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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余光中先生的“过节儿”

2009-06-10张叹凤

文学自由谈 2009年3期
关键词:朱先生余光中大陆

张叹凤

自己要算是中国大陆较早介绍余光中先生文学作品的撰稿人之一了。那尚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从台港文学杂志及著名诗人流沙河先生等渠道接触到余先生的诗作,叹为天人,便在一个小小绿色笔记本上,录满了《乡愁》、《乡愁四韵》、《白玉苦瓜》、《等你,在雨中》《寻李白》等,辗转又为多人誊抄。后来感觉由此尚不满足,索性拿起笔来,写一些“打胡乱说”,也算是赏析文章吧,在当时发行量很大的《名作欣赏》《散文》《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刊上发表。当时余先生作品方传入大陆,洛阳纸贵,人人争诵,可谓耳目一新,不少诗人更乐于摹仿,大家都近乎有一种新语体审美实践的狂欢情结。

临近90年代的一天,大学同学肖红英女士找到我,其时她在一家叫做“希望书店”的民营图书社做兼职,邀我就他们编选的两本余光中诗选作评点。我乐于见到那么多直接从港台版本影印过来的余诗,其中有很多是我此前没有见到过的,一读之下,怦然心动,也就不问得失,不揣浅陋地应承下来。当时中国大陆尚没有恢复版权法,就是翻印与评述这些“他者”意识形态的台港文学作品,也是要有一定胆量的。我当时也是本着奇文共欣赏的态度,传播新知,斗胆即兴式地作了一些散文化的评点,大约二册下来合计不过万把字数,交与肖女士。记得当时肖还很不好意思地将数百元润笔交与我,说为此与他们书店老板差不多闹翻了脸,老板太吝啬且不重视知识分子云云。我忙安慰老同学,说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也不问得失,更不计报酬。不料此二册余诗评点,通过特殊渠道很快出版,不胫而走,印刷量相当大,书老板因此发了一笔横财。而我自己呢,原本是余诗爱好者、崇拜者,乐见其成。却不料他日因此落下别人误会与话柄。不少读者都误以为此二册诗选是张某人编选,实际上当时大陆与港台还相当睽隔甚至警惕,去之何计千里,我哪有那个本事与便捷呢?

记得流沙河先生当时因为女儿在香港,邮路上得到一些港版余诗,我艳羡不已。有一天麻着胆子到他家向他借阅,先生当时就坐在书橱边上,很不好意思地拒绝我,笑得脸也绽红了,托辞是不知被何人借走。我知道那些纸质上佳、印刷精美的诗集就站在他背后的书橱里,与他老朝夕相处、心有灵犀。故我也笑着,彼此心领神会,就此道别。由此可见当时余诗的纸贵与难觅。我一介山人,有什么办法能得到那些昂贵的港台版本呢?

评点本为我落下话柄,为此竟也得罪了余光中先生。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他返回大陆到我所滥竽的学院演讲,我因故缺席,事后听说有大学生问及张某人编评的二本诗集云云,当时不少读者的确是从鄙人那二册点评中认识到余先生的。余先生听了当时脸色就变了,不认可那是合法的书籍(听说还拒绝为此版本题签),下来,听说他不无幽默地向我院领导调侃说:“山东出圣人,也出响马。”这样的说法当然有趣,但就将我——这位小小的虔诚的早期余光中作品大陆绍介者一竿子打入“响马”行列,真承他老人家抬举了。口干如焚,却不贪盗泉。这本是书生本色,我若当时有阅读自由与选择,又在法制社会,何肯冒此口舌之危呢?较之李敖先生的欢迎大陆盗版他著作的包容与潇洒姿态,余先生则显得过于认真乃至苛刻。其实当时旁边的陪同者们大可知道并可从旁说明一句,其时我大陆尚未颁行版权法,私自吸收境外文化,尚是探险事宜。但是陪同者们只是赔笑,并未阐释。我被境外“文革”打倒并踏上一只脚,蒙此不白冤,似乎也就成了定局。这导致我与余先生朋友也莫得做了(本来以前一直天真地料想与余先生有缘做忘年交),这些事本无需解释,何况对方是那么原则,那么峻拒,多说,岂不愈描愈黑呢?

