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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慈善困境与出路
——对赣中竹溪村的调查

2011-04-11聂洪辉卓腮娇

湖北社会科学 2011年11期
关键词:共识信仰慈善

聂洪辉,卓腮娇

(上饶师范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农村社区慈善困境与出路
——对赣中竹溪村的调查

聂洪辉,卓腮娇

(上饶师范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社区共识是村落共同体慈善的基础;信仰是农村社区慈善的道德基础;制度是农村社区慈善的底线。农村社区慈善事业要发挥社会共识、信仰和制度三者合力作用;同时,引入现代慈善组织,尽快制定慈善专门法律也必不可少。

农村社区;慈善;信仰;制度

目前,农村贫困人口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多,在农村社区开展慈善活动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到2010年,中国农村留守老人4000万。2009年底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在农村社区开展慈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赣中竹溪村的民间宗教开展的慈善活动为例,构建社区共识、信仰和制度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说明农村社区开展慈善活动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本文案例

竹溪村位于江西中部,村中男性村民均为聂姓。竹溪村祠堂里供奉着大众信仰的观音菩萨和仅保佑本家族人的菩萨 (祖先崇拜),宗教组织就是建立在祭祀这些菩萨基础之上,组织成员主要是中老年妇女,相对固定的成员大约50名。此宗教组织没有具体的负责人,遇事集体协商,只设了一名会计和一名财务。收入来源主要有:一是村庄中生儿子的村民敬献给菩萨的面、钱和油;二是菩萨过生日时由村庄上愿意祈福的人捐赠的;三是大年初一村民向菩萨拜年祈福时的捐款。宗教组织一般是菩萨过生日时在祠堂集会,因为村庄供奉着八九位菩萨,因此,基本是一个多月就会聚会一次。宗教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主要是精神抚慰,然后是义工,最后是捐赠,这主要是因为宗教组织财力有限,年收入大约在3000元,村庄总人口为1700人。资助的主要对象是本村生病的贫困村民,特别是老人。

虽然宗教组织在村民慈善中起的作用较大,但是组织的管理却十分疏漏,除了钱有准确数字之外,面和油等实物从来没有统计过。此宗教组织从上世纪70年代文革结束后建立,开展活动以来基本没有出现贪污、挪用等情况。

二、案例分析

托克维尔认为,在民主社会中,宗教构成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宗教为灵魂所指出的救赎与超越是社会和政治所不能实现的。宗教在惩戒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因为宗教对良心的更新和塑造往往是社会所无能为力的,人类制度虽然对行动和意志是有力的,但对于良心却无能为力。[1]正是制度的有效性、信仰的忠诚度推动着平民慈善活动的开展,起到了普及慈善意识和理念的作用。本文从社区共识、信仰和制度三个角度进行理论分析,此处的制度是指正式的制度,包括法律、法规等。

(一)社区共识:村落共同体慈善的基础。

很多学者已经关注到市场经济渗透到了农村,人们之间关系越来越呈原子化状态。贺雪峰就认为,当下的乡村呈现一种村庄内部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链条的强度与长度都很低的原子化状况。[2](p220)他后来又用村庄生活半熟人化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的变化。[3](p139)学者们对农村的描述确实反映了当下农村的部分现实,但村庄作为村落共同体,其具有的血缘关系、共同利益,长期居住和交往形成的人际网络和情感形成了农村社区共识。可以说,村落共同体意识仍将长期存在,具有持久生命力,仍是将村民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村落具有的共同体意识还不至于使村落共同体沦落为丛林社会,人际关系准则变为丛林法则或城市社会的陌生人状态,否则,我们就很难解释广州出现的“河南村”,北京出现的“浙江村”现象。

