%、42.9%、40.5%,分别高出“好”的评价4.0~7.1个百分点。这里的评价结果同样令人堪忧。因为它不仅印证了多元化价值观给青少年成长带来的思想混乱,更重要的是它使人们深刻感受到相当一批青少年思想素质的蜕变。

(三)教育方式的缺失,致使孩子的主体人格失去了自主性。

教育方式与孩子的人格发展息息相关。科学的教育方式,有助于培育出人格健全的孩子;不恰当的教育方式,阻碍孩子良好个性的形成,严重的还会导致“人格障碍”。

家庭教育方式,一般是指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过程中经常运用的方法和形式,是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家庭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方式。没有天生的不良少年,只有后天的不幸少年;没有失败的孩子,只有失败的教育。优秀孩子出自优秀父母之手,而“问题儿童”多是“问题家庭”、“问题父母”的产物。问题虽然表现在孩子身上,但根子却在父母身上。关于父母教育方式的调查数据显示,以表扬为主的占27.3%;以讲故事为主的占19.0%;以谈心为主的占69.2%;以训斥为主的占21.2%;表示以打骂为主的占10.2%;表示以说教为主的占48.1%;表示以其他方式为主的占5.1%。显然,虽然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以“谈心”的占比最高,但仍然还有不少家长习惯于使用简单粗暴的“训斥”、“打骂”和“说教”方式。

学校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健全人格发展也十分重要。素质教育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但遗憾的是应试教育一统天下的局面仍无改观。脱离社会发展需要,违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的应试教育,重智育轻人格素质和精神素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限制了学生能力的充分发挥,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社会。

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家长认为当前学校的教育方法中,除去前述忽略素质教育、死记硬背、缺乏实践锻炼的问题比较突出外,以下选项也有相当普遍的选择率:其中选择老师对学生缺乏耐心,动辄批评训斥的占21.6%;选择老师只教书不育人,对学生行为听之任之的占19.1%;选择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脱节的占31.7%;选择老师和学生缺乏沟通,不了解学生的想法或特点的占23.7%。上述各项的选择率虽然不高,而且比较分散,但却正好说明了当前学校教育方法问题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四)青少年社会问题增多,预示着健全人格培养的紧迫性。

在社会转型期,武汉市青少年社会问题正在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武汉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不断攀升,仅2009年就判处未成年犯罪案件417件,涉案罪犯达606名。据分析,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犯罪年龄越来越小,多集中在16~18岁,最小的只有11岁。2009年的606名未成年人罪犯中,16~18岁的有482名,占总数的79.5%。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大多数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国家不再强制家长和学校让孩子继续上学。他们在失去家庭和学校日常控制的情况下,因是非辨别能力差、意志力薄弱、法制观念淡漠,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作案手段越来越狠,而且多以暴力案件为主。从武汉市有关部门近两年的数据来看,暴力犯罪占到全部犯罪案件的70%,且未成年罪犯的施暴程度不断加重,作案手段相当残忍,从拳打脚踢发展到棍棒相加,从一般轻微伤害发展到持械伤害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三是犯罪类型越来越集中,以侵财型和侵犯人身权利型为主。在2009年的417件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有抢劫、盗窃犯罪335件,占当年未成年人犯案总数的80.3%。四是单个案件的涉案人数越来越多,结伙违法、共同犯罪的现象突出。由于未成年人独立做事的能力有限,为了增加安全感和提高犯罪的成功率,他们容易结成小团体,少则三四人,多则十几甚至几十人。

令人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及时治理,后患无穷,这预示着青少年人格培育的紧迫性。未成年人社会问题是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人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负面影响等客观原因。这意味着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社会问题,就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需要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共筑防线、群策群力,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体系工程的思考和建议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体系工程,就是在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基础上,充分挖掘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功能和资源,变教育的单一渠道为多种渠道,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结合起来,在共同的教育目标指引下,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构建一个有机的教育整体,共同推动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共同培育青少年的健全人格。

1.培育良好的社会教育心态。

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这种转型表现为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的同步启动,即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同时,还要从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总体性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多元化社会的转变。由这种转型引起的不安定感,使人们普遍产生一种浮躁心态,就是整个社会都急于求成,具体表现为三种心态:其一是动辄宏观战略,贪大求洋;其二是幻想一日暴富,一夜成名;其三是只顾眼前利益,忽略未来发展。这种浮躁心态直接影响了家长和教师的教育心态。

家长的不良教育心态主要表现为急于求成、期望过高、求全责备等心理。急于求成表现为无视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盲目进行早期教育,期望对子女的教育能够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期望过高、求全责备表现为在子女教育过程中追求完美,提出子女力所不及的要求,或者无视儿童间的差异,将自己的子女与别人的孩子进行盲目攀比,对孩子的考试成绩、排名十分敏感,只要发现子女在某方面有差距就迫不及待地设法追赶。这种急功近利的“造才”教育,大量占用了孩子的时间和空间,使他们没有时间或被拒绝与同龄人谈心、玩耍、交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也被严格限制。浮躁心态下的这种教育方式,不但不能如愿,反而使孩子失去智力发展的机会并且在交往、合作、生活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极差,必然使孩子学习兴趣下降、产生自卑感,进而形成闭锁狭隘、冷漠自私、急功近利、图慕虚荣的个性,最终出现社会适应不良和反社会行为。

