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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民生促发展

2009-07-14

就业与保障 2009年5期
关键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建省

陈 茜

以编织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71万名参保在职、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安全网为已任,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积极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各界认可和好评。

回顾改革创新之路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保局成立于1993年,除了直接承办省直单位参保4.9万名在职人员和212名寓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之外,同时履行指导全省各地81个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的职责。2D08年底,全省在职参保人数53.2万名、离退休人员18.43万名,全年征收基金43亿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得益于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人事部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坚强领导,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根据1991年6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发33号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署,时任福建省委书记、省长贾庆林同志先后多次召集会议研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明确由人事、劳动、民政、人民保险四部门各司其责,开展社会保险改革探索。并成立了以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明义同志为组长,由人事、劳动、民政、财政、体改、人民保险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在1992年6月在柘荣县成功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94年1月,贾庆林同志亲自主持第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省人事局、省体改委、省财政厅三家起草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在全省颁布实施。文件明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聘用制干部;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以及其他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单位的人员,要全面实施,采取县(市、区)自主统筹,分级管理办法,并逐步向全省统筹过度,设立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的统筹、给付和收支管理执行全省统一的预决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国家人事部对福建省的这一改革高度关注,时任部长宋德福在全国大会上专门指出“社会保险工作,福建搞得比较快”。国家人事部最先转发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并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安排福建省做了典型经验发表。福建省已成为当时全国这项改革名副其实的“排头兵”。

树立文明单位形象

近年来,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立足海西、着力民生、服务发展,不断加大文明建设力度,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推进海峡西岸坚强社会保险网建设,谱写了一曲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昂扬乐章。

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一流队伍作为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注重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宗旨意识和服务发展的理念,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目标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具体抓好落实,同时制定了《2006-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廉洁从政等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业务研究和专题调研,积极开展驻村扶贫、解困帮扶、赈灾捐赠、资助困难学生、送政策送温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并充分发挥工青妇在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营造了“提升素质、文明服务、业绩优良”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加强窗口建设,本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理念,工作人员自觉践行“我把群众当亲人,我用微笑来服务”,充分利用现有条件,不断细化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温馨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职责上墙、美化窗口等方式,扩大服务内涵,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规范、更便利的服务环境。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情、解决民忧的主渠道,作为规正政策、促进管理、提升服务的推动力,通过研究出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若干规定》、建立首问责任制等多种形式搭建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许多矛盾,解决了许多影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个案问题。历年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的局信访事项处理率、办结率、按时结案率都达100%,信访工作经验得到部社保中心的高度肯定并被推荐在全国社保经办机办机构座谈会上进行介绍。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先后被劳动保障部评为2006年一2007年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被省文明委列为第五届“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示范点,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200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度、2007年度绩效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2006-2007年度先进党支部,局征收科被省直工会评为“巾帼文明岗”、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女职工标兵岗。

发挥海西保障作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谋篇布局,改革创新,精心运作,在促进福建省经济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参照中央“两个确保”的精神,始终把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放在首位,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单位发生经营困难时,特别是在事业单位关、停、并、转、撤销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不仅解除了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而且为各级政府和参保单位排忧解难,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均衡单位费用和减轻财政负担,解决养老保险部分“历史债务”。通过实行社会统筹,2005年以来,全省约有四分之一的参保单位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受益约20亿元,初步解决了参保单位养老费用负担的畸轻畸重问题。十多年来统筹基金共解决了约45%没有履行缴费义务的离退休人员在改革试点期间的全部养老保险“历史债务”。

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积累有益经验。以闽政[1994]1号文件为指导,建立了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县级统筹制度。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42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出台了闽劳社[2002]112号文件,立足于规范完善、建立机制和促进各项改革事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实现了个人账户、一保两制、补贴制度三大突破,形成了六大机制,即养老保险费共担机制、养老保险的统筹机制、职工缴费的激励机制、人员流动的衔接机制、自愿转制的退出机制、“一保两制”的服务机制。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实施。2002年以来,福建省对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一保两制”、“两个通道”等过度衔接办法,为促进科研、勘察设计、文化、十大行政性集团等单位改革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立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07年,全省有100多家参保单位改制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2100个单位实行“一保两制”,约4万多名参保人员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各经办机构把基金征收工作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充分利用政策杠杆,通过扩大编外人员参保、夯实缴费基数、严格执行政策性补缴、积极开展自谋职业人员续保和加大稽核力度等手段,努力拓展征收渠道,基金征收连年取得新成绩,2008年基金征收43.1亿元,比2005年增长45%,至2008年底历年基金累计结余达30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63%,为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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