在本文调查的村庄中,农民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生病和农村留守老人及五保老人。80年代前,村民家里有生大病的人,村民之间常常会送礼如鸡、鸡蛋或红包等。病人病愈后会到各家去致谢。90年代后村庄中出现了病人病愈后请送了礼的村民喝酒以示感谢的现象,最早是条件比较好的家庭,但有了第一个,后面的就不好再破例,结果不管家庭条件好坏都要请酒以示感谢,风俗悄然发生了变化。这对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应该不会是什么大问题,但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则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正如有村民说:“现在随便做十几桌酒席要二三千元,多的送60-100(元)的都有,少的只送20(元),送得少的不一定关系不好,有的人自己也没什么钱,这样算下来不贴本就很好了。谁还会去接礼啊。”可见,村民之间原来送礼的互济功能越来越弱化。据本村老人说,农村人之间生病送礼和结婚送红包的习俗起源于古代经济匮乏时期,一个家庭的经济无法单独承受,就由同宗族的人共同出资,相当于“凑份子”,来解决这些问题,当然是以送礼的形式,即使一个家庭摆脱困境或喜事办得体面,大家在一起也显得热闹。农村居民居住在同一村落的长期性,使得这个规则能有效进行并延续下去,因为每家每户基本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王宁认为,把钱包上红纸本来是使现金交易色彩罩在象征人情礼仪的红纸后面,是一种文化符号,是中国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礼物现象。[4](p181)和结婚不一样的是,病愈后做酒席现象无疑使人们的关系功利化,交换更直接,有当面结清的意味,对农村人情社会和熟人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本案例中老年妇女的共同宗教信仰为基础的慈善很好地克服了当前农村村民之间直接的互济功能减弱问题,通过人们捐献给菩萨,再用菩萨的钱捐献给有困难的村民,使受助人在“人情”和“面子”社会中解脱出来。其实,和以前的互助相比,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对同村村民的帮助,都建立在同一宗族观念基础之上,用他们自己的话说,都是聂子聂孙,有义务相互帮助。另外,在农村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遇到困难的村民(包括生病)事后做酒席现象。在调查中,很多人对已经形成的这种习俗也感到无奈,有些遇到困难的人为了不做酒席宁愿不收同村礼物,而失去有效帮助。但农村社区形成的规则谁也没有勇气率先打破,否则会遭受非议。本案例宗教慈善方式通过敬神的仪式转化为村民非面对面和点对点的捐助,困难村民得到了帮助,同时捐助者与受捐助者都从中得到解脱。

如前文所言,村民开展的慈善和形成的信仰都建立在共同地域、共同祖先崇拜、宗祠和族谱以及都是“聂子聂孙”的共识基础之上。可以说,没有这个共识,其他的活动都不会开展,因为所有的活动都限于村落范围之内。虽然学者们认为这是农村特殊主义的价值取向,有一定的狭隘性,但如果每个农村社区的慈善做好了,整个农村慈善就做好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建立在村落共同体之上的慈善组织,正是因为有社区共识,有共同的社区感,才有个重要优势——强大的动员能力。社区居民之间具有社区共识,且互相非常熟悉和了解,信任度非常高为这种强大的动员能力提供了基础。在社区中一个人可以动员几个人,如兄弟、堂兄弟及其他们的媳妇等长辈晚辈宗族人员。在讲人情和面子的农村,宗教组织成员的关系圈,都可以被动员起来。甚至在农村熟人社会这种动员还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找到谁捐助,谁都不好意思拒绝,动员能力特别强。这种强大的动员能力是农村社区慈善能获得发展的重要资源。

(二)信仰:农村社区慈善的道德基础。

综上所述,骨科糖尿病患者采纳优质护理,可有效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将血糖控制在稳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切口愈合速度,安全性更高,有效弥补了临床常规护理的不足,值得信赖并进一步推广。

涂尔干认为,宗教道德在很多情况下就是道德本身,简单地把宗教从道德中剔除的做法可能会把真正的道德也一并取消。[5](p11)佛教在我国源远流长,本土化了的佛教实际上是一种劝告人们祛恶从善,避恶趋善的伦理宗教。在慈善的伦理价值层面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和行为倾向,敦促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内省律己,克服私欲,祛恶从善,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6](p49)其慈悲观和修善功长期影响着中国大部分人。

