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触网”的法律边界
2025-08-04张宏羽孙宇昊
检察风云 2025年13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文物这一承载着千年历史的物质遗存,逐渐以崭新的形式走进大众视野。网络生态为文物保护与传播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催生出一些法律风险与挑战,亟须从多维度加以关注和解决。
线上化趋势与风险
第一,刑事风险点。有些网店里明码标价的“商周青铜器”,很可能让卖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6条的倒卖文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6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实践中,不少网络卖家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祖传之物”或“海外回流”就可以自由交易,但这方面司法认定标准较为明确,需要引起重视。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犯罪已呈现产业化特征:上游制假、中游包装、下游销赃,形成完整“黑色产业链”。
更需警惕的是,那些精心设计的“局”——伪造的鉴定证书、虚构的传世故事,让现代仿品摇身一变,成为“宫廷旧藏”,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涉文物的网络诈骗呈现三大特征:一是犯罪手段专业化,从做旧到伪造证书形成“一条龙”操作;二是话术剧本化,针对不同收藏群体设计专属诈骗方案;三是资金转移快速化,得手后立即通过各种手段洗白资金。同时,此类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三个新趋势:一是利用区块链技术给赝品制作“数字身份证”,增加欺骗性;二是通过短视频平台“种草”引流至私域交易;三是借助跨境电商平台规避监管。这些新动向都对刑事司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就法律适用、证据规则等方面进行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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