所以余先生来川的讲座,我去听过二次,但始终未及上前交一言。我想,钱钟书先生的话妙,认识母鸡下的蛋就行了,不必一定要认识母鸡。

但在新世纪2008年8月余先生来杜甫草堂演讲,我携研究生往听之际,终于写呈一纸情况说明,以文言书体,表明当年事端因由与心曲。在先生休息片刻际,恭敬呈送与他,也并未附加一语。当时他的神情,似乎是有些惊讶,看着我那个信封,有些不知所措似的。这以后杳无讯息。按余先生的风度与才华,似乎至少应该给我一个信息,哪怕是口信,恕免与否不打紧,打紧是知情。但是他保持沉默。似乎表明仍旧耿耿于怀。对一名大陆基层早期读者与业余研究者,他的Fans,先生似乎没有表现出应有的雅量与温暖。这使我感觉他与我接触过的洛夫先生、林清玄先生等台湾诗人,性格都有所不同。余先生的名气大些,也就骄傲些吧。当然这只是推想。

余光中先生的诗文表现出一种阔大气象与深情,是中国新语体文的杰出代表,他也是超党派、超阶级、超团体的民族文学的耕耘者,新古典主义的探索家。他的成就,有目共睹。他的乡愁主题,弥合与对接了中国新旧文学的历史断缝。他的文学语言,弹性十足,整合力强,陌生感中绽出奇葩,颇有点铁成金与推陈出新之妙,不少成句,已为大众所赏心悦目,成为语文惯用型(如“最中国”,“最母亲”,“长江长”,“黄河黄”等)。但是余先生骨子里的清高自许、似不显得宽容,这妨碍了他向伟大作家进行的步伐。如他一系列讥刺与看低“五四”新文学名家的论文,多少使他声名受损,甚至从里边呈现出小我的意态来。就中莫过于他对朱自清先生的酷评,坊间流传已久,网上也随可点击,影响也不可谓不大。

余先生举朱先生几点不是:一平庸无味,二矫做滥情,三语法欧化混乱,这却都可商榷。第一点,须知简朴亦为美。较之朱先生,余先生散文可谓繁复,但是迄今为止脍炙人口的,究竟是朱先生的散文还是余先生的散文呢?二、滥情之说,其中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揭示朱先生的“意恋”,每文必言女性,形容多歌女舞女处女贵妇出浴女,似乎把朱先生的弗洛伊德尾巴抓住了。老实憨厚的朱先生,原来不过是个“意恋”狂。但千万人读了朱先生的散文,并不都觉得朱先生变态,余先生戴着有色眼镜一看,朱先生腴厚尽失,还露出色尾。事实果真如此吗?而余先生说最为抵触可笑的,是朱先生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边,与俞平伯真的遇到歌女相邀之际,狼狈不堪、望风而逃,更是没有风度。嘲笑之声,如溢耳壁。我倒认为朱先生的想象女人,与真的遇到女人挑扰时十分局促尬尴的态度,并不矛盾,反倒表现出“五四”时期新文化人转型期莫知所措、应付幼稚的真实与可爱处。朱先生又不是80年代台大外文系的洋才子,或像余先生所寄望那样的与白居易、苏东坡可为比肩的名士风流士大夫。朱先生的腴厚(乃至穷酸),反倒于这些看似背离与矛盾之处,尽形表现,呼之欲出,十分耐人寻味。至于最后一点,语言问题,就更是一个伪命题,有如固步者讥笑学步者,后人笑前贤,可称无聊,何况当时的文学正如鲁迅先生所形容,这原是东方的微光,林中的响箭,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属于别一世界。余先生恃今笑古,可笑的究为何人呢?再如朱先生见了父亲背影不禁流泪,何有矫情?当要提醒余先生那是一个日见潦落、乖离莫测的乱世,加之二十多岁的大男孩,多愁善感,又何尝不会因之而流泪呢?余先生行文也多矛盾自伤处,例如前边才说朱自清《荷塘月色》单称“妻”有封建意识,后边自己则摆出卫道面目,对“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余先生指评道:

《背影》开篇第一句就不稳妥。以父亲为主题,但开篇就先说“我”,至少在潜意识上有“夺主”之嫌。“我与父亲不相见”,不但“平视”父亲,而且“文”得不必要。“二年余”也太文,太雅。朱自清倡导的纯粹白话,在此至少是一败笔。换了今日的散文家,大概会写成:

不见父亲已经两年多了。

不但洗净了文白夹杂,而且化解了西洋语法所赖的主词,“我”,句子更像中文,语气也不那么僭越了。典型的中文句子,主词如果是“我”,往往省去了,反而显得浑无形迹,灵活而干净。

我看未必。改得就更不见巧妙。余先生有一篇名文叫《剪去散文的辫子》,余先生头脑中似乎也有着一根潜封建意识的辫子可以剪去呢。其实作为台湾现代派名家、海归派,余先生兴许没有多少封建意识,他只是看不惯朱先生“大师”的地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再者伐人三分自生一丈,也就这么鸡蛋里边挑挑骨头了。

“我与父亲”,父亲还是父亲嘛,何谈“夺主”“僭越”?如同本篇小文,题作:我与余先生,不见得我就比余先生高明尊贵嘛(主谓宾顺序原是我汉语习惯,并不存在欧化不欧化)。余先生是前辈,是大家,余先生高明,但余先生过于刚愎与逼仄,使我们似乎看到月亮蒙上一层阴翳,美中有所不足,颇想替他擦拭,使其显出那原本应有的更加清明圆和的皓洁来。虽然明知这也许不可能。

2009.3.19于成都霜天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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