本文案例中,慈善活动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基础之上,这种信仰又转化为对本族人的同情心、关爱心和仁慈心。并且,在此基础上保证了慈善组织不健全的制度良好运转。调查时,笔者经常听到村民特别是年龄大的村民说“积德”和“菩萨保佑”,有时村民也用“他老人家保佑”指菩萨保佑。慈善组织成员将人们供奉给菩萨的钱捐赠给生病或遇到困难的村民,还有的会照料生病的老人。有时遇到住院的村民,他们仍然会为他们送去供奉在菩萨香案前面的茶叶,表示“神药相助”。有访谈对象这么说:“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要顺顺当当,就要靠菩萨保佑,(我们)帮助困难的人也是行善积德,菩萨看得到,积德的人后代也会出得好,做了坏事没有好,我们要多帮助人家,少做亏心事、没良心的事,你说我们怎么要去做好事?其实就是积点德,得了病受了灾的人也蛮可怜,能帮就帮下子,对我们自己也好。”

事实上,我国的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也是佛教徒,台湾慈济基金会也是个佛教性质的慈善组织。因此,必须重视宗教在慈善中的作用。任何一个社会必须要有以道德为基础的“重叠的共识”才能良好地运转。罗尔斯在《重叠共识的理念》中指出了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在多元文化中存在着种种“重叠的共识”,正义观由重叠共识所支撑,即意味着各种对立的宗教、哲学和道德教条都被包容在一个支持这种正义观的共识之中,这种共识由正义观的社会中一代传一代兴盛不衰。[7](p430)

(三)制度:农村社区慈善的底线。

本案例的慈善组织管理非常松散,只有一个财务管钱管物,一个管记账的会计,但运转良好,一个原因是金钱数额小,团体小易于管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内心的约束。因为信仰神的力量,贪污了钱后内心会恐惧,稍遇不顺(生活中这是不可避免的),就会联系到以前做的亏心事,认为是菩萨的处罚。这有力地保证了不严格的制度良好运行。但仅靠内心约束,制度存在重大疏漏和缺乏监督处罚机制,组织的生命力又是极其脆弱的。因为只要有一个人克服了内心的恐惧而中饱私囊,人们就会对该组织失去信任,对其开展的各种活动进行有罪推定,组织即使维持运转,也会不断面对人们的置疑与猜测,因此,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说没有信仰为基础的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成本高昂,但健全制度,保证底线不容突破十分必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制衡机制可以制止因为一个人违反底线不受处罚造成人们违反规则竞赛的状况。毕竟,底线的突破意味着道德底线的失守,必将造成信仰的坍塌,社会也将成为人们不顾一切谋取私利的竞技场。因此,制度对慈善组织来说,是拥有公信力保持生命力的重要因素。推广开来,目前我国慈善机构制度不健全,缺乏约束制衡机制,是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的重要原因。汶川地震红十字会等机构暴露出来的问题,上海某慈善机构天价餐事件无不显示制度的乏力。陈光标捐款惹争议没有一个接受其捐款的机构出来澄清,这对慈善机构自身和捐款人都是一种打击。

可见,在慈善领域,因为《慈善法》至今没有出台,其他正式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没有起到有效地协调各群体特别是捐助者和受助者的关系,也没有起到提升人们信任水平的作用,更没有起到防止和化解人们在慈善领域冲突的功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人们在慈善领域的责任和义务,慈善组织监督立法势在必行。这样既有利于慈善组织自身公信力的提高和持久的生命力,也有利于捐助者权益得到保障,更有利于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及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当然,本案例也揭示出慈善组织良好运作也离不开人们的自律精神,应该充分发挥民间传统慈善资源,最大限度地激发民间自我约束能力,提升公民从事慈善的自我力量。只有将底线的法律等正式制度与作为中线的道德自律和上线的信仰结合起来,慈善事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实现我国慈善事业的现代化。

三、结论与讨论

一个社会良性运行离不开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信仰和健全的法律制度,三者有机结合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提升传统慈善为现代慈善的重要方式。