教师不良教育心态的主要表现,有些教师一心想通过提高升学率把自己的名声“打”出去,教学工作带有浓厚的功利化色彩,整天盯着那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对“差生”视而不见。久而久之,优等生产生优越感、高高在上,“差生”则产生自卑感、自暴自弃。另外,有的教师自身素质较差,责任心降低,其后果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对教师而言,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教育者保持良好的纯洁性,才能保证受教育者少受外界环境的污染。教师的良好心态可以激发学生奋发向上的勇气,点燃学生创造的火花,培养学生对学习和生活的热爱,增强学生对生命和人生的关注,进而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使学生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总之,社会的浮躁心态影响了家长、教师的教育心态,进而影响到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美国著名教育家拿破仑·希尔说:“心态是命运的控制塔,心态决定我们人生的成败。”因而,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德育网络体系,要实现青少年健全人格教育,需要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社会心态。

2.实现三大教育主体职能的合理定位。

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有79.0%的学生家长认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机制具有可行性。为此被访家长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中,选择明确三者职责的占65.6%;选择建立三者对接机制的占58.7%;选择政府要设置专门协调机构的占54.0%;选择确立与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家庭和社区配合开展活动的占60.3%;选择确立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学校、家庭和社区配合的占57.8%。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访者赞同“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构建,同时要求明确三者职责,建立对接机制,其运行模式以“学校主导,家庭和社区配合”为基本架构。显然这一建议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为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整合三者的力量,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首要任务就是分别正确定位家庭、学校、社会的作用,各司其职。

家长要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首先,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在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的同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远离不良文化、不良习气和不良少年。其次,家长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多和老师联络、沟通,使老师了解学生在家的思想动态,也使家长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这样,有利于老师和家长有针对性地共同开展教育,对学生的错误思想倾向和不良行为及时纠正。

学校要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第一,抓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改变教学模式,不仅注重教书还要注重育人,除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以外,还要系统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使德育和智育并重,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第二,加强法制教育。学校要和政法部门多联系多协作,结合社会现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第三,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教学技能培训力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仅要考虑升学率,还要考虑学生的犯罪率和辍学率,增强教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感。第四,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遏制校园不良风气。第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一方面要及时地把学校对学生的要求、评价反馈给家长,并了解家长对子女、对学校工作的期望,以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要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的指导任务。第六,主动融入社区,把教育延伸到社区。一方面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拓展学校教育的空间,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另一方面发挥学校在社区中的教育中心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向社区开放场地、设备、师资等教育资源,促进社区的发展,从而反作用于学校教育。

社会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合作,各负其责,依法严惩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活动,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乐厅、录像厅等文化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查禁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思想的出版物,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次,地方宣传部、综治办、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再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应成立帮教小组,真心关心和帮助那些无人管束的未成年人,注意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施教,预防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3.积极构建民间NGO教育组织。

在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政府、社会、学校、家庭、未成年人自身都是履行教育责任的主体,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各自的责任范围与义务各不相同。但家长普遍存在“有问题找学校”的思想,社会(社区)也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学校似乎成了“无限责任者”。为了找到一种新的方式来逐步明确各个主体对受教育者的责任,明晰各主体的角色定位,使德育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下协调、持续进行,使青少年在和谐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同时协助全市青少年发展战略布局及其所属系统开展工作,有必要构建民间NGO组织,成立由政府、团体、学校、家长、社会(社区)组成的教育理事会来激发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深层互动。

教育理事会NGO组织是政府、学校、家长、社会(社区)为共同促进德育管理和持续发展的教育协商组织,是多方参与学校德育决策和科学管理的重要机构,是学校与家长、社会间的桥梁。其宗旨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面贯彻和实施,促使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进而培育出具有健全人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其职能是支持、参与、反映、协商、监督、评价、引导。教育理事会NGO组织对青少年德育工作起着监督、协调、促进的作用,它使德育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体现了现代社会多元、开放的基本特征。

4.改革和创新教育保障机制。

(1)改革和创新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青少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未成年人教育真正作为我市人才资源发展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单位共同探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成长建设的新思路,落实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成长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改革和创新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建设的投入,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家长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教育课题研究、补贴中小学生免费参观德育基地和场馆。在不断改善现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活动场所设施的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逐步形成政府扶持、民间资本参与、社会积极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良性机制。

(3)改革和创新奖惩机制。要实行奖惩分明的目标责任制,对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成长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授予“文明单位(个人)”称号时实施一票否决制。

(4)改革和创新信息反馈机制。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成长建设信息库,及时掌握建设动态,及时分析新情况,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及时解决新问题。

G41

A

1003-8477(2011)11-0161-06

覃国慈(1974—),女,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刘先和(1964—),男,襄樊学院讲师。冯桂林(1949—),男,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 张 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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