人们对社会有最基本的共识,才会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就农村社区而言,同一宗族的共识产生的社区感,对本族人产生了同情感,慈善开展得相对较好。就整个社会而言,人们对慈善还缺少共识,富人群体与穷人群体鸿沟在扩大,即使富人内部也存在着要不要慈善或如何开展慈善的争论。社会共识对慈善事业必不可少。

信仰使人们产生对同类的最基本的同情心,是慈善理念的基石,[8](p220)是提升人们道德水平的途径,也是保证制度良好运作的基础,休谟与斯密强调,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必须以深化的内在制度(习惯、风俗和信仰等)为基础。[9](p122)正式的制度包括法律规章等是人们从事慈善的底线,在任何时候底线是不能失守的,底线失守意味着人们道德水平的滑坡、信仰的缺失和行为的无序。人们对社会就会缺乏共识,充满怨恨,最终损害社会正义。

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保证人们的行为有章可循,保护人们的权益,同时对违反制度的人进行有效的惩罚,有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道德应该提倡,对违反的人可以进行道义上的谴责,但对违反制度的人则必须进行惩罚,以保证社会底线。

因此,我国慈善事业要获得长足发展,顺利实现慈善事业的现代化,离不开慈善共识、信仰和法律制度。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10](p40)我们应该通过重塑人们的信仰,达致社会共识,保证底线,来重建社会。

(二)农村社区慈善需引入现代慈善组织。

现在在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农村已经引入了现代慈善组织,如慈济基金会在江苏就有办事处。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则缺乏规范化专业化的慈善组织,急需引入现代慈善组织特别是民间组织,在利用传统慈善资源基础上,将村民点对点的捐赠提升为间接捐赠,既可以促进人们的慈善理念,也可以保证受助人的权利与尊严,在慈善组织帮助下达到增权的目的,也有利于克服本文描述的农村现有的宗族慈善的缺陷。现代慈善组织还可以整合既有农村各社区的慈善民间组织,如本文提及的在南方广泛存在的宗族慈善组织,使其实现跨村交流与互助,即使不能实现跨村整合,能实现规范化和持久化,对农村社区也是非常有益的。因为只要每个农村社区都做好了,整个农村就做好了。当然,现代慈善组织募捐的广泛性,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慈善工作的专业性可以弥补农村社区慈善的不足,现代慈善组织在农村开展慈善可以依托现有的传统农村社区慈善组织,让他们提供有效信息,与他们加强合作与交流,可以使慈善更具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三)农村社区慈善与政府相关制度相衔接。

随着农村低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与逐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障。但对于农村居民突然遇到的灾害、长期贫困以及心理问题,这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只能起到底线作用,不能使他们增加自己的能力摆脱贫困。而目前农村居民的慈善活动捐赠能力弱,对受助对象也只限于端茶倒水和陪着聊天,虽然可以减轻物质上的压力和带来精神上的安慰,但缺乏专业性。因此,对中央政府而言,应该尽快出台《慈善法》,给民间慈善组织提供合法生存的空间,为民间组织进入农村创造良好环境。对地方政府而言,应该从两方面给予支持:第一,将农村居民开展的社区慈善与民政部门救助制度相对接。第二,将农村社区慈善与大学生村官制度相结合。大学生村官制度的立足点不是让他们去当“官”,而是在基层从事志愿服务,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1]崇明.民主与社会改革:托克维尔论社会问题[J].社会学研究,2008,(2).

[2]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3]贺雪峰.半熟人社会化与公共生活重建——辽宁大古村调查[J].中国农村研究,2010,(6).

[4]王宁.消费社会学——一个分析的视角[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涂尔干.道德教育[M].陈光金,沈杰,朱谐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7]罗尔斯.罗尔斯文集[M].哈佛大学出版社,1999.

[8]聂洪辉.慈善理念的基石:最基本的同情心[A].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慈善理念与社会责任[C].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

[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0]聂洪辉.如何发挥民间信仰在促进平民慈善事业中的作用[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1,(2).

C913.7

A

1003-8477(2011)11-0055-03

聂洪辉(1973—),男,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卓腮娇(1962—),女,上饶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副研究员。

江西高校人文社科课题“推进平民慈善与普及慈善理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H1114

责任编辑